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自白書 續

裝有象棋棋盤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屜裡。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後將桌子的位置儘量擺偏。必須讓其他人進入「客廳」,那人將會成為目睹徐銘義活著的有力證人。按照計劃,那個證人將端著咖啡壺,來到客廳的圓桌旁。

我將咖啡杯洗淨,放在圓桌上,然後向裡屋望去。裡屋——也就是臥室,擺在那裡的方桌一端被牆擋住,站在圓桌旁無論如何都是無法瞧見的。也就是說,「白宮」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銘義下象棋的人是誰。總之,她所能確認的就只有背對著她的徐銘義正在和人下象棋這一事實。

準備完畢。牆上的電話號碼一覽表中記有「白宮」的號碼。我模仿徐銘義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將聲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轉動門上的鑰匙,將門開啟。在「白宮」的女招待來之前,若有其他人進來,我就完了。不過,一切都是賭博,只能碰運氣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經回去了,徐銘義不是說很少會有客人來嗎——我明顯感覺到渾身冒汗。我一邊用顫抖的手擺弄象棋棋子,發出「啪啪」的聲音,一邊等待。我覺得已經等了很久,但手錶指標顯示,其實只過了不到五分鐘。「白宮」就在公寓旁邊,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來了咖啡。

「白宮」的女招待進入房間後,我終於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離開後不久,外面便響起了九點的報時聲。這也在我的計算之中。該做的都已做了。我將紅色套衫重新穿回屍體身上,這費了我不少時間——看來我果然還是很驚慌的。然後,我摘下頭上的繃帶塞進口袋,拿起客廳圓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將門悄悄地開啟一條細縫,一邊脫鞋一邊窺視走廊——空無一人。於是,我躥出門去,從走廊拼命跑到後門,一頭衝進了巷子。來到大街上後,我才想起應該穿鞋,大衣也還被我抱在懷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終於結束了——我將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鐵絲。還沒結束,必須把鐵絲扔掉。而立交橋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歸屬。

除旅行提包遺失外,計劃大體已經完成,我也鬆了口氣……不對!我想我當時一定臉色大變。我突然想起,我忘記在手提保險箱裡亂翻一氣,好裝作是小偷所為。不,這個並不重要。但是,在我離開時,那個手提保險箱的箱蓋應該是開著的,而當我過了十分鐘左右回去後,看到箱蓋已經合上了——我當時果然太過驚慌了,竟然沒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長舒一口氣時,才終於想了起來。箱蓋的確是合上的!我的雙腿突然顫抖起來。箱蓋不可能自動合上,也不可能有風吹進那個房間。是因為門的開閉嗎?不會,我應該已儘量做到悄無聲息。自然,也沒有地震發生。很明顯,在那十分鐘裡,有人進入了徐銘義的房間。不用說,那人肯定已經發現了徐銘義的屍體。

那個夜晚十分寒冷,我卻一邊走,一邊用手帕擦汗。我當時走路的姿勢必定十分難看。我心跳得厲害,簡直像要蹦出胸口,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緩腳步,卻突然覺得難以忍受,不由自主地邁開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責備自己……屍體在遇害之後立刻便被發現了,兇手就是在發現者來之前離開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聰明,卻反受其害,故意讓管理員看到我的模樣更是決定性的失敗之舉。沒錯,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著走著,心中開始生出一絲希望。根據我的手錶顯示,我回到五號房間是八點四十一分。而在我喬裝打扮、叫來「白宮」的女招待,然後收拾好繃帶和套衫,最後離開五號房間時,我那慢了五分鐘的手錶顯示的是九點整。就算我第一次離開時前腳剛走,那位不明人士x後腳便到,從屍體被發現到我第二次離開的時間,無論如何都不會超過二十分鐘。那麼,從我離開到現在又過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錶——九點十五分。雖然比實際時間慢了五分鐘,但我的計算與幾點幾分無關,而與時間的量有關。也就是說,從屍體被發現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個多小時,但我卻沒有聽見任何警車或救護車刺耳的警笛聲。說不定那個不明人士x是個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總覺得這個猜測是正確的。我在心中祈禱,希望x存在這方面的弱點,如此一來,他就會保持沉默。

當晚,我一直開著收音機,新聞中始終沒有出現關於殺人事件的報道。翌日,到了新聞時段,我帶著半導體收音機出了門,邊走邊認真地聽新聞。我愈發確信x是一個樑上君子,因此便逐漸冷靜了下來。

前一天我便已經將徐銘義的請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約定三點在我的辦公室會面。到了三點,席有仁準時抵達,我給徐銘義打了無數次電話,始終無法接通。最後,我撥通了「鷗莊」的電話。接電話的是管理員,我就託他帶話。管理員一口答應下來,這也說明,徐銘義的屍體尚未被正式發現。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殺人的經過,第二次則更為簡單,因為我已有過切身體會——不能太玩花樣,最好做得乾淨利落。

田村曾是朝日產業的員工,與我一同在出口部門工作過。因此,他知道我並不是銀行的原董事長,而是董事長的秘書。對我而言,他也是一個不能和席有仁見面的人。孰料,我們卻再次相遇了。他遵從政治家叔父的命令,帶來了邀請席有仁的請柬。據說,他也會出席招待席有仁的宴會。事情很棘手。他以前曾在中國待過一段時間,因此會說一些中文。其人為人輕浮,又習慣用十分拙劣的中文與中國人交談,而且極為健談,特別是在飲酒之後……

既然殺了徐銘義,我已經是騎虎難下。起初,我也考慮過收買田村的可能性。他不停地跟我囉唆,說他正被女債主討債,被追得焦頭爛額——「我現在在幫叔父做特殊工作,很快就能賺到五十萬(日元)。不過,一開始還是得老老實實的,所以很無奈。」於是,我提議以三個月為限,借給他五十萬日元。他當然歡天喜地地乖乖上鉤了。我指定了地點和時間,約好給他現金,當然又另外叮囑,叫他絕對不能外傳,他表示會寫好借據再去。

收買田村是很危險的。他是一個卑鄙的人,一旦抓住別人的弱點,恐怕就會糾纏不休。我手頭有一瓶未喝的威士忌,大約一年前別人送的。我在其中加入氰酸鉀,並帶到了約定的地點。田村是一個好酒之徒。

在約定地點,我將五十萬日元和那瓶威士忌一同交給了田村。他那般好酒,或許在回去的計程車中就會喝下摻有毒藥的威士忌,昇天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當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他都抗拒住了威士忌的誘惑。回去後,田村將五十萬日元還給了等候良久的女債主。處理完身邊瑣事後,他才踏上了通向另一個世界的道路。這對他而言,委實不易。

我雖然除掉了兩個知道我不是李源良、並且意圖接近席有仁的人,但沒想到,又有一個人出現了——便是李源良的侄女,喬玉。她在美國留學時,曾見過正在視察旅行的席有仁。多年以前,喬玉在信中曾向她的伯父彙報過此事。我只將李源良的死訊通知了喬玉一人,因為她說結婚後打算一直留在美國,卻沒想到她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了。而且,在見我之前,她已經和你見過面了,我想她應該已將我的真正身份告訴了你。從你方才的目光中,我能清楚地看出這一點。又或者,你在問她之前便已知道,因為你帶來了那個象棋棋子。

你給了我寬裕的時間,我要謝謝你的厚意。而且,你還給予了我信任。我想,對你而言,要告訴我喬玉住在哪家旅館,是需要作出相當大的決斷的。因為我很有可能會帶著鐵絲或氰酸鉀前去那家旅館……然而,你卻凝視我的眼睛,說出了旅館的名字……或許你從未放鬆警惕,但請放心,我這次要解決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

正如開頭所言,我之所以寫這封信,是希望在將來有人被冤枉時能夠起到作用。承你厚意,希望在那之前不要將此信公開。請原諒我屢次厚顏無恥地提出請求,但我希望能以李源良的名義舉辦我的葬禮,因為那些人們一直以為屬於李源良的業績和性格,事實上,都是屬於我的。我不知道你是會否同意,總之,一切就拜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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