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

法國還沒有選出一位代表性作家,但傾向於雨果。誠然,我非常敬重雨果,但雨果不是典型的法國人,雨果是在法國的外國人;雨果善用華麗的詞藻,廣泛運用隱喻,他不是法國的典型。

另一個更加奇怪的例子是西班牙。西班牙本應由洛佩·德·維加、卡爾德隆、克維多來代表。然而不是,代表西班牙的是塞萬提斯。塞萬提斯是與宗教法庭同時代的人,但他是個寬宏大度的人,既沒有西班牙人的美德,也沒有西班牙人的惡習。

彷彿每個國家都得有一個不同的人來做代表,這個人可能成為醫治這個國家的毛病的某種特效藥、抗毒素、解毒劑。我們自己本來可以選擇薩緬託的《法昆多》作為代表,這是我們國家的書;可是沒有。我們有我們的戰爭史,刀光劍影的歷史,我們卻選擇了一部逃兵的記事錄,我們選擇了《馬丁·菲耶羅》。儘管此書值得選為代表作,可是,怎麼能設想我們的歷史由一個征服曠野的逃兵來代表呢?然而,事情就是這樣,好像每個國家都有這種需要似的。

關於書,許多作家寫過非常出色的評論。我想略舉一二。首先我要提到蒙田,他寫了一篇談書的散文。他在這篇散文中說過一句值得記住的話:「不快樂的事我不做。」蒙田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強制性閱讀是錯誤的觀念。他說,他要是在一本書裡讀到一段費解的話,他就放下不讀,因為他把閱讀看做是件開心的事。

我記得,許多年前進行過一次關於什麼是繪畫的民意調查。有人問到我妹妹諾拉,她回答說,繪畫是一種用形態和色彩給人愉快的藝術。我可以說文學也是一種給人愉快的方式。如果我們讀到一些晦澀難懂的東西,那是作者的失敗。因此,我認為,像喬伊斯那樣的作家基本上是失敗的,因為他的作品讀起來太吃力。

書不應該讀起來費勁,快樂的事不應該做起來費勁。我認為蒙田說得很對。他隨即列舉了幾位他喜愛的作家。他引證了維吉爾,說他喜歡《農事詩》更甚於《埃涅阿斯紀》,我則更喜歡《埃涅阿斯紀》,但這無關緊要。蒙田是懷著激情談論書籍的,他說,雖然讀書是一種快樂,然而讀書是一種略帶憂鬱的享受。

愛默生說得正相反——這是又一篇有關書籍的宏論。愛默生在那次講座中說,圖書館是一座奇妙的珍藏室。在這座珍藏室裡,人類最好的精靈都像著了魔似的在昏睡,但都期待著我們用語言來打破其沉睡。我們必須把書開啟,這樣,精靈們就會覺醒。他說,這樣,我們就能同人類產生的最優秀的分子結為夥伴,但我們不去尋找他們,卻寧願去閱讀各種評論、批評而不去聽他們自己說些什麼。

我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大學文學哲學系當過二十年英國文學教授。我常跟我的學生說要少鑽圖書館,不要去讀評論文章,要直接閱讀原著;也許讀原著一時理解不了,但總能從中得到享受,總能聽到某個人的聲音。我要說,作者最重要之處是他的語調,一本書的最重要之處是作者的聲音,這個聲音能打動我們。

我把一生的部分時間花費在閱讀上。我認為讀書是一種幸福,另一種稍少一點的幸福是寫詩,或者叫做創作,創作就是把我們讀過東西的遺忘和回憶融為一體。

愛默生和蒙田在這一點上不謀而合:我們只應該閱讀我們愛讀的東西,讀書應該是一種幸福。我們要在書本上多下功夫。我總是設法閱讀一遍之後再讀第二遍。我認為重讀比初讀還重要,當然為了重讀必須初讀。我就是這樣崇拜書的。我可以把這一點說得動情一點,但我並不願意太動情,我願把此當做秘密透露給諸位中的每一個人,而不是透露給大家,是透露給每一個人,因為大家這概念是抽象的,而每一個人則是真實的。

我始終不把自己當做盲人,我繼續買書,不斷地把書放滿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贈送給我一套一九六六年版的《布羅克豪斯百科全書》。我感覺到了家裡存放著這套書,我感到這是一種幸福。那裡擺放著二十多卷書,裡面有我無法閱讀的哥特體字母,有我無法看見的地圖和插畫,但是,這部書就放在那裡。我感受到了這部書包含的深厚情誼。我認為書是人們能夠享受到的一種幸福。

有人在談論書的消失,我以為這是不可能的。試問一本書和一張報紙或一張唱片之間有什麼區別。區別就在於報紙讀完就忘了,唱片也是聽過就忘了,那是一種機械活動,因而是膚淺的;而書是為了讀後永誌不忘。

聖書的觀念,《古蘭經》、《聖經》或是《吠陀》——此書也說是吠陀創造了世界——的觀念可能已經過時,但是書籍仍然保留著某種神聖的東西,我們應設法儲存這種神聖的東西。拿到一本書,開啟它,就產生了審美的可能性。書本里臥躺著的一大堆字是些什麼東西?這些沒有生命的符號是些什麼東西?什麼也不是。倘若我們不把書開啟,書又有什麼用呢?那隻不過是一堆紙片和一個羊皮封面;但是,如果我們去閱讀它,奇怪的事就發生了,我相信,越讀變化越大。

赫拉克利特說過(我多次重述過),沒有人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沒有人能踏進同一條河流,因為流水是變化的,但最可怕的是我們自己比流水變動得還快。我們每讀一本書,書就變化一次,對書中字義的體會就不同;更何況書籍裡滿載著逝去的往事。

我說過我反對閱讀書評,現在我要說句相反的話(說句相反的話有何不可)。《哈姆雷特》並不完全是莎士比亞十七世紀寫的《哈姆雷特》了,《哈姆雷特》已是柯爾律治、歌德和安德魯·佈雷德利筆下的《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新生了。《堂吉訶德》的情況也是如此。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盧貢內斯和馬丁內斯·埃斯特拉達身上。《馬丁·菲耶羅》不是同一本書。讀者已豐富了書的內容。

如果我們閱讀一本古書,那麼我們就彷彿在閱讀著書之日起到我們今天為止所經歷的那段時光。因此,應該保持對書的崇敬。書裡可能充滿印刷錯誤,我們可以不贊同作者的觀點,但是,書裡仍然保持著某種神聖的東西,奇妙的東西。這不是提倡迷信,而確是出於尋求幸福、尋求智慧的願望。

這就是我今天要跟大家講的。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原文為拉丁文。

gorgias(約前485—約前380),古希臘詭辯家、懷疑論哲學家,所著《自然論》認為什麼也不存在,即使確實存在某些東西,那也是不可知的;即便可知,也是不可言傳的。柏拉圖的對話錄《高爾吉亞篇》,就是專門反駁他的。

《托拉》,猶太教的律法書,廣義泛指上帝啟示以色列人的真義,狹義指《舊約》首五卷,即《摩西五經》。

此處參考羅念生、王煥生先生的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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