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悶悶不樂地垂下了嘴皮,低頭盯著地板。「我在監視一個傢伙,一個有好買賣可做、沒準還缺合夥人的傢伙。是蓋革。我時不時地監視他,看看他有沒有厲害的幫襯。我估摸著他在生意上有夥伴,也可能這次的買賣搞得不像平時那樣開誠佈公。但他們沒有去他家。進出他家的都是女人。」
「你監視得不夠緊密,」我說,「不過繼續說吧。」
「昨晚我就在蓋革家後面的街上。雨下得很大,我坐在車裡,衣服扣得嚴嚴實實。蓋革家門前有輛車,還有輛車停在山上不遠處。所以我才待在下邊。我停車的地方再往下還有輛大別克,過了一會兒,我走過去朝車裡張望了一眼。車主是維維安·里根。沒有任何動靜,我便走了。講完了。」他揮了揮手裡的煙。他看著我的臉,眼神上下慢慢遊移。
「你說的倒可能不假,」我說,「知道那輛別克現在在哪兒嗎?」
「這我怎麼知道?」
「在法院的車庫裡。今天上午,那車剛被人從裡多漁輪碼頭的水下十二英尺給撈上來。車裡有個死人。他遭到了棍擊,車衝出了碼頭,手剎是放下的。」
布羅迪喘著粗氣。他一隻腳煩躁地點著地。「老天,夥計,這事你可不能安在我頭上。」他口齒不清地說。
「怎麼不能?是你說的,那輛別克就停在蓋革家後面。哎,開車出去的不是里根太太。是她的司機,一個名叫歐文·泰勒的小夥子開的車。他跑去那兒是要找蓋革談談,因為歐文·泰勒很喜歡卡門,他不喜歡蓋革跟卡門玩的把戲。他是走後門進屋的,身上帶著撬棍和槍,進屋一看,蓋革正在給卡門拍裸照。所以自然而然,他開槍了,蓋革倒在了地上,逃跑時,歐文把蓋革剛拍的照片的底片落下了。於是你追了上去,從他那兒弄到了照片。不然你還能怎麼拿到照片?」
布羅迪舔舔嘴唇。「是的,」他說,「但這並不能說明棍擊他的人是我。沒錯,我聽到了槍聲,也看到了這兇手砰砰跑下樓梯,鑽進別克車裡逃走了。我跟了上去。他開到峽谷盡頭,在日落大道向西駛去。過了貝弗利山,他滑出了路面只好停車,我便上前假扮警察。他有槍,但沒膽量,被我唬得動都不敢動。我搜了他的身,知道了他的身份。我拿走底片,完全是因為好奇。我琢磨著那東西是用來幹嗎的,脖子都被雨淋溼了。這時他突然衝出來把我撞翻在地。等我爬起來時他已經不見了。自此我就沒見過他。」
「你怎麼知道他殺的是蓋革?」我粗聲粗氣地問道。
布羅迪聳聳肩。「估計就是他,不過我也可能弄錯。等我把底片沖印出來,看到拍的內容,我就確定了七八分了。等我知道今天早上蓋革沒來店裡,也不接電話,我就十分確定了。於是我想是時候把他的書運走,趕緊找斯特恩伍德家敲筆旅行的錢,開溜一陣子。」
我點點頭。「好像說得通。也許你還真沒為此殺任何人。你把蓋革的屍體藏去哪兒了?」
他挑起了眉毛,咧嘴笑道:「不,不。沒這回事。難道你覺得我會跑回去處理他的屍體?誰知道什麼時候整車整車的警察就會呼嘯而來。不可能的。」
「有人把屍體藏起來了。」
布羅迪聳聳肩。臉上還是笑嘻嘻的。他不信我的話。還沒等他臉上的不信任逐漸散去,門鈴又響了。布羅迪猛地躥起來,目光銳利。他瞥了一眼桌上的槍。
「她又回來了。」他大吼道。
「就算是她,她也沒有槍,」我安慰他道,「你有沒有其他什麼朋友呢?」
「差不多就這麼一個,」他吼著,「我再也不想玩這種把人往牆角里逼的遊戲了。」他健步走到桌前,拿起槍。他把槍貼緊身側握著,往門口走去。他左手放在門把上,一轉,把門開啟了一英尺,身子探進門縫裡,槍還是緊緊貼著大腿。
一個聲音說道:「布羅迪?」
布羅迪的回話我沒聽清。傳來兩聲沉悶的槍響。槍口一定是牢牢壓在布羅迪身上。他靠著門向前傾,隨著一聲巨響,門闔上了。他的雙腳推開了身後的地毯。他的左手鬆開了門把,手臂嘭的一聲甩在地板上。他的頭頂著門。他一動不動。那把柯爾特死死握在他的右手裡。
我跳著穿過房間,稍微翻動他的屍體才好不容易開啟門擠出去。差不多對門那屋,一個女人從門縫裡眯眼往外看著。她滿臉驚恐,伸出一隻爪子似的手朝走廊那頭指了指。
我沿著走廊飛奔起來,分明聽見重重的腳步踏在鋪了瓷磚的臺階上,便循聲追去。追到大廳那層,只見大門正輕輕地自動關上,外面的人行道上傳來「砰砰」的腳步聲。我趕在門閉緊前衝了上去,一把將它推開,向外猛跑。
一個沒戴帽子、穿著緊身皮衣的人影正奔跑在停當的車輛間斜向穿過馬路。那人影轉過身來,朝我開槍。兩顆子彈狠狠打中了我身旁的灰泥牆。人影又跑了起來,閃避進兩輛車之間,消失了。
一個男的走到我身邊,大吼道:「出什麼事了?」
「有人開槍!」我說。
「老天啊!」他急忙跑進公寓樓。
我沿著人行道飛快找到我的車,上去發動。我慢慢開下路緣,往山下駛去,車速並不快。馬路另一邊沒有其他車出現。我覺得聽見了腳步聲,但無法確定。我往山下開了一個半街區,在十字路口轉了彎,重新上坡。我隱約聽見人行道上沿途傳來一陣低沉的口哨聲。隨後是腳步聲。我把車停在另一輛停靠在人行道邊的車旁,在兩輛車之間悄悄下了車,壓低身子,從口袋裡掏出卡門那把左輪小手槍。
腳步聲越來越響,口哨聲繼續興致昂揚。片刻之後,緊身衣出現了。我從兩輛車中間走出來,說道:「借個火兒,兄弟。」
那小夥子朝我轉過身,突然抬起右手伸進緊身衣裡面。在枝形路燈的照耀下,他的眼睛水盈盈的。兩汪漆黑的眼眸像兩顆杏仁,蒼白的英俊臉龐上方是黑色的鬈髮,兩綹尖尖的髮束低垂在額頭。確實長得挺帥,他就是我在蓋革店裡看到的那個小夥兒。
他站在那兒默默看著我,右手搭在緊身衣邊緣,但還沒有伸進去。我垂著胳臂,手裡的槍貼在身側。
「你肯定對你的皇后念念不忘。」我說。
「滾你的!」那小夥子輕聲說。他站在停靠的車和人行道內側的擋土牆之間,紋絲不動。
山下遠遠傳來警笛的鳴響,聲音越來越近。那小夥子的腦袋循聲轉了過去。我邁步到他身前,把槍口緊緊對著他的身體。
「二選一,跟我走還是去警局?」我問他。
他的臉向旁邊微微一轉,彷彿捱了我的耳光。「你是誰?」他咆哮道。
「蓋革的朋友。」
「離我遠點,你個狗孃養的。」
「我這把槍雖小,小夥子,要是對準你的肚臍眼來一下,準叫你三個月沒法下地。不過你會康復的。到時候你就能走著去聖昆廷那邊新建的毒氣室了。」
他又說了句「滾你媽」,想把手伸進緊身衣。我把槍往他的肚子上壓得更用力了。他輕輕嘆了口氣,手從衣服裡拿了出來,無力地垂在身側。他寬闊的肩膀癱了下去。「你想要我幹什麼?」他低語道。
我伸手探進他的衣服,繳了他的自動手槍。「上車,小夥子。」
我從我身旁走了過去,從身後推了他一把。他上了車。
「坐駕駛座,小夥子。你來開車。」
他輕快地坐到方向盤後面,我也上了車,坐在他旁邊。我說:「先讓警車開過去吧。他們會以為我們聽到警笛就讓道了。然後我們就調頭下山。回家。」
我收好卡門的槍,用那把自動手槍抵著他的肋部。我透過車窗看了看後面。這會兒警笛聲已經非常響了。路中央,兩盞紅燈越來越亮。燈光在眼前越變越大,淺淺融和為一,警車狂嘯著飛馳而過。
「走吧。」我說。
小夥子把車調了個頭,往山下開去。
「我們回家,」我說,「去拉維恩街。」
他光潔的嘴唇抽搐了一下。他驅車向西一拐,開上富蘭克林大街。「你真是個頭腦簡單的小夥子。叫什麼名字?」
「卡羅爾·倫德格倫。」他了無生氣地說。
「你殺錯人了,卡羅爾。喬·布羅迪並沒有殺你的皇后。」
他又對我罵了三個髒字,繼續開車。
監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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