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感覺到了周圍眼神的熾烈,他就更加來勁兒了,嗓門更大聲地念著紙條上的小手抄---
「傅山,明末清初被人尊為‘清初第一寫家’,與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李顒、顏元一起被梁啟超稱為‘清初六大師’。說起傅山的書法,人們常常會想到他論書的四寧四毋:‘書寧拙毋巧,寧醜毋媚,寧支離毋輕滑,寧真率毋安排。’的美學觀點,想到他那恣肆飛動的狂草。在他的大幅狂草立軸面前,我們會感受到他那金戈鐵馬、長槍大戟、狂風驟雨般的感情宣洩魅力。此卷為友人戴楓仲而書,使轉縱橫,姿態百出。洋洋數千言,行間結構,氣力神韻,諸美兼具,更有一氣呵成之妙。是他書法作品中法備氣至的極精之品。」
還別說,老曹這一番話抑揚頓挫,很有感覺,周圍那些聽眾就算不知道「傅山」是哪顆蔥,也知道這傢伙厲害,了不得,是個大人物。
說完這些,老曹就厚著臉皮又湊到林逸面前說:「要不這樣,兄弟,我老曹跑腿給你找個大買家,咱那手抄本就算賣不到1000萬也能賣個上百萬,到時候你只需要抽點跑腿費給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為啥?」
「因為我根本就沒打算賣。」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財不發,你瞎呀?」
「我又不缺錢,幹嘛要發財?再說了,這是我父親的遺物,你讓我賣掉,好意思嗎?」
「這個……」老曹啞住了。
再看周圍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著他們,剝花生的不剝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著林逸和老曹。
作為老實巴交的鄉里人,他們概念中的錢都是幾十,幾百,成千上萬那已經是頂大的數目了,可是現在,竟然……沒聽錯吧,幾千萬,幾百萬?
狗曰的,我耳朵沒聾吧!
幸好這時候酒菜上來,喜宴開始了,那幫聽了「大新聞」的客人們這才回過神來。
「酒呢,把酒開啟,老子要喝酒!」老曹氣呼呼地喊道。
旁邊有人忙不迭地幫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飲而盡。
其實林逸對自己那本手抄本價值多少心裡有數,他已經向德叔和康叔打聽過了,像這樣的手抄真跡,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凱手抄的《金剛經》還貴上百倍,至少二三百萬是槓槓滴,不過林逸從頭到尾就沒打算賣掉。原因很簡單,這手抄本是父親的遺物,就算給再多錢,他林逸也不會賣,永遠不會!
林逸見老曹喝的太猛,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訴他自己手抄本不賣,但家裡的一些舊書是可以請老曹幫忙處理掉的。
老曹一聽這話,立馬有轉憂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舊書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兒,多少也能佔點便宜。
他又哪裡知道,林逸收藏書籍的方向和檔次已經提高了,對於他來說,價值不大的書是該處理了,免得佔地方。
……
農村辦喜事的流水宴基本上沒啥變化,雞鴨魚肉,幾個大菜,牛肉羊肉梅菜扣肉,幾個扣碗,再加上一瓶十幾塊的白酒,宴席就開始了。
一頓大吃大喝,林逸算是徹底融入了農村生活。
吃宴席很有趣,基本上拖家帶口,扶老攜幼,彷彿打仗一樣,菜一上來,很快就光光。吃到最後,大傢伙基本上都吃不下去了,於是那些來時揣著塑膠袋,或者飯盆的,就把剩菜往裡面裝,看誰手腳麻利手腳夠快。
林逸有些醉了,沒辦法,坐「上扛子」人人都要向你敬酒,即使老曹充當好大哥,幫林逸擋了不少酒,林逸還是喝了很多。
以至於到了酒宴結束,林逸醉醺醺的,走路不穩,腦袋裂開。老曹更是被人搬了腿腳,像死豬般抬了回去。
回到家,林逸被老媽攙扶到床上,只聽老媽一邊給他擦臉,一邊勁兒地嘮叨:「喝這麼多幹嘛,以後這種場合多了,看你咋辦!」
「還會有酒宴嗎?不會了吧,我又不是什麼當官的大人物,就這一次,就夠了!」林逸醉呼呼地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