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了西元2009年。
一月的阿爾斯蘭州,千里冰封萬里雪飄,遠方落基山脈連綿到天邊,無法與風雪分辨出來。我坐在囚車的玻璃後,痴痴地望著白色的街道,黑色突兀的地方法院。
第三次開庭。
法庭於我已是熟門熟路,走進被告席時還和法警打著招呼,法官已見怪不怪並未警告。陪審團、檢察官、辯護律師,早已各就各位,我習慣性地看向旁聽席,卻沒有看到莫妮卡。
心裡被揪了一下,再仔細辨認旁聽席,總共就十幾個沒事看熱鬧的,基本都是本地居民老頭老太,沒有莫妮卡的蹤影——每次開庭她都會坐在那裡,用目光對我說「鎮定」和「加油」,今天怎麼沒有來?到底出了什麼意外?難道她對我放棄了?慌張地看了一眼薩頓律師,他卻根本沒理睬我的焦慮。
法官宣佈仍然延續上次庭審程式,控辯雙方提出新的重要證據,先由辯方出示。薩頓律師面帶微笑,走上來對陪審團說:「上次庭審給我們留下一個懸念,被告聲稱自己是天空集團董事長的侄子,來到案發地是要與叔叔見面——如果能夠證實被告叔叔的身份,那麼他的可信度就可以大大提高。」
「沒錯。」法官饒有興趣的問道,「薩頓先生,你向天空集團證實了嗎?」
「現在,我請一位重要證人出場,他可以證明被告並未說謊。」
法庭內立刻鴉雀無聲,陪審團也個個瞪大眼睛——只有天空集團董事長高思國本人,才能證明我——高能是他的親侄兒,難道他會親臨法庭,說出這個天大的秘密?
鑑於天空集團在美國家喻戶曉的影響力,以及這位董事長向來神出鬼沒,從沒人見過他的真實面目,所有人都興奮地翹首以待,似乎即將出場的是大熊貓?
終於,法庭對面一扇小門開啟,卻並非我那從未謀面的「叔叔」,而是今天沒出現在旁聽席上的那個人。
莫妮卡!
混血的面容化了淡妝,眼影底下一雙迷離目光,湧著漲潮的太平洋海水,頭髮特地弄過披散在肩,一身巴黎訂做的黑色風衣,濃烈的香水氣味已瀰漫整個法庭。
這副傳說中的明星模樣,與往日旁聽席裡的低調完全不同,眾人眼裡簡直驚為天人。陪審團的男性成員,紛紛張嘴掉下口水,就連法官大人也摸了摸胸口,以免被浪得心臟病爆發。
只有我平靜地看著莫妮卡,最初的震驚僅僅持續了兩秒鐘,然後是與她的四目對視。雖然,走上法庭的她也毫無表情,但用眼睛對我說:「親愛的,我會救你出來的!」
霎時感動得渾身顫抖,我微微頷首向她示意,眼眶卻已禁不住溫熱。
當她走進證人席,薩頓律師點頭說:「高小姐,能否向法官與陪審團介紹一下你的身份。」
莫妮卡挺胸面對陪審團,酷酷地理了理頭髮,給了他們一個性感的微笑,直把男陪審員們電得不知所措。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各位陪審團成員,我的名字叫莫妮卡·高,是天空集團全球董事長兼ceo高思國先生的獨生女。」
薩頓律師適時地將莫妮卡的身份資料,呈送給了法官和陪審團成員們。
「我的父親,因為從不在公眾面前出現,故而委託我作為高氏家族代表,向法官及陪審團作證——高能先生,確係我父親高思國先生的親侄兒。高能先生的父親,前不久去世的高思祖先生,是高思國先生的同父異母兄長。」
莫妮卡的證詞讓檢察官的臉色異常難看,薩頓律師滿意地說:「很好,你能否確認一下,站在本庭被告席上的這位先生,是否就是你所說的高能先生?」
她鎮定地看著我的眼睛說:「是,他就是高能,是我的堂兄,也是我父親唯一的侄子。我從前在中國見過他多次,雖然他並不知道我的真實身份,但我絕對不會把他認錯!」
律師繼續問:「高小姐,還有一個疑問能否解釋,既然高能先生是高思國先生的侄子,為什麼還要通過第三人——也就是常青先生的幫助,才能來到美國並聯系高思國先生呢?」
「我父親的同父異母兄長,高思祖先生及其家庭,包括高能先生,一直生活在中國的上海市,與美國的高思國先生一家極少聯絡。高能先生,是高思國先生唯一的侄兒,也是高氏家族唯一的男性繼承人。高思國先生非常重視他的侄子,在常青先生的聯絡之下,同意在本案發生的夜晚,在阿爾斯蘭州馬丁路德市,也就是案發的公寓樓裡,與高能先生秘密見面。」
「請問你的父親是否認識本案的死者常青先生?」
「不,從來都不認識,是常青給我的父親打電話,說正在幫助高能先生來美國,希望我的父親可以見一下高能。父親雖然極少與中國的親戚聯絡,但他一直關注高能先生,最終同意了常青提出的見面方式。」
「可是,為什麼那天晚上,高思國先生沒有出現在案發地?」
莫妮卡看了一眼陪審團和法官,再度性感地甩了甩頭髮:「其實,當晚我的父親及其保鏢團,已經趕到案發的公寓樓下。但在案發之前,他接到一個奇怪的電話,警告他大樓內有危險,於是他們迅速撤離,未能與高能先生見面。」
「哦,原來被告高能先生,他向法庭陳述的都是事實!」薩頓律師像唱雙簧那樣對陪審團說,看來早已與莫妮卡設計好了,只是事先沒有告訴我,「還有,高小姐,你的父親是否有一位華裔秘書姓吳?」
「沒有,我的父親只有一個高階秘書,是位非洲裔的女士。」
「最後一個問題——高小姐,你能否證實自己所說的話呢?或者有沒有高思國先生的書面檔案?」
「有!」
莫妮卡取出了一份檔案,上面有高思國手寫的證詞,並且有天空集團的印鑑,還有紐約地區的公證記錄,以及高思國及莫妮卡的身份資料。
檔案在陪審團和檢察官手中傳閱了一圈,最後來到法官手中,他仔細辨認一番後說:「法庭確認這份檔案具備法律效力,莫妮卡·高小姐可以代替高思國先生出庭作證。」
薩頓律師得意地看了看檢察官,似乎已勝券在握地說:「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現在可以控方提問了。」
然而,檢察官出人意料地放棄了提問,法官宣佈讓莫妮卡退席。
當她走出法庭,對我做了一個v字手勢,我感激地握緊了拳頭。
檢察官重整旗鼓,微笑著對律師搖搖頭,完全沒有失敗跡象,朗聲對法官說:「尊敬的法官大人,雖然剛才證人的出庭非常重要,證實了被告確係高思國先生的侄子。但我也將展示一項重要證據,關係到本案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被告的殺人動機?死者明明是被告父親生前的好友,傾盡全力幫助被告來到美國,並聯系被告的叔叔與他見面,為何被告還恩將仇報地殺害了他?」
律師立時站起來說:「反對!控方不該這樣誤導大家認為被告就是兇手!」
法官點點頭說:「反對有效!」
「對不起。」檢察官看了我一眼,冷酷地笑道:「被告也並非無理由殺人的變態——如果殺人動機不成立,那麼確實很難給被告定罪。但是,最近我得到了一件重要的證據,證明了被告的殺人動機!」
陪審團又一陣騷動,不知他賣什麼關子?
檢察官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張電腦光碟,放進法庭記錄員的電腦裡,音箱裡傳出一種熟悉的語言——
strong「是的,非常抱歉,昨天凌晨一點,是我用酒店的號碼,給你的父親,也就是高思祖先生打了電話。」/strong
是漢語!一開始感到莫名其妙,但很快想起這聲音是誰——常青!
沒錯,還是他的聲音:strong「兩天前的晚上,也是我給你父親打了電話,然後他就到這個房間裡,與我長談到了深夜。」/strong
緊接著聽到了我自己的聲音——
strong「你是什麼人?藍衣社?」/strong
常青在電腦音箱裡回答:strong「藍衣社不是一個人,但我確實與藍衣社有關。」/strong
我的聲音:strong「昨晚與我在msn上說話的人是不是你?」/strong
常青的聲音:strong「當然不是!」/strong
之後我的聲音異常激動:strong「你們究竟要怎麼樣?害死了我的父親,現在又要來害我嗎?」/strong
法庭上一片寂靜,這段神秘的錄音也到此為止。
而我已經呆若木雞,額頭佈滿了冷汗,只有我才知道,這段錄音來自何時何地。
半年前,當父親自殺身亡不久,我查到他死前通過的電話號碼,因此追查到了常青暫住的酒店。我和莫妮卡一起衝到他的房間,與他展開了一場奇特而重要的對話。而剛才聽到的這段錄音,正是我與常青對話中的重要部分!尤其最後那句strong「你們究竟要怎麼樣?害死了我的父親,現在又要來害我嗎?」/strong
最要命的錄音!這就是我的殺人動機!
由於錄音全是漢語,陪審團和法官完全聽不懂,一個個瞪大眼睛很是茫然。
檢察官卻笑了笑說:「抱歉,其實我也聽不懂中國話,法庭上只有被告知道這段錄音的內容,因為這正是被告與死者之間的對話!」
犀利的目光投向我,讓我恐懼地往後縮去,檢察官再次詭異地一笑:「幾天前,我收到一件匿名快遞,裡面就是這張神秘光碟。我找了一位華人朋友,將這段錄音翻譯成英文,結果讓我大為震驚!」
隨後,檢察官請出一位在州政府工作的華人,在法庭上將這段錄音翻譯了一遍,陪審團成員紛紛交頭接耳,表情最怪的莫過於我的辯護律師。
檢察官微笑著說:「聯邦調查局的聲學專家,已仔細比對錄音中的兩個聲音,其中一個年輕人的聲音,確定就是本案被告。那位年長者的聲音,確定為本案死者!警方在調查死者遺物過程中,發現死者生前有秘密錄音習慣,悄悄將自己與他人的對話錄下來,當然這看起來有些不道德。死者生前錄音絕大部分遺失了,但根據他留下的部分錄音,與這張光碟裡的聲音比對,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他本人。」
剎那間,我明白了!常青這個老變態,居然偷偷錄下我和他的對話。又不知是哪個混蛋——也許就是殺人真兇,為將我徹底陷害到電椅上,便把這段最為致命的錄音,快遞給時刻盼望給我定罪的檢察官!
我絕望地仰頭嘆息,那個隱藏在黑暗中的魔鬼,真是費盡心機無所不用其極。就在我的官司形勢好轉的時刻,卻悄然在我背後插上最狠的一刀!
檢察官簡直已是獰笑,走到我面前高聲問道:「高能先生,你能否告訴法官及陪審團,剛才這段錄音裡的聲音,是否你和常青的對話?」
沉默,但沉默並沒有用,我該否認嗎?既然聯邦調查局的專家已經確認,再撒謊又有什麼意義?只會讓陪審團對我的印象更壞,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是,我承認,這段錄音裡的聲音,是我和常青的對話!」
檢察官如釋重負地點點頭:「非常好!」
薩頓律師垂頭喪氣地閉上眼睛。
「能否再告訴陪審團,這段對話發生的時間和地點?」
「大約半年以前,在中國的上海市,常青住的酒店房間裡。」
「你能否解釋一下,錄音裡的最後一句話?」
檢察官把錄音快進到最後——
strong「你們究竟要怎麼樣?害死了我的父親,現在又要來害我嗎?」/strong
控方請來的華人又用英語翻譯了一遍。
「你認為常青害死了你的父親?甚至還想要害你?」
這個問題幾乎是刺進胸口的刀子!
我無法抗拒,也無法說謊,只能怔怔地回答:「是,那是在我父親死後兩天,我通過父親生前的電話記錄,才找到常青所在的酒店。」
「在你父親死後兩天?」檢察官敏銳地捕捉到了線索,「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這段錄音的第一句話,也就是常青對你說的,英文大意是——昨天凌晨一點,他用酒店的號碼,給你的父親打了電話?」
致命一刀,我已無處遁形!
「是,我的父親剛與他通完電話,就自殺去世了!」
「非常抱歉。」檢察官故作同情地說,「但我仍要問下去,結合錄音裡最後一句話,是不是意味著,你認為是常青先生打的電話,導致了你父親的自殺?」
最後一刀。
此刻,一個聲音在我身體裡高喊:「不!千萬不要承認!承認了你就死定了!一定要說不!說不!」
這是梅菲斯特的聲音。
不,我不會聽從幽靈的擺佈。
「yes。」
敞開胸膛,接受這一刀刺破心臟。
對不起,莫妮卡。
我承認了,承認我曾經的推斷——常青害死了我的父親,這正是我的殺人動機。
薩頓律師已失望至極,他指望我拼命否認,或許還有勝算可能。
「謝謝!」檢察官趾高氣揚地向法官說,「我的問題問完了!」
法官異常嚴肅地看著我:「本次開庭到此結束,等待下次開庭的通知——下次開庭陪審團將作出最終裁定!」
2009年,農曆除夕。
在美國阿爾斯蘭州的看守所裡度過。
沒有年夜飯,沒有父母雙親,窗外沒有爆竹聲聲,電視機裡沒有春晚,更沒有小瀋陽,只有囚室裡沉睡的比爾,還有鐵窗外漫天的大雪。
孤獨地蜷縮在床上,雙眼愣愣地盯著黑暗,怎麼也閉不上眼睛。因為無論白天或黑夜,我看到的都只是同一種顏色,將我緩緩吞噬的顏色,一如夢中的那池湖水。
今天,薩頓律師單獨來探監,他說現在情況非常糟糕——陪審團已掌握我的殺人動機,即便證明我與天空集團大老闆的關係,也很難洗脫殺人罪名。所有最重要的證據,全都對我不利,包括紙條上的daydream。雖然證據鏈條還不完整,但並不妨礙對我的有罪推定,從動機到時間直到兇器,全都符合殺人條件。何況一開始我就向法庭隱瞞了,我和常青的真實關係——我說他是父親生前的好友,其實他間接害死了我的父親。還不如早點坦白這一點,等到被那段該死的錄音揭穿,我已無路可退。
律師說官司打贏的希望已很渺茫,最壞的可能就是被定罪為一級謀殺,甚至並不排除死刑可能——儘管阿爾斯蘭州上次執行死刑,還是在七年以前,據說那個倒霉的傢伙,在椅子上坐成了電烤雞。
不過,我還有另一種選擇,就是主動向法官認罪,不必等到陪審團最後來定我的罪名。美國司法制度獎勵主動認罪者,以減輕司法程式負擔。我很可能逃脫死刑,甚至不必終身監禁,也許只有十幾年刑期,如果表現良好,蹲上七八年就有機會出獄。
如果不認罪的話,也可能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薩頓律師認為這種可能性,現在只剩下10%!剩下90%的可能,我將被判一級謀殺罪,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律師被這個案子折磨得徹夜難眠,強烈建議我現在就認罪,可以保證性命無憂。
思考了一分鐘。
但這一分鐘對我而言並不短暫,我想到剛剛醒來的瞬間,彷彿從母體來到這個世界,初生嬰兒般看著周圍一切,腦中完全空白一無所知……這就是我全部的生命?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轉瞬就要在電椅上終結?
我不想死。
可是,不死的代價就是要說謊,要煞有介事地告訴法官,我確實殺死了一個人。
真的是我殺死了他嗎?現在我倒希望是的!這樣我就可以不用撒謊,正大光明地去認罪,正當光明地被減輕刑期,又正當光明地蹲十年美國大牢再出來。
可惜這不是真相。
殺死常青的是另一個人,或者是另一群人,他們隱藏在黑暗彼岸,露出邪惡的微笑,盯著被困於絕境的我——只要我承認自己殺了常青。
不,我沒有殺人!
為什麼還要承認?為什麼要替別人攬下罪名?為自己活命而承認殺害了別人的生命?
最近的一年來,我已說了無數個謊言,我不願再說謊了。
我不認罪,永遠都不會認罪,我要做無罪辯護!
當我最後一次拒絕薩頓律師的認罪建議,我能看透他眼睛裡想的話——
strong「這個固執的中國小夥子!真是傻啊!誰知道你究竟有沒有殺人呢?也許你一直在對我說謊,也許你本來就是殺人兇手,幹嘛要拼命死撐著呢?」/strong
我即刻冷冷地說:「我沒有對你說謊,我知道你心裡想什麼!」
薩頓律師的臉色一變,馬上收拾公文包告辭:「祝你好運!」
好運?
這個詞從來都沒有屬於過我,自從我醒來成為另一個人,一年來經歷的所有事,從被公司裁員到父親自殺,從飛來美國到蹲進牢房……
下次開庭是最後的裁決,等待我的是好運,還是厄運?
時間,已過了子夜十二點。
從鼠年來到牛年。
在我短暫的記憶裡,去年這個時候與父母一起在家守歲。父親面色紅通通的,希望我能工作順利,早日找到合適的女朋友。他早已去了另一個世界,將我留在遙遠的異國他鄉,獨自在雪夜的看守所過年。
輕輕抹去兩滴眼淚,卻聽到一陣慘叫從比爾的床上發出,又是某個極度可怕的惡夢?
面朝雪山,春暖花開。
(請容許我篡改海子的詩句)
阿爾斯蘭州地方看守所,絕望地等待了近兩個月,遠方落基山脈的雪線漸漸上升,終於接到了開庭通知。
審判日。
還是莫妮卡給我買的那套西裝,特意在看守所裡理了頭髮,將鬍子剃得乾乾淨淨,就像出席一場盛大的派對——末日審判的死亡派對。
這是我第四次上法庭,但願也是最後一次。緩緩走進屬於我的被告席,依然面對陪審團那些老面孔。我甚至知道了其中幾位的秘密,有個男的一直瞞著老婆搞外遇,一個大學教授其實是同性戀,還有個老頭每晚都會虐待他的菲傭。最有甚者是個家庭主婦,在五年前毒死身為牧師的丈夫,就埋在自家院子裡,對外聲稱老公去非洲傳教了。
檢察官輕鬆地整理資料,我的辯護律師面色凝重。他並不擔心我的命運,而是如果這樁案子打輸了,會影響他以後接單的價格,尤其在金融危機之時,腰包會大大縮水。
旁聽席幾乎坐滿了,幾天前本地報紙刊登了訊息,大家都想來看看審判結果。莫妮卡仍然坐在第一排,卻異常低調穿著黑紗套裝,乍一看還以為是孝服,讓人想起《紅與黑》裡的瑪蒂爾德,是來為我送葬的嗎?可我與她非親非故,更無肌膚之親,頂多只是個冒牌堂兄,值得她這樣做嗎?當看到我走進被告席,她摘下大大的墨鏡,露出一雙幽怨的眼睛。這是她從未有過的目光,完全不像從前雷厲風行的性格。
忽然,莫妮卡將混血的雙眼瞪大,我看到了她眼睛裡的話——
strong「沒人能夠打敗你!」/strong
冰冷的心被她溫暖了一下,我緊緊盯著這個女子,似乎整個法庭只剩下我們兩人。
法官的話打破全場肅靜:「現在,請控辯雙方作總結辯論。」
率先出場的是檢察官,他將按照對控方最有利的觀點,對所有的證據進行總結。
他整了整西裝向法官點頭,又向陪審團點頭,最後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我,平穩地說:「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審團的各位成員,今天你們將在此裁定這位被告,是否犯有一級謀殺罪?是否對一位美國公民的遇害負有直接責任?根據法律賦予我的權利,我將不會對被告是否有罪發表個人判斷,而僅僅為大家分析一下,目前已掌握的大量證據,以及這些證據互相之間的邏輯關係……」
檢察官絲毫不帶感情色彩地陳述證據,當然每個證據都對我極其不利。從案發被捕的警方記錄,到後來庭審時的各種證詞,甚至我入境美國和酒店的住宿記錄,凡是可以在美國境內採集的證據,他都事無鉅細地一一呈現,直到最後發現殺人動機。已經不需要什麼總結了,檢察官已然將陪審團征服,就連法官聽的時候也頻頻點頭。
現在,輪到我的辯護律師說話了。
薩頓律師情緒有些低落,還是滿面笑容地對陪審團說:「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審團成員們。今天你們將在此審判一位年輕人,他從萬里之外第一次來到美國,就像我的祖父渡過大西洋第一次登陸紐約。這位年輕人素來品性良好,能夠熟練地用英語對話。他來美國的目的很簡單——為了尋找失散多年的叔叔。就像從前許多電影裡情節一樣,他對於美國還完全陌生,剛剛入境兩天的時間,就遭遇了可怕的意外,竟因涉嫌殺人而被逮捕。他行使了美國法律賦予他的米蘭達權利,因為他知道自己是無辜的!」
他又列舉了一些證據,其實基本都是對我不利的,但強調目前還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比如殺人案發生當時的目擊證人,抑或任何影像或圖片資料。至於那段半年前的錄音,僅僅作為我的殺人動機,卻不能成為殺人證據。
確實是厲害的律師,能從那麼多不利證據中,找到最關鍵的要素——警察雖然看到我拿著兇器,卻沒有親眼看到我殺人!我仍有打贏官司的可能,接下來全得取決於陪審團了,那些看起來衣冠楚楚,其實眼睛裡藏著許多男盜女娼秘密的人們?
我的生死就由這些人來決定嗎?
法官說話了:「各位陪審團成員,你們是否清楚自己的職責與義務?是否瞭解本案全部的證據?如果各位沒有異議的話,可以退庭進行陪審團評議。現在,我指定約翰遜夫人為陪審團長,由她來主持評議。」
約翰遜夫人——就是殺死自己牧師老公的那位,看上去極度虔誠的路德教徒。
由真正的殺人犯來對無辜的殺人嫌疑犯進行審判?上帝給我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
陪審團離開法庭,進入嚴格保衛的評議室。他們的評議內容必須保密,不管最終結果如何,也不會接受法律調查。
現在,被告席上的我只能等待。
就像坐在電椅上,等待電閘放下還是合上?
檢察官耐心地閉目養神,法官也喝起了咖啡,薩頓律師居然還與檢察官打起招呼。旁聽席裡的人們有些不耐煩,有人互相之間大聲說話,惹得法官要求大家肅靜。
只有莫妮卡表情沒有變化,目光不曾離開過我的臉。每當我抬頭都會撞到她的眼神,聽到她心裡的話語:「老天保護著你。」
不,我感到自己早就被老天拋棄了。
儘管只過去十幾分鍾,感覺卻像十幾個小時,又似乎十幾個世紀,我已回到千年以前,這裡仍是一片不毛之地,北美野牛縱橫馳騁……
那扇門又被推開了,以殺死自己老公的女人為首,陪審團成員們面色冷峻地回到法庭。
一下子安靜許多,我的心再度揪了起來,法官高聲問道:「陪審團是否已做出一致裁決?」
陪審團長扭動著肥胖的身軀,聲音尖利地回答——
strong「陪審團一致裁定——檢方指控被告一級謀殺罪成立!」/strong
塵埃落定。
懸在頭上的刀子,終於砸下來了。
法庭上鴉雀無聲,檢察官得意地揮了揮拳頭,薩頓律師低頭沉默,法官嘆息地點頭。
旁聽席上的莫妮卡站起來,抓著欄杆卻被法警阻攔。她只能痛苦地搖著頭,眼神里盛滿複雜的情緒,化作千萬種語言和符號,再也無法讓我聽清楚了。
然而,我卻如釋重負地閉上眼睛,無論最後量刑結果是什麼,至少可以結束等待的折磨。
根據美國大部分州的法律,陪審團只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最終量刑由法官來決定。但在關係到死刑的案件,必須由陪審團一致裁決。
於是,法官繼續問道:「鑑於一級謀殺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必須由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是否適用死刑,請問陪審團是否已做出一致裁定?」
tobeornotbe?
將自己丈夫殺死埋在院子裡的陪審團長說——
strong「陪審團已作出一致裁決,被告不適用死刑!」/strong
tobe!
時間凝固在此時此刻,我已獲得了永生不死之靈。
我一直閉著眼睛,法庭裡響起一片掌聲,想必是反對死刑的人士。
睜開眼睛看到的第一個人,卻是旁聽席裡的莫妮卡,她已為我淚流滿面。
「陪審團已一致裁決,本案被告不適用死刑。」法官再次要求大家肅靜,敲了敲驚堂木,「根據阿爾斯蘭州法律,由法官進行裁決——被告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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