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婷,我知道你想幫他。但是我告訴你,你這樣做不僅幫不了他,還害了你自己。你知道嗎?偽證罪可不是說著玩兒的,是要進監獄的!我再告訴你,你這樣瞎編,會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
「我沒有瞎編。」陸婷的聲音很低,但是很堅決。
「陸婷,我不跟你多說了。我只告訴你,你的父親陸伯平已經把事實真相告訴我們了,方瓊並不是自殺。他也讓你實事求是地講。這就是他寫給你的。」呂警官拿出陸伯平寫有「實事求是」的紙條,放到陸婷面前。
陸婷瞪大眼睛,看著那張字條。這確實是老爸的字跡!老爸為什麼要這樣做?看來真是瞞不過去了。怎麼辦?她心亂如麻,頭昏腦脹。她實在堅持不住了,內心的防線崩潰了,淚水流出了她的眼眶。
「陸婷,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只要你現在把實情講出來,我們就不會追究你們之前串通起來提供偽證的法律責任。這可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啊!陸婷!」
陸婷慢慢地抬起頭來,看了看呂警官,然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小聲說道:「是夏哲走火打死了方瓊。」
「是夏哲打死的?那你把事情經過再說一遍,前面的不要講了,就說方瓊掏槍以後的事情。」
「方瓊掏出槍來,要打夏哲。然後,我就急了,就上去搶槍,結果槍掉在地上了。夏哲把槍撿了起來,舉著槍,對著方瓊。然後,槍就響了。然後,方瓊就死了。夏哲沒想開槍,是槍自己走火了。」
陸婷如實陳述之後,在詢問筆錄上籤了名,失魂落魄地走出了保衛處。
公安局的審訊室。
兩名警察坐在桌子後面。
夏哲坐在對面的椅子上,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在微微顫抖。
蘭警官說:「夏哲,別緊張。你這也不是第一次接受訊問了,政策和規矩你都知道,對吧?只要你老老實實的,就沒事兒了。現在,咱們先隨便聊聊。你今年21歲,對吧?我問你,去年的生日,你是在哪兒過的?吃生日蛋糕了嗎?」
夏哲緊繃的神經鬆弛了。他抬起頭來,目光斜向右方,左手抓了抓後腦勺,想了想,說:「我就在家過的,跟我爸和我媽。吃蛋糕了,是我媽最喜歡的那種奶油蛋糕。」
「對了,我聽說你是股市專家。我愛人也做股票,你給分析分析,中國股市今年下半年的走勢如何?」
夏哲看了看蘭警官,見其態度很誠懇,就認真思考起來。他的頭微微低垂,目光偏向左方,右手的手指輕輕敲打大腿。「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如果沒有重要的政策出臺,那麼中國股市恐怕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還會處於低迷狀態。當然,國際股市的走向也會影響中國的股市,特別是香港的股市行情變化肯定會引起滬深股市的震盪。我預計在七八月份會出現短期的小幅上揚。如果能抓準時機,收益還是相當可觀的。」
「看來你還真是股市專家。一談起股票,你就來了精神。現在不緊張了,對吧?那好,咱們言歸正傳,你再把那天晚上方瓊死亡的事情經過講一遍吧。」
夏哲又按陸伯平編的話講了一遍。
蘭警官看了看呂警官的記錄,望著夏哲說:「你回憶一下,方瓊開槍自殺的時候,你站在什麼位置?」
「讓我想想。」夏哲的頭微微低垂,目光偏向左方,右手的手指輕輕敲打大腿,「當時我站在她對面,中間隔著餐桌,還有陸婷。」
「你記得她拿的是什麼手槍嗎?」
「我第一次見到真槍,不知那是什麼槍。」
「那手槍沉麼?」
「好像……看上去不太沉。反正我沒動,怎麼會知道它有多沉呢?」夏哲的額頭冒出一層細汗。
「方瓊死了以後你也沒動?年輕人第一次看見槍,往往都好奇,拿起來看看。你沒拿?」
「沒有!我當時嚇壞了,哪兒有心思看槍啊!」
「你能肯定?」
「當然!」
「夏哲,你可別跟我們耍小聰明!你以為那套瞎話編得挺圓,可你騙不了我們!你知道,我黨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這麼編瞎話屬於抗拒,對你是很不利的。我這可是好言相勸啊!」
「……」
「夏哲,我說你編瞎話,這是有根有據的,說出來也得讓你心服口服。第一,你說方瓊是殉情自殺,可她為什麼不先打死你?既然是殉情,她為什麼還讓你活在世上?這不合情理,對吧?第二,你以為我開始問你那兩個問題是逗你玩兒啊?我是在觀察你的行為反應模式。我問的第一個問題是回憶性問題,你的行為反應模式是抬頭,目光右斜,左手抓後腦。對吧?我問的第二個問題是分析性問題,你的行為反應模式是低頭,目光左斜,右手敲大腿。對吧?然後,我問你方瓊開槍的時候你站在什麼地方。這是一個回憶性問題。如果你如實回答的話,你當時的行為應該是抬頭,目光右斜,左手抓後腦,但是你當時的行為卻是低頭,目光左斜,右手敲大腿。這說明你當時的思維活動不是在回憶,而是在分析。如實回答那個問題是不需要分析的。對吧?你在分析,那就說明你說了謊,你怕一不留神說走了嘴。對吧?你以為自己的思想活動都在腦子裡,別人不知道。你錯啦,你的行為習慣早就告訴我啦!第三,你說你沒動過那支手槍,可你的手印兒怎麼留在了槍把上?你小子反應挺快啊!剛才我問你手槍沉不沉,你愣沒上當!不過,這槍把上的手印兒是鐵證,你是賴不掉的!我再告訴你,陸婷和陸伯平都承認了方瓊不是自殺。夏哲,你是個明白人,還是老實交代吧!你說,你是故意開槍殺死了方瓊,還是手槍走火打死了方瓊?」
此時,夏哲的內心防線已然崩潰,他頹然說道:「是手槍走火了。」
「那好,你再把事情經過講一遍吧。」
夏哲如實講述了那天晚上的事情經過。
蘭警官用緩和的口氣說:「夏哲,你承認自己打死了方瓊,這是好的。不過,你要想獲得寬大處理,必須全面交代你的罪行。你說說,開槍的時候,你心裡究竟是怎麼想的?」
夏哲抬起頭來,說:「我確實沒有開槍,也不知道那槍是怎麼走火的。」
「我告訴你,我們已經做了偵查實驗,那把手槍的槍機相當緊,不容易走火。夏哲,當時你的手指肯定碰到了扳機,對吧?」
「可能是碰到了,但我確實沒有開槍。」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如果別人做了對不起你的事情,你會報復嗎?」
「那得看什麼事情。」
「比方說,別人欺騙了你,你會報復嗎?」
「那也不一定。」
「你恨方瓊嗎?」
「我不恨她。」
「你跟她交朋友,結果她把你蹬了。你不恨她?她讓你在股市上賠了一大筆錢,還進了公安局,你也不恨她?」
「我……」
「我並沒有說你一定想讓她死,但是她被打死了,你也不反對。對吧?」
「我也說不清楚,反正我沒想打死她!」
最後,夏哲在訊問筆錄上簽字並按了手印。
拿到夏哲的口供之後,兩名刑警很高興。他們乘勝追擊,再次詢問陸伯平。面對陸婷的證言和夏哲的口供,陸伯平修正了自己的說法,承認方瓊是被夏哲打死的,但堅持說那是意外走火。至於夏哲與方瓊的關係以及方瓊的社會關係等情況,他表示一概不知。讓警察感到驚訝甚至佩服的是他在「實事求是」的謊言被揭穿之後的表現。他不僅毫無羞愧,而且大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親親相隱」制度,說什麼父親為孩子隱瞞罪行是高尚的道德,過分強調「大義滅親」有違人性等。兩位警察感嘆,陸伯平可真是當官的材料!不過,他們無心與陸伯平理論,因為他們已經拿到了充分的有罪證據,可以偵查終結了。
蘭警官和呂警官向刑偵部門的領導彙報了案件偵查情況之後,寫了結案報告,包括案件綜合材料和破案經過,然後把案件移送預審部門。預審人員在訊問嫌疑人夏哲並審查有關證據材料之後認為,本案中有嫌疑人口供、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法醫屍檢報告、殺人兇器物證、指紋鑑定結論等證據,而且這些證據的內容能夠互相印證,已經達到了《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可以偵查終結了。經主管領導批准之後,他們整理了案卷材料,製作了《起訴意見書》,認為被告人夏哲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132條規定的故意殺人罪,移請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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