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在晴朗而涼爽的星期一早晨,格蘭特開車到威格莫街。時間還早,街上很安靜;威格莫街的客戶們週末不留在鎮上。花店把上週六的玫瑰編成維多利亞時代的花束,讓過了盛開期的花瓣輕輕地聚攏在一起。古董店把嬌貴的地毯移到窗戶的另一邊,以免晨光過於熱切的注視。到小餐館裡喝咖啡,只能配不新鮮的小麵包,店家對要求來一份新鮮烤餅的人,打心眼裡氣他們不知體貼。服裝店把上週六特價的標籤取下,恢復原來的價格。

格蘭特正在去見提斯多的裁縫的路上,他對事情的進展不順感到沮喪。如果提斯多的大衣是倫敦的裁縫做的,那就會相對容易些。讓他們認出這顆釦子是否確實是他們用來縫製大衣,尤其是否是提斯多的大衣就行了。並非這樣就能解決案情,但也接近了很多。但是提斯多的大衣是在洛杉磯做的。「我的大衣,」提斯多解釋說,「對那邊的氣候而言太厚重了,所以我又買了一件。」

很合理的解釋,但很棘手。如果大衣是在倫敦的裁縫店做的,誰都可以在五十年後隨時走到那家店,問他們大衣上用的是哪種釦子,他們會毫無困難並和善有禮地告訴你(只要他們認得你的話)。但誰敢說洛杉磯的成衣店會記得他們在半年前縫在一件大衣上的是哪種釦子!此外,因辦案需要,這顆釦子需要留在這裡,不大方便寄去洛杉磯。最好的方案就是請他們提供他們用過的紐扣樣本,如果他們還能記得的話!

格蘭特最大的希望就是大衣能夠自動出現。一件被丟棄的大衣,如果能夠被確認是提斯多的,而且一個紐扣不見了,那將是最好的結果。提斯多開車的時候穿著大衣。這是威廉斯警官對司法正義的貢獻。他找到一位農民,說是星期四早晨六點剛過時看到一輛車子穿過威德馬什的十字路口。時間大概是六點二十分,他估計,但是他沒有表,也不需要表。農民永遠知道時間,不管有沒有出太陽。他當時正趕著羊群,汽車因此減慢了速度。他很確定開車的人很年輕,而且穿一件黑色的大衣,他並不能確定能否認出那個人,他不敢發誓——但他已經認出那輛車了。那是他那天早晨見過的唯一的車。

威廉斯的其他貢獻就不那麼樂觀了。他報告說傑森·哈默沒有待在他所說的桑威治的那家旅館過夜,其實根本就沒有在桑威治。

於是格蘭特放下牛腰和燻肉的週日大餐,毫無怨言地走出餐廳,去拜訪哈默先生。當格蘭特在德文寓所略帶粉色的套房內找到他的時候,他正穿著一件紫色的絲質睡袍,黑色的頭髮剪得短短的,旁邊放著樂譜。

「通常我在這個時候還沒有起床,」說著,他把亂塗的紙從椅子上推開,騰出地方給格蘭特坐,「不過克莉絲著實讓我有點兒生氣。我們是非常好的朋友,探長。有些人說她難相處,我倒沒有覺得。為什麼呢?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們兩個都覺得自己毫無價值可言,而且都害怕別人發現。你知道,人都是可惡的欺凌弱小者。如果你裝成一個百萬富翁,他們會舔你的腳;但是如果讓他們懷疑你對自己不夠自信,他們就會像螞蟻擁向一隻垂死的黃蜂一樣把你吞掉。當我第一次看到克莉絲的時候就知道她是在虛張聲勢。沒有人比我更瞭解虛張聲勢那一套。我虛張聲勢地走進美國,讓發行商發表我的第一首歌。直到那首歌一炮而紅,他們才知道其實我是在虛張聲勢,不過這時候他們覺得被人愚弄一下好像也不需要計較。喝一杯嗎?的確是有點兒早。我自己也是到午飯的時候才喝,那是除了睡覺之外最好的事情。按照合同,我還有兩首歌要完成。是為了——為了——」他的聲音逐漸變弱——「為了科尼的新片,」他快速地說道,「你有沒有在大腦中沒有靈感的時候嘗試過寫歌?沒有,沒有,我猜你沒有過。嗯,真是痛苦的折磨。而究竟誰要唱這些歌呢?那個姓哈羅德的女人根本不會唱歌。你聽過克莉絲唱的《偶爾對我歌唱》嗎?」

這首歌格蘭特是聽過的。

「那才叫把一首歌唱活了。我曾經寫過更好的歌,我承認。但聽她唱起來那好像是全世界最好的歌。如果是讓擺架子的哈羅德糟蹋的話,那寫歌還有什麼意義?」

他在屋裡踱著步,從一個地方撿起一沓紙,又隨手放下來。格蘭特興致盎然地看著他。這就是瑪塔的「快樂的水壺」和朱蒂的「悶爐型」。對格蘭特來說,他兩者都不是。他只是某些人性例項之一,來自歐洲某個可憐的角落,認為自己不斷受到旁人的剝削和迫害,加之自憐、教育不佳、情緒化,還有冷酷,他再尋常不過了,長得不是很好看,但毫無疑問對女人有吸引力。格蘭特記得兩種截然不同型別的女人——瑪塔·哈羅德和朱蒂·塞勒斯都認為他很特別;兩個人對他的個性都有獨到的理解。他顯然有辦法以各種方式對待各種人。他對待他不喜歡的瑪塔很友好,那是確定的:瑪塔並不會維護那些不積極的崇拜者。也可以說,他一輩子都「在演一齣戲」。剛才他就演得十分賣力。他現在也是在演戲嗎?為格蘭特?

「非常抱歉這麼早打擾你,但是我有公務在身。你知道我們正在調查克雷小姐之死。調查期間很有必要詢問所有認識她的人近斯的活動,不管是什麼樣的人以及是否可能對案件有幫助。星期四的時候,你告訴郡警察局的警官說你晚上在桑威治的一個旅館住。在進行例行常規檢查之後,我們發現你沒有待在那裡。」

哈默在音樂中摸索,沒有抬頭。

「你到底在哪裡,哈默先生?」

哈默抬頭,淡淡一笑說:「你知道,那真的很可笑!早飯的時候,一位迷人的先生以非常友好的方式登門造訪,因為打擾我而抱歉,希望他不會給我帶來麻煩,但他是警察局的探長,問我可否會好心地提供一點兒資訊,因為上次提供的資訊不太準確。太美妙了,案子就該這麼辦。而且你總能問得到答案。也許他們會就此崩潰,淚流滿面,因為你的友善讓他們承受不起。就像媽媽做的餡餅一樣。我想知道的是,這種方法是否在皮米里科平民區行得通,還是你只把它用在有停車場的高階區?」

「我想知道的是你在上週三的晚上在哪裡過夜,哈默先生。」

「先生的稱呼也是,我想那也是高階區的特稱。其實,如果你對十年前的傑森說話,你會把我帶到警察局,然後像其他國家的警察一樣,把我嚇得屁滾尿流才行。他們都是一樣,只知道貪汙錢。」

「恐怕我不像你一樣領教過全世界所有的警察,哈默先生。」

哈默露齒一笑。「牙尖嘴利!英國佬能夠如此犀利,一定是被逼急了。別誤會,探長,我身上沒有打過警察的烙印。上個星期三的晚上,我在我的車裡。」

「你是說你根本就沒有上床睡覺?」

「我就是這個意思。」

「車子在哪裡?」

「在一條兩旁樹籬和房子一樣高的道路旁,就停在草地邊上。這種草地真是浪費英國的土地。那條路邊的草地大概有四十英尺寬。」

「你說你在車裡睡的?有人作證嗎?」

「沒有,我不是刻意待在那裡的,我僅僅是困了,而且迷了路,懶得再往前開了。」

「迷路!在肯特郡的東部!」

「是的,肯特郡哪裡都一樣,如果要提到這一點的話。你試過黑天在英國尋找一個村莊嗎?在夜晚,連沙漠都比這兒好得多。最後你看到一個路標,上面寫著‘距某某地方兩英里半’,你會想:某某地方就要到了!英國萬歲!路標柱萬歲!又往前行半英里,你來到一個三岔路口,中間綠地上有一根漂漂亮亮的路標柱,上面每一個該死的標誌都寫著至少三個地名,但你猜想有一個提到了某某地方了嗎?哦,不!那會太容易的!所以你把它們都讀了幾遍,並希望在你作決定之前能夠有人路過,但是沒有人來。上一次有人路過此地是上個星期二,沒有人家;除了田野和一塊去年四月馬戲團公演的廣告招牌以外,什麼都沒有。於是你選擇了其中的一條路,路過兩個路標柱後,你沒有看到某某地方,你遇到了一個路標,上面寫著:某某地方,六又四分之三英里。於是這一套又重來一遍,而且還是從比上回遠了四英里的地方開始。然後再來一遍!等到某某地方這樣對待你六次之後,只要能隨便找個角落停下來睡個覺,你就什麼都不在乎了。因此我就在當時所在的地方停下來睡覺。再說在那個時候去拜訪克莉絲也太晚了。」

「但是去旅館找一張床還不太晚。」

「如果你知道旅館在哪裡的話,的確如此。再說,通過我在這裡所見過的一些旅館來判斷,我在車裡會入睡得更快些。」

「我注意到你的鬍子長得很快。」格蘭特對著哈默沒有刮過的下巴點頭道。

「是的,有時一天得刮兩次,如果我晚上還需要外出的話。為什麼說這個?」

「當你到達克雷小姐農舍的時候,你刮過鬍子。那是怎麼回事?」

「車上有剃鬚工具。沒有辦法,如果你有像我這樣的鬍子。」

「那麼你那天早晨沒吃早飯?」

「沒有,我打算在克莉絲那裡吃早飯。反正我不吃早飯,只喝咖啡或者橙汁。在英國的時候喝橙汁。我的天哪,你們的咖啡——你認為那些人是怎麼煮咖啡的?我是說,那些女人。真是——」

「先別說咖啡,我們直奔主題好不好?為什麼你告訴執勤的警官,你在桑威治過夜?」

這個男人的臉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在這之前他一直主動而從容地應答;他那張寬闊、平常顯得很和善的臉部線條鬆弛而和藹;現在那種放鬆的神態消失了,逐漸變得機警,而且——他像——帶著敵意。

「因為我覺得好像發生了什麼,我不想被捲入其中。」

「這未免太不尋常了吧?我是說,你居然能在大家都知道犯罪存在以前,就意識到有犯罪。」

「那並不奇怪。他們告訴我說克莉絲是溺死的。我知道克莉絲能夠像鰻鱺一樣自由地游泳。我知道我整晚都在外面。而那個警察一直用一種‘你是誰,你來這裡做什麼’的表情看著我。」

「但那個警察還不知道這件溺斃案除了意外,還另有文章。他沒有理由那樣看著你。」

接著格蘭特決定,還是先把哈默向警察撒謊的事擱在一邊。

「順便問一下,你是怎麼知道在哪裡能找到克雷小姐的?我知道她的隱居處是保密的。」

「是的,她逃跑了。用一個藉口搪塞大家,說實話,也包括我。她累了,也對她最後一部電影的結果不大滿意。我是說拍攝的時候,現在還沒發片。科尼不知道該怎麼拍她。對她有點兒敬畏,同時也害怕她找人把他換掉。你知道,如果他像老喬·邁爾斯在美國那樣叫她‘孩子’或‘巧克力’,她會大笑,然後像黑奴一樣為他工作。但是科尼老愛裝模作樣,放不下‘大導演’的架子,所以他們沒能處得很好。所以她厭倦了,也累了,大家都建議她去別的地方度假。但她好像下不了決心,可一天我們醒來就發現她不見了。邦多——她的管家——也不知道克雷在哪裡,但是她沒有要求轉寄信件,而且會在一個月之內回來,所以沒有人覺得有什麼好擔心的。嗯,大概兩個星期沒有人聽到她的訊息,然後在上週二我在利比·西蒙斯家的雪利酒派對上遇到了瑪塔·哈羅德——她將出演西蒙斯的那部新戲——瑪塔說她星期六碰到克莉絲在貝克街的某個地方買巧克力——克莉絲在拍片的空當從來抵制不了巧克力的誘惑!——她跟克莉絲磨了半天,想問出她躲在什麼地方,但是克莉絲什麼也沒有透露。至少瑪塔認為她沒有。克莉絲說:‘可能我永遠都不會回來了。你知道那個老羅馬人用自己的雙手種蔬菜,對其成果那樣著迷,於是決定永遠地繼續下去。嗯,昨天我幫忙採摘運往科芬園市場出售的第一批櫻桃,相信我,獲得奧斯卡獎和這個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

哈默低聲笑著。「我明白她的話,」他深情地說,「嗯,我直接從西蒙斯家去科芬園,查明那些櫻桃來自哪裡。那是一個叫做禽鳥綠地的果園。星期三那個晴朗的清晨,我就往禽鳥綠地出發了。我邊走邊找,大概在下午三點的時候找到了那裡。接著在星期五,我找到了果園和在那裡勞作的人們。我期待能直接找到克莉絲,但是他們似乎都不認識她。他們說星期五早晨採摘的時候,一位開車路過的女士停下觀看,問是否可以幫忙。果園的老園主回答說,他們不缺需要付錢的幫手,不過她要自得其樂的話倒是可以。‘她是一個很好的採摘手,’他說,‘下次會考慮付給她錢。’然後老人的孫子說,他最近有一天在利得斯通的郵局見過這位女士,但是郵局的工作人員‘帶她回家喝茶’了,所以我只得等到她回來。好像他們一生中從來沒有見過克莉絲傳送的這麼多電報,她說那位傳送‘所有電報的女士’住在梅德利。於是我又在將暗的天色中出發去找梅德利,最後睡在路上。不管我是不是露宿街頭,我的調查工作比你今天早上的好多了,格蘭特探長!」

格蘭特愉快地露齒一笑。「是嗎?嗯,我就快做完了。」他起身要走,「我想你在車裡應該有一件大衣吧?」

「當然。」

「那是什麼材料的大衣?」

「灰色的斜紋軟呢,怎麼了?」

「現在在這兒嗎?」

「當然。」他轉向一個嵌在起居室通向臥室過道上的衣櫃,把門拉開,「檢查我所有的衣服吧。如果你能找到那顆釦子,你就比我聰明。」

「什麼釦子?」格蘭特問道,回應的速度快得不由自主。

「總是有一顆釦子,不是嗎?」哈默說道,一對脂粉褐色的小眼在懶散的眼皮下機警地轉著,帶著自信的笑意直視格蘭特的雙眼。

格蘭特在衣櫃裡沒有發現什麼,他離開時不知道傑森所說的故事有多少可信度,但可以確定的是,「找不到他的把柄」。這樣,警方的希望就落在提斯多身上了。

在這涼爽明媚的早晨,格蘭特把車子停靠在路邊時,他想起了傑森的衣櫃,不由微笑起來。傑森沒有從史黛絲和布拉凱特買衣服,當他開啟門打量著這又黑又小又破舊不堪的內部陳設時,他幾乎能聽到傑森的笑聲。英國人!他們把經營了一百五十年的生意經營成這幅光景。創店之初的櫃檯沿用至今,至於燈光更是絕對不曾改換。但是格蘭特覺得心裡暖暖的。這就是他所知道並熱愛的英國。流行會改變,王朝會衰落,寂靜街道上的馬蹄聲會變成千萬輛計程車的喇叭聲,但是史黛絲和布拉凱特仍然秉持一貫的從容與幹練,為從容而幹練的紳士們量身製衣。

現在既沒有史黛絲,也沒有布拉凱特,只有一個特里姆利先生——斯蒂芬·特里姆利先生(而不是那些羅伯特先生和托馬斯先生!)——看見探長進門,就立刻全身心為其服務。是的,他們曾經為羅伯特·提斯多先生做過衣服。衣服的確包括一件和晚禮服一起穿的深色大衣。不過,經證實,這絕對不是那件大衣上所使用的紐扣。他們不曾將那種紐扣用在他們所縫製的任何大衣上。他們沒有習慣用那種檔次的紐扣。如果探長可以原諒特里姆利先生(斯蒂芬·特里姆利先生)的話,那顆紐扣,根據他個人的看法,是非常不入流的,不論哪個裁縫師都不屑採用。如果發現的這顆紐扣是外國貨,老實說,他一點兒也不覺得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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