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背部中刀,是兇殺案——我有兄弟在市公安局,警察已經介入調查了。」李坤揚起聲調,「是兇殺案!」他又強調了一次。

到了第三天,蔡麗本來約了人喝茶,但不到中午就匆匆忙忙趕回了家,劈頭蓋臉地問李忠有沒有去過那家洗頭店。

「我不是說了嗎,我根本不知道那裡有什麼洗頭店。」李忠連連叫冤。

蔡麗反覆問了李忠幾次,這才放下心。她想,自己的老公再怎麼不濟,也不至於去那種地方做按摩。原來上午喝茶的時候,她聽人說警察正在四處問話,還有人因此被帶走。原因是,直到事故當天,那家洗頭店都在營業,所以那天光顧過洗頭店的客人,首先就成為警方的懷疑物件。

聽到這件事,李忠覺得兒子很能幹。他經常和蔡麗說,現在要在社會上打拼,最重要的就是訊息靈通。

過了兩天,果然有警察上門問話。兩人如實作答,警察走的時候,神情顯得有些失望。

「你一直望著巷子口,確定沒看到有人出來嗎?我是說,除了後來進去救火的人。」

「沒有人出來的。」李忠認真地回答。

「兩點到三點之間?」

「嗯嗯,聽到店裡的鐘敲了三下,我就回去睡覺了。」

後來李忠打聽到,警察把住在附近的人問了個遍。巷子裡有一戶人家說大約凌晨兩點的時候聽到那家店傳來爭吵、碰撞的聲音,不久就出現了火光和黑煙,而且火燒了好一會兒還能聽見店裡有人聲。但是因為角度的關係,那戶人看不見巷子裡頭的情景。那條巷子是死衚衕,所以警察覺得,最有可能看到嫌疑人離開現場的,就是巷子口的雜貨店老闆了。

發現自己可能是重要的目擊證人,李忠一陣興奮又一陣遺憾。如果自己看見了那個犯人,哪怕只是個身影,不就是警民合作破案了嗎?但是他什麼都沒看見,這實在可惜。我沒有打過盹吧?李忠不停地問自己這個問題,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絕對沒有。所以說,沒看到那個犯人不是他的錯。那個犯人,肯定是從別的地方逃跑了。

其後,警察又來找過他兩次,仍然重複之前的問題。李忠心裡癢癢的,幾乎想胡編些線索,但最後還是忍住,沒這麼做。再到後來,警察就不出現了。

過了大半年,有一群小孩兒到雜貨店買零食,吵吵鬧鬧的,李忠又突然想起那件案子。他把頭探進裡屋喊蔡麗。

「對了,那個孩子後來怎麼樣了?」

「你說什麼?」

「我說火災案的那個男孩怎麼樣了?」

「什麼火災、什麼男孩呀?」蔡麗走出來,手裡捧著一團紅色的毛線。天氣涼了,她說要給準兒媳婦織一件背心。

「哎呀,就是對面巷子燒了的那家洗頭店,那個死掉的姓尹的老闆娘不是有個兒子嗎?後來那孩子去哪兒了?」

「我怎麼會知道?你還記著人家的姓呀。」

蔡麗白了老公一眼,轉身走回裡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