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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容易叫人生恨,也容易招人嘲笑或是譏諷。有些最絕的譏諷,恰恰出自那些從未踏進過影棚大門的人。而有些對它嘲笑得最厲害的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天才,他們離開的時候忿忿不平,卻絕不會忘記領走最後一筆工資。而他們留下的,卻只有壞脾氣的繞樑餘香,還有一個丟給疲憊不堪的寫手去收拾的爛攤子。
好萊塢認為,所有的聰明腦瓜都遠在紐約(因為很顯然在好萊塢找不到這樣的人),然而就連這個聖邊也感染上了誇大其詞的惡習。有位電影評論家,供職於一本還算平實的知識型週刊,近來為某部劇本寫了劇評,認為這部劇本「展現了幾位天資平平卻拿著高達三千美元週薪的作者沉悶無聊到了何等田地」。我希望這位評論家不要跌破他的小眼鏡:其實半數以上的好萊塢作家去年收入還不足一萬美元,而進賬穩定且接近被他鄙視地提到的那個數目的作家更是屈指可數。至於這些作家究竟是不是「天資平平」,我不得而知。在我看來這麼一說似乎顯得當作家很容易似的。
我並不是好萊塢的腦殘粉。我在那兒工作了兩年出頭,雖然遠不足以成為權威人物,但已足夠讓我對它產生徹頭徹尾的厭倦之情。真是太不應該了。這麼一種擁有浩闊資源和神奇技術的產業,本不該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就變得了無生趣。這種藝術形式,能讓除了最好的劇本之外的其他戲劇都顯得不值一提、矯揉造作,也能讓除了最好的小說之外的其他小說顯得冗長累贅、照貓畫虎,那些並不是死鑽錢眼的電影實踐者本不該這麼快就對它生厭。一部電影的拍攝理應是一場奇妙的探險。只可惜不是。在好萊塢,拍電影就是幾個俗不可耐的自大狂圍在一起吵個沒完——他們中有人來頭不小,但幾乎所有人都只會瞎嚷嚷,而且除了搶功和自誇之外做不出什麼更有創意的事情來。
好萊塢是愛出風頭的人的天堂。但是愛出風頭的人並不創造任何東西,只會利用別人創造的東西算在自己頭上。出版商和戲劇製作人也一樣愛出風頭,但他們沾光的物件是已經制成的作品。好萊塢的這幫風頭鬼卻掌控著作品製作本身——也因此跌了它的份。因為劇本才是電影的藝術基礎,是它的根本,沒有劇本,就成就不了電影。電影的一點一滴都源自劇本,而由之派生的東西則更多是一種應用技術,無論何等精妙,在藝術程度上都無法與劇本創作比肩。然而在好萊塢,劇本都是拿薪水的寫手在製片人的監控下寫出來的——也就是說,都是僱員的作品。他們對自己的手藝沒有支配權,也沒有決策權,甚至沒有所有權,即使報酬豐厚,也幾乎沒有尊嚴可言。
我也知道,「指令碼生產」的好萊塢體系的形成,有各色各樣的經濟原因。但我對這些原因興味索然。電影燒錢——不假。搭影棚燒的是錢,可所有的劇作者燃燒的是他們的時間(也順帶燃盡了他們的生命、他們的希望,還有那些五光十色的人生體驗,儘管其中多數充滿苦痛,但正是這些苦痛,使他們走上了寫作道路)——這些也都是千真萬確的。製片人要考慮票房,還要負責專案的生死——亦是實情。導演如果犯了幾個小錯,可以倖免於難;作者哪怕遺臭萬年,也可以照樣每個星期賺到上千元——這些也都不假。但這些都不是重點。
至於這個體系為什麼存在,而且久盛不衰,我並不感興趣。我也不關心好萊塢是如何苦苦掙扎、保全聲望的,或是它拍的那些爛片吸了多少金。我只關心一個事實:這個體系導致劇本藝術無處容身,而且只要這個體系繼續存在,劇本藝術就永遠也不會出現,因為這個體系的精髓就是既要利用天才又不賦予天才存在的權利。這樣是行不通的,只會毀了天才,就像現在這樣——趁著還有幾個天才可以被毀滅。
好在天才並不多。有個愛嚼舌根子的出版商(可能是伯納特·瑟夫)說過,好萊塢作家裡面,有人一個禮拜能掙兩千美元,卻已經十年都沒什麼思想閃光點了。他這話——說得太輕:好萊塢作家裡面,有人一個禮拜能掙兩千美元,可是從來就沒有過思想閃光點,也沒有寫出過一幕值得搬上大銀幕的場景,要是指望到通俗文學市場上賣文謀生,連兩個大子兒也賺不來。好萊塢遍地都是這樣的作家,雖然薪水這麼高的沒有幾個。坦率地說,他們就是一幫沒勁透了的僱傭文人,而且他們中的大多數對此心知肚明,卻仍然忍氣吞聲地領著薪水,對這種讓自己過上了比去別處都要體面的日子的產業儘可能地心懷感激。
我相信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其實也想成為比現在更好的作家,也想變得充滿力量、正義感和想象力,憑藉文學這種富有自由職業尊嚴的藝術形式過上體面的生活。但他們無非是在痴人說夢罷了,因為這樣的夢根本沒有理由實現。而且就算有可能實現,也絕不是現在。因為讓這些作家中的翹楚(總還是有幾個特例的)傾盡全力的作品成為佳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相比之下獅子狗變身大丹犬還更有可能:音樂劇愚蠢不堪,淨是些花裡胡哨的腿踢來踢去,加上幾個夜總會的歌手,嚎上幾嗓子;「心理學」影片情節呆板,演員如泥雕木塑,而且總帶著一股揮之不去卻又不明就裡的熱切,活像青春期女學生一般嘰嘰喳喳個沒完;至於那些活潑精妙的喜劇(希望如此),裡面演員的包袱和身段同樣過時,大家手裡都得端著飲料,每逢門口必見男管家,浴缸邊上也一定要擺上一部電話機;還有史詩鉅著,男演員都像女演員反串的,而我們可愛的女明星看起來又太不諳世事了一點——要知道這個甜心半輩子都在不停地換老公啊;壓軸好戲當數那些具有深刻社會意義的電影,裡面每個人都很有思想,顯得又成熟又真誠,人生難題也總能通過冗長的投票來化解——大家一致表決,憲法神聖不可侵犯,家園聖潔不可褻瀆,而首當其衝、最為重要的,是搞好現代化廚房裝置。
這些,我親愛的讀者們,可是那些身價百萬的寶貝兒——「皇冠上的明珠」。大部分寫劇本的男男女女們絕對難以望其項背。他們貢獻出了眩目的臺詞和精妙的結構,結果只拍出了西部牛仔片、廉價的腰裡別把槍的傳奇劇、科學怪人失心瘋的恐怖片,還有充斥著哭叫的金髮美女和圓鋸嘶吼的驚悚片。寫出這些無用之材的作家,當真是不戰而敗。即使從純技術角度出發,他們的作品也因為拍攝時間倉促而註定一敗塗地。劇本寫作難就難在要言簡意賅,然後再精簡至半,卻仍顯從容自然。這樣的技術需要有試驗精神,能去掉的地方決不心慈手軟。那些劣質電影根本無福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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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說好萊塢連一個有真本事的作家也沒有。的確不多,但其他地方也一樣罕有。創造力天賦就像一種稀缺商品,斷貨的日子裡,只能苦苦等待,或是厚著臉皮模仿。很顯然,我們從已經面世的暢銷書作家裡、從銷量高達50萬本的四流歷史小說編纂者裡、從跟糖果小販無異的百老匯劇作家裡或是從慍怒的小雜誌知名寫手裡都找不出這樣的天才,那麼也就沒有理由指望從躲在大銀幕背後默默無聞的苦力們中間找到了。
在我看來有意思的地方無關好萊塢天才作家數量的多寡,而是他們的天才被允許創造的價值少到了何種程度。值得玩味——卻也不難料想,如果你接受作家是花錢僱來寫劇本的這個前提的話。其理論在於,作為作家,他們擁有特定的天賦,也接受過寫劇本方面的訓練,但卻不能讓他們獨立工作,也不給他們任何決策權——其理論又在於,他們僅僅是作家而已,對怎麼拍電影一無所知,既然不知道怎麼拍電影,也就不知道怎麼寫劇本——必須讓製片人來告訴他們該怎麼寫。
說到製片人,我還想給他們留幾分薄面。雖然我和他們打交道的時候並沒有這麼客氣,但是畢竟,他們也只不過是這個體系的奴隸罷了。而且,「製片人」這一說法的定義十分模糊。有些製片人的確位高權重,但也有些比辦公室助理強不了多少,還有一些——我相信為數不多——薪水還不如手下的作家高。甚至有人說,在好萊塢一個大型製片廠裡也有還不如作家混得好的製片人,不僅賺得不如作家多,聲望、分量和審美能力也都比不過作家。當然了,在那麼大的製片廠裡,所有無法解釋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且壓根沒人會注意。
以我的觀點來看,製片人的個人素質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他們中間有些是能人,待人也很親切,但也有些素質沒那麼高,道德品質跟一頭山羊差不多,審美趣味僅限於老虎機,行為做派就像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商店巡視員。但是說到劇本寫作,就是製片人說了算了,作家要麼跟他沆瀣一氣,服從他的想法(如果有的話),要麼被一腳踢出去。這就意味著不管從人格上還是審美角度,作家都是製片人的從屬者。如果長期接受這樣的安排,哪怕是一個好作家,也會失去使其成為好作家的特質,消磨思想的鋒芒,一點點變成同謀者而不是創造者,成為巴結順從、隨聲附和的熟練工人,而不再是富有原創思想的匠人。
不管制片人在作家心裡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其實也都無關緊要。製片人可以隨意修改、摧毀或是無視作家的作品,這個事實會讓作品在構思階段就先天不足,後天執行階段也會變得機械呆板、了無生趣。如果完美作品是由權威機構的武斷決定來定義的,那麼任誰也不可能產生寫出完美作品的衝動。那些從內心深處、從無盡孤獨中誕生出來的東西,如何入得了馬屁精委員會的法眼?那些成就了文學作品的靈動的要素,在又臭又長的劇本策劃會上是決計活不下來的。好萊塢作家按照要求和規定被迫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著自己的作品,形同刮骨,無止無休。這樣的作品中,哪裡還有什麼文字、情感或是情勢魔力可言?有些僅存的魔力,憑藉另一種更為稀有的魔力,還偶可得見,頑強地活了下來,被搬到了大銀幕上,沒有怎麼被糟蹋。正是因為還有這樣罕見的奇蹟存在,好萊塢屈指可數的幾位好作家才忍住沒有自尋短見。
好萊塢沒有權利期待這樣的奇蹟,而且也不配擁有那些讓奇蹟發生的人。好萊塢關於如何成就好電影的想法非常幼稚無知,就像用侮辱和漠視對待寫作天賦一樣。耗費上百萬美元去包裝被優秀作家嗤之以鼻的劇本,這就是好萊塢所謂的「生產價值」。在好萊塢看來,拍攝一部具有回報價值的電影就是找個只會做兩個表情的漂亮小妞兒換上18套衣服,或是搞來一個萬人迷「男神」,帶著一副永遠酒醉不醒的樣子,加上六招早已過氣的表演技巧,體型像保鏢,腦子像特種兵。好萊塢滿懷愛意精心創作出來的,就是這些影片。真正的好電影恨不得乘其不備,從後面一巴掌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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