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杜學弧的話】/b
身體狀況怎麼樣?是嗎?真是遺憾。無論如何,希望你能好好治療。
你似乎很不願意見到我。
你一定在想,案子都已經結了,這個警察為什麼還要三番五次地跑來找我呢?
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但是很抱歉,事情看來不能如你所願了。你有你的立場,而我也有作為一個警察的立場,這一點請你理解。
我的語氣聽上去像是知道了什麼似的?是的,我都知道了,全部的事情。我並不是虛張聲勢,我已經找到了決定性的證據。
我想問你,4月16日下午,你第一次回到家是什麼時間?5點鐘是吧?我知道在你口供裡有,監控錄影也有記錄,我只是想確認一下而已。那麼,你在殺死你妻子以後,是什麼時間離開的呢?5點20分?考慮到你5點30分過一些已經出現在小區的門口,哪怕是使用電動車等交通工具,你離開家的時間最晚也不會超過5點25分吧?
也就是說,從5點到5點25分,你在短短25分鐘的時間裡完成了殺人、清理和偽造現場、製作呼救聲音檔案等工作。
我不是說這不可能做到,只能說你手腳挺快的,而且,作為一次臨時起意的犯罪,你幾乎是在一瞬間就想到了對策,這真是讓人歎服呢。
什麼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這不是一次突發犯罪,而是早有預謀的呢?
事實上,在第一次看到案發現場的時候,我就有一種不協調之感。不是偽造現場的問題,入室盜竊的痕跡是偽造的,這一點很容易就能看出來。我覺得不協調的是兇器。我不是指手提電腦本身,而是電源線。對,手提電腦的電源線,那才是置死者於死地的兇器。
我所疑惑的事情是,兇手為什麼一定要用電源線勒死死者呢?雖然說因為是臨時起意,兇器只好就地取材,但是相比於電源線,現場明明有更稱手的「工具」呀,而且,那個「工具」就在觸手可及之處。應該說,那個「工具」和電源線一樣,都和手提電腦連在一起。
是的,就是滑鼠線。
同樣是線體、同樣隨手可得,為什麼選擇電源線而不是滑鼠線呢?我實際操作了一下,那臺手提電腦的電源線又粗又硬,比想象中要難彎曲,用來勒住人的脖子很費勁。相比之下,細長的滑鼠線就方便多了。纖細的線體能夠緊緊勒住受害人的脖子,不但能造成呼吸障礙,而且會猛烈壓迫頸動脈,從而導致反射性心跳停止……這就是很多勒殺案的兇手偏好用細繩索的原因。
由此,我不禁產生了這樣的懷疑:是不是有什麼原因迫使兇手非用電源線不可呢?
當然了,你可以解釋,在緊迫的情形下,你根本無暇思考這些事,不過是隨手拿起什麼就用什麼罷了。但是,警察就是那種稍微覺得有一點不對勁兒都要刨根問底的傢伙。剛才我就說了,我已經找到了決定性的證據。我請鑑定科的同事對那條電源線進行了更仔細的檢查,結果發現上面確實有一些不尋常的刮痕。以此為線索,我們很快在死者家中的某個地方發現了對應的痕跡。
是的,我們在死者工作室窗臺的欄杆上找到了一些黑色的纖維,檢驗證明正是從那條電源線的外皮剝落的。
你已經明白我在說什麼了吧?所以,請說出事實的真相,拜託了。
你決定保持沉默嗎?唉,這樣我會很為難的……
這樣吧,我和你說說我之所以往這個方向上懷疑的原因吧,也就是說,你在什麼地方露出了破綻。
我記得一個作家說過,要讓讀者瞭解一個人物,與其直接說明陳述,不如配上動作和臺詞,讓讀者自己去構建人物的形象。這就是文學上所謂的「性格描寫」吧。偵查工作上也有一項叫作「側寫」的技術,大致是通過對目標人物的具體言行進行分析,從而推斷出這個人的內心和情感,以及他可能的行為模式。
我扯遠了是吧?其實,我想說的是,一個人說出來的話、做出來的事,最能代表他真實的狀態。你向警方提供過幾份證詞吧,那些都是從你口中說出的話,所以我從中看到了你真實的樣子。確切來說,是你的第一份證詞,也就是你作為嫌疑犯之前所說的話,讓我在腦海裡形成了對你的印象。這個印象至今未變。
你說第一份證詞是假的?嗯,這是毋庸置疑的。那時候,你為了給自己脫罪,編造了事件的經過,那份證詞可謂假話連篇。然而,在通篇的謊言裡,有一個細節卻是真的。你在不經意間流露了一個語言習慣,這個習慣恰恰代表了真實的你。
你想不起你說過了什麼吧?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我又看了一次筆錄,我也會對你說的那句話一掠而過的,但一旦訴諸文字,那個詞語就特別引人注意。
我來唸一下這句話吧:「我用力推開他,向房間裡面看,看見一個粉色的絲枕頭丟在房間中間。」當我看到這個地方的時候,眉頭就皺了一下,「絲枕頭」是個什麼東西?我去問做筆錄的同事,是不是寫錯字了。同事回答說「絕對無誤」,不信可以聽錄音。我又跑到證物科調出你的談話錄音重新聽了一遍,確實如此,你說的就是「絲枕頭」這個詞。事實上,在後面的陳述中,你又說了一次「絲枕頭」。
一開始,我也以為絲枕頭是一種常見貨,只是自己孤陋寡聞罷了。但是,當我向多位女性詢問絲枕頭是什麼東西時,她們無一不側頭想了好久,最後說,最大的可能就是所謂的絲綢枕頭或者蠶絲枕頭了。這下子,我才總算搞明白了:絲枕頭確實就是蠶絲枕頭,但是,極少有人會這樣稱呼它。應該說,一般人在陳述的時候,只會說看到一個枕頭丟在地上,而不會說什麼絲枕頭。但是,你脫口而出了這麼一個詞,而且從你兩次說到這個詞來看,並不是口誤。
這說明什麼呢?我覺得只有一個答案:你老婆經常這樣說,或者你自己經常這樣說,說著說著就養成習慣了。如此一來,起碼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這個枕頭具有某種特別的意義,不是一件隨隨便便的東西。我當時就有一個猜測:這個枕頭怕是你送給你妻子的禮物吧。
我可不是一個異想天開的人,警察會通過調查求證自己的猜想。事實上,我沒花多大力氣就證實了這件事。因為那個粉紅色的蠶絲枕頭十分昂貴,全市只有幾個特約門店在售,通過枕頭上的產品標籤,就能查詢到具體地點。我到那家門店打聽,沒想到,銷售小姐居然清楚地記得你。這個枕頭是一個月前售出的,當時你向銷售人員進行了詳細的諮詢。
「那位先生想給妻子挑選一個能夠保護秀髮的絲枕頭。他說,我妻子的頭髮很脆弱,一碰就會斷。」那位銷售小姐如此複述,然後,她又補充說,「真是一位體貼的丈夫,他的妻子好幸福。」
對她的話,我也深有同感。我當時就覺得,這真是一件貼心的禮物!
請你不要再說「這是為了討好她,好讓她把錢給我」之類的話了,居心叵測之徒只會送項鍊、挎包之類的東西。會送絲枕頭的人,就只有深愛著自己妻子的丈夫了。
沒錯,我是說你對朱鳳兒有深厚的感情。確認這件事情後,我的另外一個疑惑也迎刃而解了。案發以後為什麼你要刻意跑到門衛值班室呢?如果只是為了找時間證人,跑到更遠的地方不是更有利於證明自己的清白嗎?當初我也問過你這個問題,但是你沒有正面回應。現在我想明白了,其實理由很簡單:你想盡快回到死去的妻子身邊,你不捨得她孤零零地一直躺在地板上。
我說得沒錯吧?
其實,與你之前的證詞相比,你的自白書才是最大的謊言。你在那份自白書裡,把自己描繪成一個薄情的男人,而事實恰恰相反。那麼,問題就來了。一個深愛自己妻子的男人,為什麼卻要置妻子於死地呢?
是的,就是作案動機的問題。
你在自白書中所述的殺人動機,顯然是個謊言,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呢?真正的作案動機又是什麼?
這個時候,那個一直在我心底潛伏的奇怪念頭再次跳了出來:我們是不是一開始,並且從根本上就誤入歧途了呢?如果事實和我們看到的一切完全相反呢?
你很清楚我指的是什麼吧?我是說,在這次的案件裡,受害者和侵害者是顛倒的。
正是基於這個懷疑,我才會去考究兇器——那根手提電腦電源線的來龍去脈,並且在最後找到確切的證據。
除了剛才所說的證據以外,還有一些證人的證詞也能起到輔證的作用。我和你的女兒談過話,她證實朱鳳兒兩年前得了某種病,並且吃過一段時間的藥。我查了你妻子的醫療記錄,沒找到對應的病歷,但查到了藥物的採購記錄。你妻子看的應該是私人醫生吧,因為她不想讓別人知道她得了這種病。但是因為治療所需的藥物是處方藥,所以藥物採購記錄是隱藏不住的。這種藥物的名字叫帕羅西汀,是用來治療重度憂鬱症的。
是的,你的妻子患有嚴重的憂鬱症。雖然最近兩年她停止了服藥,但是並不代表她的病已經好了。
事實上,朱鳳兒早在年輕時就出現了這種病的苗頭。竇小月告訴我,沒錯,就是你妻子大學時期的好友竇小月。她告訴我,在上大學的時候,朱鳳兒有過自殺的舉動,或者說,是假意自殺,目的是刺激你。
4月16日那天,在你們結婚十六年的紀念日,你妻子做了同樣的事情吧?只不過,這一次她抱著更深的惡意就是了。
她設下了一個圈套,迫使你成為殺人兇手。
是的,這是個可怕的詭計。為了達到折磨你的目的,她甚至利用了自己的生命。在這件殺人命案裡,死者才是實施侵害的那個人。天底下居然有這麼匪夷所思的事情,一開始我也感到無法相信。但事實證明,只有這樣的結論,才能把所有的疑點串聯起來。
你為什麼要在自己的自白書裡編造一個彌天大謊呢?無非是為了掩飾你殺死你妻子的真正動機而已。
至於這個動機是什麼,我已經知道了。
你是為了你的女兒,對不對?
你看上去很驚慌。這證明我猜對了。
是的,我僅僅是猜測。雖然我做了大量的調查,而且相信自己的推理與事實八九不離十,但是關於你女兒的部分還是知道得不詳細。現在,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答案。
但是,為什麼你深愛的人卻對你心懷怨恨,甚至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也要摧毀你的人生呢?對於這一點,坦率地講,我沒有十足的把握。我希望由你自己說出來。
請打起精神!如果你仍然堅持不肯說話,那我就告訴你我所知道的一切。從我找到竇小月問話這件事來看,你應該知道什麼都瞞不住了。
首先我要說,你和朱鳳兒並非奉子成婚。朱鳳兒在和你結婚之前,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了。而且,她因為患有某種基因缺陷的疾病,從此再也無法生育。我相信你對這件事很清楚,但是你還是堅持要娶她。我的推測是,朱鳳兒這麼做是為了報復你,因為你手上掌握了一些她非常在意的東西,而你用這些東西要挾她委身於你。然而,對於她的報復行為,你不為所動,因為她肚子裡的孩子根本不是你的,所以你一點也不在乎……
好吧,你讓我住嘴,我就不說了。你終於要把事情說出來了嗎?
很抱歉,我說了和事實不符的話。我是故意這樣做的,如果不這樣做,你就不肯開口。
b【陳銳的話】/b
不,杜警官,你並沒有說和事實不符的話。你說的都是真相,你把一切都看透了。
我做了極其卑鄙的事情,所以我妻子恨了我一輩子。是我毀了她的人生。
只不過,對那件事我是在乎的。我是指我妻子墮胎這件事。那個孩子不是別人的,而是我的親生骨肉。我妻子的報復很成功,這件事讓我痛苦至今,我相信,直到我死去,這種痛苦也不會消失。所以,相比之下,這次,也就是我妻子最後一次對我的報復,反而算不上什麼了。
我想,你已經知道大四那年我妻子遭到外校男生強暴那件事。你也應該知道,她的情緒本來就不穩定,那件事發生以後,她的精神狀態更是到了崩潰的邊緣。她說,她再也找不到結婚的人了,這一生將一個人孤單老去。所以,我向她求婚。但是,和很多次我說會照顧她一輩子的時候一樣,她只是望著我冷冷地發笑,笑得我無地自容。我知道她並不愛我,但是我不想她繼續傷害自己。當然,這都是藉口。那時候,我看著她的笑容,一瞬間感到無比屈辱,進而生出了佔有她的慾望。這種慾望比以前的任何時候都要強烈。
我對她說,我去找過那個人,並且把照片全部拿回來了。我說的這句話,一半是真的,一半是謊言。我確實去找過那個外校男生,用我的方法讓他受到了懲罰,並且屈服。但是,我沒有拿到那些照片。那個人說拍了我妻子的裸照,只是恐嚇的話而已。事實上,那天晚上他也喝多了,而且根本沒有實施偷拍的工具。畢竟,那個時候並沒有能夠隨時隨地拍照的手機。這件事我之前就告訴過我妻子,但是她不相信。這時候,我說我把照片拿了回來,她的臉一下子變得煞白。「真的有照片嗎?」她問我。我回答「是」。「快點給我!」她抓住我的手。我說,已經燒掉了。「底片呢?」「也銷燬了,」我說,「沒有人會知道這件事,你可以放心,所以,我們結婚吧。」我重複了一次這句話。她愣了一下,聽出了我話中的意思。她睜大眼睛看著我,我幾乎就要猶豫了。這十幾年來,我時常會想,當時,哪怕我把眼睛移開一點點,也許所有的事情都會變得不一樣。但是,我直直地回望了她,沒有一絲閃躲。實在很諷刺,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有用這麼堅定的眼神看過她,而當我這麼做的時候,做的卻是一件卑鄙無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