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遠方的呼喚 第1節

民子和津古敏夫是在昭和二十五(一九五〇)年秋天結婚的。通過介紹人相親並交往了半年,雙方有感情就在一起了。不過,若論誰愛誰比較多,民子似乎吃虧一點。

兩人交往的那段時間,民子經常利用妹妹啟子。民子的家庭相當保守,所以她不好意思三天兩頭跟敏夫見面。這時候,啟子就派上用場了。家裡不准她們單獨行動,兩個人就沒問題了——這是她們家的家規。

民子和敏夫每次約會頂多也就是去銀座喝茶、吃飯、看電影,可以說了無新意。而且其中有一半有啟子作陪。對民子而言,這顆妨礙約會的大電燈泡也是出門時不可或缺的通關符。

不過吃飯的時候要點啟子愛吃的,就連看電影也必須去看她愛看的。

「你利用我,當然要付出代價嘍。」她如是說。

散步的時候,啟子也不會體貼地讓姐姐他們走在前面,而是總把敏夫夾在中間,三人並肩而行。總之只要啟子在,民子就完全沒有正在與敏夫約會的感覺,不管做什麼啟子都要插上一腳。那年是啟子在女子大學的最後一年。

啟子一開始就喊敏夫為「姐夫」,說得好像姐姐和敏夫最終一定會結婚似的。雖然對民子而言,啟子這樣叫並不會令她不快,但啟子以敏夫妹妹自居,總擺出一副熱絡親暱的模樣,則教民子不知如何責備。有時啟子太不像話,終於惹得民子生氣。

民子提醒啟子收斂一點,結果啟子馬上眼珠子一翻,嗔道:「喲,姐姐吃醋了啊。」啟子是雙眼皮,眼皮略顯浮腫,自帶一抹紅暈。因此每當她眼光流轉時,總會流露出一股說不出的媚態。

這個妹妹真叫做姐姐的火大。

婚禮之後,民子和敏夫前往日光的中禪寺湖畔度蜜月。這是民子期待已久的,她哪兒都不想去,只想在岸邊旅館裡優哉地住上一個星期。她覺得舟車勞頓地輾轉各地,再不停地換旅館投宿既不乾淨又不愜意。會選中禪寺湖,是因為當年畢業旅行她曾經來過,並就此愛上了這裡。

他們所住的旅館在一座以朱漆覆面、藍石瓦為頂的古剎附近。其實附近也有現代感十足的白色飯店,但民子對新婚丈夫說想住在那種古樸、典雅的旅館裡,這是她的喜好。

雖然賞紅葉的季節已近尾聲,但遊客還是不少。由於他們倆表示將住一個星期,所以旅館特地替他們保留了一間不錯的客房。只要往緣廊上的藤椅裡一坐,便可以飽覽整個湖面。能把對面男體山的肌理紋路看得一清二楚,依稀可聞湖面遊船上的音樂,隨風一會兒飄近,一會兒又飄遠。

兩人就這樣過了兩天。

沒想到第三天中午過後,櫃檯來電說「有您的訪客」。

「訪客,會是誰呢?」敏夫看著民子問道。

民子有種不好的預感。由女服務員領來房間的人果然是啟子。

「午安。」啟子說道,同時來回審視兩人的表情,嬉皮笑臉的。

「小啟,家裡出了什麼事嗎?」民子問。可若真有什麼事,應該會先打電話過來。

「沒事,我想散散心,就跑來了。今天我要在這裡住一晚。」啟子答道。說罷把短裙的裙襬一掀,大大方方地坐下了,依舊是一副「我說了算」的樣子。

「媽同意你過來?她沒說什麼嗎?」

怎麼會這麼沒有常識?對母親的不滿使民子的聲音變得有些尖銳。

「不是。」對方倒是心平氣和,「我跟媽說要去藤澤的叔叔家玩才跑出來的,可是我臨時想來姐姐這裡看看。」

說著說著,她突然把視線移向窗外,大喊道:「哇,好棒的景色。」

「算了,讓她玩個痛快吧。」敏夫無奈地安撫著民子。

註釋:

男體山也稱二荒山、日光山和下野富士,位於栃木縣日光市的日光國立公園,高兩千四百八十六米。在中禪寺湖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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