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坐在白鹿旅館咖啡室的角落裡,享用著延遲的晚餐。老闆向格蘭特打個招呼,也去為他準備晚餐了。威廉姆斯按照格蘭特的假設,即瑟爾是因為自身的某種原因而消失的,在當地警察的協助下從下午一直忙活到現在,累得夠戧,卻一無所獲。十點鐘的時候,他已經和二十三個公交車售票員談過,還找過所有能找到的火車站搬運工,最終決定收工。現在他總算可以喝著啤酒吃著晚餐放鬆一下了。
「什麼都沒有。」他回答格蘭特的詢問,「甚至連有點像他的人都沒見過。你有什麼收穫嗎,長官?」
「還是一團迷霧。」
「他的行李裡沒有信件嗎?」
「沒有。有的話也應該在他的皮夾裡。只找到幾沓照片。」
「照片?」威廉姆斯的耳朵豎了起來。
「他來這裡以後拍的。」
「哦,有惠特莫爾那個未婚妻的照片嗎?」
「確實有很多。」
「真的?擺姿勢特地拍的?」
「不,威廉姆斯,不是。是很羅曼蒂克的照片。陽光燦爛的天空下,怒放的杏花襯著她的臉,這一類照片。」
「你覺得她很上鏡嗎?金髮美女?」
「不算,她個子小,膚色黑,長相普通,不過臉很可愛。」
「哦。那他一個勁兒地拍她做什麼?一定是愛上她了。」
「我也這麼懷疑。」格蘭特說,隨後在食物端上來的時候便閉口不語了。
「你真的應該嚐嚐這些醃菜,就一次,長官。」威廉姆斯說,「好吃極了。」
「我已經是第五百零七次說不吃醃菜了。威廉姆斯,我有敏感的味覺,這是很寶貴的能力,不想讓醃菜把它糟蹋了。瑟爾的東西里有比照片更有意義的線索。」
「是什麼,長官?」
「一隻女孩的手套。」格蘭特說,並且告訴他是在哪兒發現的。
「哦,這樣啊,」威廉姆斯默默地把這訊息琢磨了一會兒,「走得似乎還不是很遠。」
「什麼?」
「愛戀啊——如果他還只是走到偷手套的階段。老實說,長官,在現今這個年代,我沒法想象有人偷隻手套就算心滿意足了。」
格蘭特哈哈大笑。「我跟你說,她是個好女孩。告訴我,威廉姆斯,一個長十英寸、寬三英寸半、高四英寸的空間能放什麼東西?」
「一塊香皂。」威廉姆斯毫不猶豫地說。
「不太可能。還有什麼?」
「一盒煙?」
「不會,他不抽菸。」
「吃的東西?加工過的乳酪就是那種形狀。」
「不對。」
「左輪手槍?我是說裝在盒子裡的左輪手槍。」
「我也懷疑。他帶著手槍幹嗎?」
「你說的是哪種空間?」威廉姆斯問道。格蘭特向他描述了那個攝影箱,以及收拾整齊的箱子裡的空當。
「那肯定是個堅硬的東西,不然不會留下這麼清晰的稜角線。他的物品裡沒有什麼適合放進去,因此那東西要麼是他拿出來帶走了,要麼在他失蹤後被人別有用心地拿走了。」
「這就意味著崔明斯莊園裡有人隱藏證據。你現在仍然認為惠特莫爾不是那種人嗎,長官?」
「哪一類?」
「殺人的那一類。」
「我覺得惠特莫爾研究小動物更有辦法,對付見血的事情可不行。」
「淹死瑟爾的話就不用見血。他一氣之下只要輕輕一推就可以了,並且在黑暗中他可能也沒有法子救人。然後他就慌神了,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上帝知道,這種事情太多了。」
「你覺得是惠特莫爾乾的,不過有意外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