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白痴與天才

誰知小姑娘一聽林逸說的這話,一下子就像誰捅了她的肺管子一般,衝著林逸便大聲地喊了起來:「大哥哥,你讓我賣啥都行,就是這身衣服不可以。因為這身軍裝是我們村子中,對我最好的傻蛋哥哥,專門為我把他爸爸藏著的寶貝偷摸地拿出來,讓我穿著它進城的。」說到這兒,她還不忘伸出舌頭反覆地****著由於氣息不暢而被憋出來的鼻涕泡兒。

聽完她說的這話,林逸便有些好奇地問她道:「傻蛋哥哥對你這麼好,那你為什還要叫他傻蛋哪?」

「也不是啦,表哥。其實他也不是原本很傻,就是有時候,心眼兒有點直,比我還傻。」

林逸愣了一下,要知道,只有醉漢才不會說自己喝醉,也只有傻瓜才不會說自己太傻,眼前這個小姑娘說自己傻,就證明她並不是真傻,很可能是太純真了。

想到這裡,林逸就試探著問道,「對了,向陽,昨晚我給你的那本書呢。」

原以為向陽會說,「我沒看完」,或者「我沒看懂」,可是她的回答卻是:「謝謝大哥哥,你那本書真的很好看。」

林逸一怔,「好看嗎?」

「嗯,」向陽猛點頭,然後說:「昨晚我一下全都看完了,實在太有趣了,尤其那個程咬金,笑死我了!」

林逸:「你說什麼?你說你一下子全都看完了?」

「是啊。」向陽仰著小腦袋,「我不騙你,我全都看完了。」

林逸就想,大概是一目十行,胡亂翻看。

「我可喜歡裡面的一些段落了,嗯,好比那段寫程咬金那匹馬‘大肚子蟈蟈’……」

緊接著向陽就繪聲繪色地說起了程咬金坐騎寶馬捲毛獅子獸,大肚子蟈蟈:這匹馬,真好看,丈二長,身不短,肚子大,不顯蠢,高八尺,似虎歡,重棗紅,如火炭,半根雜毛也不見!四蹄圓,血裡蘸,鬢尾好似千條線。左右蹄,來回竄,能穿山,能跳澗,咴咴大叫聲不斷,慢八百,緊一千,日行千里還嫌慢。頭上角,放光寒,身上鱗,起片片。耳生風,眼似電,口咬嚼環赤金線。新鞍轡,銀轡鞍,赤金鐙,了事環,千斤力,不出汗,天生龍種不非凡。火龍飛下九天來,萬兩黃金無處換!您說這段透不透亮?

……

林逸聽完,徹底愣住了。

昨天,自己在那些考古隊員面前展現了一手過目不忘倒背如流的絕技,把那幫人震的一愣一愣。現在,自己則被眼前小姑娘震的一愣一愣。

為什麼?因為林逸之所以能夠過目不忘是因為他靈氣的作用,而對方卻是靠著天分。

當然,林逸還有些疑惑,所以他問了:「咳咳,你說你一夜就都看完了,那麼……你都認識那些字嗎?」

向陽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那些字我都會念,卻不會寫。所以老師說我很笨……我還不會算術,一算就頭疼……」

林逸:「……」

多少有些明白了,這個小姑娘是個怪胎啊,就是不寫字,卻認識字,對文字有天生的敏銳性,對數字卻有些排斥,以至於不會算算術,因此被教她的老師認為是傻子,腦筋有毛病。

也許她的腦子真的有毛病,可是在文學方面來說,她卻是個天才。

天才與白痴,往往只在一線間。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