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弗裡·休謨沒有起來。他朝左臥在窗戶和書桌之間,身體離書桌很近,伸展的右手已經碰到了桌子,好像試圖抱著它似的。安斯維爾把他翻了過來,讓他仰面躺著。有什麼東西隨著身體一起轉了過來,安斯維爾反射性地向後一躲,避免被這個東西碰到。他看到了鮮血。休謨的胸前聳立著一根細細的圓柱形木頭。這支箭刺進休謨的身體八英寸,直達心臟。它的末端附著三根破破爛爛、滿是灰塵的羽毛。
這個男人已經死了,但屍體還有些溫熱。這張已經死去的陰沉面孔看起來既驚訝又憤怒;他的高領和領帶都被弄皺了;雙手都沾有灰塵,右手的手掌還有一道割傷。
安斯維爾想要站起來,又想著立馬跳開,結果差點後仰著摔倒。這時,他感覺到了,在他的外套下面的褲子口袋裡有個鼓鼓的東西,雖然之後他才知道那是什麼。休謨根本不應該像這樣躺在自己的地毯上,外套上全是血跡,像一隻被綁起來的母雞。檯燈散發出的光線為這一切增加了一種商務會談的氣氛——光線照在吸墨紙上,照在淺棕色的地毯上,也照在死屍那張開的嘴上。
這個驚慌失措的年輕人環視著整個房間。他身後的那面牆就是門的位置。這面牆的左邊是兩扇帶遮光板的窗戶,右邊正對著一個小櫃子。他面前的牆上正掛著箭矢——但是現在只剩兩支了。原本三角形底部那支刻著年份「1934」的箭,現在正插在休謨的屍體上。這支暗黃棕色的箭有三根羽毛:中間那根被塗成藍色的羽毛現在已經被折斷了。
從他走進這棟房子的那一刻開始,他就隱約感覺到哪裡不對勁。他和休謨的會面似乎有些奇幻色彩。頭髮灰白的管家,大廳裡迴盪的鐘聲,倚著欄杆的女人,這一切都彷彿是陷阱或幻覺的一部分。當他失去意識的時候,有人進來,殺了休謨。但是如果真是這樣,兇手現在在哪兒?他明顯不在這裡,這個房間空空蕩蕩,連個壁櫥都沒有。
他又往回退了幾步,這時,他開始意識到,某種響亮且持續的雜音正從他手掌裡傳出——原來是他手錶的嘀嗒聲。他把手錶放回口袋,走到門邊;他轉動了好幾次把手,這才發現這扇門從裡面閂上了。
但是肯定有人從這裡走了出去!他又慢慢地走到窗邊。卻發現兩扇窗子上的鐵遮板也都鎖上了,鐵條像門閂一樣牢牢插在鎖孔裡。
接著他又在房間裡快速轉了一圈,並沒有找到其他的出入口。唯一一個他之前沒有注意到的東西就是一架兩根鐵管的電暖器,這個電暖器裝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爐裡。這樣也斷絕了從煙囪進出的可能性——通氣孔只有一英尺寬,上面還佈滿未經清理的灰塵。壁爐似乎又傳出一陣熱風,讓他意識到自己穿著大衣有多熱。而且,他剛才走得也太急了。休謨是自殺了嗎?他是不是瘋了,故意製造出這種怪異的自殺現場來栽贓別人,就像他喜歡的那類小說裡常見的劇情?胡說八道!可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只有——
但不會真有人相信是他殺了休謨吧?他完全沒有動機啊!而且,他很容易就可以解釋清楚:他的酒被人下了藥。他確實沒看見休謨在他的酒杯裡放過東西,但是那杯威士忌裡肯定被什麼人用什麼法子下了藥。他可以證明這一點。他猛然想起自己甚至沒有喝完那杯威士忌。在第一陣反胃感襲來時,他本能地將酒杯放在了椅子邊的地板上。
他立刻過去找那杯剩下的酒。但杯子已經不見了,他找遍了房間,哪裡都找不到。就連休謨為他自己調的那杯威士忌加蘇打水也不見了蹤影。
到了這時,他已經深陷於一種難以名狀的恐懼之中;他走過去檢視了那個櫃子:上面有一個裝滿威士忌的雕花玻璃酒瓶,一個帶虹吸管的蘇打水瓶,還有四隻酒杯。酒瓶裝滿了威士忌,頂到了瓶塞;虹吸管裡一滴蘇打水都沒有;而四隻酒杯精光鋥亮,完全沒有被人使用過的跡象。
他後來回想起來,自己在這時確實大聲說了句話,但他已經記不清究竟說了什麼。他這麼做是為了讓自己停止思考,彷彿快速地說出點什麼就能讓自己不要再多想,但他不得不去思考。時間正在流逝,他仍然可以聽到手錶的嘀嗒聲。如果房間的門和兩扇窗戶都從裡面鎖住了,他就成了唯一能殺死休謨的人。這就像看到他自己最喜歡的小說情節變成了一場真實的噩夢,但現實中的警察不會相信你的清白,只會把你送上絞刑架。當然,還可以說有個巧妙機關能夠讓外面的人把門閂從裡面鎖上——可是他檢查過這扇門,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又回去檢查了那扇門: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門,它牢牢嵌在門框裡,緊緊抵在地上,甚至在開門的時候還會刮到地板。門上連個可以動手腳的鎖孔都沒有:上面裝著一把耶魯鎖,不過鎖已經壞掉了,卡在「開」的位置。而現在,門被一根又長又笨重的門閂閂住了,這根門閂閂得如此緊,以至於他試著去拉的時候,發現即使對於他來說,也需要用很大的力氣才能讓它動彈一下。
拉門閂的時候,他意識到自己正在觀察右手。他開啟手掌,又研究了一遍;之後又走到燈光下,想仔細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現在都沾上了灰色的塵土,他合上手的時候還能夠感受到它們在皮膚上的顆粒感。他從哪兒沾到了這些?他很確定自己在進到這個房間後沒碰過任何帶灰的東西。這時候,他又感覺到自己褲子口袋裡有東西,讓他感覺非常不習慣地凸起著,但是他沒有去檢視,因為他其實有些害怕知道那是什麼。然後,在臺燈發出的催眠光線下,他的視線轉向了地板上的那個死人。
因為一直掛在牆上,那支箭上已經落了一層灰色的塵土——除了沿著箭桿的一條細線(可能由於貼著牆壁的原因)。現在那層灰上有一處被弄亂了,就在箭桿中間的地方,看上去像是被人握住過。當他彎腰去看時,即使用肉眼也能看到清晰的指紋。安斯維爾又看著自己伸在身前的手,像是剛剛被燒傷一樣。
在那一瞬間,他腦海裡浮現出一些微弱的想法:之前打給他的電話究竟是什麼意思,瑪麗那蒼白的面孔,在蘇賽克斯的某些對話,還有前一晚匆匆寫好的信件。但那都只不過像浮雲、像幽靈、像一個名字飄過他的耳邊。站在埃弗裡·休謨的書房裡,腳邊就是他的屍體,安斯維爾完全沒有頭緒,而現在還有其他事需要他去關注。
不,這並不是他腦內血液上湧的聲音。
這是有人在敲門。
中央刑事法庭
一九三六年三月四日
國王訴詹姆斯·卡普隆·安斯維爾
指控罪名:故意謀殺埃弗裡·休謨
法官:蘭金法官
控辯雙方:
公訴人:王室法律顧問沃爾特·斯托姆爵士(總檢察長)
亨特利·勞頓先生
約翰·斯普拉格先生
辯護人:亨利·梅里維爾爵士
莫特拉姆督察的圖示(帶有筆記)
1.x:屍體所在的位置
2.安斯維爾坐在椅子y的位置
3.剩下的兩支箭固定在壁爐上方,緊貼著牆
4.過道的側門,外面是磚砌的通道,連線著兩棟房子。這扇門關著但是並沒有上鎖。後門也沒有上鎖。
5.書房裡的櫃子鎖著,鑰匙在死者的口袋裡;但是櫃子是空的。
前文中的吉姆(jim)為詹姆斯(james)的簡稱。
英國國王在位時,公訴案件的起訴方為rex(國王)。
亨利·梅里維爾(henrymerrivale):後文簡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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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