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惠特曼的名字與保爾·瓦萊裡扯在一起,粗看起來,是一種隨意的、(說難聽些)愚蠢的做法。瓦萊裡才高八斗又一絲不苟,而惠特曼則是一位前言不搭後語、狂放不羈的樂天派;瓦萊裡以體現精神迷宮著稱,而惠特曼卻以身體的感嘆而聞名;瓦萊裡是歐洲的象徵,是它體弱多病的黃昏的象徵,惠特曼則是美國的早晨的象徵。整個文壇似乎不能同意將詩人一詞用在這兩個最為對立的人物的身上。但是有一件事卻把兩者結合在一起:他們的作品作為詩歌,都沒有作為作品所創造的一個典範詩人的標誌那樣有價值。因此,英國詩人拉塞爾斯·艾伯克龍比會稱讚惠特曼,「用他豐富而可貴的經驗,創作了那個生動的、個體的形象,那是我們時代的詩歌中沒有的、真正偉大的東西:他自己的形象。」這個評語既模糊又用了最高階,但是它有一個特別的優點,就是沒有把作為文學家和丁尼生的崇拜者的惠特曼,同《草葉集》中那個半神的主人公等同起來。這一區別是有意義的;惠特曼是根據一個想象中的「我」來寫他的詩歌的,這個「我」一部分是他自己,一部分是他的每一位讀者。所以會產生使批評界惱火的意見分歧,所以他會在記錄詩歌的創作日期時習慣於寫上連他都不認識的地名,所以他在某部作品中寫了他出生於南方,而在另一部作品中說自己(實際上也是)出生在長島。
惠特曼的創作意圖是想定義一個可能的人——沃爾特·惠特曼——一個粗心大意無比的樂天派,同樣誇張,同樣缺乏真實感的是瓦萊裡的作品所描繪的人物,後者不像前者那樣去讚美博愛、熱情和樂觀等人類的能力,而是頌揚思想的優點。瓦萊裡塑造了埃德蒙·泰斯特。這個人物可能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神話之一,如果大家內心裡不認為這純然是瓦萊裡的活人的鬼魂的話。對我們來說,瓦萊裡就是埃德蒙·泰斯特。就是說,瓦萊裡是埃德加·愛倫·坡筆下的杜賓先生和神學家心中那難以想象的上帝的化身。這一點無疑不是真的。
葉芝、里爾克和艾略特寫過比瓦萊裡更值得記憶的詩歌;喬伊斯和格奧爾格對自己的寫作手法作過更深刻的修改(也許法語不如英語和德語容易修改)。但是,在這些著名作家的作品後面,沒有可以與瓦萊裡的個性相比的特色。即使這種個性在某種程度上是作品的佈局,也不能改變這樣的事實:在一個卑劣的浪漫主義時代,在納粹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弗洛伊德教團的占卜師和超現實主義的商販的憂鬱的時代,呼籲人們保持清醒,這是瓦萊裡過去所做(現在繼續在做)的功德。
保爾·瓦萊裡在去世後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對一切事物都非常敏感的人的象徵:一個認為一切事物都是一種能啟發一連串思考的刺激的人;一個能傳播自己區別於他人的特點的人,像威廉·哈茲裡特說莎士比亞那樣,「他沒有什麼是自己的」;他是一個作品還沒有寫完,甚至還沒有確定其包羅永珍的能力的人;一個在崇拜鮮血、土地、激情等普遍的偶像的世紀中,總是偏愛清醒地思考之樂和追求秘密的秩序的冒險的人的象徵。
一九四五年,布宜諾斯艾利斯
黃錦炎譯
williamhazlitt(1778—1830),英國作家、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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