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登·德克斯特今早抵達麥卡爾平旅館,被授權出售甘沃特在和f.鋼鐵公司的股份;否認知道埃米爾·邦菲斯或者命案,預計明天談完交易回舊金山。
剛剛解碼的電報從我的指縫間滑落。我們無精打采地隔著我的桌子面對面坐著,兩眼無神地對望。走廊裡清潔女工的水桶嘩啦嘩啦地響。
「這案子真怪。」奧嘉終於說話了,不過是跟他自己說的,聲音很小。
我點點頭,沒錯。
「我們有九條線索,」過了一小會兒,他又說話了,「可他媽的沒一條有用。」
「第一條:死者打電話到你們社裡說,多年前和他在巴黎結下樑子的埃米爾·邦菲斯威脅他,還開槍打他。」
「第二條:打字機。這東西不僅殺了他,還打了那封信和名單。我們還在追查它的來路,可到現在也沒有突破。說真的,這他媽的是哪門子兇器?看來邦菲斯這小子是急火攻心,隨手抓起一個東西就砸了甘沃特。可是為什麼一輛偷來的車裡會有打字機?為什麼又要把機器編號銼掉?」
我搖搖頭,意味著我猜不出來答案。奧嘉繼續列舉我們的線索。
「第三條:威脅信,和當天下午甘沃特電話中說的一致。」
「第四條:兩發頭上刻了十字的子彈。」
「第五條:珠寶盒。」
「第六條:那撮黃頭髮。」
「第七條:死者的鞋和領釦都被拿走了。」
「第八條:路上發現的錢包,還有裡面的兩張十元鈔票、三張剪報,以及名單。」
「第九條:第二天找到了那隻鞋,用一張五天前的費城報紙包著,裡面還有失蹤的兩隻領釦。另外還多了四隻領釦和一把生鏽的鑰匙。」
「這就是清單。這些東西如果有意義的話,大概表示這位不知道是何方神聖的埃米爾·邦菲斯一九○二年在巴黎被甘沃特惹毛了,現在回來報仇。昨晚他開了一輛偷來的車接走甘沃特,還帶了打字機——天知道為什麼!甘沃特跟他吵起來,邦菲斯就用打字機砸爛了他的腦袋,然後搜遍他的口袋——但顯然什麼也沒拿走。他認為他要的東西在甘沃特左腳的鞋裡,所以把鞋拿走了。然後——可領釦的事情說不通,還有那張假名單,還有——」
「說得通!」我插了一句,坐直身子,完全清醒了,「這就是我們的第十條線索——從現在起,我們就要按著這條線追蹤。那張名單,除了甘沃特的名字跟地址以外全是捏造的。如果名單不是捏造的,那上頭列出來的五個人,咱們的人馬至少應該找得到一個吧?可他們連一個人的蛛絲馬跡也沒查到,而且還有兩個地址的門牌號碼根本就不存在!」
「名單是捏造的,和那些剪報和二十塊錢一起放進錢包,好讓這出戲演得更像。然後它被扔到那輛車附近的路上,故意誤導我們。如果真是這樣,那其他東西百分之九十九也都是假造的。」
「從現在開始,我要把那九條可愛的線索當成九個騙局,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我要找一個名字不叫埃米爾·邦菲斯的男人,他的名字首字母不是e也不是b;他不是法國人,一九○二年不在巴黎,頭髮不是淺色的,不帶點四五口徑的手槍,而且對報紙私人廣告欄沒有興趣;他殺了甘沃特不是為了找回藏在領釦或者鞋裡的東西。現在我要找的就是這種人!」
探長眯起他綠色的小眼睛,一邊想一邊撓頭。
「沒準兒是個好主意!」他說,「沒準兒你還真說對了。要真是這樣——那是怎麼回事?那隻德克斯特小貓沒殺人——她損失了七十五萬呢。她哥哥也沒殺人——他在紐約。再說,你不會因為人家太老,不該娶你妹妹,就把人家做掉。查爾斯·甘沃特呢?只有他和他老婆會因為老頭在新遺囑簽名前歸西而得到好處。我們只有口頭證據說查爾斯當晚在家。八點到十一點之間僕人沒看到他,你在他們家也是到了十一點才看到他。他說他整晚都在家時,咱們倆都信了,而且咱們倆都不覺得是他幹掉老頭的——不過當然有這種可能。兇手會是誰呢?」
「這個克麗達·德克斯特,」我提議道,「是為了甘沃特的錢才想嫁給他吧?你不會以為她愛他,會嗎?」
「不,依我看這女人啊,她是愛上了一百五十萬。」
「好,」我繼續說,「她不能算相貌平平吧?遠遠不是。你說甘沃特會是唯一迷上她的男人嗎?」
「我懂了!我懂了!」奧嘉叫道,「你是說,沒準兒有個追她的小夥子錢包裡沒有一百五十萬,可又不甘心讓一個有一百五十萬的男人得逞。有可能,很有可能。」
「嗯,忘了我們過去查的,咱們試試這個新角度。」
「好的,」他說,「從明天一早開始,咱們就去找那個跟甘沃特爭奪德克斯特小貓爪子的男人。」
不管是對是錯,我們都那麼做了。我們把所有可愛的線索全堆進抽屜,上了鎖,忘得一乾二淨,然後出發去找克麗達·德克斯特認識的所有男性,過濾兇手。
不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我們費盡全力挖掘她的過去,可就是找不出來誰追求過她。他們兄妹在舊金山待了三年,於是我們從頭開始追查他們的行蹤,一家家查他們以前住過的公寓。我們問了所有能找得到的人——連跟她只打過照面的也沒放過。但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表示,除了甘沃特,沒有別的男人對她表示過興趣。顯然沒人看見她跟甘沃特或者她哥哥以外的人在一起過。
這些訊息儘管還是讓我們原地踏步,不過我們至少知道這個方向是對的。我們討論的結果是:除了甘沃特,這三年裡她至少還有一個男人。除非我們大錯特錯,否則她應該不是那種會拒絕男士獻殷勤的女人;正相反,她應該是生來就愛招惹男人的。如果真有第三者,他還藏得這麼嚴,就更說明他跟甘沃特的死大有關係。
我們查不到德克斯特兄妹到舊金山前住在哪裡,不過我們對他們早期的生活也不是很有興趣。當然,當年的情人有可能最近又回到了她身邊,不過就算如此,要找出最近的聯絡也比幾年前的更容易。
甘沃特的兒子認為德克斯特兄妹是為了錢。經過深入調查,我們對這一點深信不疑。他們所有的活動都在證明這一點,儘管他們過去真的沒犯過法。
我又去找克麗達·德克斯特,在她公寓耗了一下午,問她一個又一個關於舊情人的問題。為了甘沃特和他的一百五十萬,她把誰甩了?她的答案永遠是沒有這樣的人——這我可不信。
我們日夜跟蹤克麗達·德克斯特,不過沒有半點進展。或許她懷疑有人監視她,所以很少離開公寓,而且即使離開,原因也是無懈可擊的。不管她在不在家,我們都派人在她公寓附近監視著,沒發現有人前去探訪。我們監聽她的電話,同樣一點訊息也沒得到。我們還掌控了她的信箱——她一封信也沒收到,連張垃圾廣告也沒有。
與此同時,我們知道了錢包裡那三張剪報的來源——分別是紐約、芝加哥和波特蘭報紙的私人廣告欄。波特蘭的剪報是命案前兩天登的,芝加哥那張是發生命案的四天前,紐約那張則是五天前。這三份報紙在命案當天都有可能出現在舊金山的書報攤上——等著有心人買下來,做成剪報混淆探長的視聽。
偵探社的巴黎特派員足足找到了六個埃米爾·邦菲斯,還有另外三個邦菲斯的線索,不過他們跟命案都毫無關係。
奧嘉和我已經不再擔心埃米爾·邦菲斯了——這個角度行不通。我們現在全力以赴新的任務:找到甘沃特的情敵。
日子就這樣過去了,事情也就這樣進行下去,直到麥登·德克斯特該從紐約回家的那一天。
我們紐約分社在他離開紐約前一直盯著他,向我們報告了他離開的時間,所以我知道他要搭哪班火車。我想在他們兄妹見面前問他幾個問題,他可能知道一些答案。而且如果我能在他妹妹警告他閉嘴之前問他問題的話,他或許願意開口。
要是我知道他長什麼樣的話,我大可以趁他在奧克蘭下火車時攔住他。但我不認識他,也不想帶上查爾斯·甘沃特或其他什麼人幫我的忙。
所以當天早上我就去了薩克拉門託,在那兒搭上他的火車。我把我的名片放在信封裡,交給了車站的一個小弟,然後跟著他一節一節地穿過車廂。他一路喊著:「德克斯特先生!德克斯特先生!」
在最後一節車廂裡——高階觀景車廂——一名纖瘦的黑髮男子穿著合體的粗呢衣服,原本正看著窗外的月臺,聽到小弟的喊聲後,他回過頭來招了招手。
我趁他緊張兮兮地撕開信封看我的名片時打量著他。他的下巴微微發顫,強調出那張臉的軟弱——就算在最佳狀態時也不可能表現得多強硬。我估算他的年紀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間。他的頭髮中分,整齊地向兩邊垂下來;表情豐富的棕色大眼睛,小巧精緻的鼻子,乾淨整齊的棕色鬍子,又軟又紅的嘴唇——正是那種型別。
他把視線從名片上抬起時,我一屁股坐在他旁邊的空位上。
「你是德克斯特先生?」
「是的,」他說,「想必你是為了甘沃特命案找我吧?」
「嗯,我想問你幾個問題。我正好在薩克拉門託,所以就想在乘火車時順便問你一些問題,免得佔用你太多時間。」
「如果幫得上忙的話,」他跟我保證,「我很樂意效勞。不過我已經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們紐約的探員了,對他們來說好像沒什麼用。」
「呃,你離開紐約以後,情況有點變化。」我一邊說話一邊仔細觀察他的臉,「當時我們覺得沒有價值的資訊,可能正是我們現在要找的。」
我停了下來。他舔了舔嘴唇,避開我的目光。他或許什麼都不知道,不過真的非常緊張。我假裝陷入深思,等了他幾分鐘。如果拿捏對了,我有信心把他知道的事情全問出來。他看起來不像個硬漢。
我們的頭捱得很近,所以車廂裡其他四五個乘客聽不到我們說什麼,這種情況對我非常有利。每個偵探都知道這個辦法:面對生性軟弱的人,只要把臉湊上去大聲講話,想得到資訊——甚至坦白交代——都很容易。這裡我沒法大聲講話,但是隻要臉湊得很近,就是我的優勢。
「你妹妹認識的男人裡頭,」我終於開口道,「除了甘沃特先生以外,誰最殷勤?」
他大聲地嚥了咽口水,看向窗外,掃了我一眼,又看向窗外。
「說真的,我說不上來。」
「好吧,那咱們換個方式。咱們來一個一個地討論一下對她有興趣,或者她感興趣的男人。」
他繼續瞪著窗外。
「第一個是誰?」我逼問道。
他轉回眼睛跟我對視了一秒鐘,顯得柔弱無助。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傻,我作為她哥哥,竟然沒法告訴你克麗達在碰到甘沃特以前對誰有過興趣。據我所知,她在碰到他以前,從來沒有對哪個男人有過一丁點兒感覺。當然也許她有過,但我什麼也不知道,不過——」
聽起來確實很傻!跟我講過話的那個克麗達·德克斯特——奧嘉口中的「狡猾的小貓」——在我看來不可能那麼久都沒有一個男人。我眼前這個漂亮的小個子在撒謊,沒有別的解釋。
我竭盡全力地逼他,不過當天傍晚抵達奧克蘭時,他還是堅持著最初的說法:他妹妹的追求者裡,他只知道一個甘沃特。我知道我犯了大錯,低估了麥登·德克斯特。我不該那麼急著想要把他嚇唬住,不該那麼直接地問他我最想知道的問題。他要麼比我想象的強硬得多,要麼就是急於掩護兇手,這一點我沒想到。
不過我至少知道了,如果德克斯特在撒謊——這一點應該毋庸置疑——那麼甘沃特的確有情敵,而且麥登·德克斯特認為,或者說知道這個情敵殺了甘沃特。
我們在奧克蘭下車時,我知道自己已經吃了敗仗,他不會鬆口了,至少當天晚上不會。不過我還是黏著他不放,緊跟著他上了到舊金山的渡船。儘管他明顯想擺脫我,但出人意料的事也未必不會發生,所以開船以後,我繼續盤問他。
過了一小會兒,一個大個子男人向我們坐的地方走來。此人穿著淺色長外套,揹著一個黑袋子。
「嗨,麥登!」他跟我的同伴打招呼,伸開雙臂大步向他走來,「我剛上船,正想給你打電話呢。」他放下袋子,兩人熱情地握起手來。
德克斯特轉向我。
「這位是史密斯先生,」他跟我介紹說,又把我也介紹給大塊頭,還補充說,「他在這兒的大陸偵探社工作。」
最後這句顯然是在告訴史密斯小心行事。我嚇了一大跳,全身神經都警覺起來。不過渡船很擠,放眼望去有上百人在我們旁邊。我放下心來,笑著跟他握手。不管史密斯是誰,不管他跟命案有什麼牽連——如果他沒有的話,德克斯特何必這麼著急地告訴他我的身份?——他在這兒什麼也做不了。周圍的人群是有利於我的。
那是我當天犯的第二個錯誤。
史密斯的左手伸進了他的外套口袋。那種式樣的長外套有一條垂直拉縫,不用解釦子就能摸進襯裡口袋。他的手已經進了拉縫,外套掀開了,我可以看到他手上握了把短管自動手槍。其他人的視線都被擋住了,只有我能看見槍正對著我的腰。
「咱們到甲板上去?」史密斯問道,在我聽起來像是命令。
我猶豫起來。我不想離開周圍那些什麼也不知道的或坐或站的人群。不過史密斯的那張臉看來不像一個行事謹慎的人,他似乎可以輕易地忽略上百個目擊者。
我轉身穿過人群。他走在後面,右手親暱地搭在我肩上,左手在外套底下用槍抵著我的脊樑骨。
甲板上空無一人。舊金山海灣冬夜的霧像雨一樣溼,籠罩著船和水面,把所有人都趕到裡面去了。霧包裹著我們,能見度太差了,雖然頭上有燈亮著,我還是連船尾都看不到。
我站住了。
史密斯捅了捅我的背部。
「再遠一點,我們好講話。」他在我耳邊大聲說。
我一直走到欄杆邊上。
然後我整個後腦勺都火燒火燎地疼起來……我開始眼冒金星……金星越來越大……向我衝過來……
半昏迷!我發現自己機械地浮在水面上,正努力地掙脫長外套,後腦勺突突地跳著,雙眼發燒。我感覺自己很沉很沉,好像喝了好幾加侖的水。
濃霧低低地附著在水面上方,什麼也看不到。等我終於甩掉那件沉甸甸的外套,腦袋才清醒了一些。不過隨著意識回來,疼痛也加重了。
我左邊出現了霧濛濛的光,又消失不見了。在迷霧裡,十多隻不同音量的霧號從四面八方響起。我不再游泳,仰面漂在水面上,想弄明白我到底在哪兒。
過了一會兒,我分辨出那呻吟一樣的聲響是阿卡塔茲警笛均勻的長鳴,但對我沒有任何幫助。聲音從霧裡傳來,辨不出方向——好像是從頭頂上直接向我砸下來的。
我在舊金山灣的什麼地方,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雖然我懷疑水流正把我往外推向金門大橋。
又過了一會兒,我知道我已經漂離了奧克蘭渡船的航線——好一陣子沒有船開過我身邊了。我很高興自己不在航線上了,這種大霧天,船更可能直接撞到我,而不是把我撈起來。
水開始讓我覺得冷。我轉過身來繼續游泳,遊得很慢,一方面可以保持血液迴圈,一方面又不耗費更多的體力,以便等有明確目標時,我還有力氣游過去。
有支霧號的轟鳴聲越來越近,不一會兒,船上的固定燈光開始進入我的視線。索薩利多的渡船,我想。
船離我很近,我聲嘶力竭地喊,直到喘不過氣來,嗓子也啞了,不過哭喪一樣的汽笛淹沒了我的喊聲。
船走了,霧又合了起來。
水流更強了,試圖引起索薩利多渡船注意的努力讓我更加虛弱。我漂在水面上休息,水流想把我衝到哪裡就衝到哪裡吧。
突然又有一盞燈出現在我前面,停了一小會兒,然後消失不見。
我開始大喊,瘋狂地划著四肢,想游到燈光剛才出現的地方。
我再也沒有看到它。
倦意襲來,還有一種無力感。灣水不再冰冷,舒服、適意的麻木讓我感到溫暖。頭不疼了,裡面什麼感覺也沒有了。光消失了,但是霧號聲……霧號聲……霧號聲在我前面,在我後面,在我兩邊煩著我,激怒著我。
要不是呻吟似的霧號聲,我會放棄一切努力的。號角聲是我目前唯一不滿意的地方——水流感覺很舒服,疲倦感覺很舒服,但號角聲在折磨我。我怒氣衝衝地詛咒它,決定游到聽不見它的地方,然後在安靜友善的濃霧中睡去……
偶爾我會打個盹兒,但又被如泣如訴的號角聲吵醒。
「去死吧霧號!去死吧霧號!」我大聲抱怨著,一遍又一遍。
沒過多久,我發現其中的一支正從後面向我壓過來,聲音越來越大。我轉過身來等著,朦朧的燈光和蒸汽進入我的視線。
為了不濺起水花,我萬分小心地遊向一邊。等那討厭的東西開走後,我就可以睡覺了。船燈和我擦肩而過後,我對著自己竊笑,覺得能避開船還挺厲害的,有種白痴般的勝利感。去他媽的霧號……
活著——求生的渴望——猛地湧回了我體內。
我對著駛過的船拼命地喊,竭盡全力地向它游去。在划水的間隙,我把頭伸出水面大喊。
那天晚上第二次醒來時,我正躺在一輛移動的行李車上,周圍擠滿了男男女女。他們走到車邊上,好奇地盯著我看。我坐起身來。
「我們這是在哪兒?」我問道。
一個臉色發紅的穿制服的小個子男人回答了我的問題。
「剛到索薩利多。躺著別動,我們送你上醫院。」
我環顧四周。
「這船還有多久回舊金山?」
「馬上就走。」
我滑下卡車,回頭上船。
「我跟它走。」我說。
之後的半小時,我在溼衣服裡渾身發抖,嘴緊緊地閉著,以免牙齒像擲骰子一樣磕出響聲。在渡船大樓邊,我上了計程車,回到自己的公寓。
一進家門,我灌了半品脫威士忌,拿了條粗毛巾使勁往身上擦,皮膚都擦痛了。除了虛脫和更嚴重的頭疼外,我覺得我又活過來了。
我打電話找到奧嘉,要他馬上來我公寓,緊接著又打給查爾斯·甘沃特。
「你見到麥登·德克斯特了嗎?」我問他。
「還沒呢,不過跟他通過電話。他一回城就打電話來了。我要他明早跟我在艾伯納西律師的辦公室見面,談談他幫父親打理的生意。」
「你能不能現在打給他,說你明天臨時有事得出城,一早就得走,所以你今晚就想到他公寓跟他見面。」
「好啊,如果你需要我這麼做的話。」
「很好!就這麼做吧,我過一會兒就去你那兒,咱們一塊兒去找他。」
「這是怎——」
「見面時再說吧。」我打斷了他。
我換好衣服時,奧嘉到了。
「看來他跟你講了什麼?」他知道我打算在火車上盤問德克斯特,所以直接問道。
「對,」我酸溜溜地說,「不過我都快忘了是什麼了。我從薩克拉門託一路盤問到奧克蘭,他一個字也沒說。在回來的渡船上,他把我介紹給一個叫做史密斯的人,還告訴史密斯先生我是個偵探。聽好了,這可是發生在人擠人的渡船上。史密斯先生用槍抵著我的腰,押著我走上甲板,猛敲我的後腦勺,把我丟進海灣裡。」
「你玩得很開心,是不是?」奧嘉笑笑,又皺起眉來,「看來史密斯是咱們要的人——甘沃特就是被這傢伙幹掉的。可他為什麼要把你推到水裡,這不是自敗形跡嗎?」
「這問題太難,」我一邊承認,一邊翻找著帽子,看看哪頂對我淤青的腦袋會更合適,「德克斯特知道我在找他妹妹的舊情人,當然他一定以為我知道很多內幕,要不然他不會那麼沒策略的——當著我的面告訴史密斯我的身份。」
「可能是德克斯特因為昏頭而在渡船上出了那個紕漏後,史密斯想,即使不是馬上,我也很快就會去找他的麻煩。所以他就冒個大險把我除掉。不過一會兒以後我們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我一邊說,一邊下樓去找來接我們去甘沃特家的計程車。
「你不會還指望著能看到史密斯吧?」探長問。
「不會,他會藏起來躲躲風頭的。不過麥登·德克斯特可得出面來保護自己。他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不必擔心惹上實際動手的嫌疑。再說他以為我已經死了,所以他越是公開出面就越安全。不過他一定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雖然不一定真的參與了。就當時的能見度來看,他沒跟史密斯和我上甲板。反正他會在家,而且這回他一定會開口——開口講他自己的小故事。」
我們到查爾斯·甘沃特家時,他正站在前廊臺階上。他爬上計程車,和我們一起去德克斯特家。一路上甘沃特問了無數個問題,但我們沒時間回答任何一個。
「他在家等你?」我問他。
「對。」
然後我們下了計程車,走進公寓大樓。
「甘沃特先生要見德克斯特先生。」他告訴總機臺前的菲律賓男孩。
男孩用對講機講話。
「直接上去。」他告訴我們。
在德克斯特家門口,我搶在甘沃特前面按了門鈴。
克麗達·德克斯特開了門,當我繞過她進了公寓後,她琥珀色的眼睛睜大了,笑容也消失了。
我迅速走過小走廊,進了第一間開著門,裡面有光的房間。
然後跟史密斯碰了個面對面!
我們都嚇了一跳,但顯然他嚇得更嚴重。我們誰都沒想過會碰到對方,只不過我知道他還活著,而他卻把握十足地認為我已經沉到灣底了。
在他還沒有回過神採取行動時,我趁機前進了兩步。
他一隻手向下伸去。
我伸出右拳打在他臉上——把我一百八十磅身體裡的力氣都使上了,再加上我在水裡每一秒鐘的記憶,還有我每一下的頭疼。
他的手已經伸下去抽槍了,來不及回來擋住我這一拳。
當我的拳頭打在他臉上時,我的手咔嚓響了一下,接下來就麻木了。
不過他倒下了——而且躺在地上起不來。
我跨過他的身體,躲在對面房間的門口,左手拿著槍。
「德克斯特就在這附近!」我扭頭對奧嘉喊,此刻他跟甘沃特和克麗達正從我剛才通過的門走進來,「眼睛睜大一點!」
我衝進公寓其他四個房間,開啟所有櫃子門,搜了所有地方,一個人也沒找到。
然後我回到史密斯倒下的地方。克麗達·德克斯特正在救史密斯,奧嘉和甘沃特在旁邊幫忙。
探長扭過頭看我。
「你以為這傢伙是誰啊?」他問。
「我朋友史密斯先生。」
「甘沃特說他是麥登·德克斯特。」
我看著查爾斯·甘沃特,他點點頭。
「是麥登·德克斯特。」他說。
我們忙了將近十分鐘,德克斯特才睜開眼睛。
他一坐起來,我們就連珠炮似的向他發問,希望在他神志清醒以前能問出些什麼——但他沒有那麼不清醒。
我們從他嘴裡得到的所有答案是:「你們可以把我抓起來。如果我有什麼要說的,也只跟我律師講,別人誰也不說。」
克麗達·德克斯特在她哥哥清醒以後往後退了退,站在幾步遠的地方看著我們,此刻突然走上前來揪住我的胳膊。
「你抓住了他什麼把柄?」她霸氣十足地問。
「我現在可不想講,」我回嘴,「不過倒是可以透露一點:我們打算給他一個機會,讓他在一個又好又現代化的法庭上,證明他沒殺利奧波德·甘沃特。」
「他當時人在紐約!」
「不在!他找了個朋友用麥登·德克斯特的名義到紐約幫甘沃特談生意。這人要真是麥登·德克斯特的話,他離紐約最近的那一次,也不過是在那艘渡船上跟他朋友見面,拿回跟和f.鋼鐵公司交易的檔案。然後他得知我無意間識破了他的不在場證明,雖然當時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她轉過身來看著她哥哥。
「是這樣嗎?」她問他。
他對她冷笑了一聲,繼續用手指頭摸著他下巴剛才被我拳頭打中的地方。
「該說的我都會跟律師說的。」他又說了一遍。
「是嗎?」她狠狠地看了他一眼,「哼,我現在就把我該說的說出來!」
她又一次轉過身來看著我。
「麥登根本不是我哥哥!我叫伊薇。大概四年前,麥登跟我在聖路易認識,一起流浪了一年多,然後來到舊金山。他以前是江湖騙子,現在還是。七八個月前他認識了甘沃特先生,把他騙得團團轉,要他買下自己的一項假髮明,把他帶到我這兒幾次,說我是他妹妹。我們對外向來以兄妹相稱。」
「等甘沃特先生來了幾次以後,麥登打算換個玩法。他覺得甘沃特先生喜歡我,如果設個大圈套的話,我們可以得到一大筆錢。我負責勾引甘沃特,把他迷得神魂顛倒,離不開我。然後我們就抓住他一個把柄——叫他見不了人的把柄,敲他一大筆錢。」
「起初一切順利,他迷上了我——深深地迷上我,然後向我求婚。我們從沒想到這層,原本是想勒索他的。不過當他請求我嫁給他的時候,我打算讓麥登住手了。我承認這跟老頭的錢有關係——有挺大關係——但我已經開始有點愛上他了。他在很多方面都好得不得了,比我認識的其他人都好。」
「所以我就告訴了麥登這一切,建議他放棄原計劃,讓我嫁給甘沃特。我保證麥登不會沒錢花——我知道甘沃特先生對我是有求必應的。我跟麥登攤牌,說我喜歡甘沃特先生,但他是麥登找來並介紹給我的,所以我沒打算丟下麥登不管;我會盡我所能幫他。」
「可是麥登不聽。其實照我說的做,將來他會拿到更多錢,但他只想馬上發一筆小財。更沒道理的是,他竟然吃起醋來,有天晚上還打了我!」
「這就沒什麼好說的了。我決定扔下他。我對甘沃特先生說,我哥哥死活不讓我嫁給你。他也早看出麥登心懷不滿,所以他就安排麥登到東岸去處理鋼鐵交易,我們好趁他不在時去旅行結婚。當時我們以為麥登完全矇在鼓裡,但我早該想到他會識破的。我們本來打算離開一年,到時候我想麥登應該已經把我忘了。如果他沒忘,還想找我麻煩的話,我也能想出法子來對付他。」
「一聽說甘沃特先生遇害,我就覺得是麥登下的手。可後來又得到確切訊息,說他第二天真的在紐約,所以我想我誤會他了,也很高興他沒惹事。不過現在——」
她轉過身面對她以前的同夥。
「現在我希望你去死,你個大笨蛋!」
她又轉身面向我。這會兒她可不是狡猾的小貓了,而是一隻怒氣沖天、滿嘴白沫、張牙舞爪的大貓。
「替他去紐約的傢伙長什麼樣?」
我描述了一下跟我在火車上講話的男人。
「伊凡·費特。」她想了一會兒後說,「他是麥登以前的同夥,你八成可以在洛杉磯找到他,給他點苦頭吃,他會把他知道的都說出來的——他不是硬骨頭!不過我覺得麥登在搞什麼鬼他也是事後才知道的。」
「這下你高興了?」她啐了麥登·德克斯特一口,「開場戲這麼演還不錯吧?你壞了我的好事,對不對?好,從現在起到你被吊死之前,我要把我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幫他們吊死你!」
她可是說到做到。在她的幫助下,我們輕而易舉地蒐集到了送他上絞刑架的其他證據。而且照我看,她對麥登所做的事情一點兒也不會影響到她繼承七十五萬美元的心情。她現在可是一個備受尊敬的女人,而且很高興能甩掉那個騙子。
指老式男襯衫上用於固定假領子的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