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穿著睡衣坐在床沿上,想著要起床,但還沒有付諸實施。我感覺不是特別舒服,但並沒有像我預期的那樣難受,也抵不上坐班拿工資帶給我的折磨——如果我有朝一日會去坐班的話。我有點頭疼,感覺頭大腦熱;我的舌頭髮幹,上面起了舌苔;我的喉嚨腫痛;我的下巴也沒有一聲不吭。不過我以前還經歷過比這更難熬的早晨。

這是一個灰色的早晨,霧氣高高地掛在空中,此刻空氣裡還沒有暖意,但它很快就會到來。我把身子從床上拖了起來,揉揉昨天吐得發酸的肚子窩。我的左腳感覺還行。一點兒不疼。所以我只能用它踢了一下床腳。

就在我罵孃的時候,傳來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這種專橫跋扈的敲門方式讓你想要拉開一道兩英寸的門縫,伸出紅如櫻桃的舌頭給他一聲水靈靈的「呸」,再砰地一聲把門關上。

但我開門的幅度還是稍稍超過了兩英寸。警督偵探蘭德爾站在那裡,身穿一件棕色的華達呢套裝,頭戴一頂輕便的餡餅氈帽,模樣整潔挺括又嚴肅,眼中透著兇巴巴的目光。

他輕輕地推開門,我隨即從門口站開。他走進屋來,關上門,四下張望了一番。「這兩天我一直都在找你。」他說話的時候眼睛沒有看我,而是在估量房間的尺寸。

「我生病了。」

他邁著輕快的步伐在房間裡四處走動,米灰色的頭髮亮閃閃的,帽子這時夾在了胳膊底下,兩手插在口袋裡。作為一名警察,他不算是個真正的大塊頭。這時他從口袋裡抽出一隻手來,把帽子放在幾本雜誌上面。

「不是在這裡。」他說。

「在一家醫院裡。」

「哪家醫院?」

「寵物醫院。」

他的臉抽了一下,就好像我給了他一巴掌似的,皮膚下面隱隱泛紅。

「這時辰有點兒早啊,你說呢——大清早的說這種胡話?」

我一言不發。我點了一支菸,抽了一口,重新在床上坐下,動作飛快。

「你這樣的小子是沒救了,你說呢?」他說,「唯一的辦法是把你扔進大牢。」

「我是個病號,而且到現在都還沒喝上早咖啡。你不能指望我妙語連珠。」

「我叫你別插手這個案子。」

「你不是上帝。你甚至都不是耶穌基督。」我又抽了一口煙。我身體裡面的某個地方感覺生疼,但我還是多少更喜歡現在這種感覺。

「你要是知道了我能給你製造多少麻煩的話,保準會大吃一驚的。」

「也許吧。」

「那你知道我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動手嗎?」

「知道。」

「為什麼?」他稍稍往前一探身,模樣機警得就像一隻小獵犬,眼睛裡射出冷冰冰的目光——它們或早或遲,最終都會變成這副模樣。

「因為你找不到我。」

他身子向後一仰,踮著腳跟搖晃了兩下。他的臉色這下明朗了些。「我還以為你會說一句別的話呢,」他說,「你要是說了,我就一拳砸在你下巴上。」

「兩千萬美元也嚇不倒你。不過你說不定會接到上頭的命令。」

他喘著粗氣,嘴巴微張。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包香菸,撕掉包裝紙,動作慢得出奇。他的手指在微微顫抖。他用嘴唇夾住一支香菸,伸手從我放雜誌的桌子上拿起一包火柴。他小心翼翼地點著香菸,把火柴放在菸灰缸裡,而不是扔在地上,然後吸了一口煙。

「我前兩天在電話上給過你幾條忠告,」他說,「週四。」

「週五。」

「沒錯——週五。可那不管用。我現在能理解為什麼了。但我那時不知道你在隱藏證據;我只是在建議你就這件事採取一種在當時看來似乎明智的做法。」

「什麼證據?」

他默默地瞪著我。

「想來點兒咖啡嗎?」我問他,「咖啡說不定能讓你有點人情味。」

「不用。」

「我要喝。」我起身朝小廚房走去。

「坐下,」蘭德爾厲聲說,「我的話還遠遠沒有講完呢。」

我繼續走出房間,進了小廚房,往水壺裡倒了點兒水,再把壺放在爐子上。我從水龍頭裡接了一杯水喝,接著又是一杯。我拿著第三杯水往回走,站在門道里看著他。他的姿勢沒有任何變化。香菸的煙幕像一件有形的固體一般掛在他的身側。他的眼睛正望著地板。

「格雷爾太太差人來請我的時候,為什麼我不應該去她家?」我問他。

「我說的不是這件事。」

「沒錯,可你前面剛剛說起過。」

「她沒有差人來請你。」他抬起眼睛,目光依舊冷冰冰的,突出的顴骨上依舊染著那片緋紅。「你不請自來地出現在她面前,提起了那件醜聞,幾乎是用敲詐的手段拿到了一份工作。」

「真滑稽。在我的記憶裡,我們根本就沒有談什麼工作。我覺得她的故事裡面什麼都沒有。我的意思是說,沒有什麼我能咬得住的東西。根本無處下手。當然,我猜她也一定把那故事講給你聽過了。」

「她講了。聖莫妮卡大道上的那家啤酒館是個賊窩。可這沒有任何意義。我在那裡找不到任何線索。街對面的那家旅館也不乾淨。可沒有一個我們想要的人。淨是些小混混。」

「是她跟你說我不請自來的?」

他的目光微微一垂。「不是。」

我咧嘴一笑。「來點兒咖啡?」

「不用。」

我回到小廚房,煮上咖啡豆,等著咖啡滴進壺裡。蘭德爾這次跟在我後面,自己站在門道里。

「那個珠寶搶劫團伙已經在好萊塢及周邊地區活躍了至少十來年了——據我所知。」他說。「這次他們幹得實在是太過分了。他們殺了一個人。我想知道為什麼。」

「嗯,如果這是一起團伙作案,而你最後能成功破案的話,那這將是自打我搬進這座小城以來首次有團伙謀殺案告破。而我至少可以說出一打這樣的案子,並且給出案情。」

「你這話說得真好,馬洛。」

「要是我說錯了,敬請指正。」

「該死,」他沒好氣地說,「你沒說錯。記錄上面有兩起告破的案子,可它們其實是冤案。小混混為大老闆頂缸罷了。」

「沒錯。來點兒咖啡?」

「如果我喝上一杯,你願意正正經經、男人對男人地跟我談談,不耍嘴皮子嗎?」

「我試試吧。但我不能保證我會倒出腦子裡所有的想法。」

「有些想法我不聽也罷。」他尖刻地說。

「你身上這套正裝真不錯。」

他的臉又被染紅了。「這套衣服值二十七塊半。」他兇巴巴地說。

「哦天啊,一個敏感的警察。」我說完又回到了爐子邊上。

「聞上去不錯。你是怎麼煮的咖啡?」

我倒了一杯。「法式滴濾壺。粗磨咖啡。不用濾紙。」我從壁櫃裡拿出白糖,又從冰箱裡取了奶精。我們面對面在牆角的兩邊坐下。

「你剛才是在說笑話嗎?你說你生病了,待在醫院裡?」

「不是笑話。我遇到了一點小麻煩——在貝城那邊。他們把我關進去了。不是牢房,而是一傢俬人酒毒戒除所。」

他的目光變得有點兒恍惚。「貝城,是吧?你喜歡吃苦頭,是吧,馬洛?」

「不是說我喜歡吃苦頭。而是苦頭喜歡找上我。但我以前也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事情。我捱了兩記悶棍,第二記來自一名警官,或者說是一個不但看上去像警官,而且還自稱是警官的人。我被人用我自己的槍毆打,被一個兇悍的印第安人掐得半死。我人事不省地被他們扔進這家戒毒醫院,關在裡面,有段時間還被綁住手腳。但我沒法證明這當中的任何一件事情,除了我身上確實佈滿了數量豐富的瘀傷,而且我的左胳膊上還有許多針眼。」

他緊緊盯著桌子一角。「在貝城。」他慢吞吞地說。

「這名字就像一首歌。一首髒澡盆裡的歌。」

「你在那兒做什麼?」

「我沒有上那兒去。那些警察把我帶過了地界。我之前去謐林高地見了一個夥計。那是在洛城。」

「一個叫朱爾斯·亞姆瑟的男人,」他平靜地說,「你為什麼要偷那幾根香菸?」

我的目光落進了杯子裡。那個該死的小傻瓜。「我覺得這事情有點兒怪:他——馬里奧特——帶了只多餘的煙盒。裡面裝著大麻煙。看來他們在貝城的做法是把這類東西製成俄國香菸的模樣——空心菸嘴,羅曼諾夫紋章,一應俱全。」

他把手中的空杯子朝我跟前一推,我把杯子重新加滿。他的目光審度著我的臉,一根線條接一根線條,一個細胞接一個細胞,就像夏洛克·福爾摩斯拿著放大鏡,或是桑代克醫生拿著手持透鏡。

「你應該告訴我的。」他憤憤地說。他啜了一口咖啡,用一塊帶流蘇邊的東西抹了抹嘴——公寓樓總是給你這種玩意兒當做餐巾。「可那幾支菸不是你偷的。那姑娘告訴我了。」

「啊——好吧,該死,」我說,「爺們兒在這個國度裡再也幹不成一件事了。出頭的永遠是女人。」

「她喜歡你,」蘭德爾說,語氣就像電影裡某個彬彬有禮的聯邦調查局探員,有一點哀傷,但男人氣十足。「她家老爺子正直得就像任何一個丟掉工作的好警察。她沒有理由去拿那幾支菸。她喜歡你。」

「她是個好姑娘。不是我喜歡的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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