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是報界的舞臺。
現在,法蘭柴思事件已經進入司法階段,不能再為《艾克—艾瑪》和《看守人》繼續提供聖戰的理由——儘管《艾克—艾瑪》並沒有忘記提醒它貪心的讀者自己曾在哪一天說了些什麼,報紙上一篇簡單的評論表面看起來無罪純潔、無懈可擊,但實際上充滿了不合法的觀點;羅伯特相信星期五出刊的《看守人》也會發表相同的言論。那些之前覺得警方不會受理此案而對這個案件毫無興趣的其他媒體,忽然間爭相報道有關此案的新聞。甚至一向冷靜嚴肅的幾家日報也以「非同尋常的案件」、「與眾不同的控訴」為標題,詳細報道了夏普母女當日出庭的細節。就連最保守的媒體也詳細描述了這個案子涉及的各個人物,如夏普太太戴的帽子和貝蒂·肯恩的藍色外套,還刊登了法蘭柴思、米爾福德鎮高街、貝蒂·肯恩同學的照片,以及種種可以跟這個案子扯上任何關係的資訊。
羅伯特的心直往下沉。《艾克—艾瑪》和《看守人》雜誌最多以它們各自的方式將法蘭柴思事件當成自我宣傳的噱頭。這種內容影響的時間很短,第二天就會被人忘記。然而這件事現在已經變成了全國性的新聞,從英格蘭到蘇格蘭的各種報紙都在報道,看起來有可能變成一樁著名的訴訟案。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絕望。案子在糾纏著他,讓他無處可藏。從諾頓法庭開始,整個事件將逐漸發展到最高潮,而他對那個高潮卻沒有應對的辦法,根本一籌莫展。他覺得自己好像眼看著一堆裝滿東西的木板箱向自己滑來,而他既無法撤退,也找不到東西來阻擋。
在電話裡,拉姆斯登的話越來越少,也越來越沮喪。他非常無奈,「徒勞掙扎」是少年偵探故事裡的用語,在此之前它跟亞歷克·拉姆斯登一點兒關係都沒有。現在拉姆斯登很沮喪、不愛說話、愁容滿面。
在米爾福德鎮庭審結束之後,斯坦利帶來了這些日子以來的第一個好訊息。星期四早上,他來敲羅伯特的門,探頭進來發現只有羅伯特一個人在,便一手推門進來,另一隻手伸到工作服口袋裡摸索著什麼。
「早上好,」他說,「我想你該管管這些事。法蘭柴思的那兩個女人實在太奇怪了。她們把鈔票放在茶葉罐裡、書裡,或者類似的東西里面。如果你查電話號碼,很可能會發現一張十先令的鈔票被當做書籤夾在肉鋪地址那一頁裡。」他從衣袋裡翻出一卷鈔票,小心翼翼地數出了十二張十英鎊,遞到羅伯特眼前。
「一百二十鎊,」他說,「不錯吧?」
「這是什麼?」羅伯特困惑地問。
「康明斯基。」
「康明斯基?」
「別告訴我你沒有下注!那位老太太都透露訊息給我們了。你是說你給忘了個精光?」
「斯坦利,我最近連吉尼斯都不記得了。這麼說你買了?」
「是的,我答應給她百分之十的獲利,你知道的,因為她給的訊息。」
「但是——百分之十?你一定買了不少,斯坦利。」
「二十鎊,我買了通常最高賭金的兩倍。比爾也進行得不錯,他想給老婆買件皮大衣。」
「這麼說康明斯基真的贏了。」
「贏了一個半身位,簡直是大獲全勝!」
「這樣,」羅伯特說著把那堆鈔票捋好,又折了一下,「如果最壞的情況發生,她們破產了,老太太至少可以靠提供情報賺點錢。」
斯坦利一言不發地看了看他的臉,注意到了他的沮喪。「事情很糟糕,是嗎?」他說。
「非常不好。」羅伯特借用了斯坦利的描述。
「比爾的老婆去過法院,」斯坦利停頓了一會兒後說,「她說她一點兒都不相信那個女孩,哪怕那女孩說一先令有十二便士她都不信。」
「哦?」羅伯特很驚訝,「為什麼?」
「她說她那女孩太好了,因此不像真的。她說沒有一個十五歲的女孩能表現得那麼好。」
「那女孩現在十六歲了。」
「好吧,十六歲。她說她也經歷過十五歲,她的朋友們也一樣,而那雙分得很開的眼睛沒有一刻能騙得過她。」
「我非常擔心那雙眼睛能騙得過陪審員。」
「如果是全部由女性組成的陪審團就不會。不過我想這不太可能。」
「確實。對了,你為什麼不自己把這錢交給夏普母女呢?」
「不了。你今天反正會去那裡,願意的話替我交給她們。不過要記得得把錢拿回來幫她們存到銀行去,否則的話,幾年後她們會在花瓶裡找到錢,還不記得是什麼時候放進去的。」
羅伯特笑著把錢放進口袋,斯坦利便離開了辦公室。人類真是永遠充滿了讓人始料不及的驚奇。如果斯坦利得意地在那老太太面前點數那沓鈔票,他會覺得理所當然。然而,他竟害羞了。到花瓶裡去找錢,只是他講的一個故事罷了。
當天下午,羅伯特帶著那些錢去了法蘭柴思,結果他第一次看到瑪麗恩眼中含滿了淚水。他轉述了斯坦利的話——花瓶之類的,所有的事——然後說:「所以他要我幫他跑這一趟。」這時瑪麗恩的眼睛湧出了淚水。
「他為什麼堅持要給我們呢?」她邊說邊翻弄著那沓鈔票,「通常他不是這麼——這麼——」
「我想可能是他覺得你們現在需要,而且這樣做事情會變得比較微妙。當初指點他時,你們是法蘭柴思手頭寬裕的夏普家,他會得意地把這錢交給你們。可你們現在是每人以兩百英鎊保證金保釋的人,而且擔保人也要為你們支付與此相當的費用;除此之外,接下來還有律師費;因此我想斯坦利覺得不知道怎麼把錢交給你們才好。」
「好吧,」夏普太太說,「雖然我的資訊不能讓他每次都贏一個半身位,不過我當然不否認我很高興有這筆收入。他是個好孩子。」
「我們真的應該分到百分之十嗎?」瑪麗恩疑惑地問。
「當初就是這麼定的,」夏普太太平靜地說,「要不是我,他就會輸在巴立·卜吉那匹馬上了。順便問一句,巴立·卜吉怎麼樣?」
「我很高興你能來,」瑪麗恩故意略過了她母親的話題,「有件意想不到的事,我的手錶回來了。」
「你是說你找到了?」
「不,不是。她通過郵局把它寄回來了。你看!」
她拿出一個小小的、髒兮兮的白色硬紙盒,裡面裝著她那隻淺藍色搪瓷面的手錶,和原來的包裝紙——那是一張粉紅色的正方形棉紙,上面有個圓形的印章,中間是個橘子圖案,周圍有「太陽谷,德蘭士瓦」的字樣。盒子裡還有一張從什麼地方撕下的紙,用大寫字母寫著:我不要它。大寫字母i上還有小寫字母才應該有的一點,寫的人顯然沒受過多少教育。
「你覺得她為什麼突然間變得如此謹慎小心?」瑪麗恩很困惑。
「我認為根本不是她,」羅伯特說,「我無法想象那女孩放棄過任何她得到的東西。」
「但她確實這樣做了。她把它送回來了。」
「不,是其他人送來的。這個人害怕了。這是一個還保有起碼良知的人。如果羅絲·格林想擺脫這東西,她會毫不遲疑地把它扔進一個池塘。但現在這個人不但不想保留它,又想物歸原主。這個人於心有愧,又受到了驚嚇。有誰會覺得對你們有愧?格拉迪斯·雷斯?」
「是的,你對羅絲的猜測應該是對的。我應該想到的。她不可能把它送回來,只會把它用腳踩碎。你認為她也許把它給了格拉迪斯·雷斯?」
「這可以解釋很多事情。比如羅絲如何讓她到法院去為那個‘尖叫’的故事作證。我是說,如果她接受了那個偷來的手錶。你細想一下,羅絲自己戴那隻手錶的機會很少,因為她工作的斯塔普農場的人肯定常常看到它戴在你的手腕上。所以她很可能將它作為一件貴重禮物去取悅她的朋友。‘我撿到的一個小東西。’那個姓雷斯的女孩是從哪兒來的?」
「這我不清楚,可能是這個郡的另一邊吧。不過她在斯塔普農場外面的那個獨立農場工作。」
「很長時間了嗎?」
「不知道。我想不會太久。」
「所以她可以戴著那隻表而不被人注意。是的,我認為就是格拉迪斯把你的表寄回來的。如果星期一的法庭上有一個不是出於自願的證人,那就是格拉迪斯。而如果格拉迪斯產生了動搖,把你的表寄回來,那我們可能就有了一點希望。」
「但她犯了偽證罪,」夏普太太說,「即使像格拉迪斯·雷斯這樣無知,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這在英國法庭可不是鬧著玩的。」
「她可以說自己受到了威脅——如果有人提醒她的話。」
夏普太太看著他:「英國法律中有沒有關於收買證人的條款?」她問。
「很多。但我並不打算收買。」
「那你打算怎麼做呢?」
「我得仔細想想。現在的局面很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