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神秘森林 塔娜·法蘭奇 第2頁,共2頁

「我那是實話實說,」凱茜說著把庫珀的驗屍報告一扔,躺到墊子上,「而且我才沒有對他眨眼睛,我有哪次眨眼睛沒被你發現過?」

「你可以體會他的感受?怎麼,你也會拜古蹟之神嗎?」

「才怪,你這個大白痴,閉上嘴巴專心聽。對馬克我有我的看法。」她說著踢掉鞋子,盤腿坐了起來。

「天哪,」我說,「薩姆,我希望你不趕時間。」

「我總有時間聽看法,」薩姆說,「我們應該算下班了吧?我可以喝點酒嗎?」

「做得好。」我說。

凱茜用腳踢踢我說:「去拿威士忌或是什麼酒來。」我一巴掌撥開她的腳站起來。「哎,」她說,「人總要相信點什麼,對吧?」

「為什麼?」我問。她這麼說讓我很困惑,也有點擔心。我沒有宗教信仰,我記得凱茜應該也沒有。

「哦,因為事實如此啊。從古至今,所有人類社會都有某種信仰,但現在……你認識的人裡有幾個是教徒?不是那種只會去教堂的,而是真正的信徒,會盡力照耶穌的訓示過活的?再說,人類好像沒法在政治的意識形態裡找到信仰,更何況我們的政府甚至都沒有意識形態,就我們所知——」

「有錢不拿白不拿,」我轉頭說,「這應該算一種意識形態吧,我猜。」

「嘿。」薩姆輕聲抗議。

「抱歉,」我說,「我沒有特指任何人。」薩姆點點頭。

「我也沒有,薩姆,」凱茜說道,「我只是想說世界上沒有一套終極哲學,所以大家只好建立自己的信仰。」

我找到威士忌、可樂、冰塊和三個杯子,吃力地將它們一口氣都拿到咖啡桌上。「那麼,你在說簡化版的宗教信仰嗎?就是那些搞東方性愛,給suv搞風水的新世紀雅皮士?」

「他們也算,但我講的是另外一種人,他們信仰的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例如金錢。其實,要說政府真的有什麼意識形態,以錢為導向應該勉強算是吧。我不是在說回扣,薩姆。你們有沒有發現,這年頭要是薪水不高,別人不但會覺得你很可憐,還會覺得你不負責任,不是好公民,一定是太好逸惡勞,才會沒有大房子和好車。」

「但如果你去要求加薪,」我捶了裝冰塊的碟子一拳後說,「他們又會說你沒良心,竟然惦記老闆的利潤,即便那錢都是你辛苦賺來的。」

「沒錯。你要是沒錢,你就是次等人類,就沒有資格跟體面人要生活費。」

「呃,那個,」薩姆說,「我想應該沒這麼糟吧。」

我和凱茜禮貌地沉默了片刻,我把掉在咖啡桌上的冰塊撿起來。薩姆天生就是個樂觀派,但他也是在博爾斯布里奇有房子的有錢人家的孩子。他對社會和經濟的看法雖然美好,但實在稱不上客觀。

「這年頭的另一個大宗教,」凱茜說,「就是健康。所有廣告和新聞都在講抽菸喝酒不好,要健身。」

我幫薩姆倒酒,直到他用表情示意夠了。我把杯子遞給他,他微笑著伸手接了過去。「我每次看到這種廣告或新聞就想說,乾脆試試看一張嘴可以同時抽幾根菸。」我說。凱茜伸直雙腿坐在墊子上,我把她的腳挪開,坐下之後再把她兩條腿放回我腿上,接著開始幫她調酒,在威士忌里加很多冰塊和可樂。

「我也是。問題是報道不但說抽菸喝酒不健康,還說這些事非常不道德,好像只要體脂比例正常,每天運動一小時,就會變成好人一樣。更糟的是連廣告都淪陷了,說抽菸的人不只是笨蛋,根本就是惡魔。人不能沒有道德,否則就沒有東西幫助我們做決定。什麼有機飲食、財富至上的說法都只是取代宗教的新教條而已。可是這根本就是開倒車,重點已經不是做對的事了,而是做投資回報率最高的事,這就是現在的道德。」

「喝酒啦。」我說。凱茜講得興高采烈,手舞足蹈,整個人都往前傾,完全忘了自己手裡的酒杯。

「再說,這跟我們那位昏頭馬克有什麼關係?」

凱茜朝我做了個鬼臉,喝了點酒後說:「怎麼沒有?考古就是他的宗教,古蹟就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管他什麼抽象原則,管他什麼健康或銀行存款,考古才是最實在的,是他每天生活的全部,無論他有沒有發現。考古是他的生命。這哪是昏頭,這才叫健康,大家覺得他是怪胎,那代表社會有病,不是他。」

「那傢伙明明就倒酒給他媽的青銅器神祇,」我說,「我不覺得說他怪有哪裡錯了。薩姆,你也幫個腔吧?」

「我?」薩姆已經坐到了沙發上,一邊聽我和凱茜說話,一邊用手指撫摸著窗臺上的貝殼和石頭,「呃,我是覺得他還太年輕,應該找個老婆生幾個小孩,這樣就會安定下來了。」

我和凱茜對視一眼,接著便哈哈大笑。「怎麼了?」薩姆問。

「沒什麼,」我說,「真的。」

「我很想找你和馬克一起去喝兩杯。」凱茜說。

「我一定很快就能搞定他。」薩姆神色自若地說。我和凱茜又忍不住咯咯笑了起來。我向後靠在墊子上喝了一口酒。我們聊得很開心,這一晚過得很棒,很愉快,細雨輕輕拍打著窗戶,比莉·哈樂黛的歌聲在屋裡迴盪,我開始慶幸凱茜邀請了薩姆,也不由得對他多了幾分好感。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個像薩姆這樣的朋友。

「你真的認為我們可以排除馬克涉案?」我問凱茜。

她喝了一口威士忌,將酒杯擱在肚子上。「沒錯,我真這麼覺得,」她說,「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昏了頭。我說過,我強烈地感覺到兇手其實非常猶豫不決,但我實在看不出馬克會是這種人,起碼在重要的事情上。」

「他真走運。」薩姆說。他隔著咖啡桌對凱茜微微一笑。

「所以,」過了一會兒,薩姆問,「你和凱茜是怎麼認識的?」說完他又靠回沙發,伸手去拿酒杯。

「什麼?」我說。這個問題有點怪,突然就這樣冒出來,而且老實說,我都快忘了屋子裡還有他這個人。凱茜買的酒不錯,康尼馬拉威士忌嚐起來有點菸草味,喝著很享受,我們三個人都有些醉了,對話自然開始變少。薩姆探身瀏覽書架上破破爛爛的平裝書,我躺在墊子上,思緒跟著音樂飄蕩,沒想什麼事情。凱茜在洗手間。「哦,她那時候剛到組裡,有一天傍晚她摩托車壞了,我就載了她一程。」

「這樣啊,」薩姆說,看起來有些侷促,很不像他,「一開始我也是這麼想的——你們兩個之前從來沒見過。但後來感覺你們好像認識了幾十年,所以我就在想你們是不是老朋友,或者之前曾經是……你知道。」

「很多人都這麼說。」我說。大家都覺得我和凱茜是親戚,不然就是住在隔壁一起長大的鄰居之類的。每回聽人這麼說,我都會莫名其妙地暗自竊喜。「我想我跟她只是很合得來,就這樣。」

薩姆點點頭。「你和凱茜。」他說著清了清喉嚨。

「我怎麼?」凱茜疑心地問。她把我的腳推開,滑回之前的位子。

「誰知道?」我說。

「我問羅布,你們在進組裡之前是不是就認識,」薩姆跟她解釋,「比如在大學還是哪裡。」

「我沒讀大學。」我說。我覺得自己知道他接下來想問什麼,大部分人遲早都會問,但我沒想到薩姆是這麼追根究底的人,而且我很好奇他為什麼想知道。

「真的?」薩姆很意外,但試著不表現出來。我之前說口音很麻煩就是這個意思。「我還想說你可能也讀三一學院,跟凱茜一起上過課,或者……」

「我之前根本不認識他。」凱茜若無其事地說。屋子裡一陣沉默,接著我和凱茜就像青少年一樣用鼻子喘氣,咯咯地笑個不停。

「你們兩個都瘋了。」薩姆說著就站起來去倒菸灰缸了。

我跟薩姆說的是實話:我沒讀過大學。我大學入學考試成績竟然還不錯,拿了一個b和兩個d,應該夠我申請某個地方的大學,只是我一份申請表都沒填。我跟其他人說想休整一年,但其實我什麼都不想做,只想無所事事,而且越久越好,就算一輩子沒事做也無所謂。

我同學查利當時正準備到英國讀經濟學,所以我就跟他去了,因為我沒有特別想去或要去的地方。他父親給他出錢租了一間豪華公寓,硬木地板,還有門房,我絕對不可能住得起,於是我只好在有點危險的地段租了一間又暗又髒的套房。查利有一個荷蘭室友是交換學生,聖誕節就會回家。我們兩個人的如意算盤是那時我應該已經找到工作,也可以跟他一起住了。但早在聖誕節來臨之前,我就已經確定自己不會搬過去了,不只是因為錢,更因為我居然愛上了那間套房,還有一個人飄來蕩去的閒散生活。

待過寄宿學校之後,獨居簡直讓人著迷。我在小套房的第一晚,獨自在黏黏的地板上躺了好幾個小時,昏黃的城市燈光從窗外灑進來,濃郁的咖哩香味沿著走廊飄散,房門外有兩個男的正在用俄文對罵,還有激烈又充滿自信的小提琴聲不知道從何處傳來。我躺著,聽著,意識到現在全世界沒有半個人看我或問我在做什麼,不會要我做這做那,我覺得這間套房隨時都有可能脫離這棟建築,像發光的泡泡般滑進夜色中,輕柔地飄上飄下,越過房子、河流和滿天的星星。

我在那裡住了快兩年,大部分時間都靠政府救濟金過活,偶爾,當被人找麻煩或需要錢追女孩時,才會花個幾周時間去當家具搬運工或建築工人。我和查利自然是漸行漸遠,至於是從哪一天起的,我想應該是他頭一次參觀我的房間,雖然出於禮貌極力剋制但還是忍不住面露驚慌的時候吧。我們差不多每兩週碰一次面,出去喝幾杯,偶爾我也會跟他和他的新朋友聚會。女孩子幾乎都是那時候認識的,傑瑪(就是那個喝酒喝得很兇的叛逆女)也是。查利的大學朋友都還不錯,但他們說什麼我完全聽不懂,也沒興趣,不是他們圈子裡的笑話,就是一大堆術語,每個人都說得興高采烈,我卻聽得心不在焉。

我現在不太確定那兩年我到底做了哪些事,印象中幾乎什麼也沒做。我知道這在現代社會是難以想象的罪過,但我那時就發現,許多人自孩童階段後就再也不知道該如何慵懶散漫地生活,而我卻深諳此道。我在窗邊掛了一塊從舊吊燈上拿下來的水晶,我常常一整個下午都躺在床上,看它在房間裡折射出一小片一小片的彩虹。

我讀了很多書。我本來就喜歡看書,但那兩年我像迷戀女人一樣渴求書籍,心裡充滿難以饜足的嗜書欲。我會到附近圖書館借書,能借幾本就借幾本,然後一整週把自己鎖在房間裡專心讀書。我喜歡老書,越老越好,托爾斯泰、愛倫·坡、詹姆斯一世時期的英國悲劇、沾滿灰塵的法國作家拉克洛的小說的英譯本等。當我目眩神馳,把書讀完後,我還能好幾天都沉浸在用文字千錘百煉營造出的冷酷氣氛裡。

我還看了很多電視節目。蟄居的第二年,我迷上了深夜轉播的犯罪實錄節目,大部分是探索頻道播的。讓我深深著迷的不是如何犯案,而是縝密的破案過程。我喜歡看辦案人員(敏捷的波士頓fbi或挺著啤酒肚的得州警長)鍥而不捨,步步為營,細心破解線索,拼湊證據,直到水落石出,真相昭然若揭為止。他們就好像魔術師,把碎布扔進帽子裡,敲了敲帽簷後(「噹噹!」)就跑出來一條完整的綵帶。只是辦案人員更厲害,因為他們變出來的東西更真實、更重要,而且(我覺得)沒有半分虛假。

我當然知道天底下沒有這麼完美的事,起碼不會天天發生,但我還是覺得要是能做這樣的工作不知會有多棒。因此,當我在同一個月裡得知查利訂婚,政府在抓我這種拿救濟金不務正業的人,樓下又搬來一個愛放爛饒舌音樂的傢伙後,回愛爾蘭似乎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我申請進入警校並受訓成為一名警探。我並不想念小套房,因為我想自己那時其實已經住得有點煩了,但我始終記得那美妙又自我放縱的兩年,那是我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

夜裡十一點半左右,薩姆起身告辭。桑迪芒特到博爾斯布里奇走路只要幾分鐘。他穿上外套,匆匆看了我一眼,目光狐疑地說:「你家在哪個方向?」

「我看你應該趕不上末班火車了,」凱茜一派輕鬆地說,「不介意的話,我沙發可以借你睡一晚。」

我本可以說我打算搭計程車回家,但我覺得她講得也有道理。薩姆不是奎格利,我們兩個明天早上進辦公室應該不會看到同事們興奮地竊竊私語的場景。「有可能,」我看了看錶說,「真的方便嗎?」

薩姆或許很吃驚,但他掩飾得很好。「那明早見,」他開心地說,「好夢。」

「他對你有意思。」薩姆走了之後,我對凱茜說。

「拜託,你就不能有點創意嗎?」她一邊在衣櫃裡找備用的羽絨被和我留在這裡的t恤,一邊回答我說。

「哦,我想聽凱茜怎麼說,哦,凱茜你真厲害——」

「瑞安,神要是覺得我需要一個混賬哥哥,他早就給我了,不用你代勞。還有,你戈爾韋口音模仿得實在太遜了。」

「你也喜歡他嗎?」

「我要是喜歡他,剛才就會使出招牌特技,用舌頭幫櫻桃梗打結。」

「你又沒做過,做給我看。」

「我是在開玩笑,快點睡覺。」

我們把墊子拉出來,凱茜扭開床頭燈,我把大燈關掉,房間頓時小了,也暗了,感覺很溫暖。她找出平常睡覺穿的及膝t恤,到浴室去換,我把襪子塞進鞋裡,推到沙發下面免得擋路,接著脫光衣服,只剩四角褲,然後再穿上t恤鑽進羽絨被裡。到這裡都算是習慣動作。我聽見凱茜用水潑臉,哼唱著,好像是民謠的(我沒聽過)小調。「悲傷伴真心,今朝來,明朝去……」她調起得太低,低音部分只好哼了起來。

「你真的對我們的工作那麼狂熱?」凱茜光著腳從浴室裡走出來,光滑的小腿像男孩一樣帶著肌肉,我問她,「就像馬克對考古一樣?」

我刻意等薩姆走了之後才問。凱茜微微側頭,嘲弄般地對我笑了笑說:「我可是從來沒有把酒灑在咱們組裡的地毯上過,這點我敢保證。」

我等著。凱茜鑽到床上的被褥裡,側身用一隻胳膊肘支撐著,拳頭託著腮。床頭燈照亮了她的輪廓,看起來像透明的,有如鑲嵌玻璃上的少女像。我沒有把握她會回答,即使薩姆不在了,但她最後還是開了口:「我們的工作目標是真相,挖掘真相是件很嚴肅的事。」

我想了一下,說:「所以你才不喜歡說謊?」不說謊算是凱茜的怪癖,又因她警探的身份而變得更為古怪。她有所保留:用打哈哈或外人幾乎察覺不到的方法來回避問題,像巫師一樣說些掩人耳目的話。但我從來沒聽過她直接說謊,甚至對嫌疑犯也是如此。

凱茜聳聳一邊肩膀說:「我不太擅長處理悖論。」

「我倒是覺得自己這方面挺厲害的。」我沉吟道。

凱茜倒在床上哈哈大笑。「你應該把這一條放進徵友廣告才對。男性,一米八三,擅長處理悖論——」

「極具男子氣概——」

「尋找他生命中的小甜甜布蘭妮——」

「喂!」

她揚起一邊眉毛,滿臉無辜地說:「不好嗎?」

「我有這麼差嗎?沒品位的人才會喜歡小甜甜布蘭妮,我起碼也是喜歡斯嘉麗·約翰遜那一級的好不好?」

我們都笑了,然後安靜下來。我滿足地嘆了一口氣,在沙發上扭來扭去找舒服的姿勢,凱茜伸手把燈關掉。「晚安,好夢。」

「好夢。」

凱茜像貓一樣睡得很快,也像貓一樣睡得很淺。沒過幾秒,我就聽見她的呼吸變慢也變沉了,呼吸間還有小小的停頓,我知道,她已經進入了夢鄉。我跟凱茜正好相反,常常翻來覆去好幾個小時才會睡著,但只要睡著了,就得用超大號的鬧鐘或踹我小腿才能把我叫醒。不過說來也怪,雖然她家的沙發凹凸不平,躺起來又太軟,夜裡又有老房子才有的吱嘎怪聲,但我在她家就是睡得特別好。以至於到現在,只要我睡不著,就會想象自己躺在她家的沙發上:破破的羽絨被蓋到臉頰,溫暖濃郁的威士忌仍然香氣四溢,而凱茜就在房間的另一角窸窣入眠。

我聽見有兩個人跌跌撞撞地走進公寓,互相要對方安靜,然後嘻嘻哈哈地回到了樓下的房間,模糊且微弱的歡聲笑語透過地板斷續傳來。我讓自己的呼吸與凱茜的節奏一致,感覺思緒開心地滑進夢幻般無稽的世界裡:薩姆在解說如何造船,凱茜坐在窗臺上兩個滴水嘴獸中間,高興地大笑著。海在幾條街外,太遠了,聽不見,但我還是想象海濤就在耳邊。

1磅約合0.4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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