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只是在安慰我。」
面對冰雪聰明的阿幽,秦北洋苦笑一聲,那個印度巡捕必死無疑——自己又坐實了一項拒捕殺警的罪名。
「對不起,阿幽,我把你從紹興帶到上海,沒想到連累你了。」
「哥,我這條命是你給的,無論你去哪裡,我都跟著你。」
話音剛落,九色也把腦袋湊過來,用小獅子般的赤色鬃毛,蹭了蹭秦北洋的胳肢窩。
秦北洋腦中全是海上達摩山的大火,還有底樓客廳的十三具屍體。自然而然,他想起距此不過兩條街的虹口巡捕房,大屠殺後躺滿屍體的清晨。
那些刺客,究竟是什麼人?
歐陽思聰,堂堂的青幫老大,號稱上海灘霸主,海上達摩山的主人,殺人不眨眼的魔王,竟然像被宰的狗一樣死在自己家中!而他畢生積累的價值連城的古董寶貝,也被一搬而空。
為什麼挑在這個時候動手?
因為,秦北洋和齊遠山正好去了紹興,海上達摩山的防衛力量單薄,刺客可以輕易攻入——也許早就摸清楚了府邸中的所有細節,包括每個人的房間和所處位置,因此準確地找到人。否則,只要有一個人逃脫第一擊,就可以呼喊救命引起大家警覺。除了兩個保鏢沒有睡著,進行了短暫抵抗之外,其他人恐怕都是在睡夢中被割喉的。至於那條德國黑背看門狗,想必中了某種迷藥,從而先行離開府邸,發狂後在街上亂竄。
歐陽思聰為何死在私家博物館?還在小鎮墓獸的玻璃櫃子後面開了一槍才被割喉,也許只有九色可以解釋了。
「九色啊九色,為什麼我剛進來時,沒有看到你呢?是不是你預感到危險將至,先躲藏到了某個地方,才逃過刺客們的魔爪?」
秦北洋看到九色點了點頭,人類說的每一句話,其實它都明白。
「果然如此!」他摸摸這頭幼獸的腦袋,「當我和齊遠山下馬車時,看到有輛卡車經過,必是搬運古董的運贓車。而我們衝進海上達摩山,刺客們也躲藏在暗處,等到我們上樓,他們就在樓下放火,再從後院翻牆逃竄。而我和齊遠山,恰好就在案發現場,我的手還觸控了歐陽思聰的手槍——巡捕房已能利用指紋破案,那我自然成了殺人、搶劫、縱火的嫌疑人。」
「哥,我可以證明你是清白的!」
「阿幽,他們不會相信一個十四歲的小姑娘、流浪兒兼戲班子的旦角的,只會把你當作我們的同夥。刺客們始終在監視我,掌握我的一切動向,包括我和齊遠山乘坐飛艇前往紹興。今天下午,我們在杭州買火車票的車次時間,恐怕也在第一時間傳遞給了刺客。他們才會在我們回來前,完成所有的殺戮和盜竊——就像瑞士鐘錶一樣精確!」
這群人太可怕了!秦北洋不想在阿幽面前露怯,只能在心頭默唸。
12月初的上海,後半夜坐在屋頂煙囪下,秦北洋從懷裡掏出那枚玉指環。阿幽好奇地抓起來,放在自己的左眼跟前,對準月亮的方向,好像穿到了環孔裡。第一次看到她的調皮,秦北洋忍不住說:「這是從唐朝大墓地宮裡出來的寶物,也許曾經戴在小皇子的手指上,你喜歡嗎?」
阿幽點點頭,又搖頭說:「我不要!送給你喜歡的姑娘吧。」
秦北洋皺皺眉頭,便把玉指環塞入懷中。他倆都被北風吹得快凍僵了,只能互相摟抱,頭倚著頭,傳遞體溫。九色卻遠遠超出一條狗的體溫,更像個灌滿熱水的銅湯婆子,讓他們暫時驅散寒冷。
「九色,你就像一團火!」
為何它能從烈火中逃出海上達摩山,渾身火焰卻絲毫沒受傷?他用力搓了搓那赤色鬃毛,還有白色的被毛,都與普通狗毛有所不同,用力拉都不會脫落——這根本不是動物毛髮,而是某種可以防火的纖維,就像消防員穿的衣服,含有石棉材料。
結論就是:九色不怕火。
這尊唐朝小皇子李隆麒的小鎮墓獸,本身就是五行屬火,它在白鹿原大墓底下,用火的力量保護地宮。
九色既是幼麒麟,也是火麒麟。或者說,它是一隻沒長大的幼年火麒麟。
最後,秦北洋還有一個疑問:歐陽安娜在哪裡?她還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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