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漂亮朋友 莫泊桑 第1頁,共2頁

喬治·杜洛華拿一百蘇硬幣埋單,接過女收款員找的零錢,便走出餐館。

他長得一表人才,又保留當下級軍官時的威儀,這會兒挺直腰身,以軍人的習慣動作捻了捻小鬍子,美男子的目光對晚餐遲到的顧客迅疾一掃,就像老鷹那樣一覽無餘。

幾個女人已經抬起頭來注視他,有三名青年女工,還有一個徐娘半老的音樂教師,是個頭髮不整、帽子落滿灰塵、衣裙歪斜的邋遢女人,以及陪同丈夫的兩個小市民,看樣子全是這家廉價大眾餐館的常客。

杜洛華來到街上,佇立了片刻,想想該幹什麼。今天是六月二十八日,口袋裡只剩下三法郎四十生丁,要支援到月底。這就意味著面臨選擇:要麼用兩頓晚餐不用午餐,要麼用兩頓午餐不用晚餐。他考慮午餐二十二蘇一頓,而晚餐為三十蘇,如果只用午餐,那還能剩下一法郎二十生丁,又頂兩頓小吃,可以在街上吃點麵包夾紅腸,喝兩杯啤酒。這就是他的主要花銷,也是他夜晚的主要娛樂。轉念至此,他就沿著洛蕾特聖母院街朝下坡走去。

他走路的姿勢,還像身穿輕騎兵軍裝時那樣,昂首挺胸,彷彿剛下馬似的雙腿微微叉開,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勇往直前。他那頂高筒禮帽已然破舊,斜壓在耳朵上,鞋跟踏在鋪石馬路上嗒嗒作響,但他仍然擺出退伍軍人軒昂的派勢,傲視行人、房舍,甚至整座城市。

他那套衣服也就值六十法郎,但是瀟灑的風度猶存,十分惹眼,雖略顯俗了點兒,但畢竟活靈活現。他高高的個頭兒,相貌堂堂,兩撇翹起的小鬍子彷彿長在唇上的青苔,小小瞳孔的藍眼睛非常清亮,一頭近棕褐色的金髮自然捲曲,正中分縫兒,活像通俗小說中的反面人物。

正值夏夜,巴黎憋悶難耐,像蒸汽浴室一樣燠熱,在夜色中憋得人大汗淋漓。陰溝的花崗岩洞口噴出一股股臭氣;設在地下室的廚房,也從低矮的窗戶朝街上散發泔水和剩澆汁的腐臭味。

那些門房都穿著襯衫,騎在草墊椅上,在各自門洞裡抽著菸斗。行人都光著頭,帽子拿在手上,拖著沉重的腳步。

喬治·杜洛華走在林蔭大道上,又停下腳步,心中猶豫不決,不知做什麼好。現在,他想去香榭麗舍大街和布洛涅樹林大街,好在樹下呼吸點兒新鮮空氣,但是還有一種慾望也在撩撥他,但願有一次豔遇。

會有什麼樣的豔遇呢?他自己也說不清,反正他在等待,每天從早到晚,足足等了三個多月。不過,他仗著漂亮面孔和風流舉止,有時說不上在哪兒也偷了點兒情,但是他總希望再多些,再有味些。

囊空如洗,又熱血沸騰,在街頭巷尾碰上浪蕩的女人,他更是慾火中燒。那些女人柔聲招呼:「漂亮的小夥子,跟我來好嗎?」他哪敢跟著去呢,付不起錢啊。況且,他還在等待另一種際遇,另一種親熱,少幾分庸俗的。

然而,他愛去妓女雲集的場所,如她們出入的舞廳、咖啡館,她們兜客的街道。他愛同她們接近,同她們交談,隨便以「你」稱呼她們,聞她們身上郁烈的香水味,感受同她們在一起的滋味。她們畢竟也是女人,是專供性愛的女人,他絕不像出身高貴的那種男子,天生就鄙視她們。

他隨著熱得發昏的人流,拐上瑪德萊娜教堂的方向。路兩旁大咖啡館客滿為患,漫溢到了人行道。只見燈火輝煌,顧客面前的小方桌或圓桌上擺著玻璃杯,盛有紅黃綠褐等各種顏色的飲料。大肚長頸瓶中,透明的粗冰柱亮晶晶的,冰鎮著澄澈悅目的飲用水。

杜洛華不覺放慢腳步,嗓子乾渴,真想喝點兒什麼。

這種夏天的夜晚,又熱又渴,實在難以忍受,他想象清涼飲料流進口中的那種快感。可是今天晚上,哪怕只喝兩杯啤酒,第二天的那頓經濟晚餐就泡湯了,而月底飢腸轆轆的滋味,他早已銘心刻骨了。

他心中暗道:「我一定得支援到十點鐘,再去美洲人咖啡館喝杯啤酒。見鬼!怎麼渴得這麼厲害!」他又瞧瞧坐在那裡飲用的那些人,所有那些人都能隨心所欲地解渴暢飲。他經過一家家咖啡館,擺出一副又放肆又快活的神態,打量每個顧客的外貌衣著,估摸他們身上能帶多少錢。一股怒火襲上心頭,他惱恨安安穩穩坐著的那些人。搜搜他們的腰包,準能掏出金幣、銀幣和零鋼鏰兒。平均起來,每人至少能有兩枚金路易,每家咖啡館有百十來人,兩枚金幣乘以一百,就合四千法郎啊!他口裡嘟嘟囔囔:「這些蠢豬!」同時大搖大擺,顯出優雅的姿態。在街角暗處若能逮住那麼一個,那就毫不客氣,非扭斷他脖子不可,就像從前大演習時捉農家的雞鴨那樣。

這時,他想起在非洲的那兩年軍旅生涯,想起在南部省小哨所裡如何勒索阿拉伯人。還有一次,他們到烏勒德—阿拉納部落為非作歹,幹掉了三個人,他和夥伴撈了二十隻雞、兩隻羊,以及黃金和半年的笑料,想到這裡,他的嘴唇掠過一絲殘忍而快意的微笑。

後來始終沒有查出殺人兇手,其實也沒有認真查,阿拉伯人算什麼,簡直就是當兵的天生獵物。

在巴黎可就是另外一碼事兒了,總不能挎刀持槍、明火執仗地搶掠,一點兒王法也沒有。他感到內心還充滿在被征服國為所欲為的下級軍官的全部本能。自不待言,他十分懷念在沙漠中度過的那兩年時光。多遺憾沒有留在那裡啊!原指望回國要比待在那裡強。哪料現在!……嘿,是啊,現在,可有好瞧的啦!

他舌頭在嘴裡打卷兒,咂咂有聲,彷彿驗證口腔的確幹得要命。

周圍人潮湧動,顯得衰竭而遲緩了,他頭腦中充斥著這個念頭:「這幫畜生,這些蠢貨,坎肩口袋裡都裝著錢。」他用口哨吹著歡快的小調,橫著膀子衝撞行人。被撞的男人,有的回頭罵罵咧咧,有的女人則嚷一聲:「簡直是一頭牲口!」

他經過滑稽歌劇院,在美洲人咖啡館對面站住,心裡合計要不要喝一杯啤酒,也實在焦渴難熬。他站在馬路中間,在下決心之前,他望了望有光亮的大鐘,才九點一刻。他深知自己,一滿杯啤酒只要放到面前,他會一口氣喝下去。過後呢,一直到十一點鐘,他又該幹什麼呢?

他走過去了,心中暗道:「我一直走到瑪德萊娜教堂,然後再慢步折回來。」

他走到歌劇院廣場邊上,碰見一個胖胖的年輕人,那張面孔,模模糊糊在哪兒見過。

於是,他開始尾隨那個人,邊走邊搜尋記憶,口中唸唸有詞:「見鬼,這傢伙,我是在哪兒認識的呢?」

他搜遍腦海,也想不起來;繼而,猛然間——這也是記憶的一種怪現象,頭腦裡出現了同一個人,沒有這麼胖,但要年輕些,穿一身輕騎兵的軍裝。他高聲叫道:「嘿,弗雷吉埃!」他拉長腳步,趕上去拍那人的肩膀。那人回頭瞧瞧他,問道:「先生,您叫我有什麼事兒?」

杜洛華笑起來:「你認不出我來啦?」

「認不出來。」

「喬治·杜洛華呀,第六輕騎兵團的。」

弗雷吉埃伸出雙手:「哎呀!老兄!你好嗎?」

「很好,你呢?」

「唔!我嘛,不怎麼樣。想想看,現在我這肺,就跟紙漿一樣。我返回巴黎那年,在布吉瓦爾得了支氣管炎,一年要咳嗽六個月,到現在有四個年頭了。」

「哦!看樣子,你倒挺結實的。」

弗雷吉埃抓住老戰友的胳膊,向他談起自己的這個病,如何去治療,大夫如何診斷,他身不由己,又如何難遵醫囑。醫生要他去南方過冬。真的,他能去嗎?他結了婚,又當了記者,這一行幹得正火呢。

「我在《法蘭西生活報》主持政治欄,給《救國報》報道議院動態,還不時給《環球》文學專欄寫文章。就這樣,我這條路走出來了。」

杜洛華詫異地端詳他,看他變多了,也成熟多了。現在,他一身莊重的打扮,一副自信的樣子,還多了一個酒足飯飽的肚子,言談舉止,都有了一種派頭。想當年,他又幹又瘦,腿腳靈便,總好亂衝亂撞,滋事吵鬧,似乎總有精神,一刻也不肯消停。只三年的時光,巴黎就讓他變了個人。現在他身體肥胖,神情嚴肅,雖然不過二十七歲,兩鬢已生出白髮了。

弗雷吉埃問道:「你這是去哪兒?」

杜洛華回答:「隨便轉轉,然後回去。」

「那好,陪我去法蘭西生活報社好嗎?有幾份校樣要改,然後,我們一起去喝杯啤酒。」

「我跟你去。」

他們倆挽著胳膊走了,只有老同學或者老戰友,才會留下這種親熱關係。

「你在巴黎幹什麼?」弗雷吉埃問道。

杜洛華聳聳肩膀:「照直說吧,我快餓死了。當時服役期一滿,我就一心想回到這裡,為了……為了發家致富,確切地說,在巴黎混個生活。現在,我在北方省鐵路辦事處當職員,幹了有六個月了,年薪一千五百法郎,僅此而已。」

弗雷吉埃喃喃道:「天哪,油水可不大。」

「這話我信。可是,我怎麼能混出頭來呢?我在這裡單槍匹馬,一個人也不認識,也沒人推薦。要幹一番事業,我有那個心,卻沒那個路子啊。」

老戰友從頭到腳打量他一遍,就像一個實幹家審視一個物件,接著口氣十分肯定地說:「喏,老弟呀,在這裡,什麼都取決於膽量。稍微機靈點兒的人,當部長比當辦公室主任還容易。要讓人承認你,而不是去求人。真見鬼,你就沒有找到好一點兒的差事,去北方鐵路當什麼職員?」

杜洛華應聲說:「到處找遍了,一無所獲。不過,這陣子,我倒瞄上個差事。貝勒蘭馴馬場有意聘我當騎術教練。若是應聘上,最低我也能掙上三千。」

弗雷吉埃戛然站住:「別幹那種蠢事,給一萬法郎也不幹。你一干上那個,前程就斷送了。你在辦公室裡工作,至少還不拋頭露面,誰也不認識你,等到有了本事,你就可以離開辦公室,去闖自己的天下。然而,一旦當上騎術教練,那就完蛋了。就像到一家全巴黎人都去用餐的飯店當領班一樣,你一旦給上流社會的人或子弟上了騎術課,他們就再也不會平等待你了。」

他住了口,思考幾秒鐘,然後問道:「你有高中畢業證書嗎?」

「沒有,兩次會考都沒通過。」

「沒關係,反正你念完了高中課程。如果有人提到西塞羅或者提比略,你大概知道是怎麼回事兒吧?」

「嗯,差不多。」

「好吧,會擺弄這些玩意兒的,也就那麼二十來個書呆子,此外,誰也不見得知道多一些。喏,給人以強人的印象並不難,關鍵的關鍵,就是別露怯,讓人當場看破你無知。要施展手段,避開難題,繞過障礙,藉助字典把別人難倒。要知道,人還不是都那麼愚蠢,都那麼無知嘛。」

他侃侃而談,儼然一個老於世故的人,微笑著注視紛紛走過的行人。不料,他突然咳起來,只好站住,讓這陣咳勁兒過去,然後,他聲調沮喪地說道:「這支氣管炎,就是治不好,你說煩人不煩人。現在還是大夏天呢。唔!今年冬天,我要去芒通養病,管他呢,健康第一。」

二人走到魚市大街一扇大玻璃門前,在裡邊正反兩面貼了一份報紙,有三個人停在那兒看報。

由煤氣燈光勾畫出的幾個火紅大字,就像一條標語,排列在門的上方:「法蘭西生活報」。閒逛的人經過這裡,一走進幾個大字投射的亮光中,就赫然顯現,如臨白晝那樣一清二楚,繼而又倏忽沒入幽暗中。

弗雷吉埃推開這扇門,說了一聲:「進去吧。」杜洛華便走了進去,登上外面整條街都看得見的又豪華又骯髒的樓梯,來到一間前廳,看見兩名員工向他的老戰友問好,最後到了看似接待室的房間停下。這間屋子到處是灰塵,凌亂不堪,綠色的假絲絨椅子套汙跡斑斑,還有破洞,好像老鼠咬的。

「先坐這兒,」弗雷吉埃說道,「過五分鐘我就回來。」

這間屋子有三個門,他從一扇門出去了。

這裡飄浮著一種奇異特殊的氣味,難以描摹,正是編輯部的氣味。杜洛華一動不動地待在那兒,有些拘束,尤其感到詫異。不時有人從一扇門跑進來,從他面前經過,又從另一扇門出去,根本來不及看清他們的面孔。

時而是年輕人,非常年輕,一副忙碌的樣子,跑起來一陣風,手裡拿的一張紙直飄動;時而是排字工,沾滿黑漬的粗布工作服裡露出雪白的襯衣領,以及類似上流社會人物穿的毛料褲。他們走路小心翼翼,手裡捧著印了字的一沓沓紙,正是剛印出來而墨跡未乾的校樣。有時還走進來一位小個子先生,那身漂亮的打扮未免過分顯眼,禮服緊緊箍住身子,褲子像模具似的裹著大腿,尖尖的皮鞋束縛著雙腳,他就是報道夜晚社交新聞的記者。

還有別的人,神情嚴肅,極有派頭,戴著平簷高筒禮帽,彷彿不如此不足以顯得與眾不同。

弗雷吉埃終於回來了,他挽著一個又高又瘦的男子。那人三四十歲,身穿黑禮服,上扎白領帶,棕褐色頭髮,兩撇小鬍子尖尖地翹起來,一副放肆而躊躇滿志的神態。

弗雷吉埃對他說:「再見,親愛的大師。」

那人同他握手:「再見,親愛的。」

說罷將手杖往腋下一夾,吹著口哨下樓去了。

杜洛華問道:「那人是誰?」

「他就是雅克·裡瓦樂,你應當知道,大名鼎鼎的專欄作家,劍術決鬥專著的作者。他來看自己的清樣。他和加蘭、蒙代爾極富才智,在巴黎社會新聞專欄作家中,佔頭三把交椅。他給本報每週寫兩篇文章,每年就掙三萬法郎。」

他們正要走,又遇到個矮胖的先生。只見那人留著長髮,渾身邋里邋遢,上樓跑得氣喘吁吁。

弗雷吉埃向那人深鞠一躬,讓過去之後,他就對杜洛華說:「諾爾貝·德·瓦萊納,詩人,是《死去的多少太陽》的作者,又是一個稿酬特別高的人,他向我們提供一個短篇就拿三百法郎,而每篇最長也不過三百行。走吧,去那不勒斯人咖啡館,我渴得要命。」

他們到咖啡館一落座,弗雷吉埃就嚷道:「來兩杯啤酒!」他端起杯來,一口氣就灌下去了,而杜洛華卻一口一口慢慢喝,仔細品味,就好像品嚐玉液瓊漿。

他的同伴默不作聲,若有所思,過了半晌,突然說道:「你幹嗎不試試記者這一行呢?」

杜洛華不免一驚,看了看同伴,遲疑地說道:「可是……要知道……我從來沒有寫過什麼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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