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亨奇已經喝得爛醉了。我的意思是說,他不是醉在表現上,而是醉到骨子裡去了。多少天以來,他就靠著酒活著。不吃飯,不睡覺,不分白天黑夜地喝酒。他已經到了這樣一種程度:酒醉不倒他反而能使他保持清醒。酒成了他活在現實世界裡的唯一支柱。酗酒的人一到這個地步,你要是把他的酒拿走,他就沒法再活下去了。」
我沒有說什麼。斯潘格勒的臉上仍然擺著一副淫邪的笑容。布里茲敲了敲手裡的雪茄,沒有菸灰落下來,他就又把煙叼在嘴裡,繼續說:「老實說,他不是一個精神正常的人。但是我們這裡從不審理精神錯亂的人,這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我們把他弄進來是按照一個沒有精神病病史的人處理的。」
「我還一直以為你們認為他是清白無辜的呢。」
布里茲模稜兩可地點了點頭。「那是昨天晚上的事。也許我當時那麼說是開玩笑。不管怎麼說,到了夜裡,亨奇不行了。眼看小命就快完了,我們連忙把他弄到醫院裡給他注射鴉片精。是監獄醫生給打的。這件事只有你我兩人知道。檔案裡可不能有這個記載,懂吧?」
「非常清楚。」我說。
他「哼」了一聲,似乎對我的回答有些懷疑,但是他的興趣在於給我講這件事,所以沒有深究我那句話。「就這樣,今天早上,亨奇又活過來了。給他打的針還在起作用,這傢伙臉色雖然很白,精神卻很平靜。我們看了看他。怎麼樣啊,孩子?需要什麼嗎?想要什麼儘管說,我們會給你弄。他們在這兒對你還好吧?你知道這一套臺詞。」
「我知道。」我說,「這些臺詞我很熟。」
斯潘格勒叫人不舒服地舔著嘴唇。
「又過了一會兒,他開口了。他只說了一個名字:‘巴勒莫。’巴勒莫是住在街對面的一個人,開了一家殯儀館。這幢公寓樓也是他的產業。你記得這個人吧?是的,你當然記得。這個人曾經說他看見過一個高個子金髮女郎。那是胡扯。這些傢伙哪個人都是滿腦子金髮美女。這個叫巴勒莫的是個重要人物。我叫人打聽了一下。據說他既有錢又有勢,不是好惹的。我就問亨奇:‘你跟巴勒莫是朋友?’亨奇說:‘你們把他找來吧!’我們後來就給巴勒莫打了個電話。他倒是挺合作的,接著電話就來了。我們跟他的對話大概是這樣的:亨奇想見見你,巴勒莫先生。我不知道有什麼事。巴勒莫說,這傢伙怪可憐的,人還不錯。他想見我嗎?好吧。讓我單獨跟他談談吧。好吧,我說,我們不跟著你,巴勒莫先生。我們就帶著他到了醫院的病房。巴勒莫跟亨奇說了一會兒話。究竟說了些什麼我們沒聽到。後來巴勒莫從病房裡出來,對我們說:好了,弟兄們,他已經承認了。我可以花錢給他請辯護律師。我挺可憐他的。後來他就走了。」
我沒有說什麼。沉寂了半晌。牆上的喇叭又響起來,這次是宣讀一個什麼公報。布里茲支著耳朵聽了一會兒,覺得沒有什麼就不再聽了。
「我們帶了一個速記員走進病房,亨奇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說了出來。原來菲利普斯勾搭過他的女朋友。那還是前天的事。在公寓樓的樓道里,亨奇當時在屋子裡,但是什麼都看見了。他想出去給菲利普斯點兒顏色看,可是菲利普斯已經回到自己房間,把門關上了。亨奇憋了一肚子火,那個女的剛一進屋他就照著她眼睛打了一拳。他覺得還不解恨,越想這件事越窩火。他決定要報復一下。昨天下午他看見菲利普斯從外邊回來,走進自己的公寓。他就對女朋友說,要她到外邊去散散步。女的不想出去,亨奇就在她另一隻眼睛上打了一拳。她就出去了。亨奇敲了敲菲利普斯的房門,菲利普斯把門開了。亨奇還有點兒奇怪,門這麼容易就開了。我告訴他菲利普斯正在等你呢。不管怎麼說吧,門開了,亨奇走進去,同菲利普斯爭吵起來。菲利普斯嚇壞了,拔出槍來。亨利打了他一棍子。菲利普斯倒下了。亨奇還覺得不解恨。他認為這還不算報仇。他就從地上把槍撿起來。這時候他已經醉得很厲害了,一心想好好教訓對方一下。再加上這時菲利普斯又掙扎著欠起身來拽他的腳脖子。他的腦子暈乎乎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幹。他就把菲利普斯抱進浴室,用菲利普斯的槍,對著他腦袋來了一傢伙。怎麼樣,你喜歡不喜歡這個故事?」
「挺喜歡的。」我說,「只是我還不明白亨奇跟這個人有什麼深仇大恨。」
「誰能知道醉鬼是怎麼想的?反正他那時候打架已經打得眼紅了,就把事情做絕了。後來他就把槍拿回去,放到枕頭底下,又把自己的槍拿出去扔到什麼地方。他不告訴我們他是怎麼把那支槍處置掉的。也許轉給了這一帶哪個玩兒槍的傢伙。再後來他找到自己的女友,像個沒事人兒似的跟她一起出去吃飯。」
「這一招可真叫絕了。」我說,「把槍往自己枕頭底下一擱,打死我我也想不出這個妙招來。」
布里茲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仰頭看著天花板。斯潘格勒把這個精彩故事聽完,在椅子上一轉身,又拿起鋼筆玩起他的投擲遊戲來了。
「我們不妨這麼分析一下。」布里茲說,「為什麼亨奇演了這麼出戲呢?他當時醉得可以,但是他還是有腦子的。在人們發現菲利普斯被殺前,他先找到了那支槍,拿出來給別人看,所以當時我們都認為那支槍是別人栽贓——用它殺了人又藏在亨奇的枕頭底下。後來我們才看到那具屍體。這樣亨奇的故事我們就都信以為真了,合情合理,世界上哪兒有這樣的傻子,把兇器擱在枕頭底下的?我們都相信是兇手把槍藏在那兒,換了亨奇的槍逃走。假如亨奇扔掉的槍是殺了人的那支,他還能不受猜疑?只有照他現在的做法,才能叫我們不認為他有殺人嫌疑。叫我們都以為他是個醉鬼、白痴……到外邊去的時候敞著門,叫人那麼容易地栽了贓。」
他等著我的反應,微微張著嘴,叼著煙,擎著一隻長滿雀斑的胳膊,兩隻淺藍眼睛露出些得意神情。
「好了。」我說,「反正他也承認人是他殺的,再討論這些事關係也不大了。他要不要找人辯護?」
「當然了。我想他會的,巴勒莫沒準兒會給他找個律師。我說不準。」
「巴勒莫幹嗎這麼給他使勁?」
「他挺喜歡這個人的,再說巴勒莫有錢有勢,做這種事不算什麼。」
我說:「我懂了。」我站起身來。斯潘格勒斜著眼睛瞟了我一眼。「那個女人呢?」我問。
「始終閉著嘴,一句話也不說。是個很精明的人。我們拿她也沒辦法,你又不能跟她較勁。幹我們這行的也得講究行規。我想你不會不知道。」
「她也是個金黃頭髮的高個子。」我說,「當然,已經不年輕了,但也是那麼個型別。巴勒莫對她大概不會感興趣吧?」
「我從來沒有往那方面想。」布里茲說。他想了一會,不以為然地說:「這裡頭不會有戲的,馬洛,那個女人不夠檔次。」
「好好包裝一下,再少喝點兒酒,你就保證沒戲了?」我說,「多高的檔次用酒精一泡也都沒了。你找我還有別的事嗎?」
「大概沒別的了。」他把雪茄翹起來,盯著我的眼睛說,「倒不是我不想聽聽你的故事,只不過現在這件事已經有了新發展,我也就沒有絕對權力非叫你交代什麼不可了。」
「你挺夠朋友的,布里茲。」我說,「你也是的,斯潘格勒。祝你們兩位工作順利。」
他倆看著我走出辦公室。
我乘電梯下到底層大理石前廳,走出辦公樓,把自己的汽車從警察局的停車場裡開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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