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親物件

邊境之戀 發威 第2頁,共2頁

第二天一大早,姜忠毅還在睡覺,他媽就把他給叫起來吃飯了。

隔了一夜,眼窩還是有些青,薑母問起,他就開始打岔。

薑母就象是心裡開了竅一樣,凡事跟明鏡一樣,兒子不願意多說,她也就沒有多問。

吃飯的時候她問她兒子:「你最近見著小山了嗎?他那館子咋樣?」

忠毅不敢把打架的事告訴她,只是說:「還行,就是員工少,客多的時候好像忙不過來。」

薑母說:「咋不多請人呢?小山他媽那病又不能沒人照看著,說不上啥時候犯病,他又得看著他媽,又得維護著館子,可夠他勞累的。」

「可不是麼。」姜忠毅吃完飯就出了門,薑母問他下了班回不回來吃飯,兒子回答說沒事就會早些回來。

收拾完桌子,薑母就去了東邊的鄰居家,說好了是打撲克牌的。她不愛打麻將,覺得擺弄起來太費力氣,糊的還慢。薑母體態肥胖,心胸豁達,是個急性子。平時就愛打撲克,也沒有別的嗜好,唯一心裡面掛著的就是她兒子忠毅。忠毅比小山還大一歲呢,可到現在還沒結婚。人家小山雖然是離了,但也算是結過婚的,哪有她兒子這麼大還沒結婚的?

她總出去打牌,一出去就有熟識的人問她,她還得費力氣跟人家解釋一遍,說並不是她們家兒子有啥毛病,是叫前一個物件給耽誤了,要不也早就結婚了。她原先沒想到那個姑娘做事這麼絕,說是跟著她叔出國做貿易,後來乾脆就不回來了,忠毅白等了她兩、三年。

忠毅到現在還沒結婚,都是叫她給耽誤了。薑母總是把這句話掛在嘴邊。

東邊的鄰居跟薑母關係不錯,聽見她這麼說,猛地想起個茬兒來,就跟她說:「城裡我有個遠房親戚,她們家來了一位客人,是外縣來的姑娘,那姑娘我見了一次,大眼睛,大高個,長得挺帶勁。」

薑母這麼一聽,忙問她:「那姑娘多大了?」

人家告訴她好像是二十二,她對人家說:「二十二咋還沒物件?」

那鄰居看薑母動心了,就跟她說:「那姑娘家境不好,家裡就娘倆,挺窮的。要是你們不嫌棄她出身,我就帶你去看看去,除了這方面其他都挺好的。」

吃完中午飯,薑母就跟那鄰居去了。一路上鄰居還在跟薑母誇讚說:「那姑娘長得可標緻了。」

薑母心裡早就盤算好了,窮點就窮點吧,長得端莊就行了,忠毅這歲數也不能再挑了。

想著想著,腳底下的步子就越發地快了。

1-8.

晚上吃飯的時候,薑母就迫不及待地把這件事跟忠毅說了。

忠毅的態度倒是不卑不亢,在他的心裡面,這兩年早就把去國外那個女孩淡忘了。只是他沒想到這麼快,他母親就找到合適人選。

薑母說:「我都跟鄰居你周姨說好了,等你放假就把人家姑娘叫出來,跟你見見面。」

忠毅問他媽:「你咋這麼著急?你和我爸著急抱孫子了?」

薑母說:「抱不抱孫子是次要,你都老大不小了,有合適的就得抓緊訂婚。雖然你的工作不是鐵飯碗,但咱們家也算是衣食無憂的富裕人家,你爸早就把你結婚的錢攢好了。」

姜忠毅比魏連山大一歲,快要二十六了。要不是給耽誤了幾年,現在也許已經結婚了。他們家原先在鄉下養黑熊,養貂,確實是專業戶,後來他爸又去做花崗岩生意,賺了些錢。忠毅不喜歡養這養那的,也不喜歡做生意,為人太實在,原來是在車隊當司機,開大車拉木材,後來認識了魏連山,倆人處得關係很好,像兄弟。魏連山不幹了,他也不幹了,下來以後就給經理開小車。

姜忠毅的性格謙和,平時凡事都由著母親,可真要去跟人家見面,不由得有些緊張,後來幾天就一直在心裡鬥爭,老是想著見面的事,每一想起,心就跳得厲害,耳朵發燙。

眼看著就要跟人家姑娘見面了,他也忙活起來,能想到的準備都給做了。洗衣服,剔頭,擦皮鞋。頭見面的幾天,他天天刮鬍子,猛一看著確實年輕了許多,就是颳得太勤了,下巴的皮有些生疼。牙也是天天都刷好幾次的,刷完對著鏡子瞅白不白,這才注意到他自己的臉上已經有皺紋了。

看來真是老了,見面的事還真得抓緊,不能再託了,眼下首要的事情就是這個。

1-9.

好不容易才熬到了星期天,忠毅一大早就起床了。晚上也沒有睡好,精神一直就這麼亢奮著,血脈翻騰的。心跳得太快,怎麼也慢不下來。快天亮的時候好像也睡著了,朦朦朧朧的,並不踏實。他媽跟他說過那女人的模樣,人並不醜,就是家庭不太好。他覺得條件不高反倒好辦,這樁事情容易成功些。真要是條件好的,他也未必敢去見人家。

起來以後對著鏡子先是看眼窩,過了這幾天功夫,已經不青了。然後穿了件新洗過燙過的白襯衫,外面套了個薄毛坎肩。是深灰色的,肚子上有一塊幾何圖案,他故意沒把西服上的那兩顆釦子繫上,好顯得時髦些。就是西服太次了,料子也不好,有些發白又有些發灰,說不上是什麼顏色。皮鞋倒是擦得錚亮,那是昨天晚上就打過鞋油的,要不然早上怕來不及拾掇,那新擦的鞋油味道很難聞,所以擦完鞋放在窗外晾了一宿。這都是事先就考慮好的。

吃過了早飯,忠毅就要準備出發。車都發動了,薑母又把他叫了回來,讓他在家呆半個鐘頭再去,她怕人家起不了這麼早。忠毅又在家坐了一會,又上院子裡把車擦了一次。

這是他們單位的吉普車,單位裡其實也是有車庫放這車的,但是他喜歡下了班就把車開回家去,省得上下班再騎腳踏車了。

約莫著又過了半個鐘頭,忠毅開車先去了周姨家。一敲門,周姨很快就來開了,人家早都準備好了,正在等著忠毅。這周姨一見忠毅,很是熱情,也沒耽擱,上了吉普車,帶著忠毅相親去了。

路上,經這位熱心鄰居周姨介紹,跟他相親的這個姑娘,名字叫徐曉芸,今年二十二歲,佳河縣來的,現在住她老姨家裡。剛來沒幾天,那孩子人也老實,到了生地方,還沒怎麼出去。

忠毅越聽越靠譜,不自覺地,腳底下踩油門的力度就狠了。所以沒一會兒,倆人就到地方了。

忠毅和周姨剛一進院門,就有婦人出來迎了,周姨介紹了一下,忠毅向人家鞠了一躬,叫了聲老姨。

忠毅這才注意到婦人後面站著的姑娘。

他心想這個就應該是給我介紹的物件了,心裡這麼想,但是也沒好意識直接問,這家人也是糊塗,都到了屋裡,才想起跟忠毅介紹。

「忠毅呀,你坐你坐!」

忠毅剛把屁股沾著椅子面上,才聽得那婦人說:「忠毅呀,這是我們家曉芸,我是她老姨。」

他這剛一坐下,就又站了起來,衝著曉芸點了點頭,笑著問了好:「你好。姜忠毅。」

徐曉芸見姜忠毅有些呆笨,人又靦腆,有點想笑,又不好意思,但是臉上還是浮現出笑意來,好在這個時候忠毅向她打招呼,她就笑著回了句:「你好。」

姜忠毅坐著也不是,站著也不是,最後還是徐曉芸招待得周到,叫他坐下,又給他倒了杯白開水。

忠毅看著那水,又不自在起來。放在那裡不喝的話,好像會顯得他不滿意這親事。他為了顯示他很重視徐曉芸,趕緊拿起來喝。但是那杯子拿起來很燙手,想喝也喝不下,於是只能左手倒右手,放下又端起來。

忠毅的眼睛不敢四處看,氣氛好像挺尷尬的,心裡想著說些什麼才好。

幸虧聽得徐曉芸的老姨跟他說:「忠毅,你媽呢?」

「在家洗床單呢。」

「我還想說哪天找你媽打撲克呢,以前也沒一起打過,這回好了,可以讓你周姨以後叫上你媽,我們總能玩到一塊兒。我打得也不好,就給湊個牌搭子唄,哈哈!」

姜忠毅說:「我媽她打得也不好,就是老愛玩兒,大錢不敢耍,白玩又覺得沒意思。」

徐曉芸她老姨自打見了姜忠毅,心裡很喜歡,跟忠毅絮叨個沒完。周姨見她話太多,馬上插話說:「忠毅呀,曉芸剛來咱這兒,哪都沒去過,你帶她溜達溜達去。」

徐曉芸她老姨也不傻,當即就明白了話裡的意思,就跟忠毅說:「是呀是呀,你倆出去轉轉吧。」

姜忠毅可算鬆了口氣,站起來就要走。徐曉芸倒是也沒說什麼,跟著姜忠毅後面,等到倆人都上了車了,姜忠毅才敢正式地瞅了徐曉芸一眼。

姜忠毅對徐曉芸的喜歡,就是從這一眼開始的。

世界上兩個完全不相干的人,偶爾有一天,出現了人生軌跡的交際,更多的人的交際只是一個點,或是幾個點。只有極少數人的交際,是一條線。更少更少的人,他們的前半生沒有任何交際,後半生的軌跡卻是完成重合的。這需要怎麼樣的聚變?這需要怎麼樣的一種力量?

但這一切的聚變都是因為最初多看的那一眼開始的。所以這一眼就成了之後一切連鎖反應的導火索。

姜忠毅眼前的這個徐曉芸,大高個,雙眼皮,皮膚白皙,牙齒潔白,臉上隱約兩個酒窩,不是很明顯。頭髮烏黑髮亮,左右各扎著一個俏皮的麻花辮子,還留了劉海,那劉海上的頭髮,一根是一根的,順滑的很。耳朵上帶著銀耳環,清新素雅,衣服雖是舊的,竟然一塵不染。脖子上圍著大紅的毛線圍巾。那圍巾非常顯眼,把徐曉芸烘托得像個新娘子,嬌嫩高貴得很。

這個不錯,這個好。姜忠毅心裡正在這麼想的時候,聽見徐曉芸說:「姜忠毅,我們去江邊吧?」

忠毅被這一句話驚訝到了。他沒想到這個徐曉芸外表羞澀,性格還挺開朗,倒顯得他拘束得很。

還有就是,平時要是別人直呼他的名字,他總覺得厭煩,可是聽著自己的名字從徐曉芸的嘴裡說出來,怎麼聽怎麼順耳,喜歡得很。

徐曉芸是個極其懂事的人,大方端莊,話雖不多,卻句句能說在點兒上,很是得體。她見忠毅有些侷促,倒是個好人,樣子土了些,卻也能接受,她家條件不好,能有個這樣的物件也是不錯的。

她剛才的話其實也是想幫忠毅解除尷尬。

「好……你去過我們這裡的江邊了嗎?」忠毅問完突然覺得自己等於白問。曉芸說:「沒有呢,我特別想去看看!」

「那咱們走著。」

吉普車朝江邊穩穩地開了過去。

路上,曉芸突然問道:「你抽菸嗎?」

忠毅趕緊回答說:「我不抽菸。」

「那你車上咋有煙呢?」曉芸看著擋風玻璃前的那一整條香菸問道。

忠毅說:「那是單位發的,準備拿去給小山。我又不會抽。」

曉芸問:「小山是誰呀?」

「你不認識,他是我的一個好兄弟,開魚館的,改天我帶你去嚐嚐他那的手藝,很不錯的。」

姜忠毅載著他的相親物件,心裡美滋滋的,他沒想到一貫不被他看好的相親之舉,也能夠遇到心儀的。

很快,到了江邊,兩個人沿著江堤邊散步。

時值春暖江開,浪花緩緩地拍打著岸邊的黃沙,有些風,將徐曉芸的髮絲吹起,撩撥著她白嫩的臉頰,也撩撥著忠毅火熱的心。

江心,水流湍急,就像執意要走卻根本無法留住的人。

該走的走了,該來的來了。生活總是殘酷中帶著一絲美好。

徐曉芸當然不是第一次看見江,但是這裡的江肯定是第一次見。她沒有見過海,生平第一次感覺心懷開闊的時候,就是當下了。她試著深深地呼吸,努力地感受著這裡的空氣。

隨後,她就這麼沿著江邊一直走著,一直看著,她能感覺得到每一步所留下的腳印,以及它們的深淺,甚至它們的心情。忠毅一直挨著曉芸身邊,無論走多遠,他都願意陪著,這個姑娘太好了,雖然說不上哪兒好,可就是讓人喜歡,不想放棄。

曉芸喜歡這裡的景象,一隻只漁船,織網的婦女,嬉戲的兒童,喜歡掛著魚乾的木頭架子,喜歡白花花的漁網,像是老人雪白的頭髮。

走著走著,不知不覺地走出了很遠。他們倆就坐在江岸邊聊天。

和一個活生生的自己喜歡的人就這麼坐著,也是件幸福的事。人生要是能遇見讓自己決定去愛的人,即使等得久點兒也是微不足道的。

如果她要是願意跟我好,我會愛她一輩子。

忠毅現在的心還懸著,除非等到領了證,她才是他的人。

曉芸:「這江裡面都有什麼魚?」

忠毅:「那可多了,得有六十多種。出名的就是‘三花五羅十八子’,大馬哈是最有名的,還有最常見的鯉柺子,鯽瓜子,白鰱,川丁子,柳根子。你釣過魚嗎?」

曉芸:「當然釣過!我釣魚可厲害了!我釣過老頭魚,還釣過泥鰍呢!」

忠毅:「泥鰍還能釣上來?」

曉芸:「能呀,你不信?其實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當時魚鉤剛好勾在魚肚子上。」

忠毅:「哈哈,那我們下次去釣魚吧?」

曉芸:「好呀!那你有魚竿兒嗎?」

忠毅:「小山有,我下次去拿。」

曉芸:「你和他的關係很好嗎?今天聽你提他好幾次了。」

忠毅:「當然了,我們倆都出生入死好幾回了。」

曉芸:「你是說……你們這裡很危險嗎?」

忠毅:「哈哈,當然不是!我們這裡很好,有城市,有農村,有農場,漁場,荒原,山脈,大江,自然物產很豐富。山林中野生動物也多,還有丹頂鶴呢。貿易業也很發達,大市場每天都有很多外國人來。」

曉芸:「我很喜歡這裡,很喜歡這個江邊。」

忠毅:「是嘛!那太好了,以後就別走了。」

曉芸:「我老姨也說讓我在這兒找工作,就別回佳河了。我也想,但是我媽一個人在佳河,我又怕時間久了想她。」

忠毅:「以後可以把她接過來呀。你想想看,你老姨也在這兒,算是有個實在親戚照應著。而且我也在這兒。」

實際上忠毅最想說的是最後面這句。他對徐曉芸是百分之百的滿意,他想試探一下徐曉芸對他滿意不滿意,畢竟是經過介紹人正式介紹的,好歹得給個意見不是。

可他又不好意思直接問人家,拐彎抹角地聊天,也找不著試探對方的機會,費了半天勁才想出這麼一句。他實際上是想說,我也在這兒,你要是覺得這門親事行的話,就別回去了,留這工作吧,咱也方便抓緊把婚事給辦了。

可是這直直的大白話,誰好意思恬著臉說出來。真這麼想也不能這麼說的,本來好端端的人,真要是這麼說了,那還不被看成流氓或者結婚狂了。

他要是不說後面那句還好點,一說出來,曉芸就察覺了。她也尷尬住了,不知道回答什麼才好,看樣子忠毅對她是很滿意的,那就好,要是反倒他不滿意,那就糟了,傳出去也沒臉見人了。曉芸是個好強的人,日子苦點無所謂,但是絕不能抬不起頭來。

最後曉芸的回答是:「恩,那好,要是有合適的工作,我就不走了。」

忠毅一聽徐曉芸鬆口了,心裡的大石頭就放下一半。看來這一回他的婚事是有著落了。

1-10.

姜忠毅和徐曉芸站起身剛要往回走,遠處的荒草叢中傳來陣陣說話聲,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二人舉目遠望,看見幾個穿著警服的人在尋找著什麼。

「沒事,附近總有漁民打架。快走吧。」

為了不在徐曉芸的心裡留下本地治安不好的印象,忠毅催促著曉芸離開了。

就在江邊的荒僻處,有一個天然形成的凹陷區,此刻數名刑警隊員正在此地出現場。

是的,沒錯,就在姜忠毅和徐曉芸剛剛坐著的地方不遠,已然成了兇殺案現場。

刑警隊新分配來的大學生安小峰,正蹲在凹陷區裡的一具屍骨旁邊檢視著,他的臉上帶著一絲稚嫩之氣,憑藉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勇氣,守在那堆燒得所剩無幾的人骨頭旁邊研究了半個多小時。

「我覺得是人骨,錯不了。」安小峰說。

「這麼快就做出謀殺案的判定了嗎?」說著話的人是站在凹陷區邊緣的一箇中年男人。

話音剛落,正好有一位轄區派出所的警員搜查完現場周邊,看見凹陷區的兩位生面孔,忍不住打聽起來:「二位是?」

「錦繡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全樹海。」站著的中年警察亮出了證件,他的眼鏡雖小,卻很有神,讓人肅然起敬。

「錦繡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一大隊,偵查員,安小峰。」說這話的大學生仍舊蹲在屍骨旁,完全不理會身後的人。

「哎呀,久仰大名!老全您親自出馬辦的案子,估計很快就可以破了。」

「去去去,別溜鬚拍馬,老全也是你叫的?!」安小峰終於站了起來。

那警員趕緊衝老全點頭哈腰,轉身忙去了。

「對,沒錯,是謀殺案!」安小峰斬釘截鐵地說道。

「那你給我分析一下這起謀殺案件吧,大學生。」

「咦?不是說好了嘛,以後別管我叫大學生。我都畢業了,現在是一名正式的刑警隊員!」

「職業生涯的第一個案子就碰上這麼棘手的案子,你夠倒霉的。大學生!」老全逗趣道。

「你還叫我大學生是不是?那我可管你叫老頭了哦?!」

「好,你先說案子吧。」

「說就說。你覺得很棘手嗎?我怎麼覺得一般。從燒剩下的屍骨判斷,死者應該是一名三十到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性,頭骨有明顯的碎裂痕跡,應該是致命傷。所以我判斷,死者是被人用鈍器敲擊頭部,導致顱腦重度損傷死亡,死亡後,被拋屍在這裡,用汽油進行焚屍。所以,這一定是謀殺,而且這裡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行呀,不錯。」

「就這四個字評價?」

「嫌少?」

「你不同意我的判斷?」

「在新的證據出現之前,我暫且同意你好了。」「這麼勉強?」

「不然呢?」

「不然你給我說出點新的看法出來呀!」安小峰明顯不服氣。

老全只好指著屍骨說:「屍骨灰裡殘存著沒有燃燒盡的塑膠塊和麻片,附近荒草裡有一條被壓過的痕跡。說明屍體是被裝進一條麻袋裡,然後被人用一輛摩托車馱到了這裡。兇手用一根塑膠管抽取了摩托車油箱裡的汽油,然後直接澆注在麻袋和屍體上,點燃後,連同塑膠管也扔進了火裡。兇手是一個人,男性的可能性更大,二十到三十五歲之間,體力極好,可用輕鬆地扛起一個男人的屍體,應該是常年從事體力勞動者。從他焚屍的步驟來看,應該是之前計劃好的,不是臨時起意來這拋屍焚屍。」

「嗯,兇手之前到這邊踩過點。」安小峰不得不讚嘆薑還是老的辣:「那為什麼非得燒掉呢?扔進江裡沖走不就完了嘛?!」

「兇手也許跟死者認識。或者,兇手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

「看來很難找到屍源了。」

「沒錯。屍體燃燒得很充分,僅剩頭骨和軀幹部位的幾根大骨,還被燒得變了形。兇手應該是晚間燒的屍,而且他當時守在這裡很長時間,直到確保屍體燒得差不多才走的。」

「這心理素質,太牛逼了!」

「也許是慣犯。先從有前科的查起吧。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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