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風雲系列 馬榮成 第2頁,共2頁

在一個不知名的小屋……

小屋內外滿是劍。

木造的英雄劍!

應雄看著小屋內外的木造英雄劍,不由溫然的笑了一笑。

他如今所置身的小屋,是一個兩丈丁方不到的小石居,殘破且又陳舊,屋內僅得兩個小得無可再小的寢室,與及一個比寢室還要小的所謂廳子,且當中還佈滿雜物,與及這些大大小小的木造英雄劍,情況相當惡劣。

這個小屋,比諸以前應雄所居慕府之美侖美奐,何止相距十萬八千里?簡直便是天堂與地獄之別!

然而,應雄卻毫無厭色,臉上且流露相當滿足的神采,因為這間小屋,是他與英名、小瑜的家。

他亦希望,這會是他們三人永遠的家!

還記得三月前的那夜,他與英名、小瑜離開慕府之後,便一直往前走;三人也不知該往何處何方,只知必須要遠離慕龍鎮,愈遠愈好。

終於,他們停在了一個小村,這個小村真的是一條不知名的小村,只因小村實在太小了,小得一眾村民也省得為其起名字。

然而,這正合應雄及英名的心意;應雄遂以僅餘的隨身碎銀,在村內租了這間小屋,與及買了一些簡及必需的家當,三人終於定居下來。

小屋異常細小,應雄唯有與英名擠在同一寢室,就讓小瑜睡在另一寢室;不過在這條小村居住有一個好處,便是沒有人知道他們三人來歷!也沒有人知道應雄是大名鼎鼎的慕將軍之後,更沒有人知道英名是在慕龍鎮名聞遐爾、人神共怕的孤星!

他們三個在這裡,恍如三個全新的人,一切都可重新開始!

離開慕母自立更生,一切都是值得的!

街坊鄰里們只以為他們三人是三兄妹,見他們平素兄友弟恭,妹子溫柔,一團和睦,倒是羨煞不少村民。

唯一的遺憾,便是當中的英名在村民眼裡,身體較差,時常因體弱多病,而令其兄及妹子徹夜難眠,不過每次在其兄及妹子悉心照料之下,英名總是度過難關!

而三人的生計,亦因應雄隨身攜帶的碎銀已經「床頭金盡」,而必須面對現實!

為補生計,應雄終於脫下了自己那身如雪白衣,換上粗衣麻布,甚至赤膊上陣,在村子市集內賣武維生!

對一個曾是翩翩俗世佳公子的人來說,如今要靠江湖賣武,才搏取人們拋下一個半個銅錢,不是不令人惋惜的!

然而,應雄從無怨言,這一切一切,都是他心甘情願,怨得了誰?

應雄雖是每日努力不懈的賣武,唯單靠他一個人在幹活,仍難以維持三個人的生計,後來,小瑜也不得不隨其同場賣唱,而英名……

為了幫補生計,也為了證明自己並非完全廢而沒用的寄生蟲,他終於在極短的時間內,自小瑜那裡學會了拉奏胡琴;在應雄賣武,小瑜賣歌的同時,他也賣著他的胡琴!

想不到,他在胡琴這方面的天資,竟不比他在劍方面的天資為低;自他學會如何拉奏胡琴之後,他更愈拉愈精,甚至比小瑜更精於胡琴之音。

到了後來,他所拉的胡琴之音,更逐漸自成一格,他所拉的胡琴沉鬱、蒼涼,恍如有訴不完的衷情、故事,令聽見的村民無不神往。

而亦由此時開始,英名更「愛」上了胡琴!

這樣也好!應雄心想,橫豎英名的一雙手也無法再提起他的英雄劍,他既無法再「愛」劍,他「愛」胡琴,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好可令英名不會終日自慚廢人!

然而表面上,應雄雖贊同英名向胡琴資道求進,唯,私底下呢?

或許,在他深不可測的心坎深處,仍有一絲萬一的抱望,他仍在暗暗盼望,投火的鳳凰會有重生的一天,劍中神話會有重提英雄劍的一日……

只是,為免自己這萬一的盼望,會令英名感到喘不過氣,令他感到壓力,他一直也只是把這心願藏在心中,更把英雄雙劍埋在小屋後的荒地之下。

可是,他每天在賣武回家之後,還忘不了英雄雙劍,有時候晚上無聊,他便會以破柴雕成英雄劍的形狀,久而久之,如今小屋內外,已佈滿大大小小的木雕英雄劍了。

就像今夜……

今夜的星光異常燦爛,因為今夜本應是一個花好月圓的大日子——歲暮。

明天將是新的一年。

這是應雄、英名兄弟和好如初後所過的第一個歲暮,也將是兄弟二人與小瑜離開慕府後的第一個新年,故此為了好好慶祝,三人今日都不往市集賣藝了,反而為預備過年的事而忙碌。

英名與小瑜負責置一些過年的糕品與及齋菜回來,故此早便出外去了;只餘下應雄負責打掃小屋,以及在牆上貼上一些他親手所書的大紅揮春。

不過應雄似乎心有偏好,他所寫的揮春,都不是那些「財源廣進」、「一本萬利」的貪心話,他所寫的,只是「一團合氣」、「闔府平安」而已。

也許,對於曾經擁有一切的他來說,財源滾滾、金銀滿屋根本微不足道,縱然如今活得清貧,他亦不再希罕;他唯一祈求的,只是他們三人能永遠像目前一樣一團和氣,闔府平安;最重要的,是英名與小瑜能平平安安。

只是最後,應雄還是忘不了寫下最後一條揮春——「步步高昇」!

他希望誰能步步高昇?昭然若揭!

寫罷揮春,時候還是相當早,故應雄取出一些乾柴,又再次百無聊籟地雕雕琢琢,所雕的還不又是英雄劍?

雕呀雕,一時忘形,他也忘了時間,終於就在他雕成了一柄新的英雄劍的時候,方才發覺天已漸黑,英名與小瑜卻仍沒回來。

應雄心裡不免有點忐忑:「啊?已是申時了!英名與小瑜怎麼還未回來?他倆只是外出買菜,怎會去了這樣久?不會……遇上什麼麻煩吧?」

一念至此,應雄唯有安慰自己:「不,不會的!也許他兩隻是一時興之所至,在街上多逛一會吧!是了!之前我不是給了他們一些壓歲錢,叮囑他倆為自己買些新衣過年,想必,他們一定是在買衣裳了!對!一定是!」

一想到那些壓歲錢,應雄便不期然苦苦一笑。

其實,在這段日子裡他們已是清貧得很,怎還會有壓歲錢買這買那?那些壓歲錢,實是應雄把他那襲如雪白衣賣給村內大街上的「賈富戶」所得。

這襲如雪白衣縫工精美,更是真絲所造,相當名貴,應雄離開慕府也僅短短三個月,這襲白衣並非殘舊,故只要應雄肯割愛求賣,亦必會以人願意求買。

本來,若應雄再次披上這襲白衣過年,也不會寒酸到那裡,只是應雄已習慣瞭如今的粗衣麻布,也不希罕穿什麼新衣過年,最重要的,還是英名與小瑜比他所穿的更不像樣,他反而希望他倆能換上一些像樣點的衣裳,所以最後,他毫不猶豫的賣了那襲白衣!

那襲其實是慕龍於其十六歲生辰之時,親自為他所買的白色錦衣……

時間一點一滴溜走,可是英名與小瑜仍是蹤影杳然,應雄這次是真的擔心起來了:「不……妙!即使是往最遠的繡莊,也該回來了!他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不,我太多慮了!英名雖已沒有武功,但有小瑜在他身邊,他……一定會沒事的!」

不錯!無論英名走往哪兒,小瑜亦總是在他身邊伴著他……

一個女孩子,若非對一個男孩子有過量的情意,有怎會無時無刻想在他身邊?無時無刻關懷他?

小瑜的心,應雄是明白的,他又苦苦的笑了笑。其實,小瑜對英名形影不離,應雄的心,又何嘗不是對小瑜……?

在歲月的洪流中,他也記不清楚,自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對小瑜有一種特殊的感覺,由那個時候開始,他甚至在夢中也會看見她待人以誠的笑臉,和她暖暖的溫柔細語。可是,小瑜對他,雖然有說有笑,但總是與他保持著一段不長不短的距離;她對英名,卻是那麼親近,還經常伴在英名身邊。

縱是最不解溫柔的人亦能一眼瞧出,她心中所思念的人,到底是誰了。應雄雖然有時候會感到不是味兒,但他卻從沒妒忌英名,因為他比誰都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勉強,並非人力所能強求……

反而英名若真的得到小瑜的鍾情,他身為大哥,總算也不用為他的將來費心,所以,應雄一直都只是把自己對小瑜的一顆心,藏在心坎最不可告人的深處……

如此一想,應雄霎時想得痴了,手中雕琢的木英雄劍,更突然被他手裡的柴刀誤削,「拍」的一聲,那柄木造的英雄劍赫被一削為二!

劍斷!

應雄一怔:「真糟!雖只是一柄木雕的英雄劍,但年近歲晚,卻在這個時候劍斷,莫非是……不祥的兆頭?今夜會有不祥之事發生?」

「啊?我……是否太胡思亂想了?」

不!他一點也沒胡思亂想!就在劍斷的同一時間,戛地有人拍門!

應雄火速前往應門,可是,門外的並不是他渴望儘快回家的英名與小瑜,而是他在市集賣武時認識的——癩頭小三!

「不得了哪!應雄哥,不得……了哪!」小三滿臉慌張,乍見應雄,已上氣不接下氣的急叫。

應雄見小三如斯愴惶,已知不妙,當下不由分說問:「小三!鎮定點!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小三慌忙吞了一口涎沫,答:「應雄……哥,你……二弟……在村內大街之上……」

「出事了!」

出事了!

「隆」的一聲!恍如一聲晴天霹靂!應雄整個人如遭電殛,呆在當場!

應雄勢難料到,英名自失去武功後竟然如斯多災多難!他到底出了什麼事?

「小……三,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二弟……如今怎樣?」饒是應雄向來處變不驚,此刻亦難免有點不知所措!

「應雄……哥,聽說你賣了自己那襲絲質白衣給大街上的富戶賈大戶,來換取壓歲錢給你二弟及妹子,但……你二弟及妹子見你粗衣麻布過年,心中不忍,且還說……你那襲白衣其實是你爹送給你的,對你極有意義,所以……你二弟及妹子便往找賈大戶,希望可用那些錢換回那襲白衣給你……」

「誰知那賈大戶極為盛氣凌人,堅持說你既然把衣服賣給了他,他絕對有權不換;除非,除了給回他那筆錢外,你二弟可以為他充當雜役一天!」

「那賈大戶明知你二弟體弱多病,此舉分明是留難他!但你二弟竟毫不考慮便應承了!唉,也不知他為什麼,一定要換回那襲白衣?」

小三雖然不明白,但應雄卻絕對明白,英名堅要換回那襲白衣,是因為若他能與小瑜在回家時,把這襲白衣送回給應雄,應雄便一定會為二人對他的關心而開心不已,卻不虞那賈大戶會諸多留難!

應雄想到這裡,不由一陣深深感動,心忖:「英名啊英名,你也實在對我太……」心裡想著,口裡仍不忘問:「那英名既已答應充當雜役,後來又怎會……出事?」

小三答道:「那個賈大戶亦沒料到你二弟縱使體弱,仍毫不猶豫答應為僕,這些大富人家,最喜歡便是折磨我們這些窮人了!他於是不許你妹子小瑜幫你二弟,硬要你二弟在今日之內打二十桶井水!唉!即使是我們這些龍精虎猛的人打二十桶井水也不行啦!更何況是你二弟?」

「那……他怎樣了?」應雄聽到這裡益發擔心。

「真令人想不到啊!」小三在回憶、驚歎:「我以為你二弟連一桶水也打不了!誰知他緊咬牙根,竟然慢慢熬過,終於打足了二十桶水;只是,他已咬得牙根出血,全身大汗淋漓,如同虛脫一樣,顯見極為辛苦!滿以為那賈大戶一定會如言換回衣服,誰知,那賈大戶竟然冷笑一聲,說你二弟是病君,更是天下第一大蠢財!他說他根本便沒意思要換回衣服,一切都只是鬧著玩的,還要立即趕你二弟及妹子走!」

「什麼?」應雄一聽之下勃然大怒!

「是呀!你二弟及妹子當然不走了!那賈大戶便放出他府內那二十多頭又大又兇的惡犬,叫它們咬你二弟及妹子!」

「你二弟雖然已筋疲力竭,甚至連站起來的氣力也沒有,但為了保護你妹子,卻仍勉強自己站起來掩護她,終於你二弟便給那二十多頭惡犬咬得遍體鱗傷,還……」

想不到,龍吟淺水遭蝦戲,虎落平陽被「犬」欺!應雄聽到這裡,已經無法再按捺自己,僅是為換回一件衣服給應雄過年,他不惜為奴為僕,受人愚弄,更被人放狗欺凌!英名已經廢了武功,他如今實在不堪設想……

「英名——」霍地,應雄豁盡他畢生最快的輕功,如一道電射奔雷,嗖的一聲!發狂衝出門去!

小三更是瞧得目定口呆!應雄平素在市集內所賣的武,也僅是尋常不過的武功,小三造夢也沒想過,他還未及眨眼,應雄已經在他視野之內徹底消失了!

「阿……」

小三見狀不由詫異驚呼:「應……雄哥……竟是一個……快得……如此可怕的……人?他……竟然……身懷……曠世……武功?」

「那,他……何苦要……與他的二弟……及三妹……耽在此……窮鄉僻壤?」

「他……到底為了誰……而如此……委屈自己?」

「他到底是誰?」

「他又是為了誰啊?」

也許,只有應雄自己一個知道!

他,是為了一頭鳳凰!

已死鳳凰!

小村不大,但應雄的輕功實在太快!

故此,不到半盞茶的時間,應雄已經閃電掠至大街之上!

還看見了一幕他永世難忘的情景!

咋見賈大戶的門外,正圍著一大群人,他們並非袖手旁觀的好奇群眾,而是一群咬牙切齒、正在喊打喊殺的村民!

是的!誰都不能不咬牙切齒!因為呈現在村民眼前的,是一幕為富不仁的人視人命如草芥的慘劇!

群情洶湧,他們喊打喊殺的物件,正是賈大戶門前咆哮著的二十多頭巨大惡犬,而那些惡犬正在包圍著撲噬著兩個人——

英名。

小瑜。

只見二十多頭惡犬仍在不斷向被它們圍在核心的英名及小瑜撲擊,但英名雖已筋疲力竭,手中還拿著一根如劍般長的木棒揮來舞去,他還在強自支撐著,不讓任何惡犬會咬及他身後的小瑜!

應雄一眼便已瞧出,英名此刻揮動木棒的手法,完全是用劍之勢!縱然他已盡失內力,但他在劍的資質還是如往昔一般神妙得令人咋舌,仍能以棒唬退不少撲近的惡犬!

饒是如此,卻仍有不少惡犬兇殘至極,不懼被木棒擊中,撲前如蟻,英名的木棒雖能擊中這些惡犬,卻苦無打痛它們之力,所以,他身上已有無數部位給群犬咬傷,甚至不少皮肉亦被硬生生咬下來!

可是,無論如何遍體鱗傷,英名還是不屈不倒,他如此拼命堅持,或許除了因要保護小瑜之外,也因為他今日一定要拿回那襲他應得的白衣,他將要送給應雄的白衣!

那些群眾本欲上前幫他,只是那二十多頭惡犬,頭頭壯碩如牛,站起來甚至比一個鬚眉大漢還要高,群眾雖看不過眼,惟畢竟只是凡夫俗子,欲幫無從,只得在一旁喊打喊殺,大家都在破口大罵。

那賈大戶卻還是不知廉恥地以雙手叉腰,趾高氣揚的笑道:「嘿!你們儘管罵吧!反正你們也幫不了他!亦不敢上前幫他!哼!瞧這小子倒是有點本事!一副病容,竟然也可與我二十多頭大狗周旋這麼久!」

「不過,看他遍體鱗傷,也支援不了多久!是你們親眼看見的,並不是我賈大戶殺他的呀!而是二十多頭惡犬咬死他的!唉!人殺人當然要嘗命啦!但狗咬死人,便叫狗去填命吧!不干我的事呀!即使告到官去,我也沒罪的呀!」

真是厚顏無恥!分明是他故意放狗咬人,還如此為自己狡辯,群眾聽得怒不可遏,有幾名村民忍不住想上前幫住英名及小瑜,可是走不了數步,便給惡犬咬傷,逼得愈退愈後!

「哈哈!怎麼樣?沒人敢上了吧?唉,你們見死不救,真是不應該呀!嘿!就讓我大發慈悲!給他一個了斷吧!」

神州之內,永遠都有這種恃勢凌人、恃財行兇的卑鄙小人,那賈大戶獰笑一聲,猝地一聲口哨,那二十頭惡犬聽見主人如此下令,登時亦再不顧英名那軟弱無力的木棒之勢,霍地齊齊暴吼一聲,赫然全部向英名撲過來!

英名真是苦不堪言!他本已給群犬咬至遍體鱗傷,更逐漸麻乏力;要繼續以棒代劍逼退群犬,已是相當艱難;如今還要二十多頭巨犬向他一同撲過來,他根本已沒有任何能力可以抵擋得了!

然而,永遠都在千鈞一髮之間,永遠都有一個人,會在他最難難的時候現身救他!

正如,若然他還有內力的話,他亦會永遠在那人有難時現身相救!

瞿地,天上赫然傳來一聲沉雷暴喝,一個人已如天將下凡般,蓬的一聲!閃電自半空落在英名與二十多頭撲近的巨犬之間,還一面怒極朝天狂吼:「畜生——」

「就憑你們也想殺我二弟?」

「你們全都不配!」

「統統給我——」

「分!」

「屍!」

怒極!恨極!痛極!

應雄就在眼見英名因他而被群犬傷辱之間,就在怒不可遏之間,完全失去理智,他,豁盡了自己所餘的半成功力,瘋狂向這群也是瘋狂咬人的巨犬……

狂斬過去!

瞬息之間,整條大街登時興起一道滔天血浪!

血洗街頭!

血洗街頭的當然並非應雄,也不是英名、小瑜,而是那二十多頭巨大惡犬!

赫見於一剎那間,那二十多頭壯碩如山的惡犬竟然被應雄以一隻血肉之掌,徒手劈為五十段碎屍,有些身首異處,有些遭攔腰斬殺,有些更從至踵遭一破為二,腸穿肚爛,死狀教人不忍卒睹!

更可怖的是,這二十多頭巨犬都是在眾人還未及眨眼之間,全部喪命!所有的村民盡皆震異於這個本在市集賣武的十六歲男孩,居然會有如斯駭人、神乎其技的武功!

就連英名與小瑜亦呆住了!英名萬料不到,從未殺過人的應雄赫然會辣手如斯,一切,都只因為救他……

「大哥……」

那個賈大戶更是嚇得三魂不見七魄,兩腿發軟,適才的威武及趾高氣揚,已經徹底蕩然無存!

他瞥見應雄狠狠的瞪著他,目露兇光,似會隨時噴出熊熊烈火,不由驚叫:「哇!你……不要殺我……呀!求求你……不要殺我呀!」

「我就把你那件……白衣還給你們吧!」說著已從身後其中一名婢僕手中奪過那件白衣,慌忙拋給應雄,但應雄並沒有接。

賈大戶更是怕得尿也撒了出來,怪叫:「哇!你……怎麼不要自己的衣服?你……是想要錢的吧?好好好!我多少錢都給你呀!求你放過我吧!」

應雄冷冷看著他,遽地沉沉的道:「別要用錢侮辱我!」

「錢對我來說根本毫無意義!」

「你一定曾用你的錢和狗,害死許多人吧?」

賈大戶一時之間被應雄問得啞口無言,不懂回答,惟從其鬼祟的神色之中,應雄已經找到答案!

但聽應雄又再冷冷道:「果然!」

「你果然比你的狗更不如!」

「你這條恃‘財’傲物、草菅人命的豬,這個世界已經沒有讓你這種渣滓生存下去的理由!給我——」

「死!」

死字甫出,那賈大戶立想轉身夾尾而逃,可是,他那及應雄之快!赫聽「噗」的一聲,應雄忽地一腳踢起地上一個給他徒手斬下的狗頭,那個狗頭仍在張大血淋淋的血盆大口,直朝賈大戶後腦噬去!

然後便聽「喀勒」一聲令人心寒的碎骨聲!那個狗口內寒光四射的利牙,已悉數被應雄的勁力打進賈大戶後腦之內,登時將其後腦骨全部破開,賈大戶亦當場「啊」的一聲一命嗚呼!

夜風在吹,吹過血染的街頭上,一時間,整個街頭如同一幀以血繪成的阿鼻地獄!

想不到,本在家裡等待二人回家的應雄,會在這值得慶祝的日子弄致如斯境地!

唯應雄依舊對因維護英名而殺狗殺人無悔無愧,他淒厲地、義無反顧的道:「以狗殺人者,狗亦噬其頭!」

「這就是為富不仁的下場。」

應雄說罷,已一把勁兒扶起已因筋疲力竭倒地的英名,英名縱然已傷倦得半分難動,還市鼓起一口氣道:「大……哥,因為……我,今日竟……教你開了……殺戒,我……」

應雄道:「別婆媽!即使不因為你,這個為富不仁的狗賊,我早晚也會殺!」

「但……」英名還想再說些什麼,此時本已給血腥嚇至呆然的小瑜卻驀地收攝心神,像是記起一件重要事,道:「但,如今應雄已露了武功,恐怕我們再留在這條村子,會惹來議論紛紛;若想以後過得安寧,我們還是儘快另覓一個沒人認識我們的地方去吧!」

是嗎?應雄聞言心忖:他認為另覓地方,只是一種逃避的辦法;倘若有一日他比英名早死,那誰來照顧一個沒有氣力的廢人?也許最直接的解決辦法,也是最為英名設想的辦法,便是……

「鳳凰……」應雄看著自己滿手血腥,與及在自己摻扶下傷得軟弱乏力的英名,猝地若有所悟的沉吟了一聲:「鳳凰必須重生。」

他的沉吟聲輕不可聞,英名已沒有武功在身,一時間竟聽不見應雄的自言自語,遂問:「大哥,你……適才在……說什麼?」

「不!」應雄搖首:「我並沒說什麼!是了!二弟,你給二十多頭巨犬咬傷,必須儘快找大夫治理身上的重創,據說狗口最毒,給狗咬過的人可能會像瘋犬般發狂致死……」

不錯!當務之急,還是先找大夫為英名治好傷勢再說!應雄說罷,便即時挾著英名,與小瑜一起絕塵而去,僅餘下那些為應雄的驚人武功,而仍在目定口呆的村民!

只是,當應雄一面挾著英名前行,心中卻仍在一面沉沉的想:「也許,當初我與英名都同樣想錯了……」

「不平凡的人,始終仍是不平凡的人;縱使武功盡廢,他,仍是一個不平凡的人;要勉強我倆甘於平凡,對他對我,都是一件可惜的事……」

「只是,這個世上,可會真的有方法令失去功力的人再復功力?」

「令死了的鳳凰……」

「脫胎重生?」

這個疑問,在應雄的心內並沒有存在多久;因為,他快要找到了答案!

而他,亦快將遇上一件令他更堅決要鳳凰重生的事。

一件人間最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