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皮」曾是我的線人,剛認識他時,他還不到十五週歲。那是我上班的第二個年頭,刑警隊轄區接連發生了二十多起砸車窗盜竊的案件,根據監控影片顯示,作案人是一幫小孩子,年紀均不大。在獲取了嫌疑人清晰的影像後,我們刑警隊組織人員在案件高發地段蹲點,第二天便把這個團伙一網打盡。
團伙一共五人,清一色的未成年,那時「沙皮」作為老大,也只是剛滿十四周歲。按照法律規定,盜竊案件,作案時未滿十六週歲,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雖然這起系列案件涉案價值和社會影響都相當地大,但最終的處理結果,只能批評教育之後由家人帶回。當晚是我值班,團伙的頭目「沙皮」由我親自審訊。
在軟硬兼施地闡述了相關的法條後,沙皮如實供述了自己盜竊的犯罪事實,可能是心裡盤算著說完就能回家,他還主動交代了一起我們沒有掌握的搶劫案。根據他的供述,我在接警系統中找到了這起案件,經受害人指認,「沙皮」就是當天獨自一人持刀搶劫他的犯罪嫌疑人。有了確鑿的證據,案件算是板上釘了釘,就在他滿心歡喜準備回家時,我卻把他押上開往看守所的警車。他直到進入號房才知道,原來搶劫罪年滿十四周歲就要坐牢。
這起案件的證據很紮實,但為了保證訴訟順利,我又提交了現場監控及目擊者筆錄,當卷宗交給檢察院時,已無任何疏漏。
去法院聽審是提高辦案能力的最好辦法,我也有這個習慣。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起案件要經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個部門辦理才可以定案,每個部門都要在職責範圍內去收集證據,法院開庭時,所有的證據會一一呈現。法庭是培養證據意識的最好學堂,尤其是自己辦理的案件,體會得會更加深刻。
「沙皮」搶劫一案,我如期坐在了旁聽席中,開庭時「沙皮」背對著我,所以他不知道我就坐在他的身後。在法官宣佈開庭之後,庭審程式一一進行,可令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沙皮」在嫌疑人陳述之前說了這麼一句話:「當時審訊我的那個警官對我刑訊逼供了,否則我不會交代這起案件。」
原本當天可以宣判的案件,就是因為這句話拖到了第二天。我被法院要求提供當天審訊的全程錄音錄影。好在從我上班那年起,單位的基礎裝置就相當地完善,審訊「沙皮」的錄影我原封未動地儲存在電腦上,這也是辦案的硬性要求。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謊言不攻自破。宣判當天,我冷冷地看著「沙皮」,從他的臉上我讀出了一絲羞愧。
因為「沙皮」未成年,符合依法從輕處罰的情節,原本三年以上的刑期,最終以一年零六個月宣判。審判之後,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沙皮」這個人也在我的記憶中逐漸地被沖淡。
2011年7月,我上班的第三個年頭,當天我正坐在值班室內吹著空調,刑警隊的大門被緩緩地推開,一個拎著水果的少年躡手躡腳地走了進來,我抬頭瞧了一眼,有些面熟,但就是想不起在哪裡見過。
少年摘下棒球帽,露出圓潤的光頭,他自我介紹道:「哥,我是沙皮。」
他這麼一說,我才對上號,我笑嘻嘻地看著他:「怎麼?放出來了?」
「嗯,出來一個星期了,我前天來過一次,警官說你今天值班,所以我就在家等了三天。」
「你是專門來找我的?」我有些不解。
「哥,我是專門給你賠不是的。」「沙皮」把一個碩大的西瓜放在了值班室的桌面上。
「你這是?」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沙皮」把西瓜放穩,抽出一根菸卷給我點上,他有些忸怩地說道:「當年我宣判的時候,在法庭上說你對我刑訊逼供,這事你還記得吧?」
作者「九滴水」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