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

你讓我想想經歷過什麼奇怪的事,提供給你做小說素材,我想趁此機會跟你說說我的想法。我認為小說創作不應總是去找怪事來寫。你似乎一直都很迷信想象力,但如果你的閱讀面足夠廣,你會發現你想到的很多東西,遠在古代就有人想過了。況且,以想象力取勝,是「拳打少壯」,靠它能源源不絕一直寫到暮年嗎?而寫法平實的作家,進入老境還會有佳作問世,那不是硬想出來的。

你做過一個比喻,如果這個世界是一隻大碗,那小說作者就是一些坐在大碗沿口的人,一面可以俯視碗中世界,一面可以眺望碗外的虛空。這碗被一隻無形的大手端著,始終在搖晃,有些人可能滑入碗內,有些人則跌入碗外的虛空,但無論他們落在哪裡,都要儘可能回到碗沿上坐穩。而我大概是那種一直住在碗內的人。我一直想寫一篇小說,講述一個老人在仲秋時節,在北海公園裡坐了一天,傍晚時分,他在夕陽下走出公園,在一家小飯館點了一條紅燒魚、一瓶啤酒、一碗米飯。我覺得這比你那些光怪陸離的故事要好,要安靜。

話說回來,你問我經歷過的怪事,我反而教訓了你一通,還是過意不去,我就跟你說一個吧。那是大約十年前的事了,不知為什麼後來沒有這一事件的後續報道。

那時我還住在w市,這座城市靠近海邊。我鄰居家有個小男孩,當時大概九歲,是個普普通通的孩子。有一天,他下午五點放學後沒回家,天黑後,鄰居們都被髮動去找他,十點左右,他的父母報了案。

第二天上午,我聽到一則新聞,說有人在海灘上發現一具怪物的屍體,確切說是一具巨人的屍體,有大約9米長。這個數字也許有些誇張。

當天晚上我在電視上看到了那個巨人,拍得很清晰,無論怎麼看,他就是我鄰居家的孩子,只是放大了,等比例放大。但是,孩子的父母始終不承認那是他們的兒子,而他們的兒子也再未被另外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