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小說

有一本書,書名叫《新英格蘭的興盛》,作者範·威克·布魯克斯,講的是一樁只有占星術才能解釋得清楚的怪事:十九世紀上半葉在美國一個不大的地方湧現出了一大批天才人物。顯然,我對這個「新英格蘭」情有獨鍾,它什麼都來自那個「老英格蘭」。要列出一張長長的人物名單來並不困難,我們可以舉出的名字有:狄金森、梅爾維爾、梭羅、愛默生、威廉·詹姆斯、亨利·詹姆斯,當然還有埃德加·愛倫·坡,他出生於波士頓,我想是一八○九年吧。正如大家所知,我記日子的能力不強。談論偵探小說就是談論愛倫·坡,是他首創了這一文體;不過,在談論文學體裁之前,應該先討論一個小小的前提問題:存不存在各種文學體裁?

大家知道,克羅齊在他的《美學新論》——他極妙的《美學新論》——的一些篇章中說道:「確定一本書是小說、寓言還是美學專著,這與告訴你這本書是黃色封面以及我們可在左邊第三個書架找到它差不多是同一個意思。」就是說,他否認文學體裁,只承認每本書的特色。對此值得指出,儘管每一本書的確各有特色,但是若把各種書的特色都說得具體明確,無疑等於概括出了各種書的特色。當然,我的這個論斷是就一般而言,不足為憑。

思考就是概括,我們正需要這些有用的柏拉圖式的原型來確定某些東西。所以,為什麼不能說存在各種文學體裁呢?我要補充一點個人看法:也許,文學體裁與其說取決於作品本身,還不如說取決於閱讀這些作品的人的看法。審美需要讀者與作品兩者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產生文學體裁。那種認為一本書僅僅就是一本書的看法是荒謬的。書之存在是在讀者開卷之時。此時才產生審美現象,有的人可能以為一本書問世之時似乎就產生審美現象了。

現今存在一類讀者,偵探小說的讀者。這類讀者世界各國都有,數以百萬計,他們是愛倫·坡製造出來的讀者。我們不妨假設並不存在這類讀者;或者我們做一個更加有趣的假設,說有那麼一個人離我們很遠,他可能是個波斯人,是個馬來西亞人,是個鄉下人,是個小孩,是個聽人說過《堂吉訶德》是部偵探小說的人。我們設想,這個假設中的人已讀過一些偵探小說,現在開始閱讀《堂吉訶德》,那麼,他讀到了什麼呢?

「不久以前,有位紳士住在拉·曼卻的一個村上,村名我不想提了……」這位讀者早已滿腹狐疑,因為大凡偵探小說的讀者都不肯輕信,對什麼都疑神疑鬼,都犯一種特殊的疑心病。

比如,他讀道:「住在拉·曼卻的一個村上……」他當然會猜想這事不一定真的發生在拉·曼卻。接著便想:「村名我不想提了……」為什麼塞萬提斯不想提呢?因為塞萬提斯無疑就是兇手、作案人。「……不久以前……」可能以後發生的事情比不久前發生的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偵探小說製造了一種特殊的讀者。人們在評價愛倫·坡的作品時往往忘記這一點,因為如果說愛倫·坡創造了偵探小說的話,那麼他也隨即製造了這種虛構的偵探故事的讀者。為了瞭解偵探小說,我們應該知道愛倫·坡一生總的情況。我認為,愛倫·坡是位了不起的浪漫主義詩人,而且在讀了他的全部著作而不是幾篇著作之後,我們更會感到他的了不起。他的散文比他的韻文還要了不起。愛倫·坡的韻文給我們留下了什麼印象呢?我們看到了愛默生對他這樣的評語:可以稱他為thejingleman,叮噹作響的人,富有聲韻美的人,我們感到他是個小小的丁尼生,雖然他也留下了許多令人難忘的詩句。愛倫·坡善於製造懸念,愛倫·坡的筆下產生了多少故事?

可以說,有兩個人,如果缺少了他們,今天的文學將是另一個樣子。這兩個人都是美國人,上個世紀的人:一個是惠特曼——由他衍生出我們所謂的平民詩,衍生出聶魯達,衍生出這麼多的事來,有好事,也有壞事;另一個是愛倫·坡,由他衍生出波德萊爾的象徵主義,波德萊爾是愛倫·坡的門生,每天晚上都向他祈禱。此外,還衍生出了兩件看似相距甚遠而其實不然的事,兩件相似的事:衍生出了作為智慧結晶的文學觀念和偵探小說。前者——把文學當做智力而非精神的運作——是十分重要的。後者則微不足道,儘管偵探小說曾孕育出多位偉大作家(我們想到了斯蒂文森、狄更斯、切斯特頓——愛倫·坡最好的繼承人)。這類文學可能現已變得等而下之,而且事實上正在走下坡路;時下偵探小說已被科學幻想小說超越或取代。愛倫·坡可能也算得上是科幻小說的開山鼻祖之一。

讓我們回頭再來談談這一觀念:詩是智力的產物。這個觀念與所有的傳統觀念大相徑庭,過去一向認為詩是精神的運作。我們可舉出一個很好的例項:《聖經》。《聖經》集不同作者、不同時代、很不相同題材的作品於一體,而又把這一切都歸屬一個無形的人物:聖靈。據說,由聖靈、上帝或無窮智慧口授,而由各個時期各個國家的筆錄者寫成各種作品。這些作品諸如玄學對話(《約伯記》)、歷史(《列王紀》)、神譜(《創世記》)以及先知箴言。所有這些作品各不相同,而我們讀起來似是出自一人手筆。

我們如果是泛神論者的話,也許不必過分認真考慮我們現在都是些不同的個人,因為我們都是無窮神靈的不同組成部分。也就是說,所有的書都是聖靈寫出來的,聖靈也在閱讀所有的書,因為聖靈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於我們每個人身上。

現在再談談愛倫·坡。據說,他的一生很是不幸,四十歲就過世了,生前一直沉湎於酒精和憂傷之中,深受神經症的折磨。我們不必去深究他得神經症的根由,只需知道愛倫·坡是個命運不濟、非常倒霉的人就夠了。為了擺脫不幸,他展示他的輝煌,強調他的智慧。愛倫·坡被認為是位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一位天才的浪漫主義詩人,尤其在他不寫韻文而寫散文的時候,比如說他寫了《亞瑟·戈登·賓》(iarthurgordonpym/i)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出,第一名字亞瑟(arthur)是撒克遜人名,即埃德加(edgar);第二名字戈登(gordon)是蘇格蘭人名,即愛倫(allan);最後姓氏賓(pym),即坡(poe);這是三個等同詞。愛倫·坡自詡機智過人,而戈登·賓則吹噓自己是個善於判斷、老謀深算的人。愛倫·坡寫了那首我們熟知的著名詩篇,也許我們太熟悉了,雖然這並不是他寫得最好的詩裡的一首,詩名《烏鴉》。後來他在波士頓作了一次報告,解釋了他怎麼想起寫這個題目的。

他首先考慮到疊句的妙處,繼而想到英文的語音特點。他認為,英語中最好記和最有用的兩個字母是o和r;於是立即想起用nevermore(永不再)這個短語。這是他一開頭就想到的,接著產生了另一個問題,得找出一個一再使用這個詞的理由來,因為一個人在每節詩尾都要有規則地重複「永不再」這句話是很奇怪的,於是萌生了利用一隻會說話的鳥的念頭。他想到了鸚鵡,但又覺得把鸚鵡寫進嚴肅的詩裡不夠雅緻,於是想到了烏鴉。那時他正在閱讀狄更斯的《巴納比·拉奇》,書裡就有一隻烏鴉。這樣,他就採用了烏鴉,取名nevermore,詩中不斷重複這個烏鴉的名字。這就是愛倫·坡創作之初的全部構思。

接著,他想:什麼事情最悲慘,最能感人肺腑呢?應該是一位美麗女子的香消玉殞。誰會因此而痛不欲生呢?當然是這個女子的情人嘍。於是他想到給這個痛失未婚妻的情郎哥取個名字叫leonore,以便與nevermore押韻。這個情郎哥該處在什麼地方呢?於是他想:烏鴉是黑的,什麼地方最能襯托出黑色呢?必須用白色作襯托;大理石半身雕像是白的,那麼可能是誰的胸像呢?應該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半身雕像,這座雕像可能放在什麼地方呢?在圖書館裡。愛倫·坡說,至此他的詩作諸事俱備,就缺少一個封閉的場所了。

於是他把密涅瓦的雕像安置在一所圖書館裡。那位情郎哥就待在那裡,他在圖書的包圍之中形影相弔,為心上人的死去長吁短嘆,情思綿綿。接著,烏鴉進來了。烏鴉為什麼進圖書館?因為圖書館是個靜謐的地方,應該有點喧鬧的東西與之形成對比,於是他又設計了一場暴風雨,設計了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闖進了那隻烏鴉。

那人問烏鴉叫什麼名字,烏鴉答稱:「nevermore.」那人為了自找痛苦折磨自己,一問再問烏鴉叫什麼名字,好讓它一次又一次地回答:nevermore,nevermore,nevermore(永不再)。最後,他對烏鴉說了一句可以理解為本詩中第一個隱喻的話:「我要把你的尖喙從我心中挖去,要把你的形體逐出門外。」那隻烏鴉(它僅僅是個回憶的象徵,一個揮之不去的不幸回憶的象徵)依然回答道:nevermore。那人知道他已命中註定要在同烏鴉對話中了此殘生,度過他這夢幻般的一生,聽著烏鴉回答他「永不再」,他仍要不斷向它提出這個早已答覆的問題。這就是說,愛倫·坡要讓我們相信,他是以機智的方式寫下這首詩的;但是,我們只需稍稍留意一下這個情節就可知道一切都是杜撰的。

愛倫·坡如果借用的不是烏鴉,而是一個傻子或一個酒鬼,那麼,他可能會給人一個不合情理的觀念,我們讀到的將是一篇完全不同和難以解釋的詩作。我認為,愛倫·坡可以為自己的聰慧而感到驕傲,他為自己複製了一個替身,他選擇的是一個遙遠的人物——此人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無疑還是我們的朋友,雖然他本人並不想成為我們的朋友。此人是位紳士,叫杜賓,文學史上第一位偵探。他是一位法國紳士,一位破落貴族,住在巴黎的遠郊區,他有一位朋友。

這裡我們看到了偵探小說的另一程式:運用智慧或機智的行動偵破一個疑案。做這樣事的定是個非常聰明的人,這個人現在叫杜賓,以後叫福爾摩斯,再後來叫布朗神甫,或者叫別的一些名字,當然都是些響噹噹的名字。其中第一個原型,我們可以說就是紳士夏爾·奧古斯特·杜賓,他同他的一位朋友住在一起,這個朋友就是講故事的人。這也是偵探小說傳統寫法的一部分,這種傳統寫法在愛倫·坡死後很久為愛爾蘭作家柯南·道爾繼承了。柯南·道爾採用了這種本身就很有吸引力的題材,即兩個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間的友誼,這種友誼某種形式上有點像堂吉訶德和桑丘之間的友誼,雖說這兩人從未成為一對完美的朋友。在後來吉卜林的小說《吉姆》中則是一個少年和印度教士之間的友誼;在《堂塞貢多·松勃拉》中說的是高喬牧人和一個青年之間的友誼。這種講友誼的題材在阿根廷文學中屢見不鮮,在古鐵雷斯的許多作品中常可看到。

柯南·道爾虛構了一個相當愚蠢的人物,他的智商在讀者之下,此公名叫華生醫生;另一個人物既有點滑稽,又有點可敬,名叫福爾摩斯。作者設計福爾摩斯機智勇敢的不凡業績,通過他朋友華生之口娓娓道來,華生則自始至終驚訝不已,一直被種種表面現象所迷惑,他經常受到福爾摩斯的捉弄,卻又樂意被他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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