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裙襬之下

我點了點頭,說:「既然有交通事故的事實發生,明確死者是不是有約束傷這個就比較難了。不過既然有傷,就不能否定我的判斷。」

「你什麼判斷?」大寶好奇地問道。

「我判斷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我微笑著說,「這是一起命案。」

「命案?」大寶吃了一驚,左右看看眼前的屍體,說,「難道是交通肇事後,怕死者沒死,於是乾脆滅口?我記得曾經有個網路熱點案件,就是一個學生在開車撞人後,怕人告發,而連捅了傷者幾刀的殺人案件。那個學生,好像被判了死刑。」

「你說的這個是一種可能。」我說,「不過我更加傾向於另一種可能,只是,這需要明天檢驗結果全部出來之後再說。」

3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去了dna實驗室拿報告,所以抵達專案組的時候晚了一些,專案會已經開始。我悄無聲息地坐在專案組的角落,手裡拿著dna的檢驗報告,苦苦冥想。其實用「苦苦」來形容,並不準確,因為這份報告完完全全地印證了我之前的猜測。此時,我只是在思考,如何才能深入淺出、淺顯易懂地將自己對現場的還原情況介紹給專案組。

我的餘光瞥見了滿會議室疲憊的同事們,心想做技術還是蠻不錯的,不僅能體會橫刀立馬的偵案快感,又不用像偵查員一樣整夜整夜地不睡覺。

「肇事車車主餘光的嫌疑,基本是可以排除的。」王傑副局長翻動著眼前厚厚一沓調查材料,說,「這不僅僅是我們偵查員的直覺問題,我們的秘密偵查手段也沒有發現他的異常。這事兒鬧得不小,加上我們的這一招打草驚蛇,不可能對他毫無觸動。」

「還有,從影片追蹤的角度看,也沒有問題。」程子硯揚了揚手中的表格,說,「他的車從1號攝像頭開到2號攝像頭的時間,是二十分鐘,如果按照限速來行駛完這段路程,需要二十七分鐘。」

「也就是說,他還超速了。」王局長說道。

程子硯點點頭,說:「換句話說,無論他怎麼開車,都是沒有時間來停車做些什麼的。」

聽完這段話,我基本明白了在我來專案組之前,他們彙總了什麼訊息。看起來,通過程子硯的圖偵技術,專案組找到了那輛肇事車輛,車主叫餘光,但是通過外圍調查和客觀的圖偵證據,排除了他在肇事後有停車作案的嫌疑。

我看了看dna報告,果真找到了一份檢材的標識是:17號檢材,血痕——餘光。於是我插話道:「dna檢驗也排除了餘光。」

這個時候,專案組的諸位才發現我已經坐在了會議室裡。

「dna?」坐在我身邊的陳詩羽忍不住好奇,低聲問道,「dna結果出來了?證明什麼問題?」

「這個,我等會再說吧。」我一時覺得說來話長,不是一句兩句可以表達清楚的。

王局長聽見了我們的對話,點了點頭,對身邊的交警說:「不管這案子怎麼發展,餘光涉嫌交通肇事罪是有證據證明的,這案子你們交警必須徹查。一是調查事發當天晚上餘光飲酒的情況,這個因為沒有了血液酒精檢測的條件,所以調查方面必須給我查死。二是餘光車輛上的劃痕,以及洪萌冉電動車上黏附的漆片,立即進行痕跡鑑定,鎖定餘光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實。」

「調查餘光涉嫌危險駕駛罪,這個罪名沒問題。」我插話道,「但是交通肇事罪,這個,恐怕依據不足。」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就是涉嫌交通肇事罪了。」那名交警說道,「如果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這樣的事故,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就要追究機動車駕駛員的刑事責任了。這起事故中,餘光肇事後逃逸,就要依法承擔全部責任,所以怎麼能依據不足呢?」

我笑了笑,說:「您也說了,前提是發生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可是,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洪萌冉,並不是因為交通事故而死。雖然交通事故導致了她的腿部骨折、全身擦傷,但是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來看,這些損傷都構不成重傷。既然事故結果並不是人員的重傷或死亡,當然也就不夠罪了。」

「你的意思是說,通過你們法醫檢驗,明確了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王局長問道。

我點了點頭,說:「準確地說,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只是在交通事故之後,又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

王局長的眉頭一緊,但展現出的卻是一種似乎更加輕鬆愉悅的表情,他說:「依據何在?」

我理解王局長的心情,這起案件明確了是一起命案,雖然接下來會有很多工作,但是比案件性質懸而未決要好得多。至少可以給家屬一個交代,給死者一個交代,給民眾一個交代。

「輪到我講了嗎?」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王局長點頭道:「現在你的意見是整個專案組最關鍵的意見了。」

說完,他把自己的發言位置讓給了我。

我將u盤上的屍檢照片複製到了電腦上,在專案組投影儀上,投射出來。

「這裡是死者洪萌冉的額部。」我用雷射筆指著照片上的星芒狀創口,說,「這裡的損傷,準確說並不非常嚴重,但是因為死者的顱骨結構和大多數人不一樣,這裡的顱骨薄,這一擊直接導致了她開放性顱腦損傷而死亡。這裡是致命傷,不過,這處損傷是典型的鈍性物體擊打損傷,而不是交通事故中一次可以形成的損傷,現場也沒有可以形成這處損傷的鈍器物體。所以,這是一起殺人案件。」

「僅僅就這些依據?」王局長問,「這些判斷僅僅是法醫專業的推斷,不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吧?」

「還有,」我說,「死者的雙手內有泥沙和樹葉,這說明她傷後,並沒有立即死亡。可是,她的頭部有損傷、出血。一個人有意識的情況下,受傷,第一反應當然是捂壓傷口,手上自然會浸染血液,但是她並沒有。」

「這說明了什麼?」陳詩羽好奇地問道。

「說明她額部受傷之後,並沒有能力去捂壓傷口。」我說完,想了想,覺得這句話可能聽起來像是廢話,於是更加詳細地解釋道,「說明她的雙手被別人控制住了,即便是頭部受傷,也不能第一時間反射性地去捂壓。」

「那會不會是打擊頭部後,死者立即死亡,沒有時間去捂壓?」大寶插話道。

「有可能。」我說,「不過如果這樣的話,那她什麼時間去抓握泥沙落葉呢?只有是頭部受傷之前,那說明她的所有損傷是分兩個階段形成的,也一樣提示有人加害。」

「有道理。」王局長沉吟道。

「殺人?殺一個女學生做什麼?」一名偵查員插話道,「現場沒有翻動,死者的手機都好好地待在儲物盒裡。死者的衣著又是完整的,沒有性侵的跡象。死者就是一個高三學生,社會關係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了,也沒有什麼矛盾關係,不會是仇殺。最有可能的,就是司機在交通肇事案件後,滅口殺人。可是,你們剛才又從種種跡象上,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那還有誰殺她?為什麼殺她?」

「為什麼殺她,得從dna報告上來看吧?」王局長充滿期待地看著我,說道。

我點了點頭,微微一笑,說道:「王局長說得對,不過這事兒,還是得從屍檢的時候說起。」

我開啟了這次屍體複檢重新拍攝的死者衣物特寫照片,說:「關於案件性質的想法,還是得從死者衣物的狀態來說。在偶然中,我們這次複檢屍體,發現死者的黑裙子下端有一片血跡,就是我用粉筆標識的區域。另外,死者的三角內褲兩側髂部,也有擦蹭狀的血跡。裙子上的血跡,我們暫且不說,先來看看內褲上的血。在說這個之前,我們再看看死者的頭部血跡,它的流注方向是向腦後的,死者的雙手,除了泥沙落葉,什麼都沒有。」

「你是想說,既然死者倒地後沒有重新直立的過程,死者的雙手也沒有血跡黏附,那麼內褲上的血跡不可能是自己形成的,所以這一處血跡,應該是別人形成的。」王局長說。

我心中暗暗讚歎王局長理解能力超強,心想現在各地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真的都是很有經驗之人了。我說:「不錯,不僅能說明有外人在場,而且還能說明這起案件的作案動機。你們看,死者頭部的創口不大,並沒有太多的出血量,那麼兇手在擊打形成這處損傷之後,手上也不會黏附太多的血跡。既然不會黏附太多的血跡,那麼手上少量的血跡會迅速乾涸。然而,在這些少量血跡乾涸之前,就被轉移到了死者的內褲上,說明什麼?」

「兇手在擊打被害人後,沒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直接去脫她內褲?」王局長問。

我點點頭,說:「從命案現場的行為分析理論來看,在殺人後立即去做的事情,就是作案動機。你說,立即去脫內褲,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會場沉默了一會兒。

我見大家都在思考,於是接著說:「還有,死者經過被撞擊、地面滑行、撞擊路燈杆、跌落溝底這麼多過程,可是下身的裙子確實整齊覆蓋在腿上的,這種正常反而是一種反常了。」

還是剛才的偵查員說:「可是,你們法醫說了,處女膜完整。」

「那並不是排除性侵的依據,因為,因為性侵有很多種方式。」我說。

「可是據我所知,你們提取的所有的檢材,都沒有檢見精斑吧?」王局長問。

我說:「是的,沒有精斑。不過,我剛剛拿到的檢驗報告上可以明確,死者的大腿內側、會陰部、陰道內擦拭物,都檢出有一個男人的dna。」

「又是那個‘逆行射精’啊?」大寶低聲問我。

我笑著搖搖頭,說:「水良那個案子,是精斑預實驗陽性,而檢不出dna,這個正好相反。」

「會不會是接觸性dna?」王局長問。

「不可能,如果只是簡單的接觸,那麼dna的量是微乎其微的。在死者身上提取的,都會被死者本身的dna汙染覆蓋,是不可能出結果的。」我說。

「那是怎麼回事?」王局長問。

我皺了皺眉頭,說:「既然沒有精斑,又是大量的dna,我猜,就只有唾液斑了。」

我也是想來想去,只能想到這一種可能。這種方式的猥褻,可以留下大量dna,又可以不造成任何損傷。

王局長的臉上充滿了難以置信的表情,說:「可是,可是為什麼會這樣?」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說,「或許是性無能?」

「總的來說,你們現在的結果是,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洪萌冉躺在溝裡,因為腿部嚴重骨折,不能移動。此時經過此路段的某人,看到了洪萌冉,色膽包天,去殺人猥褻?完事兒後,還穿好死者的衣物,掩蓋他的真實目的?」

我很認真地點頭說:「就是這樣的。」

「那,恐怕要麻煩程警官繼續追蹤當天所有可能經過事發路段的車輛,然後把車主都拉來抽血比對dna了。」王局長說。

「可是,我記得你們說過,只有汽車走大路,才能被監控錄下。」我說,「如果是三輪車、摩托車什麼的,就有可能是走小路的,無法被記錄。」

王局長無奈地點頭,說:「確實是這樣的。在追蹤汽車無果之後,我們就只有尋找周圍所有的村落了,所有有三輪車、兩輪車的人,都拉來抽血比對。好在我們有dna證據,有明確的甄別依據,所以也不怕破不了案。」

「我覺得排查汽車這一步驟可以省略了,只需要查摩托車就可以。不過,即便是那樣的話,還是十分勞師動眾,而且這個案子的時間也很緊急啊。」我想到和死者家屬承諾的三天期限,此時已經過了一天,所以擔心地說道。

「怎麼確定是摩托車?」王局長問。

「首先,死者的致命傷,是有尖端凸起的硬物形成的。」我說,「雖然我們沒有在現場找到這種硬物,但是卻看到了一把u形車鎖的印痕。我覺得,u形鎖鎖體的稜角尖端處,就可以形成。」

「只是‘可以形成’,不是‘肯定是它形成’,對嗎?」王局長問。

我點點頭,說:「如果讓我推斷出一定是什麼工具形成的,這個就不科學了。不過,既然現場有正常情況下不該有的印痕,我們就不能牽強附會地認為只是簡單的巧合。既然能將兩者結合起來,我們就要盡力去結合起來。」

「然而這把u形鎖卻不在現場上。」林濤小聲說了一句。

「對啊,這更加印證了現場有其他人逗留的推斷。」我說,「長條形的u形鎖,一般都是摩托車使用的,電動車和三輪車不需要。更何況,我一會兒再說說,兇手可能還戴著頭盔呢。在農村,騎電動車的人戴頭盔的都少,更不用說是開汽車或者騎三輪車了。所以兇手騎摩托車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我不擔心會破不了案,但耗費的時間確實不好保證,你有什麼好辦法嗎?」王局長問。

我沉思了一會兒,說:「我倒是有一些想法,僅供參考。」

大家坐直了身子,聽我解說。

「話還要從死者裙子上的血跡說起。」我說,「你們說,這處血跡是哪裡來的?」

「和死者的內褲上的血跡是一樣的?用手掀裙子的時候擦蹭上去的?」王局長說。

「不,從內褲上的血跡量來看,死者的手上黏附的血跡是很少的。」我沒有賣關子,說,「而裙子上的血跡卻不少。裙子不薄,可是都浸透了。後來,我們測量了裙子上血跡到腰帶的距離,又量了腰帶到頭頂損傷處血跡的距離,是一樣的。」

王局長想了想,說:「哦,你是說,兇手拉著死者的裙子,將裙襬罩到死者的頭上,所以頭上的傷口出血留在了裙襬上。」

我點了點頭,說:「為什麼要這樣做?多此一舉!我猜,既然現場有路燈,是有光線的,所以兇手是怕死者認出了自己。」

「可是,兇手是在擊打死者頭部之後,再做這個事情的,對吧?不然裙子上不可能有血,頭上的創口也不是有裙子襯墊而形成的損傷。」孫法醫插話道,「既然是這樣,為什麼兇手擊打的時候不怕死者認出來,反而是擊打致死之後,才去矇頭?」

「這也是我昨天晚上一直思考的問題,不過我現在覺得有答案了。」我說,「剛才我們說,死者額部骨骼很薄,很容易骨折。而死者頭部的損傷只有一下,損傷程度也不是非常重,說明使用的力道也不是很足。兇手既然要去殺人,手上又有鈍器,為什麼不去多擊打幾下,確保死亡呢?這個跡象反映出一個問題,兇手的目的不是為了殺人,這個剛才也說過了。兇手在擊打死者的時候,並不擔心她認出他。在擊打之後,兇手雖然用裙子矇頭怕她看見他,但是也沒有一定要殺死她的主觀故意,只要她失去反抗意識就可以了。」

「對啊。死者身上沒有‘恐其不死’的加固型損傷,所以之前我們一直認為即便是命案也一定不是熟人作案。可是按你說的,為什麼兇手開始不擔心她認出來?」孫法醫問。

「我猜,是因為當時兇手戴著頭盔。」我說,「這是唯一一種可以解釋所有問題的方式。本來就戴著頭盔、騎著摩托的兇手見到溝裡的死者,臨時起意,拿著車上的u形鎖,擊打了一下本來還在掙扎求救的死者,見她不再動彈,就開始脫她內褲。因為某種原因,他只能猥褻,而這種猥褻方式必須要摘下頭盔,為了以防萬一,兇手用裙子矇住了死者的頭部,摘下頭盔,開始了猥褻行為,並在結束後,整理好了死者的衣衫,騎車離去。」

「啊。」王局長一臉的恍然大悟,「也就是說,兇手和死者是熟人。」

「除了這種推測,就沒有其他的可能可以還原所有的案件細節了。」我說,「當然,這一切都只是推測。」

「這就好辦了,死者是個高中生,社會關係非常簡單,熟人就那些,太好查了。」主辦偵查員的眼睛裡閃著光芒,說。

「何止這些。」王局長說,「洪萌冉的熟人,平時習慣戴頭盔騎摩托,可能會在案發時間經過現場附近,使用長條形u形鎖,可能是性變態或者性無能,而且還有dna證據幫助你們甄別兇手。別告訴我這個案子的破獲還要等到天黑。」

「不會的。」主辦偵查員騰地一下站起身,揮了揮手,帶著幾名偵查員離開了會場。

4

遠遠沒有等到天黑,午飯過後沒多久,王局長就來到了專案會議室,告訴我們,嫌疑人已經抓到了,各種條件非常符合,而且從偵查員的直覺來看,就是他錯不了。dna還在進一步驗證,但估計是沒錯了。

我們幾個人興奮地來到了地下一層的辦案區,在審訊室隔壁的監控室裡,觀看審訊影片。

「這人是死者洪萌冉的親戚,平時就騎著摩托車、戴頭盔,關鍵是結婚二十年了也沒孩子,立即就成了我們的目標。他還就在現場附近居住,也使用長條形的u形鎖。經過調查,這人對外聲稱是不想要孩子,但有小道訊息是說他‘不行’,他老婆嫁給他,也是因為性冷淡。」一名偵查員說。

我看了看影片,審訊椅上坐著一個瘦弱的男人,三角眼、禿頭,下巴上還有幾縷稀疏的鬍鬚。

「這,這不就是死者的姨夫嗎?那個鬧事的傢伙!」我指著顯示屏說道。

偵查員微笑著點點頭,說:「我們這可不是公報私仇,這可是有明確證據證實的。而且,他已經開始交代罪行了。」

「他不是曾經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庫裡沒有他的dna?怎麼沒有比對上?」我問。

「他被打擊處理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那個時候還沒有資料庫。」偵查員說,「結婚以後,他似乎告別了那些偷雞摸狗的勾當,沒有再被打擊處理過。不過沒想到,他對公安機關的仇恨記了二十年,找到機會就鬧事。」

「他的鬧事,並不是為了報復公安機關。」我笑了笑,說,「他是想逼迫公安機關草草了事,掩蓋他的罪行。」

「我真的沒想殺她。」「三角眼」眯了眯自己的眼睛,說,「她在那兒叫喚,我覺得太吵了,就想給她打暈而已。」

「打暈然後呢?」偵查員說。

「她那個腿,不是骨折了嗎?對,腿不是骨折了嗎?我這是給她打暈,準備給她接骨的。」「三角眼」轉了轉眼珠,說,「我這一下子,就相當於麻醉。結果沒想到她就死了,就像是醫院麻醉不也是有可能死人嗎?差不多意思。」

「你放屁!」一名偵查員見「三角眼」如此狡辯,狠狠地把筆錄本摔在桌上。

「真的,我說的都是真的。」「三角眼」說,「我這個,頂多就是誤殺,誤殺。」

「碰見這事兒,你不報警?」偵查員說。

「這不是失手了嗎?不想賠錢嘛,所以跑了。」「三角眼」說,「你想想,要是人真是我殺的,我怎麼還要去學校講道理,對不對?」

審訊室的門開了,一名偵查員遞進去一份檔案。

「dna報告出來了。」大寶猜測道。

果真,監控裡負責審訊的偵查員低頭看了一會兒檔案,嘴角浮現出一絲興奮而輕蔑的笑容,說:「你的dna,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大量出現了,現在我依法告知你鑑定結果,你自己看吧。」

「三角眼」看著擺放在審訊椅上的檔案,開始瑟瑟發抖,兩隻被拷在審訊椅上的手抖得更加厲害。他吞了吞口水,說:「這,這怎麼可能,我,我又沒有那個,那個,怎麼會有?還有,還有車鎖我也洗了,怎麼還能找到她的?」

我知道死者陰部的dna比對認定了「三角眼」,而在「三角眼」的車鎖上,也找到了死者的血跡。無論從調查情況和推理過程的符合程度,還是從證據鏈條來看,都是鐵板釘釘了。而且,此時的「三角眼」不得不認罪了,於是我對著顯示屏悠悠地說:「你要求的三天期限,我們做到了,現在沒話說了吧,納稅人!」

「可憐的小女孩,才十七歲,人生就過完了。」陳詩羽一臉的憐惜,「聽說這孩子樣貌出眾,學習成績出眾,本來有大好的人生等待著她,可是在這個歲數就戛然而止了。」

「人生的起點和終點在哪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間的過程。」林濤靠在汽車座椅上,仰頭看著車頂棚,說,「活在當下吧。」

「嘁……酸不酸?」坐在前排的陳詩羽詫異地回頭看看林濤,白了他一眼,說,「聽這話,我還以為後排坐著少林寺方丈呢。」

「我……才不會去當和尚呢。」林濤低聲嘟囔了一句。

「什麼意思?」陳詩羽莫名其妙地問。

「可是她的過程也不好啊,父母寧可打麻將,也不關心她。」程子硯也充滿憐惜地說了一句,把話題拉了回來。

「人是沒法選擇父母的,所以她也無法選擇自己的人生過程。可悲的人啊。」我也感嘆了一句。

「既然要生子、養子,不就應該對孩子負責嗎?」陳詩羽又感嘆了一句。

「可能他們覺得給孩子補課,就是負責的唯一方式吧。」林濤補充道,「其實確保孩子的安全,才是基本的負責方式吧!一個沒有成年、沒有走入社會的女孩,大黑天的晚上一個人騎車?」

「無論男孩、女孩,作為父母,都要隨時考慮到他們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性安全等等,要竭盡所能避免所有的安全隱患,這才是履行父母責任的表現。」我說,「林濤說得對,夜間獨腳踏車,本身就有巨大的安全隱患。不能因為打麻將而忽視。」

「可能他們覺得,村子裡都是熟人,沒什麼不安全的。」韓亮一邊開車,一邊聳了聳肩膀,說道。

「我曾經看過一個資料,說是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中,有70%是熟人所為。」我說,「人還是獸,是無法用熟悉不熟悉來辨別的。」

在返回龍番市的路上,我們一路對死者的逝去唏噓不已。不過,在這起命案偵破工作中,我們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成就感滿滿的,總算也是為一名差點枉死的死者討回了公道。這起案件不僅有成就感,也是有挑戰性的,難度不亞於那起竹籠案件。所以,也算是不枉此行了。

說到竹籠案件,我依舊憂心忡忡,見韓亮此時已經駛下了高速,拍了拍他的肩膀,說:「走,直接去龍番市局。」

刑警支隊的走廊裡,空空蕩蕩的,看起來大家都是去出任務了。這是一個不好的徵兆,說明竹籠這個案子還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我們直接走入了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裡的法醫辦公室,韓法醫正在ct片閱片燈上看著一張ct片。

「原來龍番市局的首席大法醫也是要做傷情鑑定的呀。」我嬉笑著走了進去。

「你說,什麼時候公安部能讓我們把傷情鑑定都推向社會司法鑑定機構啊?這太麻煩了。」韓法醫撓了撓頭,說道。

「對了,韓老師,竹籠的那個案子,怎麼樣了?」我繞開了話題,說道。

「有進展,但是沒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韓法醫說,「死者的身份查到了,是龍番市的居民,叫上官金鳳。」

「嚯,好霸氣的名字。」大寶說。

「霸氣?」韓法醫笑著說,「沒覺得。我們之前通過恥骨聯合推斷死者大概二十五歲,所以偵查部門去醫院調查了近期在醫院治療梅毒的二十五歲左右的女性,很快就鎖定了死者的身份。和從她家提取的dna進行了比對,確定就是上官金鳳無疑了。」

「是賣淫女嗎?」我問。

韓法醫搖搖頭,說:「不是,這女子是正經人家的媳婦兒,丈夫是鄉鎮衛生院的收費員,而上官金鳳本人是鄉政府的聘用人員。兩人結婚兩年多,目前是沒有孩子。小兩口的老家都在農村,兩個人在龍番市郊區買的經濟適用房作為婚房。」

「那是私生活不檢點?」我問。

「這個確實。」韓法醫說,「偵查員摸排的時候遇見了巨大的困難,這幾天,幾個隊都沒有人能睡個好覺。據說,和這個女人有過性關係的男人,那是越查越多。別看她的職業很單純,但是這個人的社會關係著實複雜得很。」

「死因呢?」我問。

「死因通過解剖確定了,確實是生前溺死。」韓法醫說,「不過,應該是頭部遭受鈍器擊打,導致暈厥後再溺死的。可惜,頭皮損傷已經被龍蝦吃掉了,看不到形態了,但是腦組織是有挫傷的。屍體被龍蝦毀壞得太嚴重,其他就看不出什麼損傷了。不過隨身物品都在,錢和手機都在兜裡,只是被泡得不成樣子了。」

大寶可能是想到了龍蝦吃人、他吃龍蝦的情形,乾嘔了一下,然後故意咳嗽兩聲作為掩飾。

「打暈後,裝在籠子裡溺死,這種別出心裁的作案手法,提示了兇手和死者是有明確社會關係的人呀,既然死者身份都找到了,找到兇手應該不難吧?」我說。

「問題就在這裡啊,領導認為排查嫌疑人是沒有甄別依據的,給我們死任務,要我們在現場或者屍體上尋找到能靠得住的證據。」韓法醫說,「你說這怎麼找證據?屍體泡在水裡面已經五六天了,有什麼證據也都消失了啊。而且,嗯,而且,你想想,如果是殺親案件,那就是在死者身上發現了她丈夫的dna,又有什麼證據效力呢?」

「總不能,全部指望著技術部門啊。」我像是想起了什麼,說,「對啊,你這樣一說,我突然覺得死者的丈夫嫌疑真的很大呀。這幾天,我就一直在想,為什麼不用石頭直接沉屍,而要做個竹籠這麼麻煩。現在我好像想明白了!浸豬籠啊!這就是古代懲罰通姦女子的一種刑罰啊。你想想,一般藏匿屍體,都不會這麼麻煩,而且死者有其他死因。這個裝籠子裡直接去溺死,不是浸豬籠是什麼?」

「這個,偵查部門已經想到了。偵查部門現在的重點工作物件,也是她丈夫。只不過,通過了解,她丈夫老實巴交,天天衛生院和家兩點一線,實在是不像。而且對死者家進行了秘密搜查,也沒有找到形態類似的尼龍繩。」韓法醫指了指隔壁痕跡檢驗實驗室裡的實體顯微鏡,說,「哦,尼龍繩就在那邊,林科長可以去看看。」

林濤點頭去了隔壁。

我接著問:「那,竹籠能不能看出點什麼?」

「這個,我們和痕檢的同事都看了,實在是看不出什麼。」韓法醫說,「dna室也說了,浸泡了這麼多天,想提取接觸dna是沒有任何可能的。」

「‘看不出什麼’是什麼意思?」我說,「這種東西,反正我是不會做。」

「在農村,自己家制作雞籠,沒什麼稀奇的。」韓法醫說,「製作雞籠就是使用毛竹和釘子,這種東西,在龍番到處都是,沒法劃定範圍。總不能,真的去做植物的dna吧。」

「那,製作手法什麼的呢?」我問。

「製作手法,實在是看不出來,不過就是把毛竹釘在一起嘛。哦。」韓法醫想起了什麼,說,「理化部門好像在一顆釘子上,找到了一種紅色的油漆,應該是製作雞籠的時候,擊打釘子的工具留下來的。可是,油漆的量太少了,沒法做成分分析,所以,也只能提示兇手有用紅色鈍器釘釘子的習慣,其他,也就沒什麼用了。」

「那……」我說。

「偵查部門也在找,不過,這難度就更大了,沒個範圍,龍番兩千萬人口呢,就是現場附近,也有數十萬人口。」韓法醫像是知道我要問什麼。

我沉吟了一會兒,說:「還有,兇手如果不是在現場殺人,那他一定要有交通工具把暈厥的上官金鳳和雞籠子給帶去現場吧?」

「這個,還真不好說。」韓法醫說,「現場只有一個管理員,經過審查,沒有嫌疑。根據調查情況,管理員晚上的時間,都是要去打麻將的。那個偏僻的地方你也知道,幾乎沒人去啊,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判斷,兇手是不是在現場將上官金鳳打暈的。不過案發的那兩天,上官金鳳倒是沒有什麼可疑的通話,如果是她自己去了現場,不知道兇手是怎麼約她的。」

「那也得有交通工具帶著雞籠子吧?」我說,「這個,監控總能發現什麼吧?」

「這個工作也在做。」韓法醫說,「不過,郊區地段,你知道的,監控本來就少,年久失修、缺乏維護,壞掉的佔大多數。哦,對了,現場後面,就是一大片毛竹林,如果就在現場製作雞籠,那也不是不可以。」

我見條條大路都通不了羅馬,只能說:「總之,作案手段很稀有,肯定是要從男女關係上入手的。」

「這倒是。」韓法醫說,「‘浸豬籠’這種事,有現代思想的人恐怕是做不出來。」

「那她丈夫,有梅毒嗎?」我問。

韓法醫說:「做了檢查,沒有。」

我低頭沉思。

一會兒,林濤走了進來,說:「尼龍繩我看了,看不出什麼特異性的東西,不過,尼龍繩被截斷的斷端,倒是很整齊,是被利器截斷的。由於尼龍繩的特殊材質,如果找得到那一捆尼龍繩,倒是可以做斷端的整體分離比對。」

我點了點頭,繼續沉思。

「哦,還有,」林濤說,「市局的痕檢同事給我看了張照片。是現場魚塘塘岸斜坡上有一片倒伏的草地,裡面,找到了一枚疑似鞋前掌的殘缺鞋印。後來我看了看,確實像是鞋印,波浪紋的。有比對的價值。」

「對,一個裝著人的竹籠,很重。」我說,「如果兇手害怕水花太大、驚動別人,就不會直接把籠子推進去,而會踩在岸邊斜坡上,把籠子放下去。」

「好啊!終於有甄別的依據了。」韓法醫說,「不過,鞋印不像是指紋和dna,只要找到人,就能比對,要是兇手換了鞋子,就比較麻煩。」

「鞋子的大小呢?」我問。

「是個殘缺鞋印,看不出大小。」林濤說。

「不管怎麼說,總算是有一點東西了。但是,還是需要偵查部門找得到線索才行。」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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