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一書二十五年來連續再版,很多人詢問我對此有何感受。除了藏在心底的滿足感之外,還能有什麼特別的感受呢?關於這一點,維克多·雨果的一句話最能表達我對於自己作品的態度:「假如一個作家只是為他自己的時代而寫作,那我就得折斷我的筆,放棄寫作了。」
有些作家並不是就他所在的那個時代而生活、思考和寫作,我本人也在此列。按照「小說」一詞本來的意義,創作小說的目的並不是讓它在一個月或一年之後便無人問津。現今大多數小說就是這樣,它們被寫出來出版,彷彿報紙雜誌一樣曇花一現,很快便消失了。這是當代文學最令人遺憾的方面之一,同時也是對其主要審美哲學最清楚無疑的控訴:今天,那種追求真實的新聞自然主義已經在無法言喻的恐慌中走到了終點。
歷久彌新實際上是某種現今已然不復存在的文學流派的顯著特點,儘管這種特點從來也不是浪漫主義所獨有。但是,如果就本書來做浪漫主義小說方面的專題論文,那就是張冠李戴了。所以,為了做到以後有據可查,也為了那些從來沒有機會發現這一點的莘莘學子的利益——讓我申明:浪漫主義只是一種「概念性的」藝術流派。它所論述的不是日常的平凡瑣事,而是永恆的、根本的、普遍的問題和人類存在的「價值」。它並不是去忠實地記載或逼真地描繪;它是進行創作或者將思想情感加以形象化和具體化。用亞里士多德的話來說,它所涉及的不是事物實際的狀態,而是事物可能的或者應該所具有的狀態。
同時,為了那些人的利益——那些把自己與時代的相關性看得至關重要的人,我要補充一點,就我們的時代來講,人類從來沒有哪個時代像現在這樣,迫切地急需按其「本來面目」對事情進行一場統籌安排。
我並不是在暗示:小說創作伊始,我就知道《源泉》會連續出版二十五年之久。我並沒有想過任何具體時間期限。我只知道,那是一部「應該」存活下來的作品。它存活了下來。
但是,早在二十五年前,我就知道《源泉》是可以存活下來的——而當時,它遭到十二家出版商的拒絕,其中有幾家聲稱,它太過於「理性化了」,「太具有爭議性了」,是賣不出去的,因為它根本不會有讀者——那便是它經歷過的艱難時期;艱難得讓我難以忍受。我在此特意說起這件事,作為一個備忘錄,提醒和我同類的其他作家們——他們可能必須面對同樣的戰役——這是可以做到的。
要談論《源泉》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歷史,就不能不提一個人,是他令此書的創作成為可能——他就是我的丈夫,弗蘭克·歐康納。
我在三十出頭時寫過一個劇本:《理想》。劇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電影明星。她的臺詞道出了我的心聲:「我想在有生之年看到,我創造出的幻象能夠變成真實而鮮活的榮耀。我想要它變得真實。我想知道,在某處的某個人,他也是這麼想的。否則,看著它有何用?為了一個不可信的幻影激動和辛勞又有什麼用?精神也是需要燃料的。精神可能因被耗盡而衰竭。」
弗蘭克是我精神的燃料。在我的有生之年,在創作《源泉》中的人生觀念時,他給我提供了一種現實環境,並幫助我在一段漫長的歲月裡保留著那種人生觀念:那段歲月裡,我們周圍只有一片灰色的人情荒漠,帶給我們的只是輕蔑和反感。我們關係的本質是這樣一個事實——我們倆誰也不想去,也沒有受了誘惑,舍《源泉》的世界而取其次並因此滿足。我們永遠都不會。
如果說在我身上有一絲自然主義作家的風格,記錄「現實生活」對話以供小說使用,那也僅僅是關於弗蘭克的。例如,《源泉》中給人印象最為深刻的幾句話出現在第二部分的結尾。作為對託黑的提問「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你是怎麼看我的?」的回答,洛克說:「可我沒有看你。」這句話就是弗蘭克在某種類似的情況下對不同型別的人所做出的回答。「你丟擲大把的珍珠,卻連一塊豬排的回報都得不到。」關於我的職業立場,弗蘭克如是對我說。我把這句話用在多米尼克為洛克進行的辯護中。
當時,我並不經常沮喪;即便是沮喪,那種情緒也不會過夜。可是,在創作《源泉》的那段時期,有一個夜晚,當時,我對「事物實際的狀況」感到極度憤慨,我覺得再也沒有力量去朝著「事物應該所具有的狀態」的方向邁進一步了。那天晚上,弗蘭克與我進行了好幾個小時的長談。他說服了我,人為什麼不能把世界讓給他所鄙視的人。他的話說完了,我的沮喪感便也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我再也沒有感到那種來勢兇猛的沮喪。
我一貫反對那種將自己的書題獻給某某人的做法;我一直認為,一本書是寫給任何能證明其價值的讀者看的。可是,那天晚上,我對弗蘭克說,我將把《源泉》題獻給他,因為是他挽救了它。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之一,是在兩年後的一天:那天,他回到家,看到了這本書的校樣;開頭的一頁上用冷靜、清晰、客觀的字型印著:獻給弗蘭克·歐康納。
有人曾經問我,在過去這二十五年裡,我可曾有過什麼變化。沒有。我還是原來的我,只不過比原來更像我了。我的觀念可曾改變過?沒有。從我能記事起,我的基本信念,我的人生觀就從未改變過,但是,我認識到了它們更為廣泛和精確的應用。我對《源泉》目前的評價是什麼?我為它感到自豪,一如我完成它的那天一樣。
《源泉》一書是為了表現我的哲學觀點而寫的嗎?在此,我要援引《我的寫作意圖》一文。那是我於一九六三年十月一日在路易斯克拉克學院所作的一篇演講:「這就是我的寫作動機和目的:‘理想人物的形象化’。對道德理想的描寫,作為我的終極文學目標——其本身是書中所含的任何說教的、理性或哲學的價值觀的目的——只不過是手段而已。
「讓我強調這樣一點:我的目的並非是對我的讀者進行哲學上的啟蒙教育……我的目的,我的第一動機和首要動力是把霍華德·洛克(或《阿特拉斯聳聳肩》中的主人公們)‘作為目的’進行刻畫……
「我為了小說本身,來進行寫作和閱讀……我檢驗任何一篇小說的基本標準是:‘在真實生活中,我願意認識這些人物和觀察這些事情嗎?這篇小說,為了它本身,是不是一次值得去經歷的體驗?把這些人物作為一種目的來思索是不是一種樂趣?’……
「既然我的創作目的是表現一個理想人物,我就必須界定和表現可能造就他以及他的存在所需的條件。既然人的性格就是環境的產物,我必須界定和表現造就理想人物並驅動他的行為的環境和價值觀;這就意味著,我必須界定和表現出某種合乎情理的道德準則。既然人是在其他人中間活動並與他人打交道的,那麼我就必須表現那種可能使理想人物存在和發揮作用的社會體系——一種自由的、生產性的、合理的體系,它要求和回報每一個人身上最出色的東西。這個體系,很顯然,便是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
「但是,無論在生活還是文學中,政治、倫理學或哲學本身都不是目的。唯有人本身才是目的。」
在《源泉》中,有沒有我想做的實質性改動?沒有——也正因為這樣,我對它的行文未做絲毫改動。我想讓它保持寫作時的原貌。不過有一個小小的錯誤,還有一個可能會誤導讀者的句子,我想澄清一下,所以,我在此特意給予提及。
那是一個語義學上的錯誤:在洛克的法庭講話中使用了「egotist(自我本位的)」一詞,而實際上,應該是「egoist(自我主義的)」一詞才對。這一錯誤是由於我對一本詞典的依賴所致——對於這兩個詞,該詞典下了令人誤解的定義,結果「egotist」似乎更接近於我要表達的意義(《韋氏日用詞詞典》,1933)。(然而,關於這兩個術語,現代哲學家們似乎比詞典編纂者要擔負更大的罪責。)
洛克發言中那個可能使人產生誤解的句子如下:
從這種最簡單的必需品到最高深的抽象宗教活動,從車輪到摩天大樓,我們現在的一切特徵和我們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於人的一個屬性——理性頭腦的功能。
這個句子可能會被誤解為某種宗教或某些宗教思想的背書。記得當時我在寫這個句子時就曾對它猶豫不決,而隨後又下定決心,認為洛克和我的無神論思想,還有這本書的整個精神基調都已經交代得很清楚,所以沒有人會對此產生誤解,特別是因為我曾說過,宗教的抽象概念是人類心靈的財產,而非超自然的啟示。
但是,像這類問題是不應該留給讀者去推想的。我當時所指的並不是這樣的宗教,而是一個特殊的抽象範疇,是最為崇高的一個。幾百年來,這一概念幾乎成了宗教的專利,這便是倫理學——不是宗教倫理學的特殊內涵,而是「倫理學」這一抽象概念,這一價值觀的範疇,這一人類關於善惡的準則,它具有卓越、進步、崇高、尊敬、宏偉、莊嚴等情感的內涵,它隸屬於人類價值觀的範疇,可是宗教卻將它不合理地納入自己的範疇。
同樣的含義和因素可以被意指及應用於書中的另一段落,那是洛克與霍普頓·斯考德之間的一場簡短的對白,如果脫離了語境,它也可能引起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