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ir,我沒做大哥很久了!」
——吳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龍)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發,我跟製片人z先生同行,有輛轎車來接我們。經過文錦渡關口,守關的阿sir面帶微笑,看過通行證,示意入關。進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駛,丘陵起伏,綠意盎然。車雖多,但井然有序,絕不見內地常見的搶道。潮溼濃霧間,群山外的海峽,忽隱忽現,碩大的青馬大橋,蓬萊仙山般的摩天巨樓。進入九龍半島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圍高樓的頂,窄窄的馬路兩邊,招牌已是橫看成嶺側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彌敦道南頭重慶大廈,王家衛的《重慶森林》就是這處,卻到處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樓是個檔次很低的賣場,據說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見了香港的投資方及導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說第一次改電影——《地獄的第19層》。有位很資深的女電影人,談到張國榮出事前跟她通過電話,某段詭異的故事,在此不表。
談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鐵去維港對面的香港島。在金鐘下車步行坐纜車,來到太平山頂賞夜景。觀景平臺狹小,大霧看不清,草草下來。轉了很久,卻撞到中環廣場,在香港打工的菲傭,每逢週末放假聚集於此。又坐地鐵去銅鑼灣,車廂大半東南亞面孔,間或幾個裹著美麗的絲綢頭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標誌,應是印尼或馬來西亞人。
回到酒店,我獨自外出。
深夜十點多,於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剛開始。蘭桂坊這種地方,我素無興趣,掏出手機裡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條小街。
擁擠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間上海小館。門面不大,只有七八張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飯。有個年輕男人坐在角落,獨自抽菸,看電視裡的tvb劇。他的椅背上,掛著件灰色風衣。
小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頭,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滅菸頭,跟我擁抱。
他用上海話招呼我,用粵語跟夥計們說話,給我點上幾份小吃。他是這家店的老闆。
我問他別來無恙。
阿sir,我沒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這句話,令人會心一笑,自動腦補出中年狄龍的形象。
小馬哥,是我的初中同學。
有句講句,他越來越像周潤發了,當他重新給自己點上一根香菸,嘴角還叼著牙籤時。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剛進上海市五一中學預備班。小馬哥,是我們班個子最高的。他的功課差,小學就留過兩級,比我們大兩歲,嘴角已有一圈小鬍子,穿著港劇流行的太子褲,看起來像社會青年。
聽說,他的爸爸媽媽早已離婚,媽媽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馬哥總是說,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個小學同學,成績很好,平時穿著體面,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們家的,原是新中國成立前的資本家。他爺爺逃難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產黨員留了下來。我們只做了三年的同學,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億萬富豪的爺爺了。
那個年代,凡是跟香港有關的一切都令人豔羨。我聽過的第一首粵語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國人漸已醒。往後就太多了啊,還記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腳下嗎?八三版射鵰的鐵血丹心,義不容情的陳百強的一生何求。看過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會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滔滔江水永不休的《上海灘》。那時無論粵語國語,我們同學都會唱,有一年最流行葉倩文的瀟灑走一回——天地悠悠過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頭幾人能看透。
我家有臺錄影機,常帶同學們來看港片。來得最多的同學有三個:一個叫李毅大帝;還有個叫殺手李昂;最後,就是這一夜的主角——小馬哥。
除了《縱橫四海》,我們最愛看《英雄本色》,導演吳宇森,監製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卻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兩部沒關係了。雖然,公認1才是巔峰之作,但2更讓男生們過癮——那時尚無暴力美學的說法。
最後有場戲,周潤發穿著小馬哥渾身是洞的風衣,掛滿炸彈,跟阿豪與龍四一起去為張國榮的阿杰復仇。我們四個男生,用我家的錄影機反覆播放,數出總共被打死的人數——四百一十九個,冊那,絕對是一場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現在想想,我們可是夠無聊的。
終於,1993年,小馬哥去了香港,與母團聚,持單程證。
他走以後,不再聯絡,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頭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迴歸還有幾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彷彿很遙遠,想象那是夢想與光榮的年代——
「我留在廣州的日子比較長/因為我的那個他在香港/他可以來瀋陽我不能去香港/讓我去花花世界吧給我蓋上大紅章/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麼樣/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kong/1997快些到吧讓我站在紅勘體育館/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場/1997快點兒到吧八百伴衣服究竟怎麼樣/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1997……1997……」
2012年,我在《懸疑世界》雜誌卷首語裡,寫過大致這樣一段話——「而今,八百伴早開到了我們家門口,辦張港澳通行證可隨時飛到香港,淘寶上就能買到紅勘的演唱會票,午夜場不早就有人組團去看過了嗎?而那個讓人憧憬過的年頭,眨眼之間,竟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
好吧,日本的八佰伴早就倒了。
一九九七,香港迴歸,普天同慶。我呢,那一瞬間,也有種發自內心的自豪感。
那年聖誕節,小馬哥敲響了我家的門。
哇,他又長高了,賣相好,一襲灰色風衣飄飄,胸口插著墨鏡,那年流行的中分發形,很有周潤髮年輕時的派頭。
其實,他才二十歲呢。
小馬哥來上海是看老爸,過兩天還要回香港。當晚,我們幾個同學請他去吃夜排檔,最後必然是他搶買單。
他抽著外國煙,神情過分早熟,說起香港各種繁華,上海想要迎頭趕上,起碼還得五十年吧。
有人問,香港有許多上海人嗎?有啊,我們特首董建華、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還有倪匡、亦舒、王家衛、張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為了滿足我們獵奇的慾望,他又說起香港十大奇案。說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實,那年頭,上海也有了連環殺人狂,比如敲頭案。
有個同學傻傻地問,小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發大財了?還是炒股票?
想起《大時代》的方展博,但我更愛《第三類法庭》的青蛙王子溫兆倫。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團的。
眾人沉默片刻,都看過古惑仔,混社團,不就是黑社會嗎?
終究有人忍不住問,開過槍嗎?
廢話。
玩過女人嗎?
對於我們這些吊絲處男來說,這可是個重大問題呢。
香港妹,大陸妹,越南妹,泰國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們嫉妒地看著他,彼此無語。
最後,我問了他一個問題——你殺過人嗎?
他不響。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煙霧,小馬哥淡淡地說——
「這裡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計要離開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還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這是《英雄本色》的臺詞。
沒過兩天,小馬哥回了香港。
那一年,我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別行政區,不能去找小馬哥,不能去維多利亞港,不能去獅子山下……
才發現,《我的1997》裡的歌詞,竟然全是騙人的!
2000年,我開始在榕樹下網站發小說。2001年,我寫了第一個長篇小說,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傳來張國榮自殺的訊息。
彼時,我尚在上海郵政上班,辦公在四川路橋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單位,眼前出現一個穿著風衣的男人。
小馬哥回來了。
他戴著墨鏡,風衣領子豎起,遮掩自己的臉,帶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館吃了頓飯。他特意選在飯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雙眼,做了個噤聲手勢,說,別跟任何人說見過我!
你被黑社會追殺了?
他說他剛從香港回來,雖然是當時的疫區,照道理是要隔離的,但我並不害怕。
告訴你一個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迴歸那年,我就考進了警隊。
上次見面,你幹嗎說是混社團的啊?
因為,那次之後,我真的去了黑社會。
臥底?
嗯。
不會吧。
臥了將近五年的底。
他敞開衣領,露出胸口烏黑的刺青。
你真的殺過人?是嗎?
別問這個!一年前,我搞了社團老大的女兒,不小心動了真感情,暴露了身份。我回不去了,警隊丟卒保車,把我除名了。現在,黑社會滿世界追殺。藉著非典的形勢,我回來避避風頭。阿駿,在這個世界上,你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就像阿豪信任小馬哥那樣?
沒錯。
說完,最讓我擔心的事發生了,他從桌子底下掏出一個旅行包,交到我的手裡說——弟弟,請幫我好好保管,最多一個月後,我來取回。
啊?
那包裡的分量並不重,但我不敢開啟,生怕會滾出個把人頭或手之類的。
這個……這個……我不知道如何推脫。
小馬哥接著說,你看到今天的新聞了嗎?
張國榮自殺?
你還記得《英雄本色2》,張國榮演的臥底警察阿杰,在跟阿建一起行動前,看到天上有流星飛過嗎?
「我聽人說,看到流星,會有人早死。」
當然記得,張國榮的這句臺詞,深深印在我腦中。以至於,有一年大家都去郊外看流星雨,唯獨我不為所動。
昨晚,我離開香港前,看到了天上的流星。
小馬哥如是說,他看著我的眼睛,而我不是害怕,是很害怕!
看我沉默如許,他拍拍我的肩膀說——你相信有神嗎?我相信,我就是神。
這還是《英雄本色》裡周潤發說過的話,但符合小馬哥的人物性格。
他迅速結賬離開,連個電話號碼也沒留下,這是作死的節奏嗎?
當晚,我獨自拎著旅行包回家,依舊不敢開啟。
接下來一個月,我整天提心吊膽,晚上常被噩夢弄醒,早上擔心門外腳步聲,中午在單位食堂吃飯,總是懷疑陌生人的目光,是否會突然掏出兩把槍來,血洗一番,留下幾十具男男女女的屍體,還有被食堂大嬸的鮮血染紅的冬瓜湯。
最終,整個非典最黑暗的時期度過,我的小馬哥依然沒回來。
他死了嗎?
就像他在香港看到過的流星?像張國榮那樣死於樓下?還是像宋子傑那樣死於一槍?還是……
等了足足三個月,旅行包一直藏在床底下,周圍用幾捆舊雜誌掩飾。
終於,我開啟了那個旅行包。
數月尚未有異味,應該不是不乾淨的東西。但我最怕的是,會不會有幾萬美金,還是一張國際銀行卡並附有密碼?抑或什麼更重要的東西,比如以前港片裡的磁碟之類罪證?
結果,包裡只有一本薄薄的書。
外面包著掛曆紙的封皮,看來儲存得很小心,難不成是《小馬哥回憶錄》?《香港腥風血雨錄》?《港九江湖怪談》?《旺角殺手浮生記》?
教我智商捉急的卻是,開啟一看,竟是本香港地圖冊。
有冇搞錯啊!彩色印刷得很精美,總共二十多頁,依次是香港的行政區劃、地形和地質、動物和植物、經濟和交通,還有港島、九龍、新界各區的詳細地圖,卻是1993年出版的繁體版本,早已過時。
再翻第二遍,生怕地圖冊裡會夾什麼東西,可把每一頁都仔細翻過,仍舊一無所獲,也沒有被塗抹或手寫的痕跡。
仔細嗅了嗅書頁,會不會用化學溶劑浸泡過後,紙上就會顯出特殊文字或符號?我用了四種不同的液體,直到整本地圖冊快泡爛了,還是沒發現任何異常。
除非——這本地圖編輯時就預留下密碼,藏在某個角落?
2003年,剩餘的日子裡,我把這本香港地圖冊反覆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與手指,遊走過銅鑼灣,觸控過尖沙咀,飛越過天水圍,夜渡過長洲島,卻不知小馬哥在何方。
此後兩年,這本地圖冊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馬哥也從沒來過。
2005年,盛夏。
小馬哥在msn突現,我看到他的頭像,分不清是周潤發還是他。我們線上上聊天,說香港,說上海,說全世界。他說,他已沒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現在香港開了間小餐館,要是我來香港的話,記得要來找他。
兩個月後,我到了香港。
臨行前,我在msn上問他要了地址,約定今晚見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點。
我與小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暄過後,我從包裡掏出那本香港地圖冊——兩年前他託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動奉還。
我想知道,這本書裡的秘密是什麼。
哦……
他的神情頗為尷尬,再次掐滅半根菸頭,這個,哎呀,說來不好意思,當初,我是想把黑社會的賬本交你暫時保管,但我放包的時候搞錯了,正好隨身攜帶一本地圖冊,包著一模一樣的封皮,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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