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開啟房門又輕輕把它關上。
片刻寂靜,接著就是一聲驚呼和恐懼的悲號。
之後聽到一個男人憤怒地說:「表演得不錯,可也不太好。接著來!」
一個女人說:「上帝啊,是路易斯!死了!」
男人說:「也許我錯了,可是我還是覺得這人在發臭了。」
「上帝啊,路易斯死了。看在上帝的分兒上,你得想個辦法。」
「是的。」我現在聽出來這個男人是艾裡克斯·莫爾尼。我聽見他說:「我是得想個辦法。我想我應該叫你去給他做伴,也給你放點兒血。叫你跟他一樣斷氣,渾身冰涼,叫你一樣發臭。不用,我不用那麼做。你已經發臭了。你同我結婚才八個月就欺騙我,跟這個流氓在一起鬼混。我怎麼會跟你這個賤貨結婚?」說到後來他已經是在大聲吼叫了。
那個女人又悲啼了幾聲。
「別表演了。」莫爾尼惡狠狠地說,「你想我為什麼把你帶到這兒來?你誰也騙不了。幾個星期以來一直有人盯著你。昨天晚上你又來了。我今天白天已經來了一趟。我什麼都看見了。紙菸頭上有你的口紅,你喝酒的酒杯。我閉上眼睛也能看到你的賤樣,坐在那張椅子的扶手上,摸弄著他那髒兮兮的頭髮,後來在他還跟你甜甜蜜蜜的時候你把一顆子彈打進他的腦袋裡。為什麼?」
「噢,艾裡克斯——親愛的——別說這些可怕的話了。」
「別再裝這種痛不欲生的樣子了,我的大明星!」莫爾尼說,「我現在想知道的是,你是怎麼幹的這件事。你以為我為什麼要帶你到這兒來?告訴你,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我對你一點兒也不在乎了,我的親愛的小天使,金黃頭髮的殺人犯。但是我還在乎我自己,在乎我的名譽和我的事業。我要知道,比如說,你是不是把槍上的指紋擦掉了?」
又是片刻寂靜。接著是一記打耳光的聲音。女人悲號了一聲,好像痛苦得要命。實際上,她是在精神上受了重大打擊,但她假裝這一耳光打得非常痛。
「告訴我。」莫爾尼說,「別再演戲了。我自己也演過戲。少來這一套吧。你好好說說是怎樣乾的,別等我揪著你頭髮,叫你在地上打滾。你先說說,擦掉沒擦掉槍上的指紋?」
女人突然笑了起來。她笑得並不自然,但是聲音倒挺清脆,但一下子她就不笑了,說:「擦掉了。」
男人問:「你用過的酒杯呢?」
「也擦掉了。」
說話的聲音平靜而冷酷。「你把他的指紋印上去了?」
「印上去了。」
男人沉思了一會兒。「也許你還騙不過那些人。」他說,「死人的指紋很難印得那麼好,騙不過內行人的。你還擦過別的地方嗎?」
「沒有。噢,艾裡克斯。請你別這麼殘酷,好不好?」
「別再演戲。叫我看看當時的情況:你站在哪兒,怎麼拿著槍?」
女人看來沒有照他的話做。
「別管指紋。」莫爾尼說,「我會印得更好一點兒,比你幹得內行多了。」
女人從門簾外邊走過去,我看見她了。她穿著一件淺綠色裙子,一件黃褐色便裝上衣,頭上包著猩紅色頭巾,頭巾上繪著一條金色小蛇。她的臉上滿是淚痕。
「把槍撿起來。」莫爾尼對她吼道,「讓我看看。」
她在椅子旁邊彎下腰,拿起槍。她用槍瞄了瞄帷幔的開口,又瞄了瞄房門。
莫爾尼站在那裡一句話也沒說,連身體也沒動。
金黃頭髮女人的手哆嗦起來,手槍在她手裡上下顛動,像在跳舞。她的嘴抽搐了一下,拿槍的胳膊垂下來。
「我下不去手。」她氣喘吁吁地說,「我應該把你打死,可是我下不去手。」
她把手張開,手槍哐的一聲掉在地板上。
莫爾尼的身影很快從帷幔的開口處走過去,他把那個女人一把推開,又用腳把槍踢回到原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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