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當!遠方的鐘塔再度敲響。
兩點了。
她躺在床上,瞪著一片黑暗,冷冷的雨點打在外面的地上,驟起的狂風引起一陣混亂的喧鬧,窗簾被吹進屋內,像風帆一般鼓起,室內充滿一股不安的躁動氣氛。
雨滴持續不斷地打下來,她的心也隨之哭泣。她內心的躁動遠比狂風所造成的混亂更為嚴重。
「做正確的事,然後由上帝裁決。」這是瑞克說過的話。現在想來,像是一個合理的決斷。
但當時的假定前提是「造成身體上嚴重的傷害」(那時是這麼說的,不是嗎?),而現在,假設前提已經不存在了,事實遠遠超過身體傷害。就像——是現在這樣。
無論那些撫慰人心的箴言警句是怎麼說的,這一次不會由上帝來裁奪,然後順其自然。法律會裁定一切。法律條文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待一切塵埃落定之後,即使祈求上帝,也無法使其免於被正義之神所乘坐的馬車碾過。
摩西戒律sup/sup裡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聽起來是很簡單。但只是聽起來而已。如果只是簡單地敘述背景,整件事牽扯到的似乎只有兩個人而已。如果使用近年來的判決詞,那就是:「繩索繞頸,直至氣絕。」
如果去找亨麗埃塔——
如果?
哦,好了,當然要去找亨麗埃塔。
早上去找亨麗埃塔的時候,她會釋放一種力量,這種力量無論是自己還是旁人都無法控制,而且一旦釋放,這股力量更會把眾多安穩度日的無辜者拖進一團騷亂之中。
她想起英尼斯夫人,這時可能快樂地睡在拉伯洛鎮上的某處,明天啟程回家,等待如同是自己性命般的女兒返鄉。但是她的女兒回不了家了——永遠。
魯絲也是一樣,心中一個聲音指出。
不,當然不,因此無論如何,英尼斯必須為此付出代價。絕不能讓她因犯罪而得利。但是肯定——肯定有一種方法既能讓英尼斯付出代價,但不至於讓她承受不該承受的懲罰。
究竟什麼才是正義公理?
傷透一個女人的心,羞辱亨麗埃塔,並摧毀她一手建立的成就;永遠抹殺鮑爾臉上那無憂無慮的幸福光彩。這就是一命換一命嗎?這是用三條人命——不,四條人命——去換一條。
而且這條命根本不值得——
哦,不。她不能這樣妄自評判。正如瑞克所說,這要視事情變化的「前後關係」而定。說來奇怪,瑞克有著一副花花公子的面容和拉丁情人的魅力,但頭腦卻格外嚴肅冷靜。
隔壁房間再度傳來英尼斯輾轉反側的聲音。露西覺得,她多半也是一夜無眠。她非常安靜,但是偶爾能傳來走動聲,或是房裡水龍頭的流水聲。露西很想知道那些水究竟是用來止渴,還是來鎮定太陽穴上的悸動。如果連她,露西·萍都意識清醒地躺在床上,大腦中的思緒一圈一圈地奔跑,活像一隻被困的老鼠,那麼英尼斯又正在經歷哪一種折磨呢?她也許缺乏幽默感,也並非人人都愛的那種型別,但她的感情絕對不遲鈍。無論是受挫的雄心,還是純粹的憤怒或憎恨,促使她走向晨霧中的體育館,她都不是那種可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毫無罪惡感的人。沒錯,對槓木動了手腳之後,她所摧毀的也有可能是自己。在犯罪史上有許多案例,許多冷酷無情的女人在渴求某物遇到阻礙時,就會在盛怒之下為掃清障礙而犯罪。但是瑪麗·英尼斯和她們不同。英尼斯屬於另一類人,少有的一種,她們往往在事後才大夢初醒,但為時已晚。她們要付出的代價太高了。
也許英尼斯會自我懲罰。
現在回想起來,在那個週日下午的杉樹下,她對英尼斯的第一印象就是如此。孤注一擲。自我毀滅者的性格。
英尼斯就這樣毀滅了一條阻礙自己的生命,幾乎出於意外。
再怎麼說,這都不是蓄意的謀殺,露西對這一點十分確定。這就是為什麼她在決定揭發英尼斯時,會感到如此的猶豫、如此難以置信。沒鎖緊的插銷,僅僅是希望給對方造成短暫的肢體不便。確保魯絲無法在九月時去阿靈赫斯特任職——好讓自己取而代之。
露西心想,英尼斯是否早有此打算呢,所以才拒絕了威徹利骨科醫院的職位?不,當然不會。她絕對不會冷血無情地計劃好了這一切。事情是在最後一刻才執行的,那時她已瀕臨絕望。
至少,是在最後一刻才發生的。
也許行動會拖到最後一刻,是因為之前沒有下手的機會。體育館總是沒有打掃好,或者魯絲總是很早就到。
「像是博爾吉亞家的人。」愛德華·阿德里安愉快地說。
而特蕾莎·德羅斯特的那個曾祖母的祖母——和她的經歷非常相似——則是有所預謀的。在寡居的漫長歲月裡,她一直過著平安、成功的生活,管理著土地,帶大了兒子,反而從沒有精神抑鬱乃至企圖自殺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