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告訴我辦這個案子的人是哈肯和貝格。在他們離開偵探會議室時,我逮住了他們。貝格是個一臉雀斑的大塊頭,跟聖伯納幼犬一樣友善,不過沒它聰明。瘦高個的偵探哈肯看起來沒那麼好玩,不過他憂心忡忡的瘦削臉龐後面的大腦,是這個組的智囊。
「趕時間?」我問。
「下班的時候都這樣。」貝格說,他的雀斑臉隨著笑容皺了起來。
「有事嗎?」哈肯問。
「我想要曼因案子的報告,如果有的話。」
「你要參與?」
「對,」我說,「是為了幫曼因的老闆——古根。」
「那你倒可以幫得上我們的忙。曼因為什麼會有兩萬塊現金?」
「明天早上告訴你們。」我答應道,「我還沒見到古根呢,約了他今天晚上見面。」
我們一邊說話,一邊進了會議室,那兒的桌椅擺放得像學校裡的教室。六個偵探散坐在裡面寫報告。我們三個圍坐在哈肯的桌子旁,瘦高個偵探開口了:
「曼因星期天晚上八點從洛杉磯回家,錢包裡有兩萬現金。他是南下幫古根賣貨的。你去查查他為什麼有那麼多現金。他告訴他太太,他是跟一個朋友從洛杉磯開車回來的,但沒說是誰。他太太大概十點半上的床,他一個人在客廳裡看書。那些錢擱在棕色錢包裡,一共兩百張百元大鈔。」
「到那時為止,沒什麼問題。他在客廳看書,她在臥室睡覺,房子裡就他們兩個人。突然她被一陣吵鬧聲驚醒了,跳下床跑進客廳,只見曼因正和兩個男人打成一團,其中一個高大壯碩,另一個小巧玲瓏——身材有點像女人。兩人臉上都蒙了黑手絹,鴨舌帽拉得很低。」
「曼因太太出現時,小個子放開曼因,抓住了她,用槍指著她的臉,要她不許動。曼因還在和那個男的撕扯,他手裡已經抓到槍,可那混混抓住他的手腕,想把槍奪走。沒兩下他就得逞了,曼因的槍掉在地上。混混拿出自己的槍威脅他,然後彎腰去撿地上那一把。」
「當那個男人彎腰時,曼因壓在了他身上。他把那人的槍撞脫了手,不過撞出去時,那傢伙已經撿到地上那把——曼因掉的那把。他們在那兒滾了兩秒鐘。曼因太太沒看到經過,就聽到砰的一聲,曼因倒了下去,背心中彈的地方燒起來,打中心臟了,他的槍在戴面具的男人手裡冒著煙。曼因太太昏了過去。」
「等她醒過來後,除了她自己和她死去的丈夫,房子裡一個人都沒有。他的錢包不見了,槍也不見了。她昏迷了半個鐘頭,這個我們知道,因為還有其他人聽到槍聲,可以告訴我們時間,雖然他們不知道是從什麼地方傳來的。」
「曼因的房子在一幢八層樓的六樓。大樓的隔壁,也就是十八大道的轉角,有一棟兩層樓——樓下是小賣店,樓上是店主住的地方。這兩棟建築後面是一條窄窄的後街,或者說一條小巷子。基本情況就是這樣。」
「肯尼是那條線上的巡警,他當時正沿著十八大道往下走。他聽到了槍聲,聽得很清楚,因為曼因的房子就在小賣店的上方,不過肯尼沒法馬上確定槍到底是在哪兒響的。他在街上來來回回找了一陣,浪費了不少時間。等他搜到小巷時,那兩個傢伙已經跑了。不過肯尼發現了作案痕跡:他們把從曼因那兒搶來又幹掉了他的那把槍丟在了小巷裡。但是肯尼沒看到他們,也沒看到任何嫌疑人。」
「話說回來,從曼因住的那棟樓三層大廳的窗戶能夠很容易地跳到小賣店那棟樓的屋頂。只要不是瘸子,誰都可以過去,不管是進還是出,而且那窗戶從來不鎖。從小賣店的屋頂到後街也一樣簡單。那兒有根鑄鐵水管、一扇深窗、一扇鉸鏈笨重的門,外加一把可以上下後牆的固定梯子。貝格和我都從那兒爬上去了,汗都沒出。那兩個人有可能就是這麼跑掉的。我們有把握,因為在小賣店的屋頂我們找到了曼因的錢包——當然是空的,還有條手絹。錢包的四個角有金屬包邊,手絹夾在了一個角上,混混把錢包扔掉時跟著掉出來的。」
「曼因的手絹?」
「女人的——一個角上有個字母e。」
「曼因太太的?」
「她叫阿格妮絲,首字母不是e。」哈肯說,「我們給她看了錢包、槍、手絹。她說前兩樣是她先生的,但手絹她沒見過。不過她知道手絹上灑的是什麼香水——心之慾。而且根據這個,她說臉上蒙著手絹的小個子可能是女的,她本來就說過那個人的身材像女的。」
「有沒有指紋之類的?」我問。
「沒有。菲爾斯查過曼因家裡、窗戶、屋頂、錢包和槍,一個也沒有。」
「曼因太太認得出他們嗎?」
「她說她認得出小個子那個,可能吧。」
「關於這兩個人有什麼線索嗎?」
「還沒有。」我們向門口走去時,瘦高個偵探說。
到了街上,我告別了兩位偵探,出發去韋斯特伍德公園附近的布魯諾·古根家。
這個稀有古董珠寶商是個衣著考究的小個子男人。他的晚餐外套腰部收得很緊,墊肩又高又尖。頭髮、八字鬍和下巴上修成鏟子形的山羊鬍都染成了黑色,還抹著油,和他尖尖的粉紅指甲一樣光亮。我不會花哪怕一分錢,賭他五十歲的臉上現出的顏色不是靠胭脂。他從書房裡一張深深的皮椅中站起來,走過來伸給我一隻軟軟的溫暖的手,和孩子的差不多。他的頭歪向一邊,微笑著對我鞠了一個躬。
接著他把我介紹給他太太。那女人站都沒站起來,只是在桌旁的位子上點了點頭。很明顯,她的年齡也就是他的三分之一——十九歲,一天都不會多,而且看起來更像十六歲。她個子和他一樣小,橄欖色的臉上有兩個酒窩,圓圓的棕色眼睛,塗著口紅的豐滿嘴唇,氣質像玩具店櫥窗裡的名貴娃娃。
布魯諾·古根花了些時間跟她解釋我和大陸偵探社的關係,說他花錢請我是為了幫警察查出殺害傑弗裡·曼因的兇手,並找到丟了的兩萬塊錢。
她小聲說:「哦,噢!」語氣裡一點興趣也沒有,然後起身說,「那我就回避一下好了,好讓你們——」
「不,不,親愛的!」她先生朝她搖了搖他粉紅的手指頭,「我沒有不能讓你知道的事。」
他可笑的小臉猛地扭過來看著我,頭往旁邊一歪,咯咯地笑著問:「夫妻之間應該沒有秘密,是吧?」
我假裝同意。
「親愛的,」他跟他重新坐下來的太太說,「我知道你對這件事的興趣和我一樣大,因為我們對親愛的傑弗裡的感情是一樣深的,不是嗎?」
她重複道:「哦,噢!」語氣和先前一樣了無興趣。
她先生轉向我,充滿期待地問:「現在進展如何?」
「我見過警察了,」我跟他說,「他們告訴了我故事梗概,你還有什麼補充嗎?新訊息?你沒跟他們說過的事情?」
他猛地把臉轉向他太太。「有嗎,親愛的伊妮德?」
「我什麼也不知道。」她答道。
他咯咯笑起來,朝我扮了個愉快的鬼臉。
「就是這樣,」他說,「我們什麼也不知道。」
「他週日晚上八點回到舊金山——就在他遭到搶劫並遇害前三個小時,身上帶了兩萬塊,都是百元大鈔。他拿那些錢幹什麼?」
「那是客戶付的錢,」布魯諾·古根解釋道,「洛杉磯的納撒尼爾·奧希爾維先生。」
「可為什麼是現金?」
小男人化了妝的臉皺起來,精明而且得意揚揚。
「小把戲,」他揚揚自得地承認道,「你也可以說是幹這行的花樣。你知道分類收藏家嗎?嗯,這可是一門學問!聽好了,我弄到一個早期希臘手工做的寶石三重冕,更準確地說——‘據說’是早期希臘手工做的,而且‘據說’是在俄羅斯南部靠近敖德薩的地方發現的。這兩個‘據說’有沒有事實根據我不知道,不過那三重冕是真的很美。」
他咯咯笑著。
「我有個客戶,洛杉磯的納撒尼爾·奧希爾維先生對這類古玩很感興趣,但他是出了名的吹毛求疵。這些東西的價值,你知道的,絕對讓你花的每一分錢都物有所值。要是我把它當普通貨出手的話,我估計這頂三重冕現在最少也值一萬元。可你能把很久以前為某個無名的塞西亞國王定製的王冠叫做‘普通貨’嗎?肯定不能。我們把它仔細地捆在棉花裡,小心地包好,傑弗裡則把它帶到洛杉磯給奧希爾維先生過目。」
「王冠是怎麼到了我們手裡的,傑弗裡是絕對不會說的。不過他會暗示有過一系列的騙局、走私、暴力和違法,所以一定要守口如瓶。對真正的收藏家來講,這才是真正的誘餌!他們只看得上難以入手的東西。傑弗裡是不會說謊的,肯定不會,老天爺可以作證,那是不道德的!不過他會提供很多暗示,而且拒絕接受支票——斬釘截鐵地拒絕!不收支票,親愛的先生!不能留下讓人查得著的物證!要現金!」
「不過是個小把戲,你看出來了,但這有什麼危害呢?奧希爾維先生肯定要買下這個三重冕,我們的小伎倆不過是吊吊他的胃口罷了,他會因此增加更多樂趣的。再說了,誰又能說這頂三重冕不是真品?如果它是真品的話,傑弗裡的種種暗示就是真的了。三重冕賣了兩萬塊錢,這就是為什麼可憐的傑弗裡手裡會有那麼多現金。」
他朝我揮了揮一隻粉紅色的手,精力充沛地點了點他染過頭髮的腦袋,然後總結道:「就這些了!」
「你們知道曼因回來了嗎?」我問。
珠寶商笑得好像我的問題撓到了他的癢處。他轉過頭去,讓那笑容對著他太太。
「伊妮德親愛的,我們知道嗎?」他把問題拋給他太太。
她撅撅嘴,聳聳肩,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
「我們最早聽到他回來,」古根把這些身體語言翻譯給我,「是星期一早上,聽到他死訊的時候。我的小鴿子,是不是?」
他的小鴿子嘟囔道:「是的。」然後離開椅子說道,「不好意思,我可以走了嗎?我有封信得寫。」
「當然,親愛的。」古根告訴她,並跟我一起站起來。
她向門走去時從他身邊擦過。他的小鼻子在染過的八字鬍上動了動,眼睛轉了轉,看來好像狂喜狀態中的小丑。
「多誘人的味道啊,寶貝!」他歡快地喊道,「簡直是來自天堂的味道!簡直是嗅覺的最大享受!它有名字嗎,親愛的?」
「有。」她在門口停下腳步,沒回頭。
「叫什麼?」
「心之慾。」她臨走時回答道,還是沒回頭。
布魯諾·古根看著我,咯咯地笑起來。
我又坐下來,問他對傑弗裡·曼因瞭解多少。
「什麼都知道,沒有不知道的。」他向我保證道,「從他還是個十八歲的小夥子開始,十二年來,他就一直是我的左右手。」
「嗯,那他是什麼樣的人呢?」
布魯諾粉紅色的手心向上攤開。
「人都是什麼樣的呢?」他問自己的掌心。
這話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所以我沒回應,耐心等著。
「這麼跟你說吧,」小男人開口道,「傑弗裡有我在這一行的眼力和品位。除了我以外,我看沒人比得上傑弗裡的判斷力。而且,說實話——你聽好了,可不要讓我的話在這一點上誤導你——傑弗裡有我所有鎖的鑰匙,我什麼事情都不瞞著他。如果他可以活得長一點,他會一直保持這個地位。」
「不過——有這麼個‘不過’——他的私生活只能用混亂來形容。他喝酒、賭博、亂搞、大手大腳。老天爺啊,他可真會花錢。這麼說吧,在喝酒、賭博跟亂搞上,他簡直就是紈袴子弟,一點兒也不知道省錢。他繼承來的錢,還有結婚時他太太帶過來的五萬——五萬多——都被他花光了。還好他有保險,否則他太太現在可真是一分錢也不剩了。唉,他真是名副其實的赫利奧加巴魯斯,那傢伙!」
我走時,布魯諾·古根把我送到了前門。我說了句「晚安」,然後走下石子路,到了我停車的地方。當晚天很晴,也很黑,沒有月亮。高高的樹籬聳立在古根的房子兩邊,像兩座牆。在左邊的陰影裡,有一塊幾乎看不出來的暗灰色,呈橢圓形,有一張臉大小。
我上了車,發動引擎把車開走,拐到第一條橫街裡,停好這個大傢伙,又下車走回古根的房子。我對那個臉大小的橢圓形很好奇。
到了轉角時,我看到一個女人從古根家的方向朝我走來。我小心翼翼地後退到一扇大門突出的磚頭拱壁前,縮身躲了進去。
女人過了街,走上車道,走向停車線。我只辨認得出她是個女人,別的什麼也看不出來。她可能是從古根家出來的,也可能不是。我在樹籬笆上看到的可能是她的臉,也可能不是。這就跟丟硬幣猜正反面一樣。我猜了是,所以跟著她走上車道。
她的目的地是停車線那邊的一家雜貨店,去找電話。她在那兒待了十分鐘。我沒進店裡,也沒試著偷聽。待在街對面,能清楚地看她幾眼,我就滿足了。
她大概二十五歲,中等身材,長得很結實,淡灰色的眼睛底下有不明顯的眼袋,鼻子厚厚的,下嘴唇有點突出。她的棕色頭髮上沒戴帽子,全身裹在一件長長的藍色披風裡。
我從雜貨店跟著她到了古根家,她從後門進去了。
可能是僕人,不過不是晚上為我開門的那個女僕。
我回到車上,向著城裡我的辦公室開去。
「迪克·弗利在忙什麼嗎?」我問費斯克——大陸偵探社的夜班主管。
「沒忙什麼。你聽到那個故事了嗎,有個傢伙的脖子給動了手術?」
只要稍加鼓勵,費斯克可以一口氣講完一大堆故事,所以我打斷了他:「聽過了。找到迪克,告訴他韋斯特伍德公園那兒有個跟蹤的差事,明早開始。」
我把古根的地址告訴了費斯克,由他轉告迪克,還有在雜貨店打電話的那姑娘的長相,然後又跟這個值夜班的保證,我也聽過那個外號叫鴉片的小黑鬼的故事,還知道那個老頭在金婚之日和他老伴說的話。在他來得及接著說下一個以前,我逃進了我的辦公室,擬好電報用密碼發到洛杉磯分社,要他們仔細查一查曼因最近去洛杉磯的詳情。
第二天早晨,哈肯和貝格順道來看我,我跟他們說了古根告訴我的,那兩萬塊錢是現金的理由。兩位偵探告訴我,有個內線捎話說,邦克·達爾——當地一個不大不小的搶劫犯,自從曼因死後就一直在花現金。
「我們還沒逮著他,」哈肯說,「也查不出來他的下落,不過我們有他女人的訊息。當然了,他也可能是從別的地方弄到的錢。」
當天早上十點我得去奧克蘭作證,指控兩名假裝成橡膠商賣了好幾簍子股票的騙子。那天晚上六點,我回到社裡時,在桌上發現了一封來自洛杉磯的電報。
電報上說,傑弗裡·曼因週六下午結束了和奧希爾維的交易後,立刻退了房,當晚便坐了貓頭鷹號列車回來,週日一大早就應該到舊金山了。奧希爾維為三重冕付的百元大鈔都是連著號的新票子,他的銀行也把鈔票號碼給了洛杉磯的偵探。
那天收工前,我打電話給哈肯,把號碼和電報上的其他資料都告訴了他。
「還沒找到達爾。」他告訴我。
迪克·弗利的報告是第二天早上到的。那姑娘前天晚上九點十五分離開古根家,去了米拉馬大道和索思伍德車道的交叉口,有人在一輛別克跑車裡等她。迪克描述此人大概三十歲,身高五英尺十英寸左右,身材苗條,重約一百四十磅;臉淡棕色,棕頭髮、棕眼睛;瘦長臉,尖下巴;棕色帽子、西裝和鞋子,灰色長外套。
那姑娘也上了車。兩人開到海灘,先是沿著葛雷公路開了一小會兒,又回到米拉馬和索思伍德,女孩下了車。她好像是要回古根家,所以迪克便丟下她,跟蹤開別克的男人一路到了梅森街的未來世界小區。
男人在裡面待了半小時左右,出來的時候,還有另外一男兩女和他在一起。第二個男人跟第一個年紀差不多,大約五英尺八英寸高,體重應該是一百七十磅,棕色眼睛、棕色頭髮,膚色黝黑,又扁又寬的臉上顴骨很高。他穿一套藍色西裝、棕色長外套、黑鞋,別了只梨形珍珠領釦。其中一個女人二十二歲左右,身材又瘦又小、金色頭髮。第二個大概大個三四歲,紅頭髮,中等身材,鼻子上翹。
四人鑽進車裡,開到阿爾及利亞咖啡店,在那兒待到凌晨一點多,又回到未來世界。兩個男人在三點半時走了,把別克開到郵電街一家汽車修理廠,然後步行到火星旅館。
看完這段報告後,我把米奇·萊恩漢從偵探室裡叫過來,給了他這份報告外加一項指示:「弄清楚這些人都是誰。」
米奇出去了,我的電話響起來。
是布魯諾·古根。「早上好,今天有訊息嗎?」
「可能吧,」我說,「你在市裡?」
「嗯,在店裡呢,我會待到四點。」
「好的,我下午過去找你。」
米奇·萊恩漢中午回來了。他報告說:「第一個傢伙,就是迪克看到和那姑娘在一起的那個,叫本傑明·威爾。別克是他的,他住在火星旅館四一○號房,是個推銷員,賣什麼還不清楚。另外一個是他朋友,兩人一起住了兩天,但第二個人沒登記,所以沒查到他的訊息。未來世界的那兩個女人是妓女,住三三○三號。個子高的那個自稱埃菲·羅伯茨太太,金髮矮個子的叫維奧萊特·埃瓦茨。」
「你先別走。」我跟米奇說,然後回到檔案室,走到裝索引卡的那個抽屜。
我匆匆翻過w開頭的姓——本傑明·威爾,外號「咳嗽本」,三六三一二w。
檔案三六三一二w號告訴我:咳嗽本·威爾一九一六年因為盜竊珠寶被捕,在聖昆汀監獄服刑三年。一九二二年又在洛杉磯落網,被控企圖勒索一位女電影明星,不過罪名沒成立。他的外貌符合迪克描述的別克車裡男人的長相。洛杉磯警察一九二二年拍下的照片上,他是一個五官分明的年輕男子,下巴是楔形的。
我把照片拿回辦公室給米奇看。
「這是五年前的威爾,跟蹤他一段時間。」
米奇走後,我給偵探組打電話,哈肯和貝格都不在。於是我找到身份認證部的劉易斯。
「邦克·達爾長什麼樣?」我問。
「等一下。」過了一會兒劉易斯說,「他三十二歲,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半,一百七十四磅,中等身材,棕眼,棕發,平臉,顴骨突出,左下方的牙床上鑲了個金牙,右耳朵下面有顆棕色的痣,右腳大拇指稍微有點畸形。」
「有照片嗎?」
「有。」
「謝了,我派個人過去拿。」
我把這任務交給了湯米·豪德,然後出門買些吃的。吃完午餐後,我去了古根位於郵電街的店裡。小個子珠寶商這天下午看來更俗豔了,黑外套襯肩墊得更高,腰身也比前晚上穿的晚餐外套更緊;灰色條紋褲,背心應該是紅棕色,緞子領帶有波浪花紋,上面精緻地繡著金線。
我們穿過他的小店往裡走,上了一截窄窄的樓梯,走到夾層的一間小小的方形辦公室。
「你現在該告訴我了吧?」我們坐好,門也關上後,他問道。
「我要問的比要告訴你的多。首先,你家那個厚鼻子、地包天、灰眼睛下面有眼袋的姑娘是誰?」
「羅絲·魯貝里。」他小小的化了妝的臉皺起來,露出一抹滿意的笑容,「我妻子的女僕。」
「她和一個有前科的人開車兜風。」
「是嗎?」他用一隻粉紅的手摸了摸染了的山羊鬍,非常滿意,「哦,她是我親愛的太太的女僕。」
「曼因跟他妻子說他是和朋友從洛杉磯開車回來的,這是胡說。他週六晚上坐火車回來的,比他宣佈的回家時間提前了十二小時。」
布魯諾·古根咯咯笑起來,臉高興地歪向一邊。
「哈哈!」他邊笑邊說,「我們有進展,有進展,是不是?」
「可能吧。你是否記得這個羅絲·魯貝里週日晚上在家裡?比如說十一點到十二點的時候?」
「記得,我肯定她在家。我親愛的太太那天晚上不舒服。她一大早就出去了,說跟朋友開車到鄉下去,什麼朋友我就不清楚了。晚上八點多回來後,她就嚷嚷著頭疼得厲害。她那樣子還真把我嚇壞了,來回跑了好幾趟去看她,所以我知道她的貼身女僕一晚上都在屋裡,至少凌晨一點前都在。」
「警察有沒有給你看和曼因的錢包一起找到的手絹?」
「看了。」他在椅子邊上動著,那張臉就像孩子在看聖誕樹。
「確定是你太太的?」
他咯咯的笑聲影響了他講話,所以他就用點頭來說「是」。他的頭上下襬動,山羊鬍子像小掃帚一樣來回掃著領帶。
「有可能是她哪次去看曼因太太時留在他們家的?」我提議道。
「不可能,」他急切地糾正我,「我親愛的夫人不認識曼因太太。」
「可她認識曼因?」
他咯咯地笑起來,又用鬍子掃著領帶。
「認識到什麼程度?」
他的墊肩聳到了耳朵上。
「我不知道,」他歡快地說,「我請了個偵探。」
「是嗎?」我朝他皺皺眉,「你請我是去查誰殺了曼因又搶了錢,可不是其他的。要是你以為請了我就可以挖出你們家的秘密,那你可大錯特錯了。」
「為什麼呢?為什麼?」他著急起來,「我沒權利知道嗎?我保證這事兒不會惹麻煩的,不會有醜聞,不會有離婚官司。傑弗裡都死了,所以這事兒就是陳年舊事了。他活著的時候我矇在鼓裡,什麼都不知道;他死了以後,我發現了一些事。我真的只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已,求求你相信我,我一定要知道所有真相。」
「你從我這兒什麼訊息也得不到。」我直截了當地說,「除了你跟我講的之外,這件事我什麼也不知道,而且我也不負責去幫你瞎打聽。再說你要是不打算採取行動的話,為什麼不就此放手呢?」
「不,不,我的朋友,」他又高興起來了,眼睛亮亮的,「我不老,可我也是五十二歲的人了。我親愛的太太才十八歲,還是個漂亮姑娘。」他咯咯地笑道,「這種事有過一次,難道就不會有第二次?聰明的丈夫不就是要管住太太,給她上個套嗎,是不是?要是事情就此打住的話,沒準因為我有了這個把柄,我親愛的太太以後會更溫順呢。」
我站了起來。「這是你家的事,我可不想插手。」
「噢,我們不要吵架嘛!」他跳起來,抓住我的一隻手,「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不過還有犯罪那方面要查哪,那才是目前為止請你來的目的。你不會甩手不幹了吧?你會查出結果的,是不是?」
「假設——只是假設——發現你太太跟曼因的死有關,你打算怎麼辦?」
「那,」他聳聳肩,伸出手,手心向上,「依法去辦吧。」
「太好了,我會堅持下去的。不過你要清楚,除了和犯罪相關的,其他事情你一概無權知道。」
「太好了,要是你碰巧沒辦法把我太太和這件事分開的話——」
我點點頭,他又攥住我的手輕輕拍著。我抽回手,回社裡去。
我桌上有張紙條要我打電話給哈肯偵探,我打了過去。
「邦克·達爾和曼因的案子沒關係,」瘦削臉的男人告訴我,「那天晚上他跟一個叫咳嗽本·威爾的傢伙在瓦拉喬附近的路邊餐館開派對。他們大概十點到的,在凌晨兩點因為打架給轟了出去,這事兒誰都知道。告訴我這件事的是正經人,而且我還和另外兩人確認過。」
我謝了哈肯,打電話到古根家,要求跟古根太太講話,問她如果我過去的話,她能不能見我。
「哦,噢!」她說。
看來這是她喜歡的表達方式,雖然這個方式什麼也沒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