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可就不知道了。」
「你跟她是什麼關係?」
「朋友關係,她有時到我那兒去玩。」
「她怎麼到你房間去的?」
「我給了她一把鑰匙,她有時出去晚了,不敢回去,就住到我那兒去。」
「她跟你同居了?」
「發生過一兩次關係,也不算同居吧,是她要求的。」
「那她死在你的房子裡,門是誰從外邊鎖上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個鎖不用鑰匙也能鎖,肯定是殺她的人走時順手鎖了。」
審問到這兒,二人之間的關係已經證實。李丘山作為重大嫌疑人,被拘留審查。嫌疑犯確實有了不假,但是證據呢?老高聽到這裡,插了一句嘴,追問沈建國道:「後來案子進展如何?你用的什麼辦法給這傢伙定罪?」
沈建國笑而不語,丟下一句:「你繼續往下聽,千萬別急躁,結局會讓你大吃一驚。」
老高舔了舔下嘴唇,靜靜等候沈建國講述詳細的破案過程。
肥須亞麻蠅
沈建國知道,想要查出新的證據,還差一些鐵證。比如,他有作案時間嗎?被害人具體死亡時間是什麼時候?由於屍體已經腐爛到不成樣子,還需要進一步屍檢才能有更多的發現。次日一早,沈建國便前往臨市法醫鑑定中心的昆蟲實驗室。
沈建國抵達之後,進行了一次分析,等了兩個多小時才出結果。他看著結果,喃喃自語道:「蒼蠅標本太小,幼蟲還沒進入3齡期,種類不好確定。當時蟲種定不下來,就不好推斷其孵化時間,被害人死亡時間也同樣不好確定。」
案子講到這兒,老高定了定神,撐著下巴問道:「為什麼啊?後面還是沒破案?」
沈建國擺擺手回答道:「因為這玩意兒有連帶關係和一定規律,幸好蒼天有眼,標本送去昆蟲實驗室的第二天夜裡1點鐘就開始孵化了。這是一種叫肥須亞麻蠅的幼蟲,它們沒有產卵期,直接產下幼蟲,在這個最適宜它們生長的季節,發育非常快,十七八個小時就能進入2齡期,再過一天就要進入3齡期了,其間可維持二十來個小時就開始蛹化。因此,星期二凌晨1點鐘開始蛹化,那就是星期六下午產下的幼蟲,而且下午一般六七點鐘後成蠅就不會產卵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被害人就是在星期六下午3點到6點鐘死亡的。」
「老沈,你厲害!真厲害啊!」高健一邊誇讚沈建國,一邊等下文。
沈建國有了被害人的精準死亡時間,便第一時間回去進行審訊流程,並聯合孫天賜決定晚上9點提審李丘山。在這之前,他還派林宇去搜了對方的辦公室。
林宇的搜查結果對案子有很大的幫助,在李丘山的辦公室牆上發現了一個暗格,裡頭放有兩封朱蘭給李丘山的信件。
第一封信的內容是:
李丘山,兩年來,我將全部的心血留給了你這隻披著人皮的狼,我終生的痛苦是無法挽回的。兩年來,每當我想起這些事情時就無法控制,這也是你一個多月來最有體會的。我現在雖然處於絕望的時刻,但我不想連累你什麼,你的東西我還給你,終生不願對不住你什麼,我的全部照片都在你手裡,那是僅有的一點東西,在我最痛苦的時候,我想你會留給我的……我們沒有準備地分開了,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了。你的東西我將儲存下來,留在我身邊,作為我們兩年來的結束吧!
朱蘭
第二封信的內容是:
李丘山,你是一生中罕見的人,你在我的記憶中打下了不可抹殺的烙印。兩年來,我是你一生中最恨的罪人,我不僅害了你十年的幸福家庭,而且也影響了你的前程,我心如蛇蠍,這就是你對我早期的認識,很有遠見。這些日子,你一直誠懇地向我提出想法,由於我工作忙,一直沒有答覆你,你不好下決心吧?對不起的是,我最後決定要終結罪惡。請你將我的東西全部還給我,以免增加新的罪惡。你我的事就此了結!
朱蘭
這兩封信表達的具體內容雖然不太清楚,但意思已經很明確,是兩封決裂書。朱蘭肯定是第三者,大概李的家庭已經快破裂了,但最終未能達到離婚、結婚的地步。朱蘭便決定離開對方,這就有可能激怒李丘山,做出了殺人的蠢事。正如沈建國推測的那樣,死亡時間和證據在手,審訊非常順利。沒有審多久,李丘山便主動認罪了,說出了詳細的殺人過程。
早在兩年前,李丘山和朱蘭發生了不正當關係,並提出同居要求。二人是通過兩次單位組織的活動才熟悉起來的。在李丘山眼裡,朱蘭是個多才多藝、聰明伶俐、美若天仙的女孩子,就好比一塊磁石一樣吸引著他。
而在朱蘭眼中,李丘山是個接近完美的男人,高大英俊、精明能幹、前途無量。即便她當時知道對方有妻子兒女,還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兩個人走到了一起。這兩年來,為了讓李丘山和自己結婚,朱蘭步步緊逼,軟硬兼施。
李丘山也很想和朱蘭在一起,可惜他又捨不得賢惠的妻子和女兒,一時間無法下定決心。於是,心情越來越煩躁。偶爾回家,妻子對他越是體貼關懷,他越是氣不打一處來,鬧得夫妻關係近於破裂。越是這樣,她逼得越厲害,經濟上也更加困難,僅有的一點積蓄也用得差不多了。兩人之間的關係逐漸緊張起來。
近半年來,她幾次下最後通牒,要斷絕關係。但他還是捨不得,怕別人佔有朱蘭。經過幾天反覆的思想鬥爭,李丘山決定以還東西為名再和她談一談。星期六下午,邀她到那兒去了。結果,二人談失敗了,他要求和她發生最後一次關係,她不肯,並破口大罵李丘山。李丘山怒火中燒,掐死了朱蘭。最終,李丘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前程和家庭都毀於一旦。
坑洞女屍
案子到這裡已經全部講完,老高一副意猶未盡的樣子,抬起頭對沈建國說:「婚外情真是害死人。老沈,這個案子不夠勁兒,反正閒來沒事,你繼續給我講一個過過癮唄。聽完這個,今天我絕不再煩你!」
沈建國知道老高這傢伙喜歡死纏爛打,為了自己能順利進行後面的昆蟲研究,他一臉無奈地聳聳肩道:「怕了你,今天最後一個案子,我給這案子起名為坑洞女屍案,是我五年前破的一個怪案。」
時間倒回五年前的9月15日,南城區往北30公里的南新村正忙著秋收。但該村農民梁奇卻沒有心思幹活,他新婚只有半年的妻子已經走失13天了。9月2日那天,她沒有跟丈夫一起進城,而是獨自一人去了承包的那片果園。從此,她再也沒有回來過。這些天來,他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終日愁眉苦臉。他幾乎天天在村子周圍轉悠,卻一直沒能等到妻子回來。
他心灰意冷,近於絕望,身體迅速消瘦下來。這天早晨,村子讓人通知他,說在清風村西邊的山腳下發現了一具女屍,讓他配合警察同志辨認一下,看是否是他走失的妻子。他一路跑到案發現場走近屍體,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熟悉的衣服,猙獰可怕的面容—兩眼外凸,口唇外翻,舌頭挺出,面如炭黑,腫脹到像發黴的爛葫蘆一樣!他見狀,一屁股癱坐在地上,仰面朝天,號啕大哭……
屍體是在昨天上午被人發現的。現場在一座小石山南坡下的內凹的坑洞內。現場的東南方向約兩公里是死者出生的村子,有一條村裡人下地幹活走出來的似路非路的小徑通向現場。同樣,現場距離死者丈夫的村子也是兩公里。
負責這個案子的法醫正是沈建國。他看到屍體時,屍體被少量雜草半掩蓋著,雜草已經乾枯。經過他詳細的檢驗,確認死者是被人活活掐死。為了排除各種可能性,他還提取了死者下體的分泌物、屍體上的蠅蛆和土內的蠅蛹,帶回去進一步檢驗鑑定。
調查很快圍繞著這兩個相鄰的村子展開。經沈建國核實,死者叫陳佳人,25歲,清明節前與梁奇結婚,已懷孕三個月。陳佳人正好是青春年華,面容俊俏,中等偏高的個頭,豐滿結實。如果在城裡生活,稍微一打扮,肯定是個漂亮的女模特。
在她的孃家,她初中畢業之後便在家協助父母管理一個小型養豬場,雖然效益不是特別理想,好歹也算過得去,供養爺爺奶奶和一個妹妹上學,每年還有些積蓄。
梁奇,28歲,他高中只上了一年便輟學回家幹農活了。南新村向北10公里是山區,村子坐落在只有兩處土丘的平原,除部分是果樹園外,幾乎都是比較肥沃的農田。近幾年,梁奇和父母承包了村北10畝地的果園,辛勤勞作,仔細經營,年年豐收。結婚後,一家四口不愁吃穿,在當地也算中等家庭。
陳佳人在結婚之前曾經在同村談過一個男朋友,叫於小華。這個於小華和陳佳人是同學,看起來是個老實人,性格有點孤僻、倔強,不喜歡交朋友,但生氣之後便心狠手辣,沒有人敢惹。他和陳佳人談戀愛之後,開始兩個人的關係很好,形影不離。但不知為什麼,還不到半年,兩個人突然分手了,於小華整天都悶悶不樂。
另外,梁奇還有個好朋友,也姓梁,叫梁展,比梁奇小兩歲,經常到梁奇家串門聊天。但梁展這人活潑頑皮,喜歡開各種玩笑。到了梁奇家,非常隨便,看到陳佳人便是嫂子長、嫂子短的,親近有加,甚至打打鬧鬧。
不過,陳佳人受不了這一套。有一次梁展鬧過火了,惹怒了陳佳人,將他轟出了門,梁奇也很不高興。從那以後,梁展就很少到梁奇家來了。此案的最高負責人沈建國立刻下令將這兩個人作為重點進行調查。但在經過深入調查和直接接觸後,從時間和案發地點留下的跡象看,基本排除了梁展作案的嫌疑;於小華的作案條件似乎也不具備。
調查一時間陷入了困境,兇手到底是誰呢?
就在大家對案情一籌莫展之際,沈建國拿出了初步的屍檢報告,上面有一個好訊息:在死者的下體發現了精斑。於是,一行人在沈建國的帶領下趕到法醫中心,希望能夠獲得進一步的情況。
在法醫中心,沈建國看著屍檢報告和一旁的昆蟲說:「確定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才能最後確定兇手的作案時間;確定了作案時間,也能據此排查誰有作案動機。確定死亡時間的方法是依據從屍體上提取的蠅蛹的蠅種及其各期生長期來推算的。現在,根據幼蟲特徵來推斷,應該是一種麻蠅,但與常見的麻蠅幼蟲有些特徵不盡相同。因此,必須等到孵化後才能確定是哪種麻蠅。剛才我還在觀察,你們來得正是時候,有一頭蛹馬上就要破殼而出了。」
話音剛落,很快外殼就開始剝離,露出一頭成蠅。這頭成蠅為淡淡的白色,翅膀微微卷曲著。它還沒發育完全,所以並不能飛起來。他用顯微鏡仔細看了看蠅的一些特徵,經過各種分析後,還對比了幾種非常接近的蠅種。
過了十幾分鍾,他才停了下來,說道:「做這類的鑑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找出蠅體上的好幾個特徵,排除相近的蠅類,比較複雜。現在基本能夠認定,這東西在大城市很少見,屬於紅尾毒蠅。它的蛹期為15天左右,幼齡期四五天。由此推算,產卵的時間在9月3日,死亡時間鎖定在9月2日到3日這個時間段。」
沈建國的鑑定結果讓大家豁然開朗。根據鑑定結論,陳佳人應該是在9月2日晚上被害,果園距離發現屍體的現場有3.5公里之遠,如果果園是第一案發現場,將屍體運到這麼遠,不靠交通工具根本不可能。
況且,直線距離內沒有什麼可行車道路。經過對現場的仔細勘查,沈建國認為,發現屍體的現場可能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不像是姦殺後移屍此地。那麼,9月2日她是怎麼到這裡的呢?莫非她是在白天被引誘、脅迫來到現場的?
如果真是這樣,難道她一個白天都沒機會逃跑?或者說她是心甘情願地來到現場的?這樣的話,只有熟人能夠辦到。
沈建國和專案組成員再次對掌握的證據進行了重組跟分析,再次將重點轉移到了梁展和於小華的身上。經過仔細研究,於小華的嫌疑有所上升,因為排除於小華作案嫌疑時間的是他母親的證詞:聲稱他9月1日進城打工去了。
為此,專案組人員於9月16日進城,對於小華母親的證詞進行了核查。據於小華在城內做生意的舅舅講,於小華確實來過他家尋找打工的機會,但不是在9月1日,而是3日來的。如此一來,於小華就有了作案時間:2日作案,3日離開,完全合情合理。沈建國提取了於小華的血樣和鞋印進行技術鑑定,與現場所發現的完全一致。專案組立刻決定對於小華實行拘留審問。
在證據面前,於小華很快低頭認罪了:「原來我們談了半年多的朋友,關係已經到寸步不離的地步。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突然提出了分手。當時我很氣憤,一直耿耿於懷,總想和她恢復關係。七八月份,我曾遇到過她一次,結果一見面就談崩了。」
於小華頓了頓繼續說道:「我心灰意冷,失去了信心,但總覺得她對不起我,是個負心的人,就想報復她。那天,我發現她一個人在果園幹活,就偷偷地跟了過去,想跟她好好談談。結果,她沒給我好臉色。我想和她發生一次關係,結果她拒絕了。我便威脅說要殺了她,她害怕了,答應我,但要求找個沒人的地方。」
專案組的一個成員接茬問道:「然後你就殺了她?」
於小華點點頭說:「沒錯,我心想,找個沒人的地方,她也跑不掉,就答應她了。我們從地裡往回走,又往西走,邊走邊說,一直走到下午,快到山根了。我說就在這兒吧,她沒吭聲,我們就進那個小洞發生了關係。事後,我怕走漏風聲,就一不做二不休,趁她還沒起來時將她掐死了。我趕回家吃了點飯,跟我母親說,我明天要進城打工,如果有人問,就說我9月1日進城打工了。」
時間轉眼匆匆過,過了幾天又發生了一件古怪命案:死者被雷給活活劈死了!