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自己而戰鬥

人間中:復活夜 蔡駿 第1頁,共2頁

2009年9月19日,夜,20點31分。

美國,阿爾斯蘭州,肖申克州立監獄,c區58號監房。

我的名字叫1914。

一年零三個月前,我的名字叫高能。

三年前,我的名字叫古英雄。

我是誰?

儘管,曾經被這個問題困擾許久,但現在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是誰。

監獄裡的檯燈照著狹窄的床,老馬科斯正低頭看書。鐵窗外射入陰冷的月光,我已換了第四本小簿子,本書上卷的故事記錄到哪了?

答案是一個抉擇。

就像今晚必須做出的抉擇那樣,一年多前我必須做出一個抉擇,是否要完成藍衣社的任務,以高能的身份前往美國,與天空集團大老闆高思國見面?

在面臨這個抉擇之前,我已發現許多驚人秘密,險些葬送了自家性命——當我還叫古英雄,杭州發生的一場神秘車禍,使我昏迷了整整一年,被剝奪了原來面孔,換上一張死者的臉。

從漫長的昏睡中醒來,卻未曾意識到,我的名字、家庭以及一切,都已搖身一變成為另一個人——高能,天空集團中國分公司的推銷員,也是蘭陵王高長恭的第49代孫,他的家族原本是我最大的敵人。雖然一年多的時間過去,我的護照與所有的身份資料,依舊印著高能的名字,他的媽媽仍把我當作自己兒子,我同樣也深愛高能的父母。

目前只有不超過三個人知道我真正的身份。

現在,是時候告訴你們,我如何來到美國,又如何成為殺人犯,被關進這座監獄的前前後後了……

2008年,夏天。

夜晚枯樹下的長考之後,我已做出了決定。

藍衣社是誰?

拉斯維加斯的常青,上海的端木良、華金山與南宮,現在加上我——古英雄。

我將以高能的身份前往美國,與天空集團大老闆高思國見面,他將如何對待我這個從未謀面的「親侄兒」?是像親叔叔那樣關照我,讓侄兒享受榮華富貴,還是把我當作騙子投入監獄?抑或根本是個圈套?

幸虧我是個失業的窮小子,既無家人羈絆,也沒有後顧之憂,大不了再度一無所有,回到貧民窟過一輩子。至於端木良給我的一切,只是小恩小惠的誘餌,隨時隨地可能失去。

但假設僥倖成功——先不管蘭陵王的秘密,也別提我迷霧般的身世,算算天空集團那份產業,即便分給我百分之一,也足夠過神仙般的上等人生活,擁有夢寐以求的一切……無論是高能還是古英雄,對我來說又有什麼區別?

我的命運早已被徹底改變,不怕再被改變第二次。

在此之前,我想先去看一個人,為我換臉的人——華院長。

黃昏,細雨霏霏,黑雲蔽日,滿城風雨驅散暑氣,忐忑不安的心來到郊外,太平洋中美醫院。

八個月前,我作為昏睡的植物人,躺在這家醫院的病床上,不知哪一個千年才可醒轉?

提前與院長華金山通過電話,是他為我移植了高能的臉,又是他讓我在昏迷一年後醒來,竟然又是他在幕後參與監視我,因為他也是藍衣社的一員。

剛走到醫院樓下,頭頂傳來一陣呼嘯聲,我本能地往旁邊一閃。

十分之一秒,一個黑影在眼前墜落,幾乎擦到我的鼻尖,響起沉悶的撞擊聲。

什麼東西濺到我的臉上?

不是雨水。

而是另一種帶有腥味的液體——血。

在我身前墜落的東西,正匍匐在水泥地面上抽搐,後腦勺湧出大量的血,隨著雨水肆意蔓延。他的臉仰望烏雲下的蒼穹,睜著一雙驚恐的眼睛,彷彿倒映著最後見到的臉,那張臉以後將時常在我的惡夢中浮現。

「華……金……山……」

緩緩喊出他的名字,而他再也不能合上自己的眼睛了。

雨水沖刷著我的臉——華院長的血,化成一條條溪流,將我的襯衫染成古怪的粉色。

身後響起尖叫,兩個小護士嚇得逃跑了。

需要再解釋一遍嗎?當我走向醫院大樓,華院長從頭頂飛下來,在我的面前墜樓身亡。

若非及時躲開,恐怕會砸在我的頭上!很可能不是華院長摔死,而是我被這枚人肉炸彈砸死!

自殺?他殺?

仰頭看向這棟僅有五層的房子,密集的雨點墜落在眼底,天色陰沉得接近黑夜,如同一張變化莫測的臉,發出冷酷的咆哮和對我的嘲笑。

突然,眼角餘光掃到一個影子。

條件反射地瞪大眼睛,越過密如牛毛的雨幕,一個黑色人影,像子彈打進我的世界。

一秒鐘後,黑影風似的鑽進樹林。

不必經過大腦思考,黑影指揮我的雙腿,飛快地跨過花壇,緊追不捨地沒入林子。

「站住!」

暴躁地狂吼一聲,視野被茂密的樹葉佔據,唯有劇烈搖晃的枝葉,留下那個「人」的蹤跡。我的全身被雨水淋溼,順著額頭模糊眼簾,胸口也冰涼一片。眼前不斷閃回華院長的臉,驚駭地盯著天空的眼睛,這雙眼球裡燒錄下的人,就是這個逃竄的黑影。

哪怕黑暗會奪取我的性命,也無法阻擋我追趕的腳步。當我衝出樹林,世界已完全陷入黑夜,將我徹底地拋棄。醫院後面是大片稻田,雙腿浸泡在深深的泥水中,甚至感到小龍蝦在咬我的襪子。

我看不到。

除了腳下的稻田,身後的樹林,那個「人」已徹底逃出我的視線。

只有雨,冰冷的雨,像箭蔟射在我的臉上。

他(她)走了嗎?

艱難地在雨夜的稻田跋涉,眼睛已失去作用,第一次體會到盲姑娘秋波的感受。

不,我又感覺到了,通過身體,通過皮膚,通過心臟,通過夾雜在風雨中的喘息,隱藏在黑暗中的目光。那個人就在我的身邊,如同一塊透明膠,永遠無法讓我看清,卻永遠與我形影不離。

「你是誰?」

猛烈卻無力地在雨中揮舞拳頭,彷彿自己與自己搏鬥。

漸漸的,那個影子已然遠去,像虛幻的風吹過稻田,隱入遼遠的田野,躲進烏雲背後的星空。

「華金山死了!」

「昨晚,我已知道了。」

端木良不緊不慢地與我說話,神情自若彷彿死的只是個陌生人。

上午,雨剛停。

幾天來第一次回辦公室,便衝到端木良面前,毫不客氣盯著他的眼睛。

「你不害怕?」

「聽說是自殺,從醫院樓頂跳下來——我並不感到意外,他一天到晚研究心理學與大腦,早晚有一天犯失心瘋,走火入魔自取滅亡。」

「可他不是你們藍衣社的一員嗎?」

「是,但不是‘你們藍衣社’,應該說‘我們’,我們藍衣社。」他筆直地站起來,「古英雄,私下裡我可以叫你的真名,你也是藍衣社的一員,最重要的一個!」

奇怪,我看不出這句話是說謊:「我真的是藍衣社的社長?」

「在你的父親離開以後,你自然繼承為藍衣社唯一合法的社長。」

「那晚是常青在影片裡說的,讓我怎麼信任你?」

「你丟失了全部記憶,假如一下子都告訴你,恐怕你自己也無法接受。」

「那麼請告訴我,華金山是怎麼死的?那個殺死他的黑影是誰?」

「殺死他?」端木良眉頭一聳,「他不是自殺的嗎?」

「我是目擊者!他就摔死在我面前。」突然眯起眼睛,腦中浮起昨天雨夜,晃動在樹林間的幻影……「一個黑影,飛快地逃出去,下著雨,天黑了,我沒有追到他。」

「憑什麼說華金山是被他殺的?」

「除了我以外,沒有任何人看到過那個黑影。但我確信,這是一樁謀殺!就是那個黑影,我距離他十米之遙,便感應到了那種氣息。」

「殺氣?」

「是,但看不清這個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有一個模糊的黑影,風一樣消失了。」

端木良凝思許久,意味深長地吐出一句話,或是一句警告:「他不是我們藍衣社的人。」

再度緊盯他的眼睛,讀心術也再度告訴我,這句話並沒有說謊。

事態超出我的想象是正常的,但我難以置信的是——事態已超出了藍衣社的想象,在藍衣社之外還有一個人!

他(她)是誰?

一下子想到莫妮卡,但這位混血美女正遠在美國,不可能穿越回來殺人。

腦子全都亂了,原本剪不斷的千頭萬緒,又多了一座迷宮。

「別多想,這只是一個插曲。」端木良站起來微微一笑,給我衝了杯咖啡,「華金山這個人行為怪異,不排除有我們不知道的仇家,何況現在他對我們來說,也沒什麼太大作用。」

「所以你一點都不對他的死感到悲傷。」

端木良的態度讓我想起了兩個成語——鳥盡弓藏、兔死狗烹。

「對不起,你不要以為藍衣社是冷漠的,其實我們都是充滿熱情的人,為了那個共同的目的。」

「蘭陵王的秘密?」我感到肩膀在劇烈顫抖:「為了發現這個秘密,你們就可以不擇手段!甚至給我移植死人的臉,欺騙我那麼長時間,讓我代替另一個人生活!」

「抱歉,如果你沒有丟失記憶,你也會這樣選擇的。」

「那麼現在給我的選擇呢?」

端木良靠近我的眼睛:「你在猶豫?究竟去不去美國?本來你已打定了主意,但因為目睹華金山的死,又害怕了?」

我不置可否地後退一步,不想讓他感覺到我的恐懼。

「不僅僅是華金山,還有在我的辦公桌上自殺的陸海空,失蹤的嚴寒和方小案,我希望知道這些人出事的真相。」

「以後會告訴你的。」

這句話就等於承認了,我的三個前同事的意外,確實與藍衣社有關。

「端木良,你真讓我失望!」

「你這麼說,我也感到非常遺憾。」他走到視窗背對著我,悲哀地長嘆一聲,「雖然我比你年長几歲,但從中學時代開始,當你還叫古英雄,我們兩人就是最好的朋友,可以用情同手足來形容。」

「難以置信,我有過你這樣的朋友!我媽媽還記得你嗎?古英雄的媽媽。」

「不,我從沒去過你家。關於藍衣社,你的父親一直對家裡保密,你的媽媽向來一無所知。但是,你的父親經常帶你去我家,有段時間我們形影不離,擠在同一張床上抵足而眠,徹夜談天說地。」

「不可思議!」

然而,端木良的語氣越發懷舊與傷感:「英雄,當你出事變成植物人,最傷心難過的人是我!我每天都期待你能醒來,重新回到這個世界上,擔負起藍衣社社長的使命。」

我竟有些不寒而慄,端木良說起我們兩個的往事,竟然充滿男女之間才有的感情,難不成我們還是少年同志?怪不得媽媽說我以前從沒談過女朋友?趕緊中斷他的抒情:「別,不管是真是假,請別再說了。」

「好,不談往事,只說現在,那晚說的事情,你決定好了嗎?」

「以高能的身份去美國?」

「別裝傻了,我知道你心裡還在掙扎,害怕陷入更深的危險,但又不想放棄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果你放棄了選擇,就等於放棄了億萬富豪的人生!放棄了你最後的未來!你就永遠做一個失業的小職員,活在別人的鄙視之中,活在我的蔑視底下吧!我最親愛的兄弟!」

該死的端木!為什麼每句話都像利刃,準確地捅進我的心窩!

「夠了!請再給我幾天時間,我會做出決定的。」

「好。」他的攻勢得手,見好就收,「古英雄,我等你的訊息,這幾天就幫你辦手續,美國方面會給你發出邀請。但願你不要讓我們失望,我的社長。」

「再見!」

我厭惡地退出房間,再也不想看那張臉了。

接下來的許多天,一直默默問自己——

去?

還是,不去?

依然tobeornotbe?

我沒有再去上班,沒有再見過端木良,他們似乎胸有成竹,一直沒來騷擾我。

最近頭髮全長好了,恢復了原來的髮型,為了不讓媽媽擔心,我每天早上出門,傍晚坐地鐵回家。經常坐在公園長椅上,乘著涼爽的樹蔭,度過炎熱的漫漫夏日。無聊時捧起一本書,斯蒂芬·金的《黑暗的另一半》,小說開頭有這樣一句話——

strong「人們真正的生活開始於不同的時期,這一點和他們原始的肉體相反。」/strong

我叫高能的生活開始於2007年11月,這一點正好與我古英雄原始的肉體相反。古英雄的生命終結於2007年11月,從此他的靈魂變成了另一個人。

至於那輛心愛的寶馬z4,我從沒機會開過,前幾天連牌照把它賣了。雖然作為二手車縮水了不少,還是一次性套現了50萬元——我活到二十六歲賺到最多的一筆錢。

我沒有像許多人那樣,拿到現金先鎬勞自己一把,也沒有花天酒地大肆放縱,甚至連一件新衣服都沒買,依舊保持原來的生活水準。我也沒把這筆錢做任何投資,更不敢涉足股票和基金。雖然據說現在是「抄底」良機,但究竟是誰被「抄」尚未可知。

五十萬靜靜躺在銀行,直到我取出五萬元,匿名匯款給我的媽媽——古英雄的媽媽。

至於與我共同生活的另一個媽媽——高能的媽媽,我卻對她守口如瓶,這樣反而對她更安全,就像父親認為的那樣:她什麼都不要知道,平平安安遠離邪惡。

七個多月以來,我一直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爸爸媽媽,他們也把我看作自己的兒子。他們對我的愛無私而真誠,是發自內心的天下父母心的愛——這是我從他們的眼睛裡看到的。

不能把真相告訴媽媽,她失去了丈夫已萬分痛苦,如果知道兒子也早就死了,毫無疑問會精神崩潰。就算為了安慰,我也必須演下去。

酷熱的八月,突然收到一封掛號郵件——美國郵政局的邀請函和擔保函,邀請我到美國商務考察四十天。美國郵政是美國少有的幾家國有公司之一,2008年世界500強排名第64位,由美國的國有部門發出的邀請函,拒籤可能性極低。

幾天之後,我意外地發現個人賬戶裡增加了幾萬美元。

同時,端木的公司送來一張收入證明,居然說我的年薪有三十萬。

拿著這些燙手的材料與美金,其實與我完全沒有干係,幾天幾夜令我難以入眠。

我決定去找端木良。

「你果然來找我了。」

端木良滿面春風地招呼我坐下,殷勤地衝了杯咖啡。

「對不起,到底去不去美國,我還沒決定呢!」

「如果要等你決定,再去準備這些材料,又要耽誤好幾周了。」

我不知道該發怒還是恐懼,眼前這個看似溫文爾雅,其實詭計多端的男人,居然是我少年時代最好的朋友?

「你們怎麼搞到美國郵政局邀請函的?」

「那是常先生的本事,他在美國有很多朋友,包括一些神秘的大人物。別說美國郵政,就連白宮的邀請函都不成問題。」

「常青!」

說起這個名字,就想起自殺的父親,心頭彷彿被紮了一刀。

端木良從抽屜裡拿出一個信封,小心地交到我手裡:「這是你的機票,一個月後從上海飛往洛杉磯。還有一份高額的旅行保險,包括在美國的酒店訂單,全部費用由常先生支付。」

「你們把我去美國的一切都準備好了?」

「古英雄,我這個人說到做到,只要你交出護照——高能的護照,去美國領事館辦簽證。」

我沉默了片刻,卻不正面回答:「你們可真是周到啊。」

「這些材料可以確保你的簽證萬無一失。」

「連我在美國的酒店都預訂好了?不管我去還是不去,可以告訴我哪些行程嗎?」

「對不起,現在行程還未確定,我只知道你的第一站是洛杉磯,接下來要聽常先生的安排。至於信封裡的酒店預訂單,純粹為了應付簽證手續。」

「洛杉磯?」腦中想起那座天使之城,想起珠光寶氣的好萊塢,「如果第二站是地獄呢?」

「如果是天堂呢?」

strong「不,只要是人間就好!」/strong

「古英雄,我最好的兄弟,你會在美國得到一個更好的人間。」

「也可能是更壞的。」

端木良不想再玩文字遊戲了:「我希望得到你的回答——yesorno?」

「等一等!等一等!」

我低下頭躲避他的目光,太陽穴神經又劇烈疼痛起來,無數碎片穿過大腦,化出眼前奇異的幻影……不……又要來了……華院長……間歇性昏迷……失去的記憶……我是誰……黑色人影……爆炸了……

爆炸過後。

幸運的是,我還活著。

這是大腦的爆炸,意識的爆炸,恐懼的爆炸,沒有聲音與硝煙的爆炸。

醒來之後,發現自己坐在端木良的椅子上,辦公室裡安然無恙。窗外已是黑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包括所謂少年時最好的朋友。

我是怎麼了?又是間歇性昏迷?讓我難以抉擇的使命,一切都準備好了,只要交出護照辦理簽證,「高能」就將飛往美國……

猛然搖頭清醒神智,才看到桌子上有張紙條,是端木良的筆跡——

古英雄,你可以選擇同意,也可以選擇拒絕。如果你選擇拒絕,就等於背叛了藍衣社,你也不再是我們的社長,而是敵人。你可以選擇隱藏或逃跑,但別以為能躲過我們的眼睛,因為藍衣社無所不在無時不在。朋友,你的命運,由你自己掌握。

赤裸裸的威脅。

憤怒地將紙條揉成一團,但轉瞬又將它鋪開。看著端木良被我捏皺的文字,手指幾次摸上去又縮回,最後將它小心地摺好,放到自己的口袋裡。

這不是屬於我的世界,從前的天空集團也不屬於我。假設我答應去美國,以後的天空集團呢?我的世界究竟在哪裡?

從包裡拿出一張照片,並非現在的這張臉,而是另一個看似相貌平凡,目光卻隱含力量的年輕人。他的眼睛裡藏著是什麼?藍衣社邪惡的陰謀?還是某個千年前的秘密?

這是古英雄的臉,三年前我自己的臉,卻是那麼陌生那麼遙遠。

如今這張臉早已化為灰燼,跟隨高能躺在墳墓裡,以及媽媽的記憶之中。

當我剛知道自己不是高能,無端想象真正的我,應該是個年輕才俊,家境良好品學兼優風度翩翩,是許多女孩夢中的白馬王子。

現實卻那麼殘酷,雖然我叫古英雄,實際卻與英雄相差甚遠,除了十五歲救過一個少女。

我是個看似普通的保險推銷員,私下裡卻是藍衣社的新任社長,一個秘密家族的繼承人,整天夢想某些骯髒的計劃,見不得人的卑鄙勾當。而我的同夥都是些什麼人?變態的醫生華金山,陰險的奸商端木良,跟蹤狂與偷窺狂南宮,還有遠在美國的神秘人常青,我是和他們一樣的人,而且比他們隱藏得更深更齷鹺。

我恨自己!

什麼是「自己」?自己的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人?還是心裡的那個字——我?古英雄,從前的古英雄到底是什麼人?魔鬼、英雄還是凡人?

下意識地開啟端木良的電腦,不奢望找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否則他不會把我留在這裡。

我只是上線搜尋三個字——古英雄。

翻到搜尋引擎的第二頁,就發現了一個名為「古英雄部落格」的網頁。

「古英雄」這三個字本來就不像生活中的人名,倒是很適合做網名或標題。

然而,部落格首頁有一張照片,居然就是——

瞪大眼睛拿起手中的照片,沒錯,就是他!

確切地說,就是我。

掛在部落格首頁的這張照片,正是我手中這張古英雄的照片。

這才是我從前真正的部落格——古英雄的部落格,而不是高能的「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手指顫抖著移動滑鼠,部落格訪問量僅有91次。最後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0月25日——三週之後,古英雄就與高能一同在杭州遭遇車禍,從此古英雄變成復活的高能,而高能變成死去的古英雄。

沒錯,這就是我,古英雄。

就連這張照片,也是我最喜歡的一張,以至於掛在部落格首頁,就這樣毫不遮掩地處身於網路,只要搜尋我的名字就能找到,靜靜等待主人再度來訪,才得以幽靈重生。

古英雄的部落格總共只有七篇文章,最早一篇發表於2005年7月14日,內容很簡短——

「今天,是我的23歲生日,開通了自己的部落格。我知道沒人會來這裡看,唯一的讀者就是我自己,一個小小的保險推銷員,祝我晚安!」

部落格第二篇,是2005年7月30日——

「該死的夏天,熱得要人命。我頂著火辣辣的太陽,在大街上跑了整個白天,去了五家公司,卻全吃了閉門羹。臭汗溼透了衣服,再跑一天大概就要中暑了!這就是我的命運?」

部落格第三篇,一下子跳到了2005年12月1日——

「許多天沒來這裡看過了,點選量沒有過變化(苦笑中)。對不起,我還在尋找父親,已經找了一年零六個月,還是沒有他的任何訊息,就像他失蹤的夜晚那樣神秘。父親會不會已經死了?」

部落格第四篇,已經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節,我一個人在街上閒逛,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誰會喜歡我呢?」

看來古英雄與高能還真是有許多相似之處。

部落格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節,跟著媽媽去給爺爺掃墓,我忽然問了一個嚴肅的問題:媽媽,我的墓什麼時候造好呢?」

這句話簡直令人絕望,是什麼原因讓24歲的年輕人想到自己的墳墓?

接下來部落格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夢,我又做了那個夢,回到十五歲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個盲人少女。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感覺自己是個英雄。」

啊,那個夢,自從我甦醒以後,也經常坐這個夢。

夢是唯一沒有斷裂的記憶,在失憶以前和以後,這個夢永遠都無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部落格看到這裡,卻沒有半個字提到蘭陵王,也沒有提到過藍衣社,更沒有任何與面具相關的內容。也許,我以前隱藏得實在太好了,就連這個只是寫給自己看的部落格,也不洩露半點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後一篇部落格,2006年10月25日,距離那個致命的時間愈來愈近——

「假如我死了,請在我的墓碑上,刻下這樣幾行歌詞:

別哭,我最愛的人

今夜我如曇花綻放

在最美的一霎那凋落

你的淚也挽不回地枯萎

別哭,我最愛的人

可知我將不會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閃亮的星光

是否記得我驕傲地說

這世界我曾經來過

不要告訴我永恆是什麼

我在最燦爛的瞬間毀滅

不要告訴我成熟是什麼

我在剛開始的瞬間結束

這是鄭智化的《別哭,我最愛的人》,希望在我死的時候,能夠有一個我最愛的人,來到我的墳墓前為我唱這首歌。」

別哭,我最愛的人?我以前有最愛的人嗎?現在還有嗎?

當即下載這首鄭智化的歌,用端木良的電腦放出來,晚上沒人把音量調到最大,整個樓面飄蕩夜半歌聲「別哭,我最愛的人」……

這個滄桑與沙啞的歌聲,伴隨絕望的情緒,幾乎走向毀滅的盡頭。卻在每一句的字裡行間,透露著對生命的無限眷戀,「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螢幕裡的古英雄部落格,照亮我被替換成高能的臉,聽著那生離死別的激情,彷彿對這個世界道別。

突然,手機鈴聲響起,接起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hello!我是莫妮卡!我回到上海了,現在就想見到你!」

半小時後。

我見到了莫妮卡。

五星級酒店四十八層總統套房,站在奢侈的落地大窗邊,可以俯瞰黃浦江的九十度大轉彎,迎面就是軍刀般鋒利的環球金融中心。整個上海都匍匐腳下,神秘霧氣繚繞夜空,不夜燈光柔和了許多,銀河似的鋪在水泥森林上。只有一塊巨型電子螢幕,依舊頑強地閃爍著汽車廣告,紅色光芒穿破夜霧,自下而上地射映我的臉——高能的臉。

落地玻璃邊還有一張臉,美麗的混血兒的臉,一千年前絲綢古道上雅利安人與華夏人的臉,比這個夜晚的霧氣更加神秘的臉。

她的中文名字叫孟歌,英文名字叫莫妮卡,三個小時前剛從美國飛到上海,住進酒店房間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我打電話。

時針,走到深夜十一點整。

這樣的曖昧時刻,匆忙讓我來到她的房間,地上還堆著跨越太平洋而來的行李,以及她疲憊而焦慮的眼神。

她從背後抱住了我。

手足無措地往前掙脫,合該是窗戶擦得太乾淨,我的額頭重重撞到了玻璃,忍不住哎呀一聲叫出來。

「小心!」

莫妮卡揉著我的額頭,而我尷尬地縮回去,極力掩飾慌張:「沒事!我沒事!」

「騙人!你要是力氣再大點,我看這窗戶就要被你撞碎,到時候我們一起摔下去,明天的報紙上就會說——《五星酒店離奇命案,一對鴛鴦殉情墜樓》!」

我終於苦笑了出來:「沒想到你的中文水平不但沒有退步,反而還會編新聞標題了。」

「高能,不——古英雄,在美國的日子裡,我總是想起你的臉,不管是不是你自己的臉。」

「我知道自己的臉,不,高能的臉,沒那麼好看,並不值得你那麼思念。而且,那麼多天來沒有任何你的訊息,而你連我的名字都說錯了。」

二十二歲的女孩著急為自己辯白:「你到底叫什麼重要嗎?高能也好,古英雄也好,在我眼裡都是你的臉,雖然並不怎麼好看,但起碼你的眼睛很特別——這是你自己的眼睛,不會被別人替換的眼睛。」

「你喜歡我的眼睛?」

「一開始是眼睛。後來,就是你的整個人。」

「就算我恢復了記憶,大概你也是第一個這麼對我說的人。」

想起剛才看到的古英雄的部落格。

「你的眼睛能讀人的心,讓我對你發生了濃厚興趣,而不再是原來的任務。接著我發現你的眼睛很真,有時候真實得像個小男孩。在這個什麼都很假的世界,所有人都說謊的時代,對任何人的眼睛都無法信任的城市。只有你——高能或者古英雄,只有你的眼睛,讓我感到真實,讓我可以相信,讓我不用處處提防。」

她一口氣說了那麼多,讓我懷疑她最近是不是補習過中文了?

不過,我確實有些感動。

真實?

這是以前從未有過的評價,也許是對我這一輩子最高的評價。

低下頭捫心自問,我是一個真實的人嗎?

突然,我閃到總統套房的鏡子前,看著原本屬於別人的臉——這張臉上只有兩樣是屬於我的:兩隻眼睛。

真實的目光。

「知道嗎?你自己最大的問題,就是過分自卑。」

鏡中出現莫妮卡的臉,這張年輕的混血面孔,披散栗色波浪的長髮,烏黑眼眸盯著鏡子裡的我。

自卑?她說的沒錯,我從來看不起自己,覺得只能是個失敗者,永遠得不到想要的一切。

「莫妮卡,一個人怎麼才能從自卑回到自信?」

「看著我的眼睛。」

然而我卻在躲避。

她輕輕移到我的身後,整個人靠在我的肩膀上,幾乎貼著我的臉,栗色長髮捲過耳朵,這就是傳說中的耳鬢廝磨?

「如果你不敢的話,那就在鏡子裡看著我。」

與一貫命令式的口吻不同,她的聲音如此溫柔,就像枕邊竊竊私語,把我溶化在水裡。

看著鏡子裡的她,我們的臉貼得那麼近,不斷摩擦彼此臉頰,互相傳遞火熱的體溫。

這不是我夢寐以求的時刻嗎?在這樣的夜晚,這樣的房間,遇到這樣的女子,與她四目相對深情相擁心無旁物……過去二十六年生命中從未有過的,卻日夜盼望的情景,夢一般發生在自己身上,古英雄,你還要猶豫什麼?你不是一個正常的男人嗎?你壓抑了那麼久,還要繼續束縛自己嗎?你存心要與自己為敵,要在將來追悔莫及嗎?

然而,當一切血液衝上頭頂,勇氣卻一點點消退。無數個問號又充滿腦子,她究竟是什麼人?她所謂的任務是什麼?為什麼突然回美國又突然回來?這些問號如同蠅蛆在腦中生長,編織為一條結實的繩子,牢牢捆住我的雙手,只要稍微掙扎一下,便越收越緊令人窒息!

這樣的糾結讓我進退維谷,宛如站在酒店頂樓,向前踏出一步就會墜入萬丈深淵。

「今晚,你留下來吧。」

莫妮卡又在耳邊呢喃,彷彿溫柔的小綿羊,而我卻不是虎狼猛獸,更不是自信的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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