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接下來就是關於兇手身份的推理了。關於這一點,其關鍵點仍然在那條圍巾。正如我剛剛所說的,兇手是無意間看到了這條圍巾,才將其作為兇器殺害死者的。所以兇手究竟是如何使用那條圍巾殺害被害者的呢?首先我們要確定的是,死者有經常使用圍巾的習慣,回家後將大衣和圍巾都掛在了門口的衣帽架上,所以按照常理,死者在家的時候,圍巾應該在衣帽架上。另一方面,死者死於客廳正中的沙發前,這一點其腳下毛毯上的蹬踏痕跡可以證明,死者的確是在這裡被勒死的,而不是在其他地方勒死後被挪到了這裡。但這兩點就產生了一個矛盾,作為兇器的圍巾和死者之間其實是有一段距離的,兇手必須在取得圍巾後,再在死者面前走這麼一段距離,才能殺害對方。怎麼想這都有些牽強,死者總不會就這麼坐以待斃吧?」
「如果死者當時真的沒有注意到呢?」陳默思打趣道。
「這也不可能,死者又不是瞎子。何況當時兇手都臨時起意想要殺害他了,這說明死者可能有意無意中惹怒了兇手,他肯定或多或少對兇手有些提防——如果他清醒的話。」我有意停了下來,看了一眼陳默思的反應。
陳默思笑了笑,示意我繼續下去。
「而另一種可能,就是死者當時其實是在休息。在有外人存在的情況下,自己還能安然休息,這就說明那個外人和他的關係肯定不簡單。三個嫌疑人中,唯一符合條件的就是他的異性好友王永晴。」
「所以說兇手就是她咯?」
我搖了搖頭。「如果僅僅有這些線索,王永晴的嫌疑自然最大,但很可惜的是,其他線索的存在恰恰否定了我剛剛的這個推測。」我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警方的鑑定報告中提到,死者頸部的勒痕是橫向的。也就是說,兇手在勒死死者的過程中,其用力方向是水平的。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當時死者剛好躺在沙發上休息,兇手拿著圍巾將其勒死,其用力方向雖是水平的,但在死者頸部留下的勒痕一定有沿著頸部向上的趨勢,這與警方報告不符。所以兇手在死者休息時將其勒死的假設不成立。」
「那還有其他可能嗎?」陳默思問道。
「有。」我很冷靜地回應道,「既然不能在死者注意的情況下拿到兇器並接近死者,那在他不注意的時候不就行了?不要忘了,在圍巾勒死人之前,圍巾還不是兇器,它的本質還是圍巾。所以,只要想辦法在死者不注意的情況下,拿著圍巾接近他,自然就可以實施犯罪了。」
「但阿宇你要記住,這圍巾可是死者的,難不成你想讓兇手對死者說:‘啊,你的圍巾真好看,讓我們共同來欣賞一下吧!’哈哈哈哈!」陳默思捂著肚子笑了起來。
但我卻一點也不覺得好笑。「默思你說得很對,這種拙劣的手法不管怎麼想,現實中都很難發生。所以兇手其實採用的是另一種手段,與其想辦法讓兇器接近死者,不如讓死者自己接近兇器。剛從外面進門回來的時候,是死者與圍巾在房子裡最為接近的時刻。」
「你是想說在這個時候兇手殺害了死者?」
我再次搖了搖頭。「有三個證據可以否定這個猜測:第一,死者脫下圍巾的時候一定是在衣帽架附近,所以他不會在沙發附近被害;第二,一般而言,進門後我們都會先取下圍巾再脫大衣,這樣的話圍巾就會掛在大衣下面一層,被大衣覆蓋住,兇手很難取到;第三,死者當天下午一直都在家中,根本沒有出去過,更何談回來。這三點完全否定了剛剛的那個猜測。」
陳默思點點頭,隨即饒有趣味地說道:「我猜你真正想說的是下面這個吧?」
我笑了笑。「沒錯,其實我把賭注全都放在下面這個猜測上了。除了進門的那個時刻,其實還有一個時候,死者與兇器最為接近,那就是出門的時候。死者在剛要出門的時候,被兇手殺害了。」
「但阿宇你別忘了,死者可是在沙發附近被害的。如果死者當時想要出門的話,應該在門口附近的衣帽架那裡吧?」
「沒錯,你說得很對。不過換一種思路,如果不是死者去取圍巾,而是圍巾被取了過來呢?」我故意頓了頓,看了陳默思一眼,才說道,「如果房間裡只有一個人出門,那個人當然會自己去衣帽架那裡取衣服。但如果有兩個人一起出門呢?這就會出現另一種常見的場景,其中一個人很可能會去衣帽架那兒幫另一個人取衣服。適用於這次案件的,恰恰是後面這種場景。所以,現在兇手已經很明顯了,不是嗎?」
陳默思做了個請繼續的手勢,我馬上繼續說了下去。
「其實後面的分析很簡單。首先,我們來討論一下,當時究竟是誰幫誰取了衣服。很明顯的是,死者是個德高望重的推理作家,不管是名氣還是輩分,對於三個嫌疑人來說,顯而易見都是死者比較大,所以結果也很明顯,兇手幫死者取了衣服。這個對我們接下來的分析至關重要,因為如果是兇手幫死者取了衣服,那麼兇手就必須要滿足一個條件——兇手當時也脫了外套。只有在兇手也需要去衣帽架取衣服的時候,他才可能幫死者一起取回衣服,才可能在沙發那裡用圍巾殺害了死者。」
「不錯,沒想到你這麼快就接近答案了。」陳默思很是滿意地點了點頭。
我舔了舔嘴唇,繼續說道:「所以,接下來的分析也簡單了。對於三個嫌疑人,我們一一分析一下。首先排除嫌疑的是三號嫌疑人易諾,他是個送快遞的,很可能連死者的門都沒進,自然不可能脫掉外套了。第二個被排除的是二號嫌疑人王永晴,她當時只是路過死者家取回她前一天遺落的手鍊,之後就匆匆離開了死者家,根本沒有坐下來閒聊的時間,自然也就沒有可能脫下外套了。所以,唯一有可能是兇手的,就是一號嫌疑人許言,他當時去死者家中商談出版相關事宜,時間是二十分鐘左右,這麼長的時間裡,要說沒脫下外套,怎麼想都不太可能。所以,按照目前的這些線索,兇手是編輯,我覺得最符合邏輯。」
在最終推理出最可能是兇手的人選後,我長長地撥出一口氣。陳默思聽完之後,倒也沒說什麼。這時我聽到一陣熱水燒開的嘶鳴聲,陳默思站起身,走向一旁的廚房,將電源關掉。
「阿宇,teaorcoffee?」從廚房傳來了陳默思的聲音。
我下意識地選擇了咖啡。
沒過多久,陳默思用托盤端著兩個裝滿液體的馬克杯走了過來。他把托盤放在茶几上,將其中一個杯子遞給了我,自己拿起另一個馬克杯,裡面是紅茶。
「很棒的推理,剛剛。」陳默思喝了一口,將馬克杯放下。「其實我給你的資訊很少,但沒想到阿宇你還是最終推理出了真相。半年過去了,還真是讓人刮目相看啊!」
陳默思十分認真地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陳默思口中的半年是什麼意思,那次也確實是多虧了他,我才沒有丟掉小命。雖然能得到陳默思的認可著實不容易,但他的誇獎倒也不能盡信,最起碼我對自己的那點能力還是心裡有數的。剛剛那個案子陳默思確實沒有給我多少資訊,但他告訴我的,卻都是和導向最終正確答案密切相關的一些線索。所以,與其說是沒有多少資訊,倒不如說是陳默思已經提前替我篩掉了很多不相干的紅鯡魚。
「默思你就別調侃我了,我知道這種推理,你肯定一眼就看穿了吧?倒是默思你,這半年來到底跑哪去了,搬家了?」我喝了一口咖啡,味道還不錯,雖說僅僅是速溶咖啡罷了。
「家?我還有家嗎?」陳默思苦笑了一聲,接著他像是想起了什麼不愉快的回憶,皺了皺眉頭。「你也知道,從我剛上大學的時候,我就已經是孤家寡人一個了。家對我來說,除了是一個能讀能寫的字之外,沒有任何意義。」
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剛剛可能提了一個不合適的話題。從我認識陳默思以來,他就一直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正如他的名字所暗示的,很多時候你去找他,他看起來都像是在沉思一般。默思幾乎沒有朋友,除了我,作為默思大學四年的舍友,我自覺對他已經算是頗為了解了。但儘管如此,默思仍然是個謎一樣的人物,讓人捉摸不透。關於默思的家庭,我唯一知道的,就是他的雙親在他剛上大學的時候就已經不在了。所以我剛才無意中提到的一點,可能剛好觸及了默思心中最敏感的部位吧。
「默思,你也知道我說的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你這半年來都住在哪兒?我有幾次去以前你住的那地方找你,你都不在。」
「辦案,不是說了嗎,一會兒在最南邊,一會兒在最北邊,有時連我自己都分不清我在哪裡。對了,你說我之前住的那地方,炸了。」陳默思簡單地回了句。
「炸了?」我重複了一聲,一時摸不著頭腦。
「不知道,反正就是前幾天我好不容易辦完案子回去之後,就發現整塊地方都沒了。原本我住的那棟樓已經被移平,其他還有什麼變化的話,就是後面的那塊垃圾場變成了高爾夫球場。這種事我是無所謂啦,那個垃圾場我也不喜歡,沒了也好。但就是沒住的地方,這個可就讓人頭疼了。沒辦法我就打電話給老楊,和他說了這件事,他向我保證很快就能給解決。沒想到第二天,我的卡里就多了一百萬。」
一百萬……這麼大一筆錢,在陳默思口中就像是說著玩似的,還有那個老楊……等等,我似乎以前在哪聽過,好像也是陳默思和我說過的。老楊……楊志康!市公安局副局長,專門分管刑事案件的,據說以前還是公安局最厲害的刑事專家,最後一步一步升到現在的位置上。一想到這兒,我額頭滲出了不少汗水。
「阿宇,你也別吃驚。我當時和你現在的樣子也差不了多少,一百萬,我也沒見過啊,所以我又打電話問老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老楊和我說了好長時間我才明白了過來,原來我的房子是被拆遷了,這一百萬就是拆遷補償款。」陳默思這麼一板一眼地向我解釋了起來。
原來陳默思家所在的那塊地,很早以前就被一家房地產公司看中,想要在那裡建一座高爾夫球場。那裡雖然有一座垃圾場,可處理起來並不麻煩。而且拜那座垃圾場所賜,除了行事作風均異於常人的陳默思之外,那棟樓里根本就沒什麼住戶。可當那家公司上門去找陳默思的時候,幾次都沒有找到人,電話也打不通,就這樣工程被拖了一個多月。最後專案負責人實在等不下去了,就直接把樓推倒,沒過兩個月,一座高爾夫球場就建好了。當然,等陳默思回來之後,等待他的就是這番場景了。
那家公司本來也沒打算給陳默思什麼補償款的,畢竟一棟破樓,地方也不好,值不了啥錢。奈何陳默思有一個市公安局副局長這樣的老朋友,一個電話過去,錢就乖乖打到陳默思卡里了,而且只多不少。
「所以,我就拿著這筆錢,想要重新找個住的地方。」陳默思緩緩說道。
原來是這樣,所以今天中午我就看到了一直和房地產商討價還價的陳默思。不過說來也巧,我們竟然就這樣遇到了,要知道我也是今天才剛剛搬過去的。
「默思,那這個地方……」我指了指周邊,偌大的客廳只有我們兩個人坐在這裡,確實顯得有些空曠。
「還能是什麼?我以後就要住在這裡咯!不,準確地說應該是我們。怎麼樣,有沒有興趣?」
突然接到陳默思的邀請,我有些猝不及防。這裡簡直就像個歐式城堡,我連現在都有些夢幻般的感覺,彷彿周圍的一切都是不真實的。
「你不用擔心租金,一方面有我那個一百萬,可以慢慢花;另一方面……一個死過人的地方,你覺得會有多少人想來住嗎?」陳默思突然哈哈大笑了起來。
「所以,我可以搬進來?」我戰戰兢兢地向陳默思問道,其實更多的是在問自己,我自己究竟想不想這樣。
「當然。」陳默思的回答很是乾脆,「如果你不怕什麼鬼神之類的東西的話。」
「那好吧……」我勉強答應了下來。不過這裡應該都在郊區了,離上班的公司只會比以前住的地方更遠,而且這裡連公交地鐵都沒有。我開始為自己以後的行程擔憂起來,也許買輛車是個不錯的選擇。
「那就這樣決定了,你明天就可以搬過來。」陳默思看起來也很是開心,他一口將杯中的紅茶飲盡,只剩一個茶包,轉身又去廚房添水了。
等默思回來,我問道:「默思,你是怎麼知道這個地方的?」
這裡地方這麼偏僻,普通人根本不會想到這裡,而且這裡還發生過那樣的案件。
陳默思將提起的茶包在馬克杯裡晃了一下,想要加快茶汁的擴散。「很簡單,因為這個案子就是我破的。」
陳默思說完之後,我沒有任何驚訝。既然他剛剛已經向我說了那麼多案發現場的情形了,說明他對這個案子極為了解,很可能就親自參與過這個案子。再加上陳默思那天才般的推理能力,我毫不懷疑他剛剛說的任何一句話。
「對了,當時老楊也在場。我只是剛好解決了另一個案子,本來打算和老楊一起去喝酒的,沒想到酒沒喝成,又被老楊拉了過去,順手破了這個案子。後來老楊幫我要到那一百萬之後,又提了這個案子,所以我才想著可不可以搬到這裡來住一段時間。你別說,這裡確實還挺寬敞的!」陳默思說到最後,狠狠咂舌了一番。
沒想到陳默思一開始的目標就是這裡,今天中午和銷售員的那番糾纏,只是為了引出這個地方罷了。
「對了,默思,你剛剛說楊局長後來又向你提了這個案子,是為什麼呢?難道這個案子還有什麼隱情嗎?」我對這一點很是在意,總覺得這個案子有些蹊蹺,一個著名的推理小說作家,最後竟然就這麼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己的公寓裡,著實令人意外。
「還能有什麼隱情?一個簡單的臨時起意兇殺案而已,沒什麼特別的。」
「那兇手殺人的理由呢?那個編輯,為什麼要殺害自家出版社的作家呢?」我還是有些不甘心地問道。
「理由嘛,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只是看不慣作家那頤指氣使的樣子,每次和作家見面都要被使喚來使喚去,他心裡已經很是不高興了。這次他名義上是來商談出版事宜,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聽作家訓斥他。因為作為編輯,他在編校的過程中,刪掉了很多作家自以為寫得很好的地方,可這些地方在編輯眼裡簡直不能看。於是作家就一直教訓著編輯,還聲稱要告到主編那裡,讓他這個小小編輯趁早滾蛋。在兩人即將一起出門的那一刻,年輕的編輯再也忍不下去了,用圍巾勒死了作家,然後驚慌失措地逃走了。」
沒想到竟然是這種理由,我也無話可說。作家與編輯的關係本來就有些微妙。我自己也和一些編輯接觸過,很多編輯其實人都挺好。但作家就不一樣了,耍大牌的耍大牌,罵人的罵人,這麼說來當編輯從某一方面來說其實也挺憋屈的。所以發生了這種事,雖然不是很能理解,倒也情有可原了。
「不過,老楊當時找我可不是為了這件事,而是事後發現的一樣東西,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陳默思突然說道。
「什麼東西?」
「一封信。你還記得當天下午還有個快遞員來過死者家中嗎,他就是來送那封信的。」
「一封信……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我疑惑道。
「準確地說是一張請柬,裡面寫著一個叫作日月山莊的地方,邀請推理作家界楠於一個月後拜訪該地。我在意的其實是請柬上最後的那句話。」
「什麼話?」
陳默思從抽屜裡取出了一張紫色的卡片,遞到了我的面前。
「如有不去,後果自知。」我看著紫色卡片上的這幾個燙金大字,默默唸了出來。
如有不去,後果自知……我在心裡重複著這句話,竟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難道這個邀請函的背後,還藏有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嗎?
我看著這張被神秘氣息籠罩的紫色卡片,心裡突然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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