第十章 十一月二十一日清晨

在那張大雙人床上躺著一個小男孩,幾乎整個人埋藏在羽絨被當中,頭髮亂蓬蓬,用呆滯的眼神看著他。那雙眼睛讓他不安,不只因為他好像被看穿,還有其他原因。但同樣地,這並無差別。

他必須執行任務,絕不能讓任何事情危及此次行動,讓所有人暴露於危險之中。這裡顯然有個目擊者,尤其是他露了臉,當然不能留下證人,於是他舉槍指向男孩,直視他閃著光的雙眼,第三次喃喃自語:

「願你的旨意遂行,阿門。」

走下計程車的布隆維斯特穿著一雙黑靴、一件他從衣櫥裡挖出來的寬羊皮領白色毛大衣和一頂父親的舊氈帽。

此時是凌晨兩點四十分。廣播電臺的新聞快報報道,由於一輛集裝箱卡車發生嚴重車禍,導致瓦姆多主要幹道大塞車。但布隆維斯特與計程車司機什麼也沒看見,一路駛過慘遭暴風雪蹂躪的黑暗郊區。布隆維斯特精疲力竭,一心只想待在家裡,鑽進被窩重新躺到愛莉卡身邊再睡一覺。

可是他無法對鮑德說不,也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出於某種責任感,覺得如今雜誌社面臨危機,自己不能再那麼優哉,也或許是鮑德的口氣顯得孤單害怕,讓布隆維斯特既同情又好奇。他倒不以為會聽到什麼大新聞,而是冷靜地預料自己會失望。說不定到頭來他只會像個治療師,像個暴風雪中的夜巡者。但轉念想想,誰也說不準,再者他又想起了莎蘭德。莎蘭德做事一向有她的道理,何況鮑德是個很有趣的人物,以前又從未接受過訪問。結果很可能會有點意思,布隆維斯特環顧漆黑的四周,心裡這麼想。

一盞路燈的淡藍色光線投射在屋牆上,而且還是一棟出自設計師之手的豪宅,有大片的玻璃窗,外觀有點像火車。信箱旁邊站著一名高大的警員,年約四十來歲,原本曬黑的膚色變淺了,臉上的表情有點緊張,顯得不自然。馬路較遠處還有另一個身材較矮的警察,正在和一個手臂亂揮的醉漢爭執。這裡的狀況之多,倒是出乎布隆維斯特意料。

「怎麼回事?」他問高個兒警察。

始終沒得到答案。那名警察的手機響了,布隆維斯特無意中似乎聽到警報器未能正常運作。屋子較低處傳來一個聲響,一個令人膽怯的爆裂聲,他憑直覺聯想到這通電話。他往右邊走兩三步,看見一道斜坡往下一路延伸到堤防與海邊,那裡也有一盞發出同樣淡藍色光的路燈。就在此時,突然竄出一個人影,布隆維斯特隨即明白,出事了。

侯斯特扣下第一次扳機後,正打算開槍射男孩,卻聽到馬路邊有一輛車駛近,他立即住手。不過其實不是因為那輛車,而是因為腦海裡忽然冒出「智障」二字。侯斯特很清楚教授絕對有可能在生命最後一刻撒謊,但現在定睛看看孩子,他不禁懷疑或許是真的。

孩子的身體紋絲不動,臉上散發的是驚奇而不是恐懼,就好像根本不瞭解發生了什麼事。他的眼神太空洞、太呆滯,完全無法流露正常的表情。

侯斯特想起調查期間看過一些資料,鮑德確實有個嚴重智障的兒子。報章雜誌與法院檔案都顯示教授沒有監護權。這肯定就是那個孩子,侯斯特既下不了手也沒必要殺他。這麼做沒有意義也違反他的職業道德,有了這層認知後,他大大鬆了口氣。當時他若是多想一想,應該會對自己這樣的反應起疑才對。

這時他只是放下手槍,從床頭櫃上拿起計算機和手機塞進背包,然後循著自己保留的潛逃路線奔入夜色中。但還沒走遠,便聽見身後有人出聲,他轉過身去,只見路旁站著一個男人,不是那兩個警察,而是穿著毛皮大衣、戴著氈帽的新面孔,身上散發一種不怒自威的氣勢。或許正因如此,侯斯特才會再度舉槍。他感受到危險了。

此人身手矯健,一身黑衣,帽上有個頭燈,不知何故布隆維斯特覺得他是與多人合作行動,因此本以為還會有更多人從黑暗中出現,而感到十分不安。他大喊道:「喂,你站住!」

他做錯了。那人身子一定住,布隆維斯特就知道錯了,他的動作就像個作戰的軍人,難怪反應如此迅速。當他掏槍射擊時,好像這是世上最自然的一件事,布隆維斯特則已彎身躲到牆角。幾乎沒有聽到槍聲,但有個東西啪一聲打中鮑德的信箱,發生什麼事也就不言而喻了。高個兒警察趕緊結束通話,但全身一動也不動。唯一齣聲的是那名醉漢。

「你他媽的在搞什麼啊?發生什麼事了?」他用異常耳熟的聲音咆哮著,直到此時兩名警員才緊張地低聲交談:

「有人開槍嗎?」

「好像是。」

「現在該怎麼辦?」

「呼叫支援。」

「可是他逃跑了。」

「那我們最好去看一下。」高個兒說道。接著他二人緩慢而遲疑地掏出槍來,往水邊走去。

漆黑的冬夜裡可以聽到一隻狗在吠叫,是隻脾氣暴躁的小狗。風從海上猛吹而來,雪花到處翻飛,地面滑溜,較矮的那個警察險些跌倒,兩隻手臂胡亂揮動起來像個小丑。運氣好一點的話,他們也許能避免撞上那個持槍的人。布隆維斯特可以感覺到那個人毫無困難便能除掉他們兩人。從他快速而利落地轉身舉槍看得出來,他受過專門訓練,布隆維斯特琢磨著自己又該怎麼辦。

他毫無自衛的東西。不過他還是站起來,撣掉大衣上的雪,再度望向斜坡。警察正慢慢沿著水邊走向隔壁屋子,持槍的黑衣人已不見蹤跡。布隆維斯特也跟著往下走,來到屋子正面後發現有一扇窗破了。

房子開了一個大洞,他琢磨著是否應該把警察叫來。還沒來得及這麼做,便聽到一個低低的、奇怪的呻吟聲,於是他踩過碎玻璃走進一條走廊,那細緻的橡木地板發出微光,在黑暗中也能看得見。他慢慢順著聲音來處走向一扇門。

「鮑德,」他喊道,「是我,麥可·布隆維斯特。你沒事吧?」

無人應聲。但呻吟聲變大了。他深吸一口氣,步入房內,隨即震驚地呆住了。事後他也說不出自己先注意到什麼,或者最令他驚駭的是什麼。不一定是地上的屍體,雖然那張臉上滿是鮮血,表情空洞而僵硬。

有可能是鮑德旁邊那張大床上的景象,只是很難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床上有個小孩,大約七八歲,五官清秀,一頭凌亂的暗金髮,穿著藍色格紋睡衣,正用身體規律而使勁地撞著床頭板。孩子的嚎哭聲不像一般幼童的哭鬧,比較像個極盡所能想傷害自己的人。布隆維斯特還沒能想清楚,便急忙衝上前去,但孩子不停猛踢。

「好了,好了。」布隆維斯特說著張開雙手要去抱他。

男孩卻以驚人的力氣扭轉身體,最後——可能因為布隆維斯特不想抱他抱得太緊——他成功地掙脫了,衝出房門跑進走廊,赤腳踩在碎玻璃上,朝著破窗而去,布隆維斯特緊追在後高喊著:「不,不要。」

就在這時候孩子撞上那兩名警察。他們站在雪中,一臉驚惶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