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森林宇宙

1948年夏天,一位剛從軍隊退役的青年厄爾·v.謝弗爾,成為在一個夏季裡徒步走完阿巴拉契亞小道全程的第一人。他沒有攜帶帳篷,而且在常常僅有地圖導航的情況下,從4月份到8月份走了123天,平均每天行走17英里。巧合的是,在他徒步旅行期間,阿巴拉契亞小道會議的期刊《阿巴拉契亞小道新聞》登載了邁倫·埃弗瑞和這本雜誌的編輯讓·史蒂文森寫的一篇長文,解釋全程徒步旅行為什麼多半是不可能的。

謝弗爾所走過的小道並不像現今這條經過修整的棧道,儘管當時小道建成只有11年,但是到了1948年,它已經被人們遺忘。謝弗爾發現,小道大段大段的地方已經荒草叢生,或者由於成批砍伐而水土流失。庇護所的數量很少,樹木上的標記常常不存在。他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山林中穿越莽原,道路分岔的時候他有時會走上歧路。有的時候,他踏上一條公路,發現自己離應當到的地方有數英里之遙。他常常發現,當地民眾並不知道這條小道的存在;即使知道,在聽說小道是從佐治亞州一直通到緬因州的時候也會大為驚愕,人們經常對他投以懷疑的目光。

另一方面,同現在不一樣的是,即便是最為塵土飛揚的小村莊也幾乎總有一家商店或者咖啡館,而且通常當謝弗爾離開小道的時候,他總能叫停一輛鄉村巴士,讓他搭乘到最近的市鎮去。儘管他在四個月裡沒有看到過任何其他徒步旅行者,但是沿著小道前進是一種別樣的真正的生活。他常常路過小農莊和村舍,或者看到牧人在陽光明媚的圓丘上放牧畜群。如今,所有這些早已一去不復返。今天,阿巴拉契亞小道沿途是一處人工設計的莽原——實際上是行政命令的產物,因為謝弗爾曾經路過的許多房屋後來都被強迫收購併且悄悄地恢復為林地。1948年,美國東部鳴禽的數量是現在的兩倍。除了栗樹之外,林中樹木都是健康的,山茱萸、榆樹、鐵杉、南方香脂冷杉和紅雲杉仍然在蓬勃生長。最引人注目的是,2000英里的小道上幾乎就他一個人。

當謝弗爾在8月初,即離出發日正好四個月的那天走完了全程,並且向小道會議總部報告他的成就時,在座的實際上沒有一個人相信他的話。他不得不向高階職員們展示他的照片和小道徒步行走日誌,並經歷了一次如他在日誌《與春天一起行走》中所寫的「極好然而徹底的盤詰」,他的敘述才終於被人們接受。

謝弗爾全程徒步行走小道的訊息披露之後,引起了廣泛的注意——報紙前來採訪他,《國家地理》登載了一篇長文——而阿巴拉契亞小道又有了生機。然而徒步旅行在美國一向是一種邊緣事業,沒過幾年,除了一些鐵桿分子和怪人以外,阿巴拉契亞小道基本上再次被人們遺忘。在20世紀60年代初,有人提出一項將一條風景綺麗的大道從霧山向南延伸的計劃,辦法是在阿巴拉契亞小道南部的路基上修路。這項計劃沒有實施(是由於成本問題,而不是什麼人的強烈抗議),在其他地方,小道遭到蠶食,或淪為通過商業區的一條遍佈車轍的泥濘小路。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在1958年,小道南端從奧格勒索普山到斯普林格山的20英里路被砍掉了。到了20世紀60年代,任何審慎的觀察者都意識到阿巴拉契亞小道似乎只能分成許多路段留存下來了——在霧山和謝南多亞國家公園,穿越佛蒙特州到緬因州,作為一處遺蹟,間或孤零零地流落在個把國家公園裡,要不就是被埋在購物中心和住房開發區下面。小道有很多部分穿越私人的土地,新的業主常常撤銷非正式的通行權協議,迫使小道的某段匆忙地遷移到繁忙的公路或其他公共道路上去——根本不會穿過本頓·麥凱當初設想的那種靜謐的莽原,看來阿巴拉契亞小道再次大難臨頭了。

後來,也是機緣巧合,美國出了一位內政部長斯圖爾特·尤德爾,此君極為愛好徒步旅行。在他的主導下,於1968年通過了一項國家小道系統法令。這條法令雄心勃勃,牽涉面很廣——然而基本上從未實施。法令設想在美國全境新開闢25000英里的徒步旅行小道,但是其中大多數從來沒有建造。不過,法令確實催生了太平洋頂冠小道,並且將阿巴拉契亞小道列為事實上的國家公園,從而確保了它的未來。法令還提供資金——1978年以來一共撥出1.7億美元——用於購買私人土地,以便使小道沿途形成一個莽原緩衝地帶。目前,幾乎整條小道通過的地區都是受保護的莽原。其中只有21英里——不到總長的1%——是在公共道路上,大部分是在橋樑上以及遠離市鎮的地方。

自謝弗爾徒步旅行之後半個世紀以來,大約有四千人重複了他的壯舉。走完小道的徒步旅行者分為兩種:一種是在一個季節裡一口氣走完的,稱為「全程徒步旅行者」;另一種是分段走完的,稱為「分段徒步旅行者」,記錄所載分段徒步旅行的最長時間跨度是46年。阿巴拉契亞小道會議不承認速度紀錄,理由是這不符合這項事業的精神,但是這種做法並沒有阻止人們去嘗試。在20世紀80年代,有個名叫沃德·列奧那德的人,揹負著一個裝得滿滿的背包,沒有任何人協助,在60天裡徒步走完了小道全程——這是一項不可思議的成就,即使開車走完相應的路程也需要差不多5天時間呢。1991年5月,一位名叫戴維·霍頓的「超級賽跑運動員」和一位名叫斯各特·格里森的耐力徒步旅行者相隔兩天出發上路。霍頓有一個協助人員網路,在十字路口和戰略地點等著他,所以他除了一瓶水之外什麼也不用帶。每個晚上,他被人用汽車載到一個汽車旅館或者私人家裡過夜。他平均每天跑38.3英里,跑10—11小時。格里森則僅靠兩條腿走路,但是每天要走18小時之多。最後,霍頓第39天在新罕布什爾州趕上格里森,花了52天9小時達到了目的地,格里森則在兩三天後到達。

完成全程徒步旅行的人形形色色,有個人是在80多歲時徒步旅行的,另一位是拄著柺杖走完的。一個名叫比爾·歐文的盲人牽著一隻導盲犬在小道上徒步旅行,一路上估計摔倒過5000次。全程徒步旅行者中很可能不是最有名,但肯定是報道最多的一位是愛瑪·蓋特伍德「奶奶」,儘管她行為古怪,裝備簡陋,並且可能遭遇危險(她老是迷路),還是在六十好幾歲時兩次成功地走完小道。我自己最喜歡的是來自馬薩諸塞州佩帕瑞爾的一個名叫伍德羅·墨菲的人,他在1995年夏天完成了全程徒步旅行。就憑他叫伍德羅這個名字,我會喜歡他,然而當我讀到他的體重有350磅,徒步旅行是為了減肥的時候,我對他更加敬佩。他在小道上行走的第一個星期裡,一天只能走5英里,可是他堅持下來,到了8月份他抵達家鄉所在的州時,已經增加到每天走12英里了。他體重減少了53磅(從各方面來考慮,這不算什麼),據最近的報道說,他正在考慮明年再次進行小道行走。

全程徒步旅行者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走到卡塔丁,然後轉回身開始往回走到佐治亞州。他們就是無法停止走路,這有點讓人感到驚異。事實上,你讀到的有關全程徒步旅行者的故事越多,到頭來你就越會充滿這種驚異。就說那位盲人比爾·歐文吧,他在做完徒步旅行之後說:「我從來沒有享受過徒步旅行的樂趣,這只是一件我不得不做的事情,它不由我選擇。」或者看看在1991年創造速度紀錄的超級賽跑運動員戴維·霍頓吧,根據他本人的敘述,他成了「智力和感情上的一具殘骸」,把大部分時間花在淚水滂沱地大哭著穿越緬因州。(嗐,那又何苦跑呢?)即使是那位好青年厄爾·v.謝弗爾老兄,最後也成了賓夕法尼亞州森林深處的一位隱居者。我不是說,在阿巴拉契亞小道上徒步旅行會使你痴呆,只是需要某種人來做這件事。

眼看著一位穿旅遊鞋的老奶奶、一位名叫伍德羅的大胖子,以及超過3990個其他的人成功抵達卡塔丁,我對自己放棄這種探索是什麼想法呢?噢,事實上是,好得很。我仍然是要進行阿巴拉契亞小道徒步旅行的,我只是不想走全程而已。卡茨和我已經走了50萬步,如果你相信的話,看來也不是必須走完剩下的450萬步才能對這件事有個概念。

就這樣,我們隨那位有趣的計程車司機驅車前往諾克斯維爾,在機場租了一輛車。午後,我們已經離開諾克斯維爾朝北開去,穿越一個恍惚記得的世界,充滿了繁忙的道路、晃盪的交通標誌、寬廣的十字路口、巨大的標記,以及幾英畝幾英畝的購物中心、加油站、折扣商店、消聲器修理店、停車場,以及其他種種。甚至即使已經在加特林堡待了一天,這種轉換也是令人頭暈目眩的。我記得曾經在書中讀到過,一次,有人把幾個對叢林以外的世界一無所知也無所期望的處於石器時代的巴西印第安人帶到聖保羅或里約熱內盧去,當他們看到那兒的事物——建築、汽車、掠過的飛機,與他們自己的簡單生活如何完全不同的時候,他們不約而同地撒了一大泡尿,把自己尿得溼淋淋的,我相信我是能夠體會他們當時的感受的。

這是個如此奇怪的反差,當你在阿巴拉契亞小道上行走的時候,森林就是你的宇宙,無邊無際,包孕一切。這是你日復一日的全部體驗,最後,它就差不多成了你能想象到的一切。當然,你知道地平線以外的某個地方有巨大的城市、繁忙的工廠、擁擠的快車道,但是在這個國家的這部分地區,林木充斥了你目力所及的全部景觀,是森林統治的地方。即便是像富蘭克林、夏瓦西,甚至加特林堡這樣的小市鎮,也只不過是在這個巨大的森林天地中方便地分佈的中途站點而已。

但是,如果離開小道,正式地離開,驅車到某地去,就好像我們現在所做的這樣,你就會明白你是怎樣上了大當了。在這裡,群山和森林只不過是背景,你熟悉它,知道它,身在其中,但是它並不比掠過山脊的雲彩更加重要或引人注目。在這裡,最接近你的生活、你認為最重要的是:加油站、沃爾瑪超市、凱瑪特超市、鄧金炸面圈店、大片錄影帶店,總之是一系列無窮無盡地展現出來的醜陋的商業設施。

卡茨對此也感到不舒服。「嗐,太醜陋了。」他驚異地噓了一口氣,好像他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這些東西似的。我順著他的肩膀輪廓,朝他身後望去,看到一個帶著一片草原大小的停車場的巨大購物中心,於是同意了他的話,確實很可怕。然後,我們倆不約而同地撒了一大泡尿,把自己尿得溼淋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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