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庭上的真實證言

這時候,總檢察長稍作停頓。沃爾特·斯托姆爵士不過剛剛開始熱身,儘管他依然不帶任何個人感情色彩,但每一次引用證詞時都是同樣字正腔圓、抑揚頓挫。他唯一的肢體語言就是在陪審團聽他讀每一個單詞時,慢慢揮動食指。沃爾特爵士身材高大,他黑色袍子的袖子輕輕飄動著。

「這時,各位陪審員,戴爾敲了敲門詢問是否有麻煩。他的僱主回答道:‘沒有,我自己能處理,走開。’——於是他就離開了。

「六點半時,阿米莉亞·喬丹小姐下樓,在她出門之前,先去了一趟書房。在她正準備敲門的時候,聽到被告說:‘起來,你給我起來,該死的。’喬丹小姐試了一下把手,卻發現房間從裡面上了鎖。然後,她順著過道跑出來,途中遇到了迎面而來的戴爾。她對他說:‘他們在爭執,他們想要殺了對方,快去阻止他們。’戴爾說最好去找警察來。喬丹小姐回答道:‘你這個膽小鬼,去隔壁找弗萊明先生。’戴爾建議喬丹小姐此時不宜一個人待在屋子裡,最好還是她自己去找弗萊明先生。

「她去的時候,正巧弗萊明先生準備出門。弗萊明先生和她一起回到了死者家中。他們看到戴爾從廚房出來,手裡拿著一個撥火棍,於是三個人一起去了書房門口。戴爾敲了敲門。一分鐘後,他們聽到了聲音,可以確信是從裡面慢慢拉開門閂時產生的聲響。陪審團的諸位,我之所以說是‘可以確信’,因為門閂確實在這個時候被拉開了,而拉開一個很緊的門閂確實是需要費一點功夫的。這點也由被告本人反覆確認過了。

「被告將門開啟了一條縫。在看到他們之後,他將門完全開啟,然後說:‘好吧,你們最好都進來。’

「考慮到當時的情景,這樣一句話在你們看來可能非常冷血,也可能算不上冷血。而當時的情景是什麼樣的呢?休謨先生的屍體就在窗戶和桌子之間的地上,你們會在關於案發現場的描述裡看到這個具體位置。一支箭筆直地插在他的胸口上。你們也會聽到,當死者生前最後一次被目擊和被告獨處時,這支箭還掛在書房的牆上。這一點連被告本人都確認了。

「關於這支箭,我們將提供醫學證據證明,它是以多大的力氣刺進了被害人的身體,直指心臟,最終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你們會聽到專家證人的證言,說明這支箭不可能是被射出的。也就是說,不可能有人用弓射箭。這支箭只能作為手持武器使用,如同刀一樣。

「你們會聽到警方證詞,說在這支箭上(它被掛在牆上好些年了)覆蓋著灰塵。箭上只有一處沒有灰塵,而警方在這個位置採集到了清晰的指紋。

「最後,你們會了解到這些指紋都和站在被告席的被告吻合。

「現在,當被告為喬丹小姐、弗萊明先生和管家開啟門之後發生了什麼?根據他們的稱述,房間裡只有他和死者。弗萊明先生問他:‘這是誰幹的?’被告回答說:‘我想你們會覺得是我乾的。’弗萊明先生說:‘你殺了他,那我們最好找警察來處理。’接著,他們繼續檢查了整個房間,發現遮光板都從裡面鎖著,上下推拉的窗戶也是。我們有責任向各位說明,在被謀殺的死者身邊只有被告一個人,且整個房間在這種情況下無法出入。我們可以準確地說,沒有任何地方能夠讓人進出,連一條裂縫或缺口都沒有。在弗萊明先生搜查房間的時候,被告冷靜地坐在椅子上(之後證人的證言會證明這一點)抽了一根菸。」

有人咳嗽了一聲。

這聲咳嗽有些不合時宜,因為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很嚴肅。但這個聲音引起了一陣騷動。我不知道大多數人對待上述發言有何看法。但是,這確實營造了一種氣氛,一種不祥之兆。在我們後面,城市土地公司的位置上坐著兩個女人。一個面容姣好,穿著豹紋大衣;另一個算不上醜但長相平平,貴氣的臉上化著濃妝。坦白說,她們並沒有轉來轉去,或是大笑,或刻意要讓他人聽到,只不過她們之間尖聲的悄悄話被我們聽到了而已。

那個穿著豹紋大衣的女人說:「你知道嗎,我曾經在一個雞尾酒會上碰到過他。我說,這也太刺激了吧?你想,三個星期後,他就要上絞刑架了。」

那個長相平平的人回答:「親愛的,你覺得這很有趣嗎?我真希望他們能給我們提供更舒適點的座位。」

沃爾特·斯托姆爵士向後靠在椅背上,胳膊展開架在靠背上,注視著陪審團。

「現在,各位陪審員,被告該如何解釋這一切?他如何解釋在休謨先生被殺之後,只有他一個人和死者在一起的事實呢?他如何解釋武器上自己的指紋?他如何解釋自己為什麼帶著手槍過去(這個事實之後會呈現給各位)?關於他對弗萊明、對戴爾,還有對在屍體被發現不久後趕來的斯賓塞·休謨醫生不同說法的細節,各位會在之後聽到。

「但是這些內容絕大部分都被包括在被告於一月五日十二點十五分向警察分局莫特拉姆督察所做的口供裡。被告在莫特拉姆督察和雷伊警員的陪同下抵達多佛街,在那裡,他自願提供了供詞,這就是我現在將要讀給你們聽的內容。他在供詞裡說:

「‘我完全出於個人自由意志同意提供此份供詞,我完全理解我此時說的一切都會被書面記錄,並可能在日後作為呈堂證供。’

「‘我想證明自己是無罪的,我是絕對清白的。今天上午十點四十五分,我到達倫敦。死者知道我的行程,因為我的未婚妻在信裡告訴過他,我會乘坐上午九點從蘇塞克斯的弗洛倫德出發的火車。下午一點三十分,休謨先生給我打了電話,叫我當天晚上六點到他家去。他說他想解決一些關於他女兒的問題。我於六點十分到達他的住處。他非常友好地迎接了我。我們聊了幾分鐘射箭,然後我注意到牆上掛著三支箭。他說,這裡任何一支箭都可以用來殺人。我開玩笑地回答,我來這裡不是要殺人,除非情況必要。這時候,我確信門是沒有上鎖的,而我自己也沒有隨身攜帶任何武器。’

「‘我告訴他我想娶休謨小姐,在此請求他的同意。他問我要不要喝一杯,我同意了。他倒了兩杯威士忌蘇打:一杯給我,一杯留給自己。然後他敬酒祝我健康,並說對於我和休謨小姐的婚事表示完全贊同。’」

沃爾特爵士抬起頭來。他好像長久注視著陪審團。我們看不到他的正臉,但即使對著他背後的假髮也彷彿被他的情緒感染。

「檢方現在懇請在座的諸位牢記,死者請他到家裡去是為了‘處理和自己女兒相關的一些問題’。至於這個說法從表面來看是否可信,或者說有可能性,還要取決於你們的判斷。被告去了死者家裡,進了房間之後,他們就開始談論射箭。而休謨先生用極為友善的態度提到,這些箭有時候可以作為殺人兇器。你們可能覺得這種言論實在過於奇怪,不過它確實也為被告講的那個謀殺笑話做了鋪墊。你們可能還會覺得更為奇怪的是,死者在其他證人面前表露過對被告的那種態度之後,他居然還會舉杯祝賀被告和自己女兒的婚事。但隨後發生了什麼呢?

「當我喝了差不多一半的威士忌蘇打之後,我感到頭暈,我知道自己正在失去意識。我想要說話,卻發不出聲音。我知道我這杯酒一定被下藥了,我感到自己的身體向前傾倒。我記得的最後一件事情是休謨先生說:‘你發什麼病?你瘋了嗎?’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仍然坐在同一張椅子上。但我覺得自己之前從椅子上摔下來過。我感覺很不舒服。我看了看錶,顯示時間是六點半。然後我注意到休謨先生的雙腳在桌子的另一側。如你們所見,他躺在那裡,死了。我嘗試叫他起來。我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我在房間裡走了一圈,發現一支箭從牆上被取下來了。我試圖開門,卻發現它從裡面鎖上了。我也檢查了窗戶的遮板,發現它們也都上了鎖。我突然意識到我可能有謀殺他的嫌疑,所以我立馬去找休謨先生倒威士忌的杯子,但沒有找到。酒櫃裡有裝得滿滿的威士忌的酒瓶;蘇打水瓶看起來也從來沒用過。櫃子裡面有四個乾淨的杯子,然而我們明明已經用過兩個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沒過多久,我又走過去檢查那扇房門。這時候,我才注意到自己手上的灰塵,就像你後來提醒我的那樣。我又轉回去檢查那支箭。就在這時,有人開始敲門。我意識到我也沒辦法做什麼別的了,就過去開了門。那個被你稱作弗萊明的大個子男人很快衝了進來,跟在他身後的僕人手裡拿著一根撥火棍,而喬丹小姐還在門口站著。這就是我能告訴你的所有事。我從來沒碰過那支箭。」

沃爾特爵士將那幾張薄薄的列印紙翻過來放下的時候,響起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隨後這個聲音傳遍了法庭。

穿豹紋大衣的女人低聲說:「怎麼回事,他跟瘋帽子一樣瘋了。」

長相平平的那個說:「你真以為是這樣嗎,親愛的?你真是天真。我敢說,他就是希望陪審團這麼想。」

「噓!」

「陪審團的各位,」沃爾特爵士一邊說著,一邊做出寬容甚至十分困惑的手勢,「對於這個供詞以及接下來由證人及警察所提供的實物證據,我都不會發表個人評論。如何解釋這些出奇的證詞,或者被告或我這位博學的朋友將對此做出何種解讀,都不是我所能說的。公訴方的結論是,當這個男人發現埃弗裡·休謨先生憤怒、意外且決絕地反對自己寶貴的計劃之後,和他發生了爭執,並最終殘忍地殺害了一位從未傷害過他的老人。

「最後,我想提醒各位注意的只有一點:各位要做的是判斷公訴人展示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被告的謀殺罪名。這是你們艱難的任務,也是唯一的任務。如果你們認為公訴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有罪,那麼你們應毫不猶豫地履行你們的職責。我可以坦白地告訴你們,公訴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為何突然對被害人產生了敵意。但是,我要明確的是,這不是本案的重點。本案的重點是這種敵意對被告產生了何種影響。兩個人之間存在敵意已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各位在尋找一連串事件的起點,那麼我們也將此呈現了出來。所以,如果各位認為公訴方提供了足夠的證據,那麼被告性格的缺陷就不能成為他脫罪的奇怪理由。各位理應毫不猶豫地依法判處他極刑。」

文中所提到的律師包含辯方律師和公訴律師。在部分英美法系國家,檢察機關可以聘請依法取得律師執照的律師對公訴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公訴,作為公訴人出庭。在本書中,公訴方由總檢察長和公訴律師共同組成。我國不存在公訴律師,公訴人只能是檢察機關。

國劍(swordofstate):象徵著君主可以用舉國之力對抗外敵,維護國家權力及和平。

馬斯特斯警探,多次在亨利·梅里維爾爵士系列作品中出場,經常承擔為收集線索資料的工作。

瘋帽子(madhat):《愛麗絲夢遊仙境》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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