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知道他叫什麼,對於一個警察而言,他的身量過於矮小單薄,不過他的確是個警察,一半是因為他人在那兒,一半是因為他從桌子一側探過身體去取牌時,我能看見他腋下的皮槍套以及一支警用點三八口徑手槍的槍托。
他的話不多,不過每當他開口,就會發出迷人的聲音,一個溼潤柔軟的聲音。他的微笑溫暖了整個房間。
「好牌,」我看著撲克牌對面的他。
我們正在玩雙人坎菲爾德牌,或者說是他在玩。我只是在那兒看著他,看著那小巧潔淨的手伸過桌子,摸了張牌,然後輕巧地移開,放在邊上。他摸牌時,稍稍噘起雙唇,哼著不成調的曲子,聲音低沉而柔和,就像是一臺對自己能力還未有十足把握的新引擎。
他微微一笑,將一張紅九放在一張黑十上。
「你業餘時間做些什麼?」我問他。
「我經常彈彈鋼琴,」他說。「我有一架七英尺的斯坦威鋼琴。彈的最多的是莫札特和巴赫的曲子。我有一點老派。大部分人覺得那些曲子很沉悶。可我不覺得。」
「絕好的牌,」我說著,將一張牌放在旁邊。
「你會驚訝,莫札特的一些曲子有多難,」他說。「當你聽人出色地彈奏時,會以為很簡單。」
「誰能出色地彈奏?」我問。
「施納貝爾。」
「魯賓斯坦?」
他搖搖頭。「太沉重。太情緒化。莫札特只是音樂。不需要演奏家的詮釋。」
「我打賭,很多跟你談過的人一定會認罪,」我說。「喜歡這份工作嗎?」
他移開另一張牌,略微彎曲一下手指。他的指甲發亮,但很短。你看得出他是一個喜歡活動雙手,用雙手做些細微動作的人——這些小動作沒有任何特殊含義,猶如天鵝絨一般順滑輕盈。它們令他有一種能優雅處理微妙關係的感覺,但絕非軟弱。莫札特,好吧。我看得出來。
此時大約是五點三十分,紗窗外的天空露出了曙光。角落裡的卷蓋式書桌關上了蓋子。這還是我前一天下午來過的房間。桌子的盡頭擺著方方正正的木匠鉛筆——海灣城的馬格拉尚警探把它丟向牆壁後有人撿起來放回了原處。克里斯蒂·弗倫奇坐過的扁平桌子現在已經積滿了菸灰。一個抽過的雪茄蒂附著在一個玻璃菸灰缸的邊緣。一隻飛蛾圍繞著頭頂那盞有垂繩開關的電燈直轉——燈上覆著的白綠色玻璃罩現在還可以在鄉間旅館裡看見。
「累了嗎?」他問。
「累趴下了。」
「你犯不著把自己捲進這些精心策劃的陰謀中。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必要。」
「沒必要向一個男人開槍嗎?」
他的臉上泛起了那溫暖的微笑。「你從沒向人開過槍。」
「你憑什麼這麼說?」
「常識——加上很多在這裡坐陪的經驗。」
「我猜你的確喜歡這份工作,」我說。
「這是夜班。白天我可以練琴。我已經幹了十二年了,見過許多有趣的人進進出出。」
恰在此時,他又抽出一張a。我們幾乎又成了死牌。
「很多人招供嗎?」
「我不記錄口供,」他說。「我只是負責營造氣氛。」
「為什麼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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