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博斯山古墳

福爾摩斯面容憔悴,雙眼充血,一下子倒在我的懷中。我扶著他上樓,進了我們的房間,注意到他的靴子和褲子上蓋滿了泥,外套上也有大量草漬。他的臉頰、前額和雙手都交疊著刮撓的痕跡,他的身子幾乎無法自控地顫抖著。我慢慢將爐火燒旺,讓他坐在壁爐前,給他餵了白蘭地。他身上因為大雨而溼透的衣服漸漸被爐火蒸乾後,他抖得不那麼厲害了,卻沒有完全止住。他的臉頰上稍許有了些顏色。

「那個怪物對你做了什麼?」我問。

他的回應只是懶洋洋地將腦袋靠在一邊,無精打采地動了動一隻手,抬起一根手指,讓我耐心等待。最後,他終於有了力氣,這才開口了。從他嘴裡發出的聲音極為低沉嘶啞。

「他是對的,華生。公孫壽,他說宇宙比我能想象的更廣闊,更深邃。該死,他是對的。」

「我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但我現在覺得他說得對。」

福爾摩斯用顫抖的手拿起自己的菸斗。他選了鬥更大的櫻桃木菸斗,而不是黏土的那隻,但當他想往菸斗裡填入菸草時,菸葉卻撒得到處都是。我不得不替他完成了這個任務,還替他劃了火柴。看到原本這麼能幹的男人,卻衰弱得無法做出這最為簡單的動作,真讓人痛苦。

他抽了幾口煙,又恢復了一些元氣,這才有了足夠的力氣,講述他最近的這場冒險。

一開始福爾摩斯以為公孫壽會把他帶去石灰屋,但那輛四輪雙座馬車在馬裡波恩路朝右轉了,沒有左轉。而後他們又駛過海德公園,此時他覺得公孫壽在貝爾格萊維亞的鄉間別墅是他們最有可能的目的地。但這個推測同樣錯了,馬車繼續向南,經過那塊區域,穿過泰晤士河。福爾摩斯靠在椅背上。看來他的旅程還長著呢。

在這過程中,公孫壽談起了自己的事。他提起自己在青海度過的童年,那地方是中國西北部的高原省份,靠近西藏。他的家人都是農民,靠貧瘠的土地勉強掙口飯吃,近乎身無分文。年輕時的公孫壽野心勃勃,夢想能過上更好的日子,沒過多久,在他年長後,便離開家鄉,想辦法去了北平。

在那兒,他幹過不少卑微的工作,從給名聲敗壞的家庭倒夜壺,到推車上街叫賣餃子和飯糰。鄉音和方言讓他聽起來像個鄉下人,還常常引人嘲笑,因此他改掉口音。他竭力模仿北京人更精緻也更文雅的說話方式,直到他可以冒充他們中的一員。他發掘出了自己彷彿變色龍一般的適應才能。

在首都,他親眼見證了鴉片貿易是如何蹂躪他的國家。到處都有癮君子,男男女女都窮得衣衫襤褸,不得不變賣一切,甚至包括他們的孩子,只為了滿足對麻醉品的依賴。從鴉片中獲益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東印度公司的代理人,他們在印度種植罌粟,然後將它們運到中國;另一種則是本地的掮客,負責將鴉片兜售給中國人。自十七世紀中期以來,中國將絲綢、瓷器和茶葉為主的商品售往全世界,產生了大量對英國的貿易順差,而東印度公司以這種方式,設法又將它收了回去。鴉片貿易是帝國主義的巧取豪奪,是不開一槍就征服一個國家的方式,如此看來,中國最後覺得受夠了它,皇帝由此採取行動,沒收並銷燬了大量鴉片也是毫不奇怪的事。英國以炮艦報復,而這就成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

公孫壽本人在那時候也做了鴉片掮客,他與東印度公司交易,乘雙桅舢板船在海岸邊與英國人的商船接頭,以白銀支付英國人的貨物,將它們運回大陸分銷。他痛恨鴉片對中國造成的破壞,但他的生存本能告訴他,這就是賺錢之道,暴利消解了他的道德義憤。到二十五歲時,他已經相當富有了。到三十歲時,他成了無可辯駁的富人。他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他比同行更無情,售價也比同行更低。他將他的影響力範圍逐漸擴充套件,從北平南下上海,接著到香港和澳門,把所有擋他道的人全都推開。他掌握了流暢的英語,這讓他能更好地與英國人交易,對方也因此而更偏愛他,因為他發音清晰,彬彬有禮。一位東印度公司的船長,當著他的面,說他是「我見過的最白的黃種人」,言語之間帶著極大的恭維之意。

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之後,中英簽訂了《北京條約》,其中有條款規定鴉片貿易合法化。在絕大多數中國人看來,這是個喪權辱國的條約。這個國家被迫支付高額的戰爭賠款,而這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各國勢力虎視眈眈,它們有些較為文明,另一些則極為貪婪。對公孫壽來說,他的祖國已經死了。外面的世界在召喚他。

「所以你就來到英格蘭,」福爾摩斯說道,「熟悉的惡魔比不熟悉的惡魔更好。」

「正是如此,」公孫壽說道,「在中國沒有未來。未來在這裡,在這些擊敗了中國的地方。在這裡,我過去曾經學到的經驗,還有我作為‘最白的黃種人’的身份,都能發揮作用。掌權者容忍了我的存在,即使不請自來,我也會受到招待,有點像是某種上流社會的新玩具,但我不知疲倦地順利升到了頂層——至少,是我的種族所能達到的頂層。」

「但你對我們始終心懷怨恨。所以你開了鴉片館。這是你對大英帝國的小小復仇。」

「您能為此而責怪我嗎?當我看到一個英國人因鴉片癮而墮落,因渴望而毀滅,傾盡全部家當,直至除一身衣衫外一無所有,被給我的祖國帶來如此多災難的同一種毒品打倒,難道都不容許我偷偷露出一絲滿意的微笑?」公孫壽不再掩飾自己卑劣的行為和卑鄙的動機。偽裝示人的時刻似乎已經過去了。

雙座四輪馬車繼續向前,穿過市郊沉睡中的旺茲沃思、溫布林登和莫登,而現在,福爾摩斯推測他們的目的地恐怕是公孫壽在薩里郡的住處。這個中國人在多爾金邊緣地帶有五十英畝的地產,他那攝政王時期風格的莊園別墅就坐落在「能手」布朗設計的花園群之中。

我的朋友再次猜錯了,不過這一次只錯了一部分。四輪馬車確實在別墅外停下,但只是中途停留片刻而已。福爾摩斯留在座位上,公孫壽則進了門。天邊已漸漸亮了起來,帶著濛濛薄霧。馬車伕給他們換了新馬。公孫壽回來的時候,帶著一隻鐵邊小箱子,雙座四輪馬車沿原路返回,再次駛入莊園外的鄉野。

「不遠了,」這位中國人說道,他坐下來時,將那隻箱子放在膝蓋上,「你不會再等太久。」

「在那時,」福爾摩斯向我承認,「我有點恐懼。」

「只是有點而已嗎?」我說,「如果是我,一定已經因為害怕而瑟瑟發抖了。」

「我覺得不會,」他說,「像你這麼勇敢的人會害怕?絕不會。」

他們穿過薩里郡的鄉野時,公孫壽開始談到宗教,他表示,傳統的信仰其實曲解了神的天性。

「所謂的神,」他說,「不是仁慈而全能全知的存在,不會為了表達他的愛而創造我們。這種將神擬人化的謬論,完全是因為人類渴望有個強大的父親型人物,能時常拍拍他腦袋,告訴他他幹得不錯。如今我們已馴服了蠻荒的不毛之地,能環遊世界,還將我們勘測到的一切土地都歸由我們自己主宰,而在這樣的時代裡,這種對神明的錯誤認知卻反而成了正統。倘若你回溯歷史就會發現,越是古老的年代,神就越發顯得對人類充滿敵意,漠不關心。《聖經·舊約》中的耶和華就是如此,他痛擊敵人,也讓因他之名的信徒受到瘟疫和破壞之苦,但我所指的神並不止他一個。異教徒的諸神沉湎於無盡的酒色和欺騙,絲毫不比那些崇拜他們,給他們供奉祭品和犧牲的人類好多少,但我指的也不只是他們。我所指的是更早以前的時代,當時人類才剛從洞穴裡出來,離純粹的野人不過一步之遙,而所謂的文明,不過就是由野蠻人國王統治的一些彼此交戰的封地罷了。那是大洪水之前的黑暗時代,是石器、鐵器和火的時代,如今它已幾乎不剩多少可供考古學家們挖掘、研究的了。」

據公孫壽所說,那是初神的時代,而那些神,全都實至名歸。他們是橫亙在當時的人心中的暴力和混亂的真實反照,即使在今日,他們雖已被埋葬,卻還依然活著。這些神最渴望的是征服,是掠奪,是屠戮。這些神沉醉於殺戮,人類於他們而言,與牲畜相當,至多也不過是寵物。

為了說明,他指著他們經過的土地,那兒正好有個牧羊人在把羊從羊圈裡趕出來,去露水深重的草地上吃草。「這些神不怎麼關心我們的生命,就像那個人看待他的羊群。對他來說,他的羊不過是食物和羊毛的來源罷了。它們給他提供生計,而他則會讓它們行走不便,剪掉它們的尾巴,在需要時閹割它們,而當時機來臨,就殺了它們來獲得羊肉,在做這一切時,他都不會感覺到一絲良心不安。」

公孫壽是到了英格蘭之後,才開始意識到有這些古老的神明存在的。在此之前,他完全沒有察覺到他們,因此過得十分幸福。他童年時期的那些鄉土神明,龍、精怪和號稱能帶來財富和幸運的無數討好神明的儀式,都在他從青海搬到北平時,被他拋在腦後了。到北京後,沒有任何別的信仰接掌它們的位置。因此他的生活處於信仰真空的狀態,他對此十分滿意,即便他真的想起了這些東西,那也只是出於一種變節者的恩賜心態。

然而,在倫敦,他卻發現了事實的真相:他發現諸神就在我們之間,而且只想要我們的性命,只想讓我們毀滅。在那時之前,神明於他,不過是花哨的幻想。就讓那些頭腦簡單、不學無術的人去相信他們好了。然而,偏偏就是在倫敦,這無與倫比的寶石般的城市,這帝國的心臟,這現代世界的震中所在,他的這種想法被粗暴地粉碎了。

「倫敦遠比普通倫敦人意識到的要更廣闊許多,福爾摩斯先生。廣闊得多。這是座建築在一層層原始地基上的城市,有著無數被人忽視和遺忘的角落,在那兒,舊日滲透進了新生。在羅馬人入侵併定居此地之前,倫敦就已存在。很久很久以前,大不列顛的原始部落便在大大小小的河流交匯之處形成聚落,建起他們的神廟和神龕,將仇敵和同族中不再需要之人的性命獻給他們崇拜的神明,以此舉行野蠻的祭祀儀式。你知道倫敦這個名字怎麼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