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半鐘頭以後,屍體被搬走了,現場被勘查過了,我也把整件事情講了三四遍。我們四個人待在西洛杉磯警察局日班警監辦公室內。整棟建築一片安靜,只有一個關在牢房裡的醉漢不斷髮出澳洲野人般的號叫,等著明天一早到市裡出庭。
一道白色強光透過玻璃反射器射到平整的桌面上。桌上鋪著林賽·馬略特的隨身物品,它們看起來和自己主人一樣陰森瘮人、無家可歸。坐在桌子對面的是洛杉磯總局刑事組一個叫蘭德爾的傢伙。他精瘦,話不多,50歲上下,一頭油滑灰髮,眼神冷靜,喜歡端著態度。他繫了一條深紅色領帶,領帶上的黑點一直在晃我眼睛。在他身後,燈光的錐形範圍外,兩個肌肉發達的傢伙像保鏢一樣稍息站著,倆人一人瞪著我的一隻耳朵。
我在指間轉動著香菸,又把它點起來,但覺得一點都不好抽。我坐在那裡看著手裡的香菸燃燒,感覺自己已經80歲了,而且時光還在飛速流逝。
蘭德爾冷冰冰地說:「這事情你越說越蹊蹺。那個叫馬略特的人,毫無疑問,已經和劫匪就贖金問題交涉好幾天了,但臨到交易的節骨眼上,他又突然叫來一個自己完全不瞭解的人當保鏢。」
「也不算保鏢吧,」我說,「我又沒告訴他我還帶著槍。他只是想找個人陪著。」
「他從哪裡打聽到你的?」
「一開始說是通過一位共同的朋友,後來又說是在電話簿裡隨便挑的。」
蘭德爾把手指戳到那堆東西中間,嫌髒似的捻起一張白色卡片,順木質桌面推過來。
「他有你的名片,業務名片。」
我掃了一眼名片。那是從他的錢包裡拿出來的,之前和其他卡片放在一起,我在普瑞西瑪峽谷坑地的時候沒顧上細看。這的確是我的名片,但對於馬略特那種人而言,它有點太髒了。名片的一角有攤圓形汙漬。
「是我的,」我說,「我一有機會就往外發名片,這是當然的。」
「馬略特讓你拿著那筆錢,」蘭德爾說,「8000塊。他可真容易相信別人哪。」
我吸了一口煙,朝天花板吹出去。頭頂的燈光刺得我眼睛難受。這時,我的後腦勺又疼了起來。
「那8000塊不在我身上,」我說,「抱歉了。」
「那當然。如果錢在你身上,你就不會到這裡來了,對吧?」他臉上一副冰冷的鄙夷之情,不過好像是裝出來的。
「為了8000塊錢,我願意做很多事情,」我說,「但如果要用棍子把人打死,那我最多隻會在那人後腦勺上敲兩下。」
他略微點點頭。其中一個站在他身後的警探往垃圾桶裡啐了一口。
「那是疑點之一。作案手法看起來像外行,但也可能是故意的。錢不是馬略特的,對吧?」
「這我不知道。我覺得不是,但僅僅是覺得。他不肯告訴我那位涉案的女士是誰。」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馬略特的身份仍一無所知,」蘭德爾慢慢說道,「我認為至少存在一種可能:他想自己吞掉那8000塊錢。」
「啊?」我對此感到驚訝,我的驚訝之情可能流露到了臉上。蘭德爾平靜的面容絲毫沒有變化。
「錢你數過沒有?」
「當然沒有,他只遞給我一個包裹,裡邊裝的是錢,看起來很多,他說有8000塊。不過,既然我出現之前,錢就一直在他手上,那他幹嗎還要把錢從我手裡搶走呢?」
蘭德爾看著天花板的一角,嘴角撇下來。他聳了聳肩膀。
「讓我們稍微回顧一下,」他說,「有人搶劫了馬略特和一位女士,拿走了項鍊和其他一些東西,之後劫匪打算讓他們把項鍊贖回去,開出的價碼遠低於項鍊的實際價值。馬略特負責交付贖金。他打算一個人前往交付地點,雖然我們並不清楚對方是否做出了這樣的要求,或是否提到了這一點。通常而言,劫匪在這種情況下會變得很挑剔,但馬略特顯然覺得,帶著你去無傷大雅。你們兩個人都明白,你們面對的是一幫有組織的罪犯,而且他們可能會在交易過程中使詐。馬略特很害怕。這個理由從常識角度說足夠了。他想找個人陪著,你就是那個人。然而,你對他而言是個徹底的陌生人,或名片上的一個名字,而名片又只是一個身份不明的人——據他說是你們共同的朋友——給他的。之後,臨到交易的時候,馬略特突然決定換你拿著錢去跟他們交涉,他自己躲在車裡。你說這是你的主意,但也有可能他當時正盼著你提這個主意,或者如果你不提,他自己也會主動提。」
「他一開始並不喜歡這主意。」我說。
蘭德爾又聳了聳肩:「他假裝不喜歡這主意,但又同意了。他接到一個電話,之後你們倆就去了他提到的那個地方。這一切都是馬略特單方面告訴你的,具體情況你也不知道。你們到達交易地點之後,發現附近沒有人。你們本來應該把車開到淺坑裡的,但縫隙看起來太窄,車子又太寬,確實過不去,因為車子左側的刮痕很深。接下來,你下車走到淺坑,在那裡什麼都沒聽到、看到,並等了幾分鐘。最後,你回到車子旁邊,被埋伏在車內的人襲擊了後腦勺。如果我們假定,馬略特想要以你為犧牲品吞掉這筆錢,那他不正得這麼做嗎?」
「分析得不錯,」我說,「馬略特襲擊了我,拿走了錢,等他把錢埋到某株灌木下面後,又突然覺得很抱歉,於是就把自己腦袋敲碎了。」
蘭德爾面無表情地看著我:「他肯定還有個同夥。按計劃,你們倆都應該被打暈的,之後讓同夥把錢帶走。只是那個人突然反水,把馬略特殺了。你不認識那個人,所以他沒必要殺你。」
我崇拜地看著蘭德爾,同時在木製菸灰缸裡把煙戳滅。那菸灰缸原本是鑲著一層搪玻璃的,但現在看不見了。
「這種解釋符合所有已知事實,」蘭德爾冷靜地說,「其他解釋不見得比它好到哪裡去。」
「但這不符合一個事實——有人從車裡偷襲了我,對吧?按道理說,我應該懷疑是馬略特乾的,其他事情也一樣。但是,在發現他的屍體後,我就打消了這種念頭。」
「你被偷襲的方式恰恰最支援這種解釋,」蘭德爾說,「你沒告訴馬略特你帶著槍,但他可能看到你腋下有凸起,或至少一直懷疑你帶著槍。在這種情況下,他最好的選擇,就是趁你毫無防備的時候偷襲你——而你恰好對藏在車子裡的人毫無防備。」
「好吧,」我說,「你贏了。這個故事不錯,只是它得同時假設三點:錢不是馬略特本人的、他想吞掉這筆錢、他還有個同夥。所以他的計劃是我倆腦袋上都挨一棍,一同醒來後發現錢不翼而飛,相互致歉後我乖乖回家,把這一切都忘了。這案子就那麼結束了?我是說他希望事情那麼結束嗎?結局總得對他有點好處吧?」
蘭德爾挖苦地笑了笑:「我也不喜歡這種解釋,我只是在努力解決問題。但它至少符合所有已知事實——雖然我們知道的並不多。」
「目前掌握的事實還不足以展開任何假設,」我說,「為什麼不假設他講的都是實話,而且他認出了其中一個劫匪呢?」
「你不是說你沒聽到反抗聲或喊叫聲嗎?」
「是沒有。但他可能被人一下子卡住了脖子,或被偷襲時嚇得不敢叫出聲。比方說,他們躲在灌木叢裡看著我走下山包,我走了挺遠的,知道嗎?足足有100英尺。他們檢查車子的時候看到了馬略特。有人用槍指著馬略特的臉,讓他小聲走出來,然後他就被人用棍子撂倒了。只是他當時說的話或做出的表情,讓那幫傢伙以為他認出了他們中的某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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