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大致如此:
由於李志林的病情有所好轉,所以對他的監控放鬆了一些。
那天早上九點,民警帶個犯人進監內消毒,消毒後,有一個犯人說要上廁所,就把消毒用的噴壺放到了走廓裡。此時,民警已經進入了值班室,進值班室前,他說:「趕緊把走廓收搭乾淨,然後把噴壺拿出來。」
「隊長,噴壺裡已經沒有過氧乙酸。」
「那也要拿出來。」
民警回值班室去寫消毒記錄,走廓裡只剩下一個犯人和一個用過的過氧乙酸壺。
此時,在民警值班室的桌子上,放著一瓶未稀釋的過氧乙酸。
這時,對講機響了,政治處讓民警找一個資料,於是,民警就回到辦公室去找資料。看消毒壺的犯人實在無聊,就和他關係不錯的犯人聊天。
就在這三四分鐘的空閒時間,事情發生了。
李志林準備廁所,他看到噴壺,大喜過望,仔細一看,又什麼都沒有。
他就溜進了民警值班室。
之前,監控他的犯人發現,他不在廁所,就跑了出來,在值班室門口,他們看到李志林已經擰開過氧乙酸的瓶蓋,大家正準備去奪,可是一切都晚了,李志林像挑釁一般,迅速把瓶子對嘴喝了起來……
他終於如願以償。
我趕到醫院時,李志林正疼得張牙舞爪。
「他的食道燒傷非常嚴重,恐怕有生命危險。」醫生說。
「醫生,你要想盡一切辦法來救他。」監區長說。
醫生點了點頭,之後採取一系列措施,洗胃、消炎、止痛……
經檢查,他的食道燒傷嚴重,成了腐蝕性食管炎,而且食道中下段變窄。
不過,幸好他喝的量不多,他食用的是10%的過氧乙酸原液5ml。但是,仍然做了手術。
他的家屬來看他,暴跳如雷,又作又鬧,揚言要起訴監獄。
那一段時間,我每天都陪在李志林床頭,又是倒嘔吐物,又是擦身子,就連父母都沒享受過這待遇。
他的哥哥和姐姐始終陪在醫院,我在的時候,他們基本上沒有插手的機會。
我想,我連屍體都守過,照顧病更不在話下。
世界上已經沒有什麼比這再可怕的事情了。
最開始時,李志林姐姐態度十分惡劣,後來,我們多次做她的工作,她的情緒也逐漸緩和。
醫院治療十天後,李志林終於出院了。
李志林姐姐沒有再提賠償的事,也不告監獄了。
我想,是我的行動感動了她。
李志林回到監舍後,沒有再提他媽鬼魂再現的事。
不過,他仍然把耳朵貼在地上,聽啊!聽啊!聽啊!!
大家都不把他當作正常人,對他嗤之以鼻。
有時,他也跟著大家出工。
出工時,就算在行進的隊伍中,他也會突然停下,把耳朵貼到地上,像一條狗。
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在隊伍行進中,他又一次把耳朵貼到了地上,我把他硬拉了起來。
他靜靜地望著我,然後,伸出手臂,直直地指著生產區後面。
我順著他的手臂望去,在生產區後面,靠近圍牆的附近,有一個黃色的類似小鍋爐一樣的鐵桶,直徑在兩米左右,我知道,那東西放在那兒有一段時間了。
我叫它「黃色潛水艇」。
李志林問我:「看到了嗎?」
「看到了!」
「我說,那裡有個人,你信嗎?」
我沒有回答他,誰都是知道他又在說瘋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