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者

他們之間相隔一堵牆。正因為這堵偷工減料的公寓隔斷牆,羅伯特才有機會認識那個女孩。

一開始,她只是一串腳步聲,穿著高跟鞋在家裡踱來踱去的咔嗒咔嗒聲。當時他正入神地看著《翠谷香魂》,目光追隨靚麗的利瑪在迷宮般的亞馬孫叢林裡探險。他下意識地認為,隔壁的姑娘一定十分年輕。接著他聽到了她的聲音,說話的聲音很輕,語速很快,跟著收音機裡播放的流行音樂哼唱的時候,聲音溫暖而俏皮。她一定可愛極了,他想,並發現自己聽得越來越專注,也越來越愛她了。

她叫艾米,是一位有夫之婦。她丈夫叫文斯,聲音有氣無力、整日鬱鬱寡歡,帶有一種特別的陰沉感。他們偶爾會發生爭吵,均以男人摔上門,踏著重重的腳步下樓離開告終,從不例外。留在房間裡的她獨自哭泣,發出輕柔的嗚咽聲。每當此時,羅伯特便會靠在牆邊,感覺彷彿有隻手伸進了他的胸膛,擰著他的心臟。他有時會胡思亂想:只需幾步就能走到她門前,只需幾句話就能向她表明自己是她的朋友,願意做些什麼——願意做任何事——來幫助她。或許只需見上一面,她就會發現他心中的愛意。或許吧……

這樣的念頭週而復始,羅伯特終究只是站在原地,無能為力。

更糟的是,他找不到人傾訴。這世上能被他稱為熟人的,只有辦公室裡的那幾個男人,但他們絕對理解不了這些。他的工作十分平凡,就職於城裡最大的百貨商店信貸部,這項工作做久了,人就會變得憤世嫉俗。他和同事們每天進入別人的賬戶,查詢漏稅記錄、花在女人身上的公款醜聞,檢查你有沒有偷拿別人的一分錢。

聽了他的話,同事們會怎麼說?隔壁住著一位可愛的姑娘?她丈夫經常不在家?你去啊,別見外!

怎麼才能讓他們明白他並不想這樣呢?他所追求的是有人能接納他的愛,他希望有人能終結自己的孤單。在無盡黑暗的夜晚,孤單像壓在心頭的石頭般冰冷沉重。

因此他沒對任何人說,而是繼續靠在牆邊,任憑想象蔓延。他對那位姑娘日思夜想,最終會遇見也就不是什麼稀奇事了。整幢樓的郵件都會放在一樓門廊的一張桌子上,那天早晨他下樓去上班,看到她從桌上拿了封信,上樓朝他走來。

他知道她就是那個姑娘,絕對沒錯。她身材嬌小羸弱,頭髮烏黑,羅伯特靠在牆邊時幻想的所有美好,都在她身上體現了出來。她穿一件寬鬆的長外衣,走過他身邊時,她把衣服往胸前拉了拉,然後加快了腳步,似乎很怕他。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正直勾勾地盯著她,於是紅著臉趕緊下樓,走到街上,一路都恍恍惚惚的。

後來,他又在相同的情況下遇見了她幾次,但是過了幾周,他才終於鼓足勇氣,敢站在樓梯下看她處理信件:她的腳踝纖細,小腿曲線柔和,包裹在長外衣下的身體玲瓏有致。她走到樓梯頂端時,好像突然意識到了他的注視,回頭看了他一眼,兩人的目光交會了。

在心臟幾乎停跳的這一瞬間,羅伯特試著讀懂她臉上的表情。然而她丈夫的聲音突然從房間裡傳了出來,語氣很不友好。「艾米,你怎麼這麼慢!」——她走了,這一瞬間也消逝了。

見到那個男人的時候,羅伯特非常吃驚,不明白她怎麼居然會選擇這樣的人做丈夫。那個男人矮小精壯,一臉好鬥的兇相。長得也不好看,臉繃得緊緊的,顴骨高高聳起,嘴巴撇成死板的一條線。羅伯特經過他身邊的時候,那個男人把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兩隻眼睛像黑洞一樣無情。那一刻,羅伯特似乎理解了她臉上的表情。這男人就像一隻沒有被馴服的野獸,可能會不分青紅皂白地撲殺任何人。僅僅是擦身而過,都能讓人感受到他的危險,更何況與他朝夕相處了。

那個男人血液中殘暴的細胞終於在某天晚上爆發了。羅伯特從沉沉的睡眠中驚醒,昏昏沉沉地坐在床上,意識到吵醒他的並不是高分貝的聲音,而是藏在話語中的惡意。牆那邊傳來的說話聲幾乎聽不清楚,但每個字都充滿了危險。

他從床上下來,耳朵貼牆而站。他閉上雙眼,想努力聽清隔壁的對話。他彷彿能看到那對互相咒罵的夫婦,畫面生動得就像眼前這道牆根本不存在一樣。

「你知道了,」男人說,「可那又怎樣?」

「……出去!」姑娘說。

「然後你好去告訴所有人,告訴全世界?」

「我不會那麼做的!」姑娘哭了起來,「我發誓不會的!」

「你以為我會信嗎?」男人說道,接著聲音變得溫和並帶有嘲弄意味,「一萬塊錢啊,還有哪兒能賺到一萬塊?挖金礦?」

「那也比這樣好!既然如此……我走!」

男人這次沒用語言回應,而是狠狠地打了她,她撞上牆帶來的衝擊甚至弄疼了羅伯特的臉。「文斯!」她高聲喊道,聲音因恐懼而顫抖,「文斯!不要!」

接著又是一陣痛打,姑娘的疼痛喚醒了羅伯特的每根神經。他聽著牆那邊混亂的呼吸聲,指甲都嵌進了牆裡。她好像躲過去了。

「哦,不!」她哭喊著,伴隨著嘶啞的呼吸聲,好像深深吸入了一口氣,但沒有回應。接著是砰的一聲,有什麼綿軟的東西撞擊地面,然後突然安靜了。令人恐懼的安靜。

羅伯特急忙退後,驚恐地盯著那堵牆,彷彿那就是她已經死去的冰冷的身體。他的思緒瞬間混亂了,但又馬上回過神來。有件事被逐漸放大,直到他不得不承認,不得不去面對。

她被殺了,無須半點懷疑,因為他就站在她身後聽到了整個過程!要是沒有這堵牆,他甚至可以伸出手碰到她,做點兒什麼幫幫她,而不是像個傻子似的,站在原地乾等著,直到一切都太晚了。

不過有件事現在還來得及做,他對自己說。隔壁那個瘋子並不知道有他這個證人存在,那麼就可以當場逮捕他。打電話報警,五分鐘後……

但還沒等羅伯特從緊張中反應過來,隔壁房間又傳來窸窸窣窣的動靜,好像在進行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活動。有什麼東西被挪開了,接著,清楚地傳來人的身體被拖動的聲音,然後一扇吱嘎作響的門被人小心翼翼地開啟了。最後這陣動靜把羅伯特嚇傻了,同時讓他終於明白隔壁到底發生了什麼。

兇手慘無人道,但絕不愚蠢。只要能在天亮前的這幾個小時內,無論用什麼辦法把屍體安全處理掉,那麼他犯下的罪就可以一筆勾銷了!

羅伯特在房門前駐足。從門外走廊傳來沉重卻有規律的腳步聲,那個男人準備拖著屍體下樓。他剛殺了人,明顯慌了,甚至冒著被人撞見的風險帶著屍體一起出門。要是這時候碰到誰,他會怎麼做呢?

羅伯特背靠在門上,緊緊地閉上雙眼,他覺得呼吸困難,彷彿那個男人已經把手掐在了他的脖子上。他是個懦夫,毫無疑問。真正需要拿出勇氣的時刻,他才發現自己是個無可救藥的懦夫。他看到姑娘的臉浮現在眼前,神情中不再有恐懼,而是蔑視。

不過——這想法讓他看到了短暫的勝利場景——他還是可以報警啊。他彷彿看到自己真那麼做了,卻看不到勝利的場景。他聽到一些動靜,來自剛剛發生了殺人案的房間。屍體呢?沒有。殺人犯呢?不存在。只有一個因為吵架被老婆拋棄了的男人。報案人呢?一個想象力豐富的年輕男人,徹頭徹尾的傻子,換句話說,就是羅伯特自己。

樓下大門傳來咔嗒一聲,羅伯特急忙走出家門,穿過走廊,一步一步小心地下了樓。下到一半,他看到一塊手絹,皺成很小的一團,有一塊醜陋的汙漬。他小心地撿起手絹,舉起來對著昏黃的燈光展開來。那塊汙漬黏糊糊溼漉漉,是紅色的,幾乎蓋住了繡在手帕邊緣的「艾米」兩個字。血,她的血。這算證據嗎?

當然算,他都能聽到警察嘲弄地回答,當然可以算作流鼻血的證據。他感到心中一陣絕望。

汽車發動的聲音喚醒了他,他趕忙衝下樓梯,但太晚了。當他貼著大門的簾子往外看時,車已經呼嘯著從路邊開走了。閃亮的後車燈猶如一雙惡毒的眼睛,黑暗中看不清車牌號碼。他為自己感到憤怒,要是反應能再快一點,而且種種跡象都明確地表明兇手肯定會藉助汽車,這一點簡直是顯而易見的。現在,機會溜走了,一切都錯過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間,氣勢洶洶地在屋裡繞圈。半小時後,他聽到兇手偷偷摸摸地回來了。這說明什麼?羅伯特思考著,說明他已經把她處理掉了,他安全了,可以假裝什麼都沒發生,繼續生活。

如果我能闖進他家,逼他說出真相……各種念頭在他腦中翻滾,或者我把他告發給一個有權有勢的大人物,說話有分量……

但這些都和他曾經投入到姑娘身上的熱情一樣,只是空想。哪支復仇之劍會聽命於他呢?他不過是個無名的小職員……

突然,靈感如浪潮般席捲羅伯特的全身。他眯起眼睛盯著牆壁,彷彿有一隻無形的手正一字一字地寫下絕妙的點子。

沒有人的過去是清清白白的——同部門的老員工是這麼說的吧?任何人都有嫌疑,隔壁的那個男人更是如此。他有暴力傾向,隔著牆說起一萬美元時,語調讓人非常不舒服。這樣的人一定有很多不光彩的記錄,只不過被警方忽略了,一旦揭開一角,就可以順藤摸瓜,發現真相。要是來個善於調查的人,重翻那男人的過去,一定能伸張正義。這就是有力的武器:多年積攢的黑暗記錄,就等這一次點燃!

羅伯特一邊深思一邊慢慢地將女子那皺巴巴的手帕塞進信封,並封好。接著,他絞盡腦汁回憶,將事件發生時被害人與兇手之間可怕的對話一字不落地寫在了一張紙上。之後信封和紙都被他放到了衣櫥的抽屜裡,第一步完成。

這時,羅伯特開始問自己,對那個男人瞭解多少?知道他叫文斯,僅此而已。這點兒資訊可不夠掀開一個人黑暗的過去,必須瞭解更多,至少要找到個起點。

羅伯特一夜沒睡,終於想到了房東太太,那個又矮又胖,一臉倦容的女人,她人生唯一的樂趣似乎就是按時收房租,不過她應該知道些有關那個男人的事。她住在公寓一樓最裡面的房間,一大清早,羅伯特就用敲門聲把她叫醒了。

她看起來比平日裡還要疲倦,一開始都沒聽清羅伯特的問題,讓他再說一遍。「你問他們?」最終她說道,「斯奈德夫婦,人很好,就這樣。」她衝羅伯特眨了眨眼睛,「你該不會和他們發生什麼衝突了吧,啊?」

「不不,沒那回事兒。您知道的就這些嗎?我的意思是,不知道他們從哪兒來的之類嗎?」

房東太太聳了聳肩。「我很確定這不關我的事。」她高傲地說,「我只知道,他們會每月一號按時付租金,是一對受人尊敬的好人。」

他轉身離開這個臃腫的女人,正巧看到送信的郵遞員關上公寓大門。奇蹟從天而降,房東太太不在了,如今他一個人站在堆著信件的桌子旁。正對著他的那個信封上,筆跡清晰地寫著「文森特·斯奈德夫人收」。

上班路上,他把信藏在衣服的內側口袋裡,直到把自己鎖在辦公室的小隔間裡,才開啟信,認真地讀了起來。只有一頁信紙,上面沒寫幾行字,曖昧不明地表達了家裡一切安好。信尾落款是:你的妹妹,西麗亞。沒什麼值得深究的——不,等一下,信上還寫了回信地址,是北部山區的一個小鎮。

羅伯特只猶豫了一小會兒,就將信和信封都塞進口袋,拉直夾克,徑直走到主管辦公室。斯普拉格先生是部門主管,同時也是受這份工作影響最深且最不滿的一個。他酸溜溜地問道:「什麼事兒?」

「對不起,先生,」羅伯特說,「我必須請幾天假,你看,我家有人突然病危了。」

斯普拉格埋怨了一番,說這會打亂整個部門的計劃,不過臉上還是適當地出現同情的表情,說道:「有人快死了?」

「快死了。」羅伯特說。

從火車站走到那幢房子並不遠,整幢房子籠罩著一種嚴肅且不友好的氣氛,來為羅伯特開門的年輕姑娘也帶著同樣的感覺。

「是的,」她說,「我姐姐是叫艾米·斯奈德,這是她婚後的名字。我叫西麗亞·湯普森。」

羅伯特說:「我來是想打聽關於你姐姐的事。」

年輕姑娘看起來受了打擊。「她出什麼事了?」

「還不確定。」羅伯特清了清喉嚨,說道,「她從所住的公寓失蹤了,我正在尋找她。現在,如果你……」

「你是警察嗎?」

「我為他們工作。」羅伯特說,心裡祈禱這一模糊不清的表達能矇混過關。祈禱收到了回應,姑娘示意他進屋,兩人面對面坐在幾乎空無一物的寒酸客廳裡。

「我就知道,」她說,「我就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她的身子在椅子上可憐地搖來搖去。

羅伯特探出身子,輕輕地拍了拍她的手。「你怎麼知道的?」

「我怎麼知道?當你把一個孩子趕出屋子,並在她面前摔上房門,你還能期待什麼呢!你就這麼把她扔到了外面的世界,她甚至連怎麼照顧自己都還不知道!」

羅伯特立刻收回伸出的手。「你對她做過這種事?」

「是我父親。也是她父親。」

「為什麼?」

「你不瞭解他。」姑娘說,「他那個人,認為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罪惡的。他怕地獄之火和硫黃怕得要死,卻讓我們置身其中。

「自從她變得越來越漂亮,男孩們成天圍著她轉,他便那樣對待她。當她和那個男人糾纏不清時,他就把她攆出了家,把她的行李家當全扔了出去。要是他知道我還在給她寫信,」姑娘恐懼地說,「他肯定會把我也攆出去。我甚至不能在他面前提她的名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

「那麼,」羅伯特急切地問道,「那個曾和她糾纏不清的男人,後來和她結婚了嗎?是不是那個文森特·斯奈德?」

「我不知道。」姑娘茫然地說,「我真的不知道。除了艾米和爸爸,沒人知道。那件事是個秘密。我甚至不知道她結婚了,直到某日突然收到她從城裡寄來的信。」

「既然你父親知道,我不妨去和他聊聊。」

「不!你不能去!要是他知道我對你說了這麼多……」

「可我不能就這麼回去呀。」他懇求道,「我必須找到那個男人,接下來或許一切就都清楚了。」

「好吧。」姑娘虛弱地說,「還有一個人,當然不是我父親,看在我的面子上拜託你離他遠一點。我說的是在那邊一所高中任教的老師,本森小姐。她見過那個人,而且她喜歡艾米;艾米寄給我的信都會先寄到她那兒,以防被爸爸看到。她或許能告訴你些什麼。不過她向來守口如瓶。我來寫張便條,你拿著去找她。」

他在門口向她表示感謝,她則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美麗的人總會身陷煩惱,」她說,「因此我永遠不必為此擔心。請你找到艾米,並確保她沒事。」

「嗯,」羅伯特應道,「我會盡力。」

到學校後,他得知本森小姐正在上打字課,三點才下課,要是想單獨和她聊聊,就必須等到三點以後。等待的時候,他只得焦躁地在鎮上僅有的幾條主幹道上閒逛,感受路人好奇的凝視。他一邊逛,一邊想著艾米。這些街道都是她所熟悉的,這些商店的櫥窗曾映出她的身影。想到這兒他不禁有些嫉妒,那身影不總是一個人。還有男孩子們。男孩子們自然會被她吸引,粗心的她卻從未意識到玩火的代價。要是那時他就認識她,要是他也是那些男孩子中的一個……

三點整,他站在教室門外,等所有學生都離開了才急不可耐地走進去。本森小姐是位身材嬌小、弱不禁風的灰髮女士,幾乎淹沒在一排排罩著罩子的打字機之間。待羅伯特自我介紹完,又讀了西麗亞·湯普森寫的便條,本森小姐卻表現出一副快哭出來的樣子。

「她不該這麼做!」她說,「她絕對不該讓你來找我。她應該知道的。」

「為什麼她不該這麼做?」

「為什麼?因為她知道我不會對任何人透露半個字。她知道要是我說了,會遭到怎樣的報應!」

「聽我說,」羅伯特耐心地規勸,「我並不想探究曾經發生過什麼,我只想找到那個男人,我想知道他叫什麼,從哪兒來,以及我去哪兒能問到更多有關他的訊息。」

「不行。」本森小姐聲音顫抖著說,「對不起。」

「對不起?」羅伯特憤怒地說,「一個姑娘失蹤了,這個男人可能與此有關,而你卻只能對我說一句對不起!」

本森的下巴不再繃得那麼緊了。「你的意思是他——他對她做了什麼?」

「是的。」羅伯特說,「他乾的。」說完趕忙拉住她的胳膊,穩住已經搖搖晃晃的她。很明顯,本森小姐已處於昏倒的邊緣。

「我早該知道的。」她無力地說,「事情發生時我就該知道早晚會有這麼一天。可那時……」

那時她還是本森小姐的學生。一個好學生,雖然不聰明,但會盡力做好每件事。而且她發育良好,不像現在這些年輕人。

在事情發生的那天下午,她親口告訴本森小姐,放學後她要去校長辦公室更正錯題。如果她本打算去做什麼奇怪的事,自然不會對任何人提起,不是嗎?這難道不是最明顯的證據嗎?

「證據?」羅伯特困惑地問。

對,證據。後來從校長辦公室傳出尖叫聲時,整個學校就只剩本森小姐一個人了。她徑直跑向辦公室,猛地拉開門,就目睹了那樣一幕。那姑娘哭得稀里嘩啦,裙子褪到一半;普萊斯先生站在她身後,盯著門口一臉震驚的本森小姐。

「普萊斯先生?」羅伯特問,此時他彷彿閉著眼睛在稀泥裡游泳,什麼都看不清楚。

普萊斯先生,就是校長啊。他站在原地盯著她,臉刷地紅了。姑娘衝出門跑了,普萊斯追了一步就停下了。然後他把本森小姐推進辦公室,關上門,開始了一番長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