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見到陳默思是在一個夏日的午後,那時的我已經在研究生階段掙扎了兩年,再有半年就要離開學校正式畢業了。那也是我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個夏天,整個夏天我都奔波在各大人才市場,帶著厚厚一沓簡歷四處求職。
記憶裡的那天很熱,中午我在一家快餐店草草地吃了份揚州炒飯,顧不得渾身黏著的汗水,就又起身去找工作了。炎炎烈日下,漆黑的柏油路面反射出了白亮的光,連光線都扭曲了。我疾步走在人行道上,一手抱著厚厚的檔案袋,一手不住地擦拭著從額頭滲出的汗水,就連身上新買的襯衫也被汗液浸得不成樣子。我摸了摸滾燙的後腦勺,只想趕快逃離這個折磨人的地獄。
我是在一家咖啡店看到陳默思的。我剛好經過一家咖啡店,那時急急忙忙的我也顧不得喝什麼冷飲了。我剛想扭頭就走,但在這時,透過玻璃窗,我看見了陳默思,他正坐在離玻璃窗還有一排座位的位置上,身邊沒有其他人。他戴著一副墨鏡,雙眼正盯著手中的一份雜誌。我注意到這本雜誌背面有一張圖表,上面幾條紅色和綠色的折線,這應該是一份財經類的雜誌。
沒想到在這裡能遇到他,我心裡也頗為感慨。我和陳默思是大學同學,也是舍友,從那時開始,我們的關係就一直很好。不過最為關鍵的是,陳默思從大學開始,就展現了他在推理方面的天賦,不光解決了學校裡發生的一些奇異事件,甚至還協助警方破獲了一些重大案件,因此他當時沒少受表揚。我呢,與他相比就差遠了,我唯一的愛好就是看推理小說,大學四年我看的推理小說加起來少說也得超過五百本吧。但這似乎對提高我蹩腳的推理能力並沒有什麼用,風頭幾乎每次都會被陳默思這傢伙給搶了過去,不過我也不是很在意就是了。
後來有一次,我心血來潮把陳默思剛剛解決的一個案子寫成小說,發表在了網上,沒想到卻大受好評。受到鼓勵的我開始把我們之前經歷的案子整理出來,寫成了一個個短篇小說,發表在國內最為出名的推理雜誌上。每次我拿著有我作品發表的雜誌給陳默思看的時候,他都會一臉鄙視地看著我,嫌棄我的筆法有多拙劣、故事有多無趣,最後再加上一句我在小說中完全沒有把他的英俊瀟灑給表現出來的評語。儘管陳默思一直是這樣的態度,但我知道,他心裡應該是很開心的,不然他也不會私底下見到人就給推薦一下那本雜誌了——當然他只是不願當著我的面承認罷了。
畢業後,我留校讀了研,他則失蹤了一段時間,等我再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是一家心理診所的醫師了。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心理診所啥的都是幌子,他真正從事的行業是偵探。我雖然對此略感驚訝,但也能理解陳默思的選擇。後來我所知道的就是本市一些陳年舊案接連破案,雖然不清楚這其中的內幕,但我隱隱感覺和陳默思脫不了干係。我們最近的一次聯絡,就是上次1了,那次回來之後,我也把相關經歷寫成了一本小說,沒想到最後還成了我第一本出版的長篇推理小說,而且評價還不錯,出版社有讓我繼續寫下去的打算。但無可奈何的是,很快我就面臨畢業,找工作自然是頭等大事,繼續寫作的打算便擱置下來。而且在那之後,我竟再也沒有找到一次機會去看看陳默思,也不知他最近過得怎樣。不過這次竟然能在這裡見到他,也不失為一種意料之外的偶遇吧。
一想到這個,我心裡竟有些激動起來,也顧不得現在的形象有多狼狽,就站在玻璃窗外,徑直朝他揮了揮手。可不管我做出何種動作,他都沒有一點反應,急得我都快喊出來了。我在門外焦急地站了一會兒,看了一眼手錶,離下午的面試還有一段時間,想來去咖啡店裡坐一會兒應該也不礙事。想到這裡,我推開了咖啡店的玻璃門,頓時一股冷風吹打在臉上,我不由得打了個冷戰。不過很快我就適應了這種環境,空調這種東西也算得上是二十世紀對改善人類生活最有用的發明之一吧。
一進門,散去渾身的熱氣,我頓時神清氣爽了起來,只是黏在後背的襯衫讓我稍感難受。我直接走到陳默思的桌前,喊了一聲他的名字。聽到喊聲,他抬起頭將墨鏡對向了我,然後很快就把視線移開了,整個過程他手中的雜誌甚至連動都沒動過。這時前排有一個男人站了起來,朝我這裡走過來。畢竟是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兩排座位之間的間隙很窄,我側著身讓那個男人通過了。正當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認錯了人的時候,這個一直不出聲的男子終於說話了:「坐下來吧,阿宇。」
默思,原來真的是你!我一坐下來,就恨不得給他一拳。這個傢伙,我大學期間最好的朋友,同一個宿舍一起住了四年,待在一起的時間不亞於他當時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時間。就是這樣一個好到差點兒穿同一條褲衩的好夥伴,就在剛剛,竟然裝作不認識我⋯⋯不管怎麼想,都實在是一件令人難以接受的事。
陳默思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滿腔怒氣,他叫來服務員,幫我點了一杯冰咖啡,像是為剛才的事賠罪。不過我可不是這麼簡單就能被打發的。正當我要進一步發難的時候,陳默思再次開口了。
「我在監視。」
什麼⋯⋯監視?這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一個回答。我環顧了一下四周,儘管外面天氣實在太熱,可是店裡目前並沒有很多人。坐在我們前方的是一對老夫妻,他們正在面對面私語著什麼。在我左手側坐著一位年輕的母親,她身旁的育嬰車裡放著一個大概剛出生不久的嬰兒。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客人了,我仔細看了幾眼之後,並沒發現這些人中間有誰是特別的,值得讓陳默思來監視。
沉默了一段時間之後,陳默思開口解開了我的疑惑:「剛剛離開的那個男人。」說完他順手喝了一口咖啡。
剛剛離開的那個人⋯⋯陳默思這麼一說,剛才的記憶再次浮現。那個男人確實有些奇怪,大熱天卻穿著一件夾克,而且看他剛剛行色匆匆的樣子,額頭上還滲出了細密的汗水。這說明他才從外面進來,但還沒等冷氣將體溫降下來,就又這麼著急地離開了。我看向了他剛才坐的位置,服務員正在那裡收拾他剛剛留下的杯子,裡面的咖啡幾乎原封未動,而且他當時手中還拎著一個網球包大小的黑色旅行袋,看他的樣子,似乎還挺在意這個袋子的,走路的時候一直護著。這不禁讓我感到有些好奇。
「那裡面裝的是贖金。」陳默思瞥了我一眼,將馬克杯放了下來。
「什麼⋯⋯贖金?難道你的意思是,這是綁架?!」我看陳默思這一臉平靜的樣子,再次摸不著頭腦了。
陳默思將視線轉向剛剛那個男人所在的位置,說道:「沒錯,剛剛那個男人的獨生子被綁架了,綁匪要他交五百萬現金才肯放人,而綁匪選定的交贖金的地點就是這個咖啡廳。」
「那為何他剛剛又拎著那些贖金離開了?難道⋯⋯綁匪臨時又變卦了?」我問道。
陳默思搖了搖頭:「這只不過是綁匪慣用的伎倆罷了,在電話中一直更換交贖金的地點,這樣即使對方報警的話,也能最大限度地干擾警方的控制。」
「你的意思是,那個男人已經報警了?」
「沒錯。不過,如果僅僅是這樣我也不會出現在這裡了。他剛好認識我的一個朋友,聽說我很擅長處理這方面的事,就找上門來咯。」陳默思擺出了一副十分無奈的樣子。
「你不是在弄心理治療之類的嗎,難道你還在⋯⋯」我突然意識到了一點,其實他的本職工作正是偵探啊!
陳默思笑了笑:「沒錯,我一直都是這樣的啊!怎樣,偵破綁架案可是我的拿手好戲哦!」
看著陳默思這一臉嘚瑟的樣子,我竟然都不知道說些什麼才好,不禁心裡暗自苦笑。「好,那我得好好看看你怎麼偵破這次的綁架案!」我立刻給他出了一個難題。
「沒這麼麻煩,我已經知道綁匪是誰了。」陳默思看著我,一字一頓地說了出來。
「什麼?你已經知道了⋯⋯」面對陳默思突然說出的這句話,我一時有些不知所措。
「沒錯,而且綁匪就在這間咖啡廳裡。」
「咖啡廳裡⋯⋯」我再次環顧了一下整個咖啡廳,可除了我剛才提到的那些人⋯⋯「你是說,綁匪就在這些人裡面?」
陳默思點了點頭:「沒錯。而且我之所以猜綁匪就在現場,其中很大一個原因其實在阿宇你身上。」
「我?」我還是一頭霧水。
「剛剛我說綁匪臨時更換交贖金的地點只是一個伎倆,但其實這是不準確的,並不是所有的綁架都是這樣的步驟。在這次的綁架中,綁匪要求男人在進入咖啡廳後,將贖金放在自己的座位底下,之後就立刻離開。但剛剛在男人正準備放下贖金離開的時候,綁匪發來了一條簡訊,讓他帶上贖金去另一個地方。我們可以猜測一下,綁匪臨時改變交贖金的地點,究竟是為了什麼?」
「難道說是有什麼突發情況?」既然陳默思提到了,我便給出了自己的猜測。
「沒錯,這也就是我剛剛說的——因為你。如果綁匪真的是打算在這家咖啡廳裡拿贖金的話,現在他肯定就在咖啡廳附近,時時監視著這裡。等男人一交完贖金,他很快就會前來拿走贖金。但這一切都因為阿宇你的出現而被打亂了。你還記得剛剛你在咖啡廳外面做了什麼動作嗎?沒錯,你向我打了個招呼。但在遠處的綁匪看來,你很有可能是在向那個男人打招呼。畢竟我和那個男人坐的位置很近,綁匪在遠處透過玻璃窗觀察,是很難分辨出你在向誰打招呼的。如果你真的是在向那個男人打招呼的話,說明你認識那個男人,這樣的話男人就不能很快離開現場了,時間一延長,對綁匪拿到贖金十分不利。所以綁匪才臨時中斷了遞交贖金的過程,更換了地點。」
「你這麼說,好像也對⋯⋯」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對什麼對,這根本就是完全錯誤的好吧!」陳默思突然大笑了起來,我能感覺到我的臉立馬熱了起來。
「阿宇,沒想到都過了這麼長時間了,你還是這麼好騙!」
看著陳默思這毫不留情的諷刺,我也只能在心裡無奈地苦笑了一聲。在大學裡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我行我素,因為有著一個比別人聰明很多的腦袋,就經常會給予別人無情的諷刺,而這樣的物件通常都是我。當然,他也的確有這個實力這麼做。
儘管我知道,現在我的臉上肯定滿是尷尬,但陳默思這種人肯定是不會在意這些的。果然,這時他又說道:「阿宇,如果你仔細思考一下的話,就肯定不會像剛才那麼想了。你可不要忘了一點,那個男人已經報警了,綁匪要是真的想拿到贖金,怎麼會選咖啡廳這種冷清的地方,到時要是真的被發現的話,連跑都不知道怎麼跑!」
被陳默思這麼一嘲諷,我又一時無語。
「好,默思,那你的意思是,這真的就是綁匪的一點小伎倆咯?」
「沒錯,就是這樣的。」他的語氣十分肯定,「如果是這樣的話,現在就有了一個很關鍵的地方——男人一坐下就收到了綁匪的簡訊,那綁匪是如何掐好這個時間點的呢?如果綁匪僅僅是在外面觀察的話,他的第一選擇自然是讓男人挑靠窗的位置,但綁匪在電話中並沒有這麼刻意強調。所以男人就找了這麼一個靠裡的位置,如果從外面觀察的話,這裡確實是不容易被觀察到的。不管怎麼說,這都不符合綁匪的原則。如果要掐好這個時間點,綁匪中必須要有一個人待在現場,替同夥傳遞訊息!」
「這就是你剛剛說的綁匪肯定在現場的理由?」
陳默思點了點頭。
「那好,那你說綁匪又會是誰呢?」我略帶調侃地問道,因為我並不認為陳默思真的知道誰是綁匪。
「現在這裡就這麼幾個人,難道事實還不夠清楚嗎?」陳默思撇了撇嘴,把問題拋給了我。
「難道是那對已過耄耋之年的老人,還是說是那個剛生完寶寶的媽媽?」我調侃道。
「誰說綁匪就一定不會是他們?」陳默思看著我,繼續說道,「先說那對老人,你沒發現他們有什麼不正常的地方嗎,比如——他們手上的戒指?」
「戒指?」在陳默思的提示下,我把目光投了過去,漸漸聚焦在了兩位老人的手指上。沒錯,在老大爺左手的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應該是婚戒。而反觀他的老伴,與老大爺骨瘦如柴的體格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她很胖。沒想到在這麼大的年紀,她的身體竟然還能承載這麼多的脂肪。不過更重要的是,她的左手沒有戒指。
「你的意思是,他們根本不是夫妻?」
陳默思抬了一下眼角,嘴角微翹:「沒錯,這就是我說的不正常的地方。這對老夫妻這麼一大把年紀,還會來咖啡廳這種相對他們來說十分新潮的地方,說明他們本身是屬於那種樂於接觸新鮮事物的人。這樣的話,擁有共同的婚戒,對他們而言自然不是不可能。但你也注意到了,女方並沒有戴婚戒。」
「那有沒有可能是老太太今天忘記戴了?」
「不會,老太太的任何一根手指上,都沒有佩戴過戒指的痕跡。也就是說,她從來都沒有戴過什麼婚戒。老大爺手上戴有婚戒,而老太太卻沒有,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他們根本不是夫妻。」
我再次打量前面的那一對老夫妻,他們仍然坐在一起有說有笑的,看起來真的像是一對夫妻。要真是硬說他們是假扮的,我一時也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正當我十分為難的時候,陳默思突然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你還真相信我剛才說的啊?哈哈!」
「啊?」我一時有些手足無措了起來。
看著陳默思又一臉嘲諷的模樣,看來剛剛我又被他擺了一道。不過我也只能忍氣吞聲下去,畢竟這樣的事又不是一次兩次了。
「那你說,真相究竟是什麼?」
「真相啊,其實很簡單,他們真的是夫妻。剛剛我只是給你提了一個疑點,然後就順著這個疑點推理了下去。但還有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他們桌子上放著的那一束花。」
陳默思說得沒錯,兩位老人中間的桌子上,橫放著一束白色的玫瑰,仔細數一數的話,有十一朵。
「阿宇,你知道十一朵白色的玫瑰有什麼花語嗎?四個字——真愛如初。兩位老人都已經七十來歲了,正常來算的話他們結婚也有五十年了。五十年,人生能有多少個五十年,一對愛人能相守半個世紀,是多麼不容易。所以,五十年的結婚紀念日,有一個特別的稱呼——金婚。我想,今天很有可能是他們的金婚紀念日吧,所以老大爺才送了這十一朵白色的玫瑰給自己的愛人,代表著他們永世的愛情,真愛如初。」
「那⋯⋯戒指呢⋯⋯」我還是提到了這個。
「你應該注意到了吧,老太太很胖。」陳默思沒有回答我的疑問,卻提到了這個,「其實這並不是真的肥胖,而是水腫。老太太不是不想戴婚戒,而是因為身體的水腫導致她手指腫脹,根本戴不下原本那個尺寸的戒指。而且因為身體的過度水腫,她手上原本戴過戒指的痕跡也顯得不那麼明顯了。有很多原因可以導致身體的水腫,但像老太太這麼大年紀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比較嚴重的器官衰竭。」
「難道說,老太太可能已經⋯⋯」
我沒有繼續說下去,不過看陳默思的表情,大概也是這個意思了吧。我看了看對面的那對老夫妻,老大爺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逗得老太太一直笑個不停。老大爺心裡肯定很清楚,這樣的笑容他已經沒有多少機會可以看到了。所以對他來說,老伴的每一次微笑,都是上天最大的恩賜。想到這裡,我心裡不由得生出了一絲敬意。
不過這樣的話,嫌疑人就只剩下那個帶著嬰兒的媽媽了,會是她嗎?我把目光投向了陳默思。
「會是那個媽媽嗎?我猜阿宇你心裡肯定是在這麼想吧。不過這次你再好好觀察觀察,看有沒有什麼發現。」陳默思乾脆做起了甩手掌櫃,把謎題都扔回給了我。
我也沒說什麼,只是通過眼角的餘光開始細細打量這位新手媽媽。她還很年輕,也就二十多歲的樣子,看起來這應該是她第一次生孩子。剛剛足月的嬰兒乖乖地躺在一旁的育嬰車裡,一直都是睡著的狀態,圓圓的臉蛋看起來甚是可愛。就這麼一照面,我竟有點喜歡上這個可愛的嬰兒了。孩子的媽媽則在仔細地看著桌子上擺的雜誌,看封底上的圖案應該是時裝雜誌。雜誌的一邊放著一個馬克杯,裡面的咖啡所剩無幾。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一眼能注意到的東西了。
不過⋯⋯咖啡?哺乳期的媽媽能喝咖啡嗎?我開始仔細思索起來。大學在文學社的時候,我負責管理微信公眾號,時不時會推送一些日常的生活知識,所以潛移默化地也瞭解了一些。記得哺乳期的媽媽是不能喝咖啡的,咖啡中的咖啡因能通過母乳被嬰兒吸收,而咖啡因會刺激嬰兒的神經系統,引起興奮,不利於寶寶的睡眠,嚴重時甚至會傷害到寶寶正在發育中的大腦和心臟。而看眼前的這位媽媽,她喝的甚至是濃咖啡。
我把這個發現告訴了默思,他立刻就給了我讚許的目光,然後說道:「而且,一般才一個月大的嬰兒,每次的睡眠時間都是很短的。但從我兩個小時前見到這位母親後,育嬰車裡的寶寶就沒有醒過。阿宇你剛才也提到了,如果她們真的是母女的話,母乳中的咖啡因更能刺激到嬰兒了。這絕對不是正常現象。」
「你是說,她們不是真的母女?」我問道。
「沒錯,她們其實並沒有血緣關係,嬰兒只是她偽裝的道具,來幫她擺脫嫌疑用的。誰又能想到,一個帶著嬰兒的母親,會是駭人聽聞的綁匪呢?嬰兒之所以一直睡著,是因為她給嬰兒用了安眠藥,這樣就能保證不會因為嬰兒的哭鬧而打亂她的監視了。」
安眠藥⋯⋯對這麼小的一個嬰兒⋯⋯我心裡頓時升起了一股無名之火。這個女人,就算不是母親,怎麼能這麼狠毒呢!對這麼小的一個嬰兒都下得去手。我看著女人仍一臉悠閒翻看雜誌的模樣,心裡的火氣更盛了。
「等等,你彆著急,阿宇。你可以繼續看看,還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陳默思看起來倒是一點都不著急的樣子。
不過我卻沒有一點繼續看下去的心思,我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趕快抓住這個惡女人,好好地懲治一下。
默思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喝光了最後一口咖啡,將馬克杯輕輕地放在了桌子上,說:「如果我說,這個女人並不是什麼綁匪呢?」
雖然看不到自己的表情,但我知道此時我的面部一定是非常扭曲的,我甚至能感覺到面部的神經一跳一跳的。「默思,你又在耍我是不是?」我終於有些生氣了。
「別急,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的。」陳默思抬眼看了我一下,接著說道:「剛剛我們所做的一番推測,僅僅是根據咖啡和嬰兒這兩個點,其實還有其他的地方被我們忽視了。你注意到她一直在翻看的那本雜誌了嗎?看封底應該是時裝雜誌,但你應該要注意的是雜誌上本期的主題。這期雜誌的主題是兒童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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