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們來幫你想,」德加莫說,「我們帶你去幾英里外的山上,到了那兒,你可以靜一靜,看幾眼星星,好好想。你會統統想起來的。」

矮子說:「那邊不是說話的地方,中尉。我們為什麼不直接回局裡,按規章制度辦事?」

「去他的規章制度!」德加莫說。「我喜歡這傢伙。我想跟他來一次愉快的長談。稍微勸勸他就好了,矮子。他只是害羞罷了。」

「我完全不想那麼做。」矮子說。

「那你想怎麼做,矮子?」

「我想回局裡去。」

「沒人攔你,小子。你想走著去?」

矮子沉默了一會兒。「沒錯,」最後他輕聲道,「我想走著去。」他開啟車門,邁上路緣。「我想你該知道我得把一切都報上去吧,中尉?」

「對,」德加莫說,「告訴韋伯我正找他呢。他下次買漢堡,就別算我一份了。」

「我聽不懂這一套。」那小個子警察說。他用力關上車門。德加莫踩下離合器,發動引擎,沒過兩條橫馬路就開到了四十邁。進了第三個街區開到五十邁。上了大道他放慢速度,向東轉,緩緩游弋,不再超速行駛。兩邊間或有遲歸的車輛,但總體說來,世界處在清晨寒冷的寂靜之中。

過了一會兒,我們出了城,德加莫開口道:「聽聽你怎麼講吧,」他輕聲說,「也許我們能把事情弄明白。」

車攀上一道長長的山坡,又一點一點開下山岡,道路在退伍軍人醫院那一塊塊庭院似的場地間蜿蜒。那座高聳的三重枝形電燈在夜晚飄來的海灘霧氣裡散著光暈。我開口了。

「夜裡金斯利來了我的住處,說接到他妻子的電話。她急需錢。他們要我把錢帶給她,不管她到底怎麼了,先幫她擺脫麻煩再說。我的想法有點不一樣。他們告訴她怎麼認出我來,而我要在一個鐘頭過十五分的時候到第八街和阿奎羅街的孔雀酒吧見她。隨便哪個鐘頭。」

德加莫緩緩道:「她要逃跑,那就說明她做了非跑不可的事,比如殺了人。」他輕輕抬起手,又讓手重新落到方向盤上。

「他們接到她電話好幾個鐘頭後,我去赴約了。他們告訴我她頭髮染成了棕色。她經過我身邊,出了酒吧,但我並不認識她。從沒見過她真人。我只見過她一張看起來很不錯的快照,雖然拍得不錯,但跟真人還是不太像。她讓一個墨西哥小孩兒喊我出去。她想要錢,不想談話。我要她講出真相。最後她眼看沒法守口如瓶,便告訴我她住在格蘭納達公寓。她讓我等上十分鐘再跟去。」

德加莫說:「好騰出時間安插打手。」

「確實有個打手,但我吃不准她是否知情。她不想我過去,不想說話。但她應該知道不聽到一些解釋,我是不肯交出錢來的,所以她的不情願有可能是假裝的,想讓我覺得自己正掌控局面。她很能裝。我早發現了。不管怎樣,我過去了,我倆也談了。她講的盡是廢話,直到我們談起萊弗瑞遭槍殺的事。她一下子思路清楚得要命。我對她說我準備向警方告發她。」

韋斯特伍德村漸漸隱沒在我們的北面,除了一家通宵加油站和遠處公寓樓窗戶裡的零星燈光,盡是黑暗。

「於是她拔出槍,」我說,「我想她是當真要開槍,可她離我太近了,我便一下夾住了她的頭。正當我倆扭打在一起時,有人從一塊綠簾子後面走了出來,狠狠給了我一下。我醒過來時那女人已經死了。」

德加莫慢慢地說:「你有沒有看一眼打你那人的樣子?」

「沒有。我感覺到,或者說略略瞄到那是個男人,塊頭很大。這東西在沙發床上,跟衣服一塊兒。」我從口袋裡抽出金斯利那條黃綠相間的圍巾,往他膝蓋上一掛。「我看到金斯利昨晚早些時候戴著呢。」我說。

德加莫低頭看著圍巾。他把圍巾拿到儀表盤燈下。「這東西一時半會兒忘不了,」他說,「猛地跳出來,扎眼得很。金斯利,嗯?好,難以置信。後來呢?」

「有人敲門。我頭還暈著,不大清醒,還有點慌張。我渾身溼淋淋都是酒,鞋子和外套都被扒了,那副樣子外加身上的氣味,沒準真有點像扯掉女人衣服再勒死她的那種人。所以我爬浴室窗戶跑了,儘量把自己弄弄乾淨,往後的事你都知道了。」

德加莫說:「你爬進去後幹嗎不靜靜躺著?」

「有什麼用呢?我想哪怕是貝城的警察也用不了多久就能發現我逃走的路線。要說還有一線生機,我就該趁他們還沒察覺,趕緊走。要是那兒沒有認識我的人,我還是有很大機會逃出那樓的。」

「不見得吧,」德加莫說,「但你這麼想我能理解,試試總沒損失。那你認為這裡的動機是什麼?」

「金斯利為什麼要殺她——如果確實是他乾的?這不難回答。她欺騙了他,給他帶去很多麻煩,危及他的事業,眼下她又殺了個男的。另外,她有錢,而金斯利想娶另一個女人。他可能擔心她能靠錢逍遙法外,就此拿他當了笑柄。即便她逍遙不了,吃官司,她的錢金斯利還是一分都沾不上邊。他必須跟她離婚才能擺脫她。這裡頭殺人的動機多得是。而且他發現有機會讓我當替罪羊。雖然難以成功,卻能造成混亂和拖延。要是兇手都覺得自己會敗露,也就沒那麼多命案了。」

德加莫道:「依然有可能是別人乾的,完全沒想到的某個人。就算金斯利真去見過她,兇手還是可能另有其人。萊弗瑞也可能是別人殺的。」

「你喜歡那樣想也可以。」

他轉過頭來。「我根本無所謂喜歡。但要是我破了這案子,就能應付局裡的指責。要是破不了,我就只好求人帶我出城了。你說我笨。好吧,我是笨。金斯利住哪兒?我有一項本事就是知道怎麼讓人開口。」

「比弗利山莊卡爾森路965號。你往北轉,開到那排小丘,過五個街區就是。他家在左邊,就在日落大道下面。我沒去過,但知道門牌號的順序。」

他把那條黃綠相間的圍巾遞給我。「先塞你口袋裡,到時一下甩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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