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不是為馬德魯斯而是為我自己)在前面那些段落的考證裡讀到了某種警察辦案式的做法而惋惜。馬德魯斯是唯一文人們引以為榮的阿拉伯文化學者。在這種肆無忌憚的成績面前,連那些文人自己都知道他是誰了。安德烈·紀德是第一批讚揚他的人之一,那是在一八九九年八月;我不會想到坎塞拉和卡德維拉將會是最後讚揚他的人。我的目的並不是想破壞這種崇敬,而只是想把它記錄下來。慶祝馬德魯斯的忠實就是忽視馬德魯斯的靈魂。甚至就是根本未提及馬德魯斯。他的不忠實,他的具有創作性和流利的不忠實則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h2id="b011"三、恩諾·利特曼/h2《一千零一夜》一個著名阿拉伯文版的祖國德國可以(枉)為四個版本自豪:「圖書管理員式的,儘管也是古以色列人式」的古斯塔夫·魏爾的版本——其相應版本記錄在某些百科全書的有關加泰羅尼亞人條目裡,《古蘭經》的譯者馬克斯·亨寧的版本,文人費利克斯·保羅·格雷夫的版本,阿克蘇姆城堡衣索比亞銘文的破譯者恩諾·利特曼的版本。第一種版本(一八三九年至一八四二年)的四卷書是最可愛的;因為它的作者——由於痢疾而被從非洲和亞洲挖掘出來——注意保持或替代其東方風格。他的插入語值得我完全的敬佩。他讓幾個闖入聚會的人說:「我們不想象早晨,因為早晨驅散節日。」至於那個慷慨的國王,他保證說:「他為客人點燃的火讓人想起地獄,而他仁慈的手上的水珠則像洪水。」他還向我們談起另外一個人的手「就像大海一樣開放」。這些漂亮的描述伯頓或馬德魯斯是可以寫出來的,而譯者又把它斷斷續續地使用到詩歌裡——在詩歌裡,美麗的激情可以成為原抒情詩的替代或代用品。至於散文,我覺得他們是照譯,再加上一些有道理的刪改,保持在虛偽與羞恥之間的程度。伯頓對他的翻譯加以讚揚——完全忠實於原文,可以稱是百姓化的翻譯。「魏爾博士儘管是圖書管理員式的人」,也不枉為猶太人,我覺得在他的文風裡有某種《聖經》的味道。
第二種版本(一八九五年至一八九七年)缺少準確性方面以及風格方面的魅力。我談的是萊比錫的阿拉伯文化學者亨寧向菲利普·雷克拉姆的「大學圖書館叢書」提供的版本。這是個刪節本,而出版社卻說不是刪節本。其風格平淡固執,其最無可爭議的特點就是引申。布拉克和佈列斯拉夫的版本已經介紹過了,除了佐滕伯格的手稿和伯頓的《夜之補遺》。作為理查德爵士的翻譯的亨寧在語義表現上要比作為阿拉伯語翻譯的亨寧強得多,它完全可以證明理查德爵士在阿拉伯語方面佔的優勢。在著作的序言和結尾處充滿了伯頓的讚揚——幾乎連那份說他已經掌握了「喬叟的風格,相當於中世紀的阿拉伯文」的報告都不認可的讚揚。如果把喬叟指定為伯頓的詞彙庫之一倒是更合理。(另外一個詞彙庫就是托馬斯·厄克特爵士的《拉伯雷》。)
第三個是格雷夫的版本,源於伯頓的英文本,並且是把它予以重複,只去掉了那些百科全書式的註釋。它於一戰前在因澤爾出版社出版。
第四個版本(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八年)一直在取代上一個版本。它同前一個版本一樣,有六卷,而且阿克蘇姆銘文的破譯者、耶路撒冷二百八十三部手稿的清點者、《東方學雜誌》的撰稿人——恩諾·利特曼在上面簽了名。如果沒有那些愉快的拖延,伯頓的譯文就是完全流暢的譯文。最難以言表的汙穢沒有讓他退縮,他把它們譯成了貞節的德文,個別地方還譯成了拉丁文。他沒有迴避一個詞,甚至那些一千次由每個夜晚到下一個夜晚過渡的段落。他無視或拒絕地方色彩。有必要指出出版者的名字,讓他們保留「真主」,而不要用「上帝」予以代替。他像伯頓和約翰·佩恩一樣,把阿拉伯詩歌譯成了西方詩歌。他會認真地發現,如果在一段常見的「某某發表了這首詩」提示之後見到的卻是一段德文散文,讀者們一定會目瞪口呆的。他提供了必要的註釋,以便更好地理解書的內容。每卷二十個,都很簡練。他總是那樣光彩照人、清晰可見、不偏不倚。他繼續(有人告訴我們)那阿拉伯人的呼吸。如果《大不列顛百科全書》裡面沒有錯誤的話,他的譯文就是所有現有譯文中最優秀的。我聽說阿拉伯文化學者們對此同意,這絲毫不影響一個文人——他,來自完全阿根廷的共和國——對此表示異議。
我的理由如下:伯頓和馬德魯斯的譯本,還有加朗的譯本,都只能讓人產生「文學之後」的感覺。無論其瑕瑜如何,他們的作品都先行準備了前面提到的那種豐富的過程。在某種程度上,伯頓的作品被幾乎是無止境的英語程式罩上了陰影——約翰·多恩的刺耳的粗話、莎士比亞和西里爾·圖爾納的巨大詞庫、斯溫伯恩的古老嗜好、一千七百年著作家們的愚昧博學、毅力與無所事事、暴風驟雨的愛情和神話般的愛情。在馬德魯斯的漂亮段落裡,薩朗波和拉封丹,《柳條人像衣架》和俄羅斯芭蕾舞互相輝映。利特曼就像華盛頓一樣不會說謊,只剩下德國的誠實了。不過還少,實在太少了。《一千零一夜》和德國的貿易應該能再生產出點兒什麼。
在哲學領域,在小說領域,德國具有絕妙的文學——最好說,也只有一個絕妙的文學了。《一千零一夜》裡有很多神奇的東西,我希望在德語裡應反覆斟酌。提出這個願望的時候,我想起了故事裡那些不著邊際的奇事——一盞燈或一隻戒指的無所不能的奴隸,能把穆斯林人變成鳥的女王拉布,胸中裝有護身符和圖案的銅船工——和那些聚合性質的、出於湊齊一千零一個部分的需要而編造的普通事情。神話用完了,抄書匠們就開始求助於歷史故事和慈善故事了,把這些故事加進去似乎也可以增加其餘故事的可信度。升上天的紅寶石和對蘇門答臘的第一次描述,阿拔斯王朝的特點和靠為上帝辯護為生的銀天使都共存在一個同樣的水平上。這種混合是詩意的,我說某些重複也如此。在第六百零二個夜晚,沙赫里亞爾國王從王后嘴裡聽說了自己的故事,這還不算新奇嗎?按照大體的框架,一個故事裡常常包含幾個故事,而且不僅如此,一個場面裡還包含另一個場面,就像《哈姆雷特》悲劇一樣,還有夢囈般的拔高。丁尼生一句拗口而又明朗的詩句似乎可以給它們下個定義:
精心雕琢的東方象牙,圓中套圓。
更令人驚奇的是,七頭蛇的那些異位頭竟然可以比它的身體還管用:「中國和印度斯坦島」的傳奇國王沙赫里亞爾得到了丹吉爾的總督、瓜達雷特戰役的戰勝者塔裡克·本塞亞德的訊息……前廳同鏡子混在一起,面具藏在臉後面,誰也認不出哪個是真正的人,哪個是偶像。這絲毫也不重要,這種混亂很常見,就像半昏睡中的杜撰一樣可以接受。
命運的遊戲可公正、可相反、可偏離,一個按照德文的歪曲、按照德國的「恐怖感」組織和強調這種遊戲的人,一個卡夫卡,還有什麼事不能做呢?
一九三五年,阿德羅格
在我核對過的書中,我應該列出下列幾種:
《一千零一夜》,加朗譯《阿拉伯故事集》,巴黎。
《一千零一夜》,通稱《阿拉伯之夜閒談》,萊恩譯,倫敦,一八三九年。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理查德·伯頓直譯本,倫敦(?),第六、七、八卷。
《阿拉伯之夜》,選自理查德·伯頓著名直譯本的未刪節全本選集,紐約,一九三二年。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譯自阿拉伯文本的直譯全本,馬德魯斯譯,巴黎,一九○六年。
《一千零一夜》,馬克斯·亨寧譯自阿拉伯文本,萊比錫,一八九七年。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譯自加爾各答出版社一八三九年出版的恩諾·利特曼的《故事集》,萊比錫,一九二八年。
richardfrancisburton(1821—1890),英國探險家,一八四二年被牛津大學開除,後遊歷世界,通曉數十種語言,擔任過駐赤道幾內亞的費爾南多波、巴西的桑托斯、敘利亞的大馬士革等地的領事。
指英國學者弗朗西斯·紐曼(francisnewman,1805—1891),曾就《荷馬史詩》譯文和馬修·阿諾德有過爭論。
《聖經》中的城市,因居民罪孽深重,遭上帝焚燬。
英國諷刺詩人塞繆爾·巴特勒(samuelbutler,1613—1680)名作《休迪布拉斯》中的人物。
土耳其城市,瀕臨黑海。原文作「samun」,疑誤。
caaba,伊斯蘭教聖地麥加城大清真寺廣場中央著名方形石殿,供奉神聖的黑石,又音譯為「克爾白」。
衣索比亞的舊稱。
貝南的舊稱。
我是指受到愷撒呼喚的馬可·安東尼:……在山上據說,你吃生肉,還有的用目光盯死人……在這兩行字裡,我似乎隱約看到了蛇怪(一種目光可以致人死亡的蛇)神話的倒置反映。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三十三節)沒有向我們提及任何有關這種動物死後功能的情況,不過看與死兩種概念的結合大概對莎士比亞產生了影響。蛇怪的目光是有毒的,而神卻僅僅靠發光或放射神力就可以殺死人。上帝的直接目光是難以忍受的。莫伊塞斯在阿烈山裡矇住臉,因為他害怕看到上帝。喬拉桑的先知哈基姆用了四層白絲綢的帷幔才不至於弄瞎人們的眼睛。也參見《以賽亞書》第六章第五節,和《列王紀上》第十九章第十三節。——原注
bennettcerf(1898—1971),美國出版家,蘭登書屋創始人。
伯頓於一八八六年受封為爵士。
阿布貝卡·德龍達和豪爾赫·曼裡克動機的變化是值得記憶的:那些曾居住在印度和信德的勇士今在何處?那可是暴君施虐的地方。——原注
指十七、十八世紀義大利為了保持女音而動此手術的男童。
指奧斯曼土耳其的高階官員。
masudi(?—956),阿拉伯歷史學家。
阿拉伯歷史學家伊本·納迪姆(?—1047)的著作。
原文為propósitopolicial,此處採用意譯。
thomasurquhart(約1611—1660),英國作家,此處《拉伯雷》指譯作《弗朗索瓦·拉伯雷先生的作品》。
cyriltourneur(約1575—1626),英國劇作家,著有《復仇者的悲劇》和《無神論者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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