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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冷的地方年越長。在東北,過完十五,年才算完。聽說南方那些大城市的人,初五之後就把日子過回正軌了,該做買賣做買賣,賺錢沒有嫌早的,人家天氣也允許。2002年春節,馮國金第一次到深圳,被那裡的繁華給震撼了,可惜沒工夫細逛,因為是去公幹。當時他帶人追捕一個逃犯,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最終在距離羅湖口岸不到兩公里的一家小旅館裡把人逮到,人本想次日一早過境香港再飛國外,按住的時候,槍就在枕頭底下。被抓的是本市最大黑社會團伙的三號人物,身背不止一條人命,拉回去準槍斃,但上頭下令要抓活的——他活著回來受審,才能確保把真正的大哥也給斃了。抓捕過程中出了個意外,深圳警方一年輕警察小吳,在車裡蹲守了五個小時後斷煙了,去對面小賣店買菸,恰巧碰見逃犯從外面回來,也進去買菸。小吳認出他來,擅自跟在後面往旅館走,對講機跟手機都落在車裡,來不及通知其他同事。幸好在旅館門口沒漏過馮國金的眼睛,他帶人跑樓梯緊跟到房間,衝進去時,小吳跟逃犯正彼此卡住手腕跟脖子僵持不下,逃犯的右手已經摸到枕頭底下了。馮國金率先撲上前按住槍,虎口死死卡住擊錘不放。
小吳是潮州人,脾氣爆,新人立功心切可以理解,但是行為確實太不上道。行動結束,小吳受了處分,他心服口服。但小吳認下了馮國金這個從東北趕來救了他一命的乾哥。小吳說,哥,以後你再到深圳,敢不告訴我,就絕交。馮國金拍拍小吳肩膀,囑咐他沉住氣。馮國金的口氣,跟十幾年前他老丈人楊樹森囑咐自己時一樣。
本市黑社會案牽扯到的人,前後又用了一年才抓得差不多,其中還有十幾個黑警。一年晃過,馮國金四十二歲了。年是越來越不愛過,除了喝還是喝,當警察十幾年,認識的人太雜,都是不好推的局。為此,妻子楊曉玲跟他越鬧越兇,興頭上還互相推搡兩下,久了都疲了,最後乾脆商量好,年過完就分房睡。非等過完年,是因為女兒嬌嬌初三下學期就要去育英中學遠在開發區的封閉校園寄宿了,打架多少揹著點孩子。育英中學是全市第一重點,女兒在班裡成績中游,馮國金已經很欣慰了,不出意外,將來考個全國排名前二十的大學是沒問題,最好能去北京,離家近點。只要女兒優秀,其他的不痛快他都無所謂,夫妻到這個年紀,誰家不一樣?他見過的反正都一樣,自己算好的了,幾年前經手過一個案子,老婆一鐵鍬把老公拍死了,腦後勺給削掉一半,就因為無法忍受老公常年家庭暴力。沒事想想這些,馮國金自己也樂,下回跟楊曉玲幹起來還是不還手了,命要緊。嫌他喝酒那是幌子,主要矛盾是楊曉玲自從下海賺到了錢,膨脹了,瞧不上他了。嬌嬌小學畢業那年,楊曉玲跟自己家親戚合夥開了一個做鋁合金建材的小廠,廠址在浙江,平時親戚負責在那邊盯著,做好的建材成集裝箱地賣到美國去,那邊有個固定的合作伙伴,是個胖老美,楊曉玲負責談判,兩人偶爾通個越洋電話有說有笑,馮國金也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偷偷學的英語。當時楊曉玲還在電力系統掛名,但早就不上班了,吃空餉,馮國金勸她別那麼明目張膽,早晚出事。楊曉玲反倒更瞧不上馮國金了,就照這架勢,這輩子也別指望他再往上升了。當初自己嫁給馮國金也算不得已,父親楊樹森還勸她,這個年輕人,面相正派,思想正確,將來應該有發展,說不定會是個好警察。這麼多年,對工作馮國金確實比誰都上心,可好警察有什麼用?獎章獎狀都賣了夠換一張飛美國的機票嗎?一個公務員,賺死工資,又不肯學有的同行那樣,在社會上摻和點兒買賣撈外快,家裡不得有個人一門心思賺錢嗎?嬌嬌將來讀書肯定得去美國,育英那幫同學家裡稍有點底子的都走這條路,大學不去研究生也得去,美國那是個燒錢的坑,她現在累死累活把老美的錢往自己家兜裡劃拉還被馮國金給說成蛀蟲了,沒這道理,她明明在愛國啊。她楊曉玲不服,不服就幹唄。
2003年2月15日,正月十五。馮國金到回龍崗墓園給老母親上墳,不少話憋心裡頭,來說道說道。正月十五是母親忌日,以前都是一家三口來,今年不一樣了,前天剛跟楊曉玲幹了一仗,故意沒提醒她,每年不提醒她都得忘,每年也都得因為這個生氣,老丈人的忌日他就沒忘過。嬌嬌去一個同學鄉下的家裡玩了,在那兒住兩天不回來。那一家人的檔案馮國金都查了,沒問題,就允許嬌嬌去了,再沒幾天快開學了,進了育英高中部就跟蹲監獄沒兩樣,當最後放兩天風吧,她奶奶活著的時候最慣著她,應該不會挑孫女理。都不在剛好,自己說話更隨便了。他懷裡揣著小半瓶茅臺,幫別人辦事人家送的。倒酒時才發現碑前有人擺好酒盅了,還是滿的,想必他大哥馮國柱今年動身比他早。馮國柱是老摳兒,肯定不是什麼好酒,馮國金給掫了重倒,自己對瓶吹。父親過世得早,活著的時候爺兒倆話就少,有什麼話他還是願意跟母親聊。
酒喝急了,寒風吹得馮國金眼睛泛紅,跟母親的話更多了,說年前抓一男的,家住南市場,跟咱家原來那老平房捱得不遠。他閨女跟嬌嬌同歲,讓流氓給欺負了,當爹的拿刀把流氓給砍殘廢了,估計沒個十年八年出不來。女孩長得挺漂亮的,別說跟嬌嬌還有點連相,她媽老早年就跟人跑了,她爸下崗,修腳踏車養活她,現在也得進去,這孩子誰管啊?沒人管不得學壞啊?媽,我知道,你又得說,天底下苦命的人太多,咱可憐不過來,可這些就發生在我身邊,在我面前,但是我什麼也幫不上,老實人犯錯一樣得受罰,這就是我的工作,可是壞人老也抓不過來,這邊好人還犯錯,什麼時候是個頭啊?算了,媽,這種窩囊事以後就不給你講了,不好聽還添堵。我挺好的,家裡也都挺好的,楊曉玲也挺好的,賺錢了她現在,可愛嘚瑟了。媽,你跟我爸在那邊不用擔心,就保佑嬌嬌學習進步,別早戀,下學期分班考試超常發揮,爭取進快班。我爸喝酒你就別管他了,以後有空我常來,多帶點酒。您二老要缺啥就給我託個夢。爸媽,我先回去了,挺冷的今天。
臨走前,馮國金繞了幾步路到隔壁園區,給老丈人楊樹森也燒了一份紙,特意省下的最後兩口酒繞墓碑灑了一圈,點了一根菸插進香爐,簡單彙報了幾句家裡的近況,比跟自己爸媽說的要簡短。發現有雪花飄下來時,馮國金已經在墓園門口熱車了。今晚好不容易沒酒局,他要去外面好好洗個澡,洗掉晦氣再回家,這是掃墓的規矩。放以前都是去金麒麟,老闆是他當排長時手底下的兵,給他辦過一張白金卡,洗澡按摩隨便刷。往後不能去了,金麒麟半個月前就是他親手封的。
馮國金蒸得有點頭暈,應該是茅臺的緣故。他在大眾浴池的更衣室裡抽根菸,緩緩,掏手機一看,五個未接電話,都是大隊長曹猛打來的。點開簡訊:速回隊裡,要案。隨之第二條:直接來現場,沈遼中路33號。第三條最乾脆:鬼樓。馮國金趕緊回了個電話,曹隊沒接。
雪下大了。
馮國金把他那輛桑塔納2000開得飛快,連闖三個紅燈才想起掛警燈。時間是晚八點半。路上車少,十五有元宵晚會,估計家家都在吃元宵看節目呢。馮國金猜,小品一等獎肯定還是趙本山跟範偉的。「心拔涼拔涼的」,太哏了,這句今年肯定火。
他相信曹隊的第三條簡訊是為了給他確認具體位置,都是黨員誰信那個。鬼樓,準確就指33號樓,本市盡人皆知。哪來的鬼,就是棟爛尾樓,荒了有十年了。不知道從哪年開始,被人在網上炒作成鬼樓,之後常有外地的小青年組團來探險,電視臺的也有,都吃飽了撐的。
馮國金站在33號樓下,積雪把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坑給填平了,剛才走過來差點崴了腳。
現場圍起來了,沒看到曹隊。那是個近兩米深的大坑,像被炮彈給炸出來的。馮國金在部隊裡就是炮兵,一炮大概就這麼大一坑。幾名法醫蹲在坑裡取證。隊裡的幾個小年輕不知道從哪兒扯來一塊防雨布,一人抻一角,撐開在屍體頭頂,以防大雪繼續破壞現場,像個窩棚。馮國金又抬頭望了望天,雪花落在鼻尖上。他從來不相信什麼天命說,可他清楚,這回老天肯定沒打算幫忙。
馮國金跳進坑裡,鑽進窩棚,酒突然就醒了。
眼下這具已經凍僵發紫的年輕女屍,馮國金一定在哪裡見過——在她還是個活生生的女孩時。他感覺自己像掉進誰的夢裡醒不過來。目測二十歲上下,長黑捲髮。全身赤裸,面色蒼白,唇色紫青,左臂肘部和右腿膝部成彎曲狀,姿勢像躺著在平面上奔跑。法醫仍在努力清除覆蓋在屍體身上的雪。右肩鎖骨上方有一孔狀穿透形創傷,腹部有一塊模糊的暗紅色疤痕。
雪還在下。幾名法醫凍得隔幾分鐘就要停下來搓搓手,看樣子差不多了,接下來就等帶回鑑定中心做屍檢再看了。零星有幾個33號樓的住戶圍觀,都被拉到邊上問話了,表情都挺活躍,想必多少年沒在自己家樓下見過這麼多人了,還都是警察。馮國金帶著小鄧簡單繞了圈周圍環境,被廢置的荒院佔地不小,看得出曾經想規劃一片小區,如今卻只有33號一棟半成品扎眼地杵在中央,連院門都只開了北面窄窄的一個,其他三面都用牆圍死了。小鄧跟在後面說,這破地方是挺瘮人。兩人兜回現場,一個穿裂紋破皮夾克的老爺們兒正跳著腳往裡看,跟旁邊老太太嘀咕說,全扒光了啊,光了。老太太朝地上啐一口,硌硬地走開。小鄧上前推了一把皮夾克罵,多大歲數了,不要點逼臉,說完給馮國金遞上一根菸。馮國金接過煙,夾在指間沒抽,說,給蓋上點兒,你把穿破夾克那個給我叫過來,不許罵人。小鄧問,蓋什麼?馮國金說,屍體,差不多了就蓋上吧。
那種蝙蝠袖皮夾克,多少年都沒見人穿了,罩身上好幾斤重。馮國金把手中的煙給了皮夾克,問了幾句,感覺他精神不太正常,像是受過刺激。再問下去,原來是個流浪漢,平時就在33號樓裡賴著不走。他這樣的還不止一個,有一群人,不是精神病就是撿破爛兒的,真正的那幾戶人家都恨死了,攆又攆不走,幾年下來居然形成某種共生局面,彼此都熟面孔了。人員結構如此複雜,馮國金心裡清楚,完了,雪上加霜。他繼續問皮夾克都看見過什麼,皮夾克一直怪笑著重複,說,光的,全扒光了,光的。馮國金知道了,那身皮夾克是垃圾堆裡撿來的,魂兒也是撿來的。
此時曹隊領著一個老頭兒從33號樓裡出來,帶到馮國金面前,說,這位大爺,第一個在現場發現屍體,孩子不在身邊,我陪他上樓拿件衣服,回隊裡幫忙做個筆錄吧。國金你陪著,我老媽今天下午又犯病了,我去醫院看一眼再回隊裡。馮國金說,別回來了,有我呢,好好照顧老媽,有事打電話。對了,剛有兩個記者混進來,被我攆走了。曹隊嗯了一聲。
雪停。收隊。
吉普車被曹隊開走了,馮國金讓小鄧開自己的桑塔納,他坐副駕駛,老頭兒坐後面。之前他在大眾浴池蒸桑拿的時候睡著了,蒸大了,剛才又被寒風一紮,腦袋有點疼,怕是要感冒。坐進車裡,他額頭就一直冒汗,小鄧問他沒事吧。馮國金搖搖頭,更暈了。又是年輕女孩,這到底都是怎麼了?馮國金一瞬間覺得,周遭一切突然就不太平起來,元宵節一家人沒團聚是個嚴重錯誤。他隨即掏出手機,打通女兒馮雪嬌的電話,每響一聲都像隔了一個鐘頭。那邊接起電話,女兒熟悉的聲音抱怨說,爸,什麼事啊,我都睡了。馮國金說,睡了好,快睡吧。掛掉電話的一刻,一片白光在他腦海中炸開,女兒嬌嬌的聲音讓他全想起來了——
死的女孩是嬌嬌的小學同學,一年多前還去過家裡玩,馮國金見過一面。
紅燈跳綠。沈遼路跟興工街交叉口,載著年輕女孩屍體的警用麵包車率先駛進更深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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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兒姓張,退休工人,在33號樓住十年了。樓剛建起來時,鐵西區除了工廠,一半還是棚戶區。開發商原本是本市挺有實力的一個老闆,後來因為在工廠拆遷中侵吞國有資產被一幫老幹部集體告了,跑路國外再沒回來。當時33號樓已經建好,賣出了十幾套,裡面沒蓋完,之後就一直那樣。買了房的住戶知道自己被騙了,公家不管,物業也沒有,走廊裡連燈都沒裝,只能啞巴吃黃連。老張花了半輩子積蓄給兒子買的婚房,老伴兒死得早,想把自己託付給兒子。哪承想上當,挺了兩年挺不住了,兒媳鬧離婚,兒子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老張本來也想跟著走,但不知道從哪兒又傳出來訊息,說政府要收回兩棟爛尾樓動遷,土地充公。有了動遷費,老張的血本就能回來不少,於是老張決定不走了,做釘子戶。想不到一釘就是十年,拆遷政策沒等來,等來一幫要飯的,還有家裡人不管的精神病,三五成群住進樓裡那些空單元,白天偷東西,連走廊裡積的酸菜都偷。夏天開門炒菜,炒完一盤擱客廳,轉頭進廚房再出來,菜就沒了。後來不知道誰傳的,外面都說這是鬼樓,菜是鬼吃的。幾家釘子戶一商量,連打帶罵把那些「鬼」都集中攆進沒蓋完的那幾層樓去了。到了半夜,「鬼」到處亂跑,大喊大叫,還有過失足墜樓摔死的,更邪了。33號樓終於符合外人的想象,鬼樓的帽子算扣實了。釘子戶們也攆累了,習慣了。在這種地方住上十年,自己是人是鬼都分不清了。
馮國金問,屍體怎麼發現的?那大坑離樓有一百米,周圍連條狗都沒有。老張說,想撿幾塊磚頭在陽臺壘個花壇,坑周圍堆的都是磚頭,以前還堆了不少建材,都被人偷走賣了。我溜達到坑邊就看見了,當時已經蓋了一層雪,認了半天才看明白是人,還以為是商場扔的假模特。馮國金問,動過屍體嗎?老張說,哪敢啊,發現就報警了。馮國金問,之前幾天有沒有見過什麼生面孔?兩棟樓裡有沒有行跡可疑的人?老張說,警察同志,那些人都不是人了,你說有誰不可疑?馮國金說,行了大爺,謝謝你,留個電話住址,回頭可能還需要你隨時配合警方工作,想到什麼也可以打電話給小鄧,你短時間內應該不會搬走吧?老張說,放心,我應該會死在那樓裡。
安排人開車把老張送回去後,馮國金決定今晚就睡在隊裡,腦子裡太多事要想,他得一個人靜靜。
宿舍裡有臺電視,小鄧已經坐那兒看了。他也不回家,二十五歲沒結婚,跟父母住,平時就不愛回去,工作上幹勁兒挺足,是刑警學院優秀畢業生,腦子夠用,就是脾氣太沖,馮國金有時覺得他挺像深圳那個小吳。地方臺正重播春晚上趙本山跟範偉的小品《心病》。原來小品一等獎沒給趙本山,給了牛莉跟黃宏的《足療》。自己怎麼對這個小品一點印象沒有呢?應該是漏掉了沒看著,那十幾分鍾裡自己幹嗎去了?說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小鄧跟著範偉嘿嘿笑了兩聲。馮國金示意小鄧把電視關了,點根菸,問,你怎麼看?小鄧也點了根菸,說,屍體脖子有成片出血點,很典型,強姦過程中掐脖子窒息死亡,我自己的直覺也是姦殺。馮國金插了一句,因為女孩漂亮?小鄧沒否認,繼續說,冬天,姦殺案基本都發生在室內,熟人作案的比例更高。所以我推測,被害人可能是被熟人騙到鬼樓裡實施強姦,遭到反抗被殺,最後拋屍在大坑裡。不管怎樣,都得先在33號樓裡排查一遍。難度確實有點大,但人員太雜。釘子戶的可能性不大,沒有人傻到會把屍體扔在自家門口,乾等著被抓。就算藏在樓裡任何一間毛坯房,恐怕都很難被人發現,除非是作案途中被人撞破,倉皇逃跑,但那又說不通為什麼屍體現在才被發現,當時就該有人報案。假設兇手真是精神病,那強姦和殺人發生在大坑裡也有可能,抓起來也更難了。精神病也知道害怕,我三姨夫就是精神病,自己做了錯事,清醒過來也知道跑。要真是精神病,那女孩就是白死。這又有一個問題,大坑距離鬼樓不到一百米,如果案發就在那裡,被害人一定會喊叫,周圍不至於沒人聽見。總之還得等屍檢報告出來,先確定死因和死亡時間。好像有點亂,我再捋捋。
馮國金點點頭說,但是,身上衣服全不見了,現場周圍也沒找到。假設是為了銷燬證物,那麼衣物一定沾染了跟兇手相關的證據,精神病想不到這麼周全吧?所以我推測,是正常人乾的,而且,人根本不在33號樓裡,大坑就是他用來拋屍的,但正常人都知道,那裡根本不是理想的拋屍地點,就算扔在那兒了,為什麼不掩埋?衣物都知道銷燬,為什麼不毀屍滅跡?明目張膽丟那兒,知道早晚會被人發現,都懶得遮蓋一下?如果不是故意的,怎麼解釋?
小鄧追問,怎麼解釋?
馮國金說,也許,那個大坑就不是兇手原本計劃的拋屍地點,而是出於什麼原因,不得已把屍體扔在那兒的。再大膽一點,很有可能他是打算再回去把屍體帶走,轉去計劃好的地點埋屍,但是——小鄧打斷說,但是在折回來之前被張老頭兒先給發現了。馮國金說,對。接著又點了一根菸。小鄧居然有點興奮,說,這個推測有點意思啊馮隊,你怎麼想到的?薑還是老的辣啊。馮隊說,別拍馬屁,趕緊睡吧,明天一早還得開會,到時聽聽大家都怎麼想。
馮國金躺在上鋪沒閤眼。他始終沒告訴小鄧自己可能認識死者,他也怕自己認錯,沒必要誤導誰。但就在熄燈的一瞬間,那個名字突然自己從角落裡鑽出來了——黃姝。是這兩個字。假如真是那個女孩,他就明白為什麼自己對她有印象。從小到大,嬌嬌帶回家裡的同學就這麼一個,馮國金忙,這麼多年幾乎沒替嬌嬌開過一次家長會,楊曉玲也少,都是她姥爺去。嬌嬌從小話多,小時候放學回家總愛主動講學校裡的人和事,她姥爺鼓勵她講,說是鍛鍊表達能力,馮國金再不上心,聽多了也記得住一兩個名字,「黃姝」是提及最多的那個。嬌嬌說黃姝是她在班裡最要好的朋友,長得好看,會唱歌會跳舞,當文藝委員。再就是有一個叫王頔的男孩子,是她同桌,總揪她辮子,全班最討厭的人就是他。早年有幾次嬌嬌想邀請黃姝到家裡玩,都被楊曉玲以嬌嬌週末要上鋼琴和書法課為由給否決了。上了初中,嬌嬌考上育英,黃姝去了藝校,分開了也沒走遠。就在一年多前,嬌嬌把黃姝帶回家吃飯,本來馮國金跟楊曉玲應該在的,但是楊曉玲突然說要出去應酬就走了,馮國金接手把一桌菜做好,他記得自己還特意蒸了十個鮑魚和一盆大蝦,女孩子長身體多吃蛋白質好。後來他接到隊裡電話有事,可去可不去,他想想自己在家怕倆姑娘也不好意思,就決定去了。出門前一刻,嬌嬌帶著黃姝進門,他簡單打了個招呼。女孩挺有禮貌的,但令馮國金印象最深的是,她看起來特別成熟,個子比嬌嬌高出半個頭,染了個紫頭髮,看著像十七八歲了,一點學生氣都沒有,可她當時應該跟嬌嬌同歲啊,十四五歲差不多。
馮國金想給楊曉玲打個電話,看錶都快十二點了,算了。最後發了條簡訊,說自己今晚住隊裡,不用等他,門記得反鎖。還囑咐楊曉玲明天一早給嬌嬌打電話讓她馬上回家,不要再賴在同學家了,最好楊曉玲親自去接一趟,到家了給他報個平安。
等了兩天半,法醫帶著屍檢報告一起到隊裡開會。大隊長曹猛親自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