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怎麼解釋,有人也拿著同樣號碼的身份證號,而且說他的身份被盜用,還涉及到你用的銀行卡,也是盜用他的,最重要的是,他拿的身份證通過了聯網驗證,而你的,沒通過。」
陳曉前幾天在賈大寶報案的時候,曾經檢驗過他的身份證,雖然身份證讀卡器讀出來的資訊沒有問題,可是由於整個新州市系統資料庫升級和全國聯網對接,所以沒辦法聯網驗證,但是剛剛陳曉重新驗證了賈大寶的身份證,發現系統資料庫裡面的照片跟本不是賈大寶的。
賈大寶急忙解釋,「這一定是個誤會,我一直就用那張銀行卡,你可以查查我的工資記錄。每個月都往這裡打錢啊,我已經用了三年了。真的,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是不是什麼地方搞錯了?身份證我就不知道了,不過我一直用這個身份證啊。」
陳曉想了這事情的前後因果,有一點他可以肯定,如果賈大寶事先知道自己的銀行卡有問題,那麼當銀行卡被吞卡後,他肯定早就如驚弓之鳥,根本不可能鎮定的去找銀行工作人員要把卡要回去,他之所以這麼做就是肯定認為他手裡的卡是真的。並且他昨天還來報案,說自己的身份被盜用,如果他真的是詐騙的話,不大可能自己走進公安局,除非他是賊喊做賊有必勝的信心,可是眼前這個人,他說的話從表情上看起碼有百分之八九十是真的。說有百分之八九十,是因為他總覺得眼前這個人似乎總在迴避些什麼,但是他不敢確定。
賈大寶嚥了口口水又試探著問,「陳警官,你看有沒有可能是公安系統發證的時候出現了什麼差錯,比如意外的給兩個人發了同一個身份證號碼的證件?」,賈大寶是做軟體開發的,跟身份證系統有關,他對此有些瞭解,畢竟再嚴密的系統也會有缺陷,只要是軟體就一定會有漏洞。
對此,陳曉內心表示贊同,他遇見過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卻身份證號碼完全相同,甚至名字也相同,最後只能兩人私下協商,其中一人重新辦理身份證的情況。賈大寶的情況也完全有可能是這樣,所以他也不能把事情說死就是詐騙案,萬一是公安部門的失誤造成的,那傳出去影響就不好了。
想到這兒,他對賈大寶說,「這樣吧,你這個案子我們還得繼續做深入調查,今天你先回去,把你能證明你身份的材料都準備一下,明天帶到所裡來,我做個備份,另外我們還要聯絡一下另外一個報案人,具體結果什麼時候出來我也不知道。今天不好意思了,兩個同事直接把你當犯罪嫌疑人壓了過來,他們也是執行公務,希望你能諒解。」陳曉這麼說也是因為他最多隻能扣留賈大寶二十四小時,況且通過他的分析,賈大寶更像是個不知情的受害人而不是實施詐騙的人,他還要留有餘地,萬一是公安系統內部的問題,鬧到媒體那裡就不好辦了。
賈大寶表示沒事兒,他把自己的新手機號留給了陳曉,讓他有情況隨時跟自己聯絡。陳曉記下了手機號碼,賈大寶匆匆地離開了公安局。賈大寶走後,陳曉一直覺得哪裡有些不太對勁兒,中午時分,所裡幾個年輕人要出去吃飯,有人跟陳曉說,「小陳,今天該你請客了啊,你不要又溜了!」,陳曉笑了笑,拿出銀行卡晃了晃,「放心,上次真是我錢包沒帶。」
他腦子裡突然想起,賈大寶銀行裡有那麼多錢被凍結了,可是賈大寶在整個審訊過程中並沒有表示過對這筆錢的關心,甚至也沒問過什麼時候能解凍這筆錢,對普通人來說,一百萬的拆遷款絕對不是個小數目,別說對名山縣的普通群眾,就是對經濟比較發達的新州市居民,那也絕對是一輩子的積蓄了。可是賈大寶除了解釋幾句之外,竟然沒有強烈的要求警方保護這一百萬資金,或者沒有強烈的意願要取回這筆資金。這在陳曉看來似乎有些不可理解,還真有能視錢財如糞土的人?
陳曉的思路被同事打斷,一夥人拉著陳曉說說笑笑的去吃午飯。
吃飯的時候,陳曉總是心不在焉,有人就問起,陳曉把這件案子說了一遍,有人就說了,「賈大寶?這名字我聽過,不知道是不是一個人,好像跟我是一屆畢業的,他是咱們縣實驗中學的,這名字太土了,不過學習還不錯,所以有些印象,好像他爸還生病了,不過那年高考之後有人報案說他失蹤了。」
「失蹤了?」,陳曉覺得這裡可能另有隱情。
「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那時候我也是個高中生,嘿嘿,不過據說去報案的是他高中時候談的女朋友。」
陳曉好奇地問,「那後來呢?」
「後來好像不了了之了,畢竟女朋友也不是直系親屬,有可能是把她甩了故意躲她也說不定,不如你回局裡查查,看當年有沒有立案?那時候我也只是學生,聽學校裡小道訊息傳的,哪知道真假,概不負責,概不負責啊!」
吃完飯,陳曉請客,他去收銀處結賬的時候,瞄了一眼電視機,瞬間就被電視裡的內容吸引住了,那是新州電視臺播放的新聞:
「上週,本市南郊新城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屋主裝有數十萬現金的手提箱被盜,據警方提供的資料,罪犯嫌疑人身高約1米75,戴眼鏡,穿白色襯衫,體型偏胖,如果有能提供線索的市民,請撥打110,感謝您為建立一個和諧穩定的新州市做出的貢獻。」
陳曉對南郊新城這幾個字特別敏感,他突然想起來,賈大寶好像說過他的地址就在新州市的南郊新城,陳曉不由自主的又把新聞播音員描述的罪犯嫌疑人的樣子往賈大寶身上套了一下,發現十分吻合,他激靈一下,這個賈大寶不會就是新聞上說的嫌疑犯吧?
陳曉回到局裡趕緊調出市公安局的案件記錄,屋主女友是週五晚報案,說屋主家裡好像被人撬門了,不過並沒有發現丟了什麼,似乎賊跑了空,不過沒想到到了週二晚,賊竟然又再次光臨,而這次,卻偷走了屋主五十萬現金。
警方調取了當晚小區門口的監控錄影,確實看到了有個人大約晚上八點左右提著手提箱走出小區門口,然而由於天色已晚,看不清樣貌,用這樣一份錄影去找人無異於大海撈針,可是陳曉心裡有了比對的物件,他把鏡頭拉近放大,雖然看不出樣貌,可是衣著和身形讓他確定那就是賈大寶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