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五十四街1644號是一幢乾巴巴的棕色房子,前面有一片乾巴巴的棕色草坪。草坪上有塊光禿的空地,中間種著一株粗獷的棕櫚樹。門廊上放著一把木質搖椅,午後微風吹拂著一整年都未修剪的一品紅枝條,令其輕輕拍打著開裂的泥灰牆。側院裡有一根鏽鐵絲,上邊一排洗到泛黃發硬的衣服在隨風顫動。
我把車往前開了四分之一個街區,停在馬路對面,再走回來。
門鈴沒響,於是我輕輕敲了敲紗門的木質邊框。屋內響起一陣拖拖拉拉的腳步聲,門開啟了。我眼前的昏暗中,出現一個蓬頭垢面的女人;她一邊開門,一邊擤著鼻子。她面容浮腫、灰暗,亂蓬蓬的頭髮說不清是金色還是棕色——既了無生氣難以算作薑黃色,又髒亂不堪難以算作灰色。臃腫的身體裹在慘不成形、無論顏色還是款式都已過時的法蘭絨浴袍中。她的腳趾肥大,而且明顯擱在一雙破舊的棕色男士皮拖鞋裡。
我開口道:「是弗洛裡安太太嗎?傑西·弗洛裡安太太?」
「嗯——哼。」那聲音拖著自己從她嗓子裡掙扎而出,像病人下床。
「你丈夫原來在中央大街附近經營娛樂場所對嗎?麥克·弗洛裡安?」
她用拇指把一縷頭髮撥到大耳朵後方,眼裡閃起驚訝之色。這時,她用厚重的嗓門和吞吐的口氣說道:「什——什麼?我的老天爺啊,麥克已經走了五年了。你剛才說你是來幹嗎的來著?」
她既沒拉開掛鉤也沒開啟紗門。
「我是個偵探,」我說,「想了解一點情況。」
她令人厭煩地瞪了我整整一分鐘。之後,她很不情願地掀開掛鉤,轉身進了屋。
「那進來吧,不過我還沒收拾屋子呢。」她滿腹牢騷地說,「你是警察,對吧?」
我走進門,把紗門的掛鉤搭上。門左邊的角落裡,有一臺氣派的櫃式收音機在嗡嗡低吟。那是整間屋子裡唯一像樣的傢俱,似乎是剛買來的。剩下的地方都不堪入目:客廳裡放著填充過度的髒沙發和一把木質搖椅(和門廊上那把是一對),方形拱門過去是放著髒桌子的餐廳,從餐廳走過滿是髒手印的彈簧門是廚房。除此之外,客廳裡還有幾盞配以俗氣燈罩的破舊罩燈,像退了休的站街女一樣在搔首弄姿。
那女人坐進搖椅,雙腳踩著拖鞋跺到地板上之後瞧著我。我看著收音機,在長沙發一頭坐下來。她發現我在看收音機,於是一種如中國茶般淡薄的虛假熱心腸鑽到了她的面容和聲音裡。「我就剩這一個伴兒了。」說完,她乾笑起來,「麥克沒又闖下什麼禍吧?警察很少來找我的。」
她的乾笑聲中帶有散漫的醉意。我向後一靠,碰到了什麼東西。我伸手一摸,拿起一個夸脫裝的金酒酒瓶。那女人再次乾笑起來。
「剛才開了個玩笑。」她說,「希望老天爺現在安排了很多廉價金髮女郎在他身邊,否則他老嫌不夠。」
「我倒是想起了一個紅髮的。」
「他大概也願意要幾個紅髮的吧。」她的目光,就我觀察,沒之前那麼模糊不定了,「我記不清了,有哪個比較特別的紅髮女孩嗎?」
「有,叫魏爾瑪。我不清楚她姓什麼,只知道那大概不是真名。我受她家人委託來找她。你們在中央大街上的店現在變成黑人的地方了,名字沒變,那裡必然沒人聽說過她,於是我就想到了你。」
「她家裡人還挺放得下的,隔了這麼久,才想起這回事——我是說找她。」那女人若有所思地說。
「這牽扯到一小筆錢——數額不多。根據我的猜測,他們只有先聯絡上魏爾瑪,才能碰到這筆錢。有時候金錢能夠增強記憶力。」
「酒精也一樣。」那女人說,「今天有點熱,是吧?那你就是警察啦?」她目光狡詐,神情警覺,踩在男士拖鞋裡的雙腳紋絲不動。
我拿起陣亡的空瓶子搖搖,把它扔到一邊,又摸到褲子後兜,掏出那瓶之前我和黑人接待員沒喝多少的品脫裝波本威士忌。我把酒放到膝蓋上。那女人難以置信地盯著酒瓶。狐疑之色開始在她的臉蛋上到處亂爬,像只小貓一樣,只是沒小貓那麼頑皮。
「你根本不是警察。」她輕聲道,「警察絕對不會買那種酒。你到底在耍什麼把戲,先生?」
她又擤了一下鼻子,用的是我迄今為止見過最髒的一塊手帕。她的目光滯留在酒瓶上。飢渴正在她臉上同猜忌交戰,並且勝利在望。飢渴在此類角逐中從不落敗。
「我提到的魏爾瑪是個賣藝人或歌手。你恐怕不認識她吧?我猜你不常到店裡去。」
那雙海草色的眼睛依舊盯著酒瓶,那條舌苔很厚的舌頭在嘴皮上蠕動。
「嘿,那可是好酒。」她讚歎道,「我才不管你是誰呢,先生,但你可要把酒瓶子拿好了,一滴都不能灑。」
她從搖椅裡站起來,蹣跚走出房間,拿著兩個又厚又髒的玻璃杯回來了。
「不摻別的,就喝你帶來的。」她說。
我給她倒了能讓我飄飄欲仙的一大杯。她猴急地端起杯子,像吞藥片一樣一口吞下酒水,隨後又盯著酒瓶。我又給她滿上一杯,給自己也倒了一點。她拿著酒杯坐到搖椅上。她的雙眼已變得暗淡無光,而這把她的棕眼珠襯得更深邃了。
「嘿,這玩意兒口感太好了,」她邊說邊坐下,「一點頂口的感覺都沒有。我們剛才在聊什麼來著?」
「一個叫魏爾瑪的紅髮女孩,原來在你們中央大街的店裡上班。」
「對。」她喝起第二杯酒。我走過去,把酒瓶放到她身旁的搖椅扶手上。她伸手拿起酒瓶,「對。你是誰來著?」
我掏出名片遞給她。她用舌頭和嘴皮讀讀名片上的字,隨後把名片放到身旁的桌子上,用空玻璃杯壓住。
「噢,私家偵探。你剛才可沒跟我提起這個,先生。」她衝我亮出一根搖晃的手指,用愉悅的口氣數落著我,「但你帶來的酒,說明你在行裡算個好人。這杯敬罪犯!」她給自己倒了第三杯酒並一飲而盡。
我坐下來,在指間轉動著香菸,耐心等了一陣子。她要麼知道點什麼,要麼就什麼都不知道。如果她知道點什麼,她要麼告訴我,要麼就不告訴我。當時的情況就那麼簡單。
「可人的小紅髮女。」她大著舌頭,用緩慢的口氣說道,「對,我記得她,能歌善舞,腿很漂亮,而且樂意擺出來給人看。她跑別的地方去了,我怎麼會了解這些盲流的習性?」
「行,我沒假定你瞭解,」我說,「只是順道過來問問,弗洛裡安太太。這些酒水你自便。如果到時我們倆還嫌不夠盡興,那我就再買些回來。」
「你一口都沒喝。」她警覺地說。
我拿起手邊的酒杯,把酒慢慢嚥下肚,慢到能讓別人誤以為我喝了很多的程度。
「她家裡人現在在哪裡?」她警覺地問。
「那很重要嗎?」
「行,」她揶揄地說,「行,帥哥,你們查案子的人都一個樣。反正誰給我買酒,誰就是我的朋友。」說完,她又伸出手,拿起瓶子,給自己倒上第四杯酒。「我不該多嘴的。不過,我只會在喜歡的人面前亂講話。」她假笑了起來,樣子跟洗衣盆一樣可愛。「你乖乖坐在這兒,別亂跑,」她說,「我想起來了。」
她從搖椅裡站起來,打了個噴嚏,差點把浴袍掉到地上,抵著肚子將浴袍一把拉回來穿上,隨後冷冰冰地盯著我。
「不許偷看。」說著,她走出房間,在出門時肩膀撞了一下門框。
我聽見她雜亂的腳步聲移動到了屋子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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